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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HAI TEXTIL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7
Nov 27, 2007
53783_rns_2007-11-27_ca49519e-07bf-42fb-ad7a-4d7d3fcf1cc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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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严格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加强独立董事对公 司关联交易的监督,现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关联交易的部分条款作如 下修改:
1、第十三条第一项“(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 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 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修改为:“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 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应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 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第十四条第四项“(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 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 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修改为: “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 生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借款或其他资 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3 、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修改为:“本制度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4、第二十条 “本制度进行修改时,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修改为:“本制度进行修改时,亦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0 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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