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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HAI TEXTILE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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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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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年度工作报 告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 6 次,并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12 次董事会 会议。
1、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3 项 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 讯网。
2、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 2019 年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 策的议案》、公司 2020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6 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 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的《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3、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控股子 公司鲁丰织染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山东鲁联新材料有限公司履行实缴出资义 务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5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 资讯网。
4、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 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5、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该次监事会决议备案于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
6、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鲁泰纺 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 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 策过程、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管职责的履行等方面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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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认真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决策程序规范,没有发 现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三季度报 告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定期报告均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另外,监事会对公司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事项进行审核,对公司原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3、关联交易是否公平,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均履行了有关 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均回避表决,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没有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年度财务审计情况。 本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 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 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 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 组织机构完整、设计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我们认为:《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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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格式符合《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报 告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 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 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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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