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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niushan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May 3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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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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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罗牛 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公司201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责,顺利地完成了公司2013 年 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201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聘请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 资格,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业 务水平较高,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慧女士的提名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 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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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审核李金春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李金春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胜任所受聘的公司岗位 职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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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副总裁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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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李金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五、对《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修改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公司的营运能力和经济效益。
2、修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2014 年5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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