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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HAI TEXTIL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Feb 1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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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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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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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泰纺织”)公开增发 A 股的保 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规定,对鲁泰纺织股份第五 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鲁泰纺织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 力,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鲁泰纺织承诺流 动资金的用途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鲁泰纺织承诺在闲置流动资金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及 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 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以上安排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鲁泰纺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的 10%,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保荐机构同意鲁泰纺织在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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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 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牛国锋 魏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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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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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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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 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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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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