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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HAI TEXTIL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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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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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7 年 1 季度开展衍 生品交易的业务资料进行了审查,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持有尚未到期的金融衍生品合约共1笔, 共计300万美元,为外汇期权合约。合约期限将于2017年4月到期。金融衍 生品占期末净资产的0.27%。
2、2017年1-3月,公司到期金融衍生品金额折合美元共计2,700.00万美 元,收益59.85万元人民币。其中到期远期结汇2,600.00万美元,收益58.95 万元人民币;到期外汇期权100.00万美元,收益0.90万元人民币。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鲁泰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 2016 年 5 月 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年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的有关规定。
4、公司已就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建立健全了组织结构、业务操作流程、 审批流程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
5、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鲁泰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操作过程合 法、合规。
7、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在 2017 年 1 季度报告中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以远期结售汇业务为主的衍生品交易作为 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止损处理和风险防范 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以远 期结售汇业务为主的衍生品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机构健全,风险相对可控,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署:
徐建军 赵 耀
潘爱玲 毕秀丽
王新宇
2017 年 4 月 26 日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 了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聘任的 2016 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情况,及公司审计 委员会的建议,我们认为其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严谨,与审计委 员会和公司管理层有良好的沟通,能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 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徐建军 毕秀丽
赵 耀 潘爱玲
王新宇
2017 年 4 月 26 日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徐建军、赵耀、毕秀丽、潘爱玲、王新宇就公司衍生品 交易计划发表如下专业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衍生品交易计划是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 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衍生品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衍生品交易 管理制度》,并适时修改,保证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严格按照 制度要求执行。
3、公司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已经获得了审计委员会的认可。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出口收入占公司主营收入的 70%以上,目 前人民币汇率仍存在区间波动,董事会提出的衍生品交易计划,是在保证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交易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 变动风险,是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止损和 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董事会提出的衍生品交易计划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 徐建军 | 赵 | 耀 |
|---|---|---|
| ----- | --- | --- |
潘爱玲 毕秀丽
王新宇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于公司销售量大,商品品种繁多,价格相对稳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公司以往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影响。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变更 部分会计政策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财务核算精细化的需要。 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本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徐建军 赵 耀
潘爱玲 毕秀丽
王新宇
2017 年 4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