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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HAI TEXTILE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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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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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 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 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 内容在公司 2021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进行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以 2021 年 5 月 17 日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同意以 3.31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88.5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周志济 潘爱玲

王新宇 曲冬梅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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