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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HAI TEXTILE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May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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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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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鲁泰 A 鲁泰 B 股票代码: 000726 200726 公告编号: 2016-024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发出, 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在般阳山庄十二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 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子斌先生主持,应出 席董事 13 人,实际出席董事 13 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7 名,陈锐谋、周志济、 张承珠、王磊、徐建军、赵耀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 3 名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提名刘石祯先生、许植楠先生、藤原英利先生、刘子斌先生、王方水先生、陈锐 谋先生、曾法成先生、秦桂玲女士、张洪梅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 名徐建军先生、赵耀先生、毕秀丽女士、潘爱玲女士、王新宇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所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董事会已按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 0755-82083000 及邮箱 [email protected], 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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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1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 2、独立董事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附件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刘石祯:1940 年出生,学历:中专,工作经历:历任淄川耐火材 料公司副总经理、淄川煤炭工业公司经理、淄博第七棉纺厂厂长、鲁泰纺 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职北京思创服饰有限公司 董事长、淄博鲁丰织染有限公司董事长、淄博鲁群纺织有限公司董事、淄 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泰美领带有限公司董事长、淄博施丹露 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2016 年4 月22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437,295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 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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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

二、许植楠:1930 年出生,泰国国籍,学历:大学。工作经历:历任 泰纤维布厂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泰纤维有限公司董事泰纤维印染有限 公司董事、鲁泰纺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到2016 年4 月22 日止,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 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三、藤原英利:1940 年出生,日本国籍。工作经历:历任日本德岗织 布场场长、鲁泰公司高级顾问,现任鲁泰公司董事、高级顾问,兼职淄博 鲁丰织染有限公司董事。截止2016 年4 月22 日止,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 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 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 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

四、刘子斌:1965 年出生,学历: 硕士。工作经历:历任淄博鲁诚纺 织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董 事长、淄博鲁群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鲁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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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鲁泰优纤电子商务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截止2016 年4 月22 日止, 持有本公司股票148,29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 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五、王方水:1961 年出生,学历: 硕士 。工作经历:历任淄博第二 棉纺厂试验室管理员、淄博第七棉纺厂生产部经理、鲁泰纺织有限公司总 工程师、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鲁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兼职淄博鲁丰织染有限公司董事、淄博鲁群纺织有限公司董事、 新疆鲁泰丰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截止2016 年4 月22 日止,持有本 公司股票146,753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 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六、陈锐谋:1944 年出生,学历:大学。工作经历:历任锦源有限公 司职员、日新商会职员、大阪日进有限会社代表取缔役、鲁泰纺织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截止2016 年4 月22 日止,未直接持有本公 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 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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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

七、曾法成:英文姓名:SUCHART CHANTARANAKARACHA,1951 年出生, 泰国国籍,学历:大学,现任金矿制衣有限公司(泰国)董事总经理,BLOSSOM GARMENT MANUFACTURING(THAILAND)CO,.LTD 董事总经理,兼任泰国船务 运输公会主席、泰国服装工业发展慈善基金会常务委员会主席、泰国商会 执行董事、泰国工业协会董事、泰国服装工业自由贸易地区协会理事长, 鲁泰公司董事。截止2016 年4 月22 日止,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 《“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 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八、秦桂玲:1966 年出生,学历:硕士。工作经历:历任鲁泰纺织有 限公司计划科科长、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鲁泰纺织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财经助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鲁泰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职淄博鲁群纺织有限公司董事、新疆 鲁泰丰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鲁泰优纤电子商务股份公司 董事。截止2016 年4 月22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107,042 股,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 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 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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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张洪梅:1970 年出生,学历:硕士,高级会计师。工作经历:历 任鲁泰纺织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科科长、会计处主任、副总会计师,现任 鲁泰公司总会计师。截止2016 年4 月22 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92,500 股,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 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 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附件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毕秀丽:女,1967 年出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德恒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香港李伟斌律师行中国法律顾问,主要执业领域为境内外上市、 并购、重组、私募融资、风险投资等。工作经历:历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 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 年1 月至今,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截止 2016 年 5 月 16 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 《“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 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二、徐建军:男,1974 年出生,学历:硕士。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副主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经历:历任中国银 行总行副主任科员、法律顾问,北京市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 年 8 月至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到2016 年5 月16 日止,未持有本 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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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 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 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

三、赵耀:男,1970 年出生,硕士学历,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先后担任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 内部控制咨询专家组成员,山东省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组成员,现为山东理 工大学会计系主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山东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截止 2016 年 5 月 16 日,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 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 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 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四、潘爱玲:女,1965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财务管理博士后,现为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科带头人,山东大学投融资 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山东 省比较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台湾东吴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康涅狄格大学 访问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 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首席专家兼任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 2016 年 5 月 16 日止,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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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 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

五、王新宇:男,196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 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 级合伙人、山东分所所长。工作经历:曾任教于济南职业学院,后历任山 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山东 分所副总经理,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 山东分所所长。截止 2016 年 5 月 16 日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 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 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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