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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HAI TEXTIL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Dec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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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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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六
关于修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 司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 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 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 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 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 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 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 影响的;
(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法人或自然人。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 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 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 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 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 单位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 然人的);
(6)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 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 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 影响的;
(7)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法人或自然人。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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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六
的总额在300 万元至3000 万元之间或 成的总额在300 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 占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 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 上 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签订协议后 签订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制度 两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公告,并在下次 的规定进行公告,并在下次定期报告中 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 披露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 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 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占公司 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且 占公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 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必须在做出决 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必须在做出 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 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深圳证券交 所并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本制度 易所并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本制 第二十八条 的规定。 度 第二十八条 的规定。
| 的总额在300 万元至3000 万元之间或 占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至5%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 签订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制度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公告,并在下次 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 |
成的总额在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 上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签订协议后 两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八条 的规定进行公告,并在下次定期报告中 披露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 |
|---|---|
| 第二十五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 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必须在做出决 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 所并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本制度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第二十五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 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 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必须在做出 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深圳证券交 易所并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本制 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 第三十七条公司在连续十二个 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 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制 度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或第二十六 条的规定。 已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四条、第二十 五条或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履行相关义 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
第三十七条公司在连续十二个 月内发生以下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 计算的原则适用本制度第二十四条、第 二十五条或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一)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二)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 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 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 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已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四条、第二十 五条或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履行相关义 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
| 新增 | 第三十九条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至少应当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 据、交易总量或者其确定方法、付款方 式等主要条款。 协议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而仅说 明参考市场价格的,公司在按照本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时,应当 同时披露实际交易价格、市场价格及其 确定方法、两种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 |
| 新增 | 第四十条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 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 当每三年根据本节规定重新履行审议 程序及披露义务。 |
| 新增 |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公开招标、公 开拍卖等行为导致公司与关联人的关 联交易时,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豁免按照本章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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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六
将本制度中的总经理改为总裁,副 总经理改为副总裁 除上述条款外,《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保持
不变。
该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2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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