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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HAI TEXTILE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2
Mar 1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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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 A 、鲁泰 B 公告编号: 2022-013 债券代码: 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2022 年 3 月 22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583.8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3.56 元 / 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 343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 激励 计划 ” )预留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披露情况
1 、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 、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3 、 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 、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 、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5 月 17 日为授予日,除 5 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授予 797 名激励对象 2,588.50 万股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办理完成;并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
7 、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
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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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审议情况参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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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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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计划的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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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留股份授予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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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留股份授予日: 2022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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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预留股份数量: 583.8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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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34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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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预留股份授予价格: 3.56 元 /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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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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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具体明细见下表: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 股) |
占本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 |
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 |
|---|---|---|---|---|
| 张战旗 | 副总裁 | 20 | 3.43 | 0.0227 |
| 杜立新 | 高管 | 10 | 1.71 | 0.0113 |
| 张克明 | 高管 | 10 | 1.71 | 0.0113 |
| 商成钢 | 高管 | 10 | 1.71 | 0.0113 |
| 于守政 | 高管 | 10 | 1.71 | 0.0113 |
| 李文继 | 高管 | 10 | 1.71 | 0.0113 |
| 郭 恒 | 高管 | 10 | 1.71 | 0.0113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336人) | 503.8 | 86.31 | 0.5711 | |
| 合计 | 583.8 | 100 | 0.6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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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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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后,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 万股,因此,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8 人调整为 343 人, 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89.80 万股调整为 583.80 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实际授予权益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一 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二)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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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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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授予日与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 2021 年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 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 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 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 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 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 如下表所示: | ||
|---|---|---|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 2021 年激励计 划的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在 2022 年— 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5亿元 (2)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 低于2亿元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 (2)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 低于3亿元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 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 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 2021 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以授予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在 2021 年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励对 象个人的绩效综合考核评分结果确定其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 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系数 ×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依据 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 A 、 B 、 C 、 D 四个评分等级,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比例系 数如下表所示:
| 数如下表所示: | ||
|---|---|---|
| 考核分数(S) | 考核等级 | 当期行权比例系数 |
| S≥80 | A | 100% |
| 70≤S<80 | B | 80%,剩余限制性股票注销 |
| 60≤S<70 | C | 60%,剩余限制性股票注销 |
| S<60 | D | 不予行权,剩余限制性股票注销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且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和当期行权比例系数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按 授予价格回购后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后统一注销。
三、关于本次预留股份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示情况一致 性的说明
由于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 司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8 人调整为 343 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总数由 589.80 万股调整为 583.80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余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亦与公司 2022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 )相关内容一致。
四、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股东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根据公司自查,参与本激 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2 年 3 月 14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2)第 371C000125 号):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止,贵公司新增注 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5,838,912.00 元,其中可转债转股出资人民币 912.00 元,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出资 5,838,000.00 元。34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 际缴纳新增股本人民币 5,838,000.00 元,公司收到的 34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 的上述资金 20,783,280.00 元,超出本次新增实收资本(股本)后的金额 14,945,280.00 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 本人民币 882,341,181.00 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882,341,181.00 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71C000779 号验资报 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888,180,093.00 元,股本 人民币 888,180,093.00 元。
六、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 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化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新增股 份数量 (股)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705,637 | 13.88% |
5,838,000 |
30,543,637 |
16.25%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7,636,456 | 86.12% |
0 |
857,636,456 |
83.75% |
| 总计 | 882,342,093 | 100.00% |
5,838,000 |
888,180,093 |
100.00% |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888,180,093 股摊薄计算, 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 0.11 元 / 股。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82,342,093 股增加至 888,180,093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淄博鲁诚纺织投资 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子斌、刘德铭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前的 15.91% 、 0.02% ,变更至 15.80% 、 0.02%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 件。
十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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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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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第 371C000125 号);
-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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