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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HAI TEXTIL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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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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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 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 法,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二、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的 决策机制”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1 年12 月31 日的股本882,341,295 股(含报告期可转债已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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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为基数,每10 股分配现金0.70 元人民币(含税)。我们认为该分 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考虑了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 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 2021 年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 的现状及执行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控 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公 司现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 公司的营运全部环节,重点控制制度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 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四、关于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核了公司2021年度相关交易业务,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鲁泰公司衍生品交易 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衍生品交易,符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衍生 品交易计划,操作过程合法、合规。公司衍生品交易是在保证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投资,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 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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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考核结果的独立意 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考核结果的议 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出,并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我们认为该考核结果符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鲁泰纺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公司董事会薪 酬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及考核方案》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情况。
六、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聘任的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情况, 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我们认为其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 严谨,与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有良好的沟通,能胜任公司的审计 工作。该事项事前已征得我们认可,因此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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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6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关于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核了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认购标的基金份额,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发展及经营的需要。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投资将在公司现有治理制度管理范围内 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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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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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