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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THAI TEXTILE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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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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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出具的相关书面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的书面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 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本着 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17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对与 此有关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就有关情况向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有 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 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 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 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计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 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我们认为: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评估、评价过程、格式符合《企 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全 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 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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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出具的相关书面意见

2017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公司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8]37040002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有 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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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出具的相关书面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与会监事签署页:)

张守刚

刘子龙 董士冰

2018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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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出具的相关书面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书面意见

鲁泰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 2、为本公司进行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3、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的情况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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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出具的相关书面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与会监事签字页:)

张守刚

刘子龙

董士冰

2018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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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出具的相关书面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公鲁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经过认真审核相关资料, 并做了有关的调查,现就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 年4 月28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2017 年12 月 25 日修订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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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出具的相关书面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与会监事签字页:)

张守刚

刘子龙

董士冰

2018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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