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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HAI TEXTIL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8
Dec 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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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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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A/B):000726/200726 股票简称(A/B):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08-045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 股提示性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泰A”或“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 增发不超过1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08]890 号文核准。本次增发的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及网下 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08 年 12 月 4 日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现将本 次增发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发发行数量不超过 15,000 万股 A 股,预计融资规模不超过 11.2246 亿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 6.49 元/股。本次增发股票网上申购简称为“鲁泰增发”, 申购代码为“070726”。
本次增发采取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公司原 A 股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日 2008 年 12 月 5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持有股票数量以 10:3.7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发网上、网下发行数量的初始比例设为 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 除公司原A 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发行的数量进行 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申购的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本次增发投资者的申购日为:2008 年 12 月 8 日。
二、公司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权的规定
本次增发中,公司原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股数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08 年 12 月 5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 10:3.7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 即最多可优先认购 148,796,388 股,占本次增发实际最高发行数量的 99.20%。
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数量最低为 1 股,最高不得超过其股权登记日持 股数量乘以优先认购比例 0.37 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 1 股)。如原 A 股股 东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其超出部分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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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网上申购的部分一起参加比例配售。如原 A 股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有效 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超出部分无效。公司原 A 股股东放弃以及 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刊登于2008 年 12 月 4 日的《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增发 A 股网上发行公 告》和《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增发 A 股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1、公司原A 股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申购必须以网 上申购的方式进行,股票申购简称“鲁泰增发”,申购代码“070726”。
2、公司原A 股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 购权,并全额缴纳申购款。
申购款=申购股数×6.49 元/股
三、公司原A 股股东和其他投资者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申购的规定
除公司原A 股股东可行使优先认购权之外,公司原A 股股东和其他投资者还 可以参与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非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分为网上申购和网 下申购。
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A 股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其 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1、网上申购部分
参与网上申购的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 股,参与本次申购的每个投 资者的网上(含优先认购部分)申购上限为 7,500 万股。网上股票申购简称为“鲁 泰增发”,申购代码为“070726”。每个资金账户必须按发行价格和申购股数在申 购前存入足额申购资金,申购资金=申购股数×6.49 元/股。
2、网下申购部分
网下申购部分的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股数为 20 万股,超过 20 万股的必须是 1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机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上限为 7,500 万股(含 7,500 万股)。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填写《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申购 表》(可从报纸上剪下,也可从 www.gtja.com 网站下载),并于2008 年 12 月 8 日(T 日)15:00 前,连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股票账户卡(深 圳)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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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支付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以其他方式 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号码为:021-68876330。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表连 同划款凭证复印件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 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在网下申 购日 2008 年 12 月 8 日(T 日)15:00 时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划出 申购定金,并于当日 15:00 时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机 构投资者须确保申购定金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T 日)17:00 时前汇至保荐人(主 承销商)指定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定金或缴纳的申购定金不足均为 无效申购。敬请机构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申购款=申购股数×本次发行价格
申购定金=申购款×20%
申购定金及公司原A 股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全额缴纳 的申购款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
收款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44036-8001-07461128026001
汇入行全称: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同城票据交换号:044036
人行支付系统号:104290003033
中行系统联行行号:40303
收款银行联系人:张伟峰,陈全,李蕙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021-63298126,63296917,63298587
机构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机构投资者的全称。保 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汇款用途中的机构投资者单位全称是保荐人(主承销 商)认定申购定金归属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正确地填写。
本次增发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鲁泰A 股票不设涨跌幅限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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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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