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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well Software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Mar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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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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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泉州

二〇一六年三月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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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培训内容及要求 ................................................................................................ 1 第三章 培训实施 ............................................................................................................ 3 第四章 附则 .................................................................................................................... 4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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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 业行为,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认真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不断 提高自律意识,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法规性文 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目的是使高级管理人员在认真掌握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强化自律意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培训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指定的其他人员等。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必须接受中国证监会组织的持续教育 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章 培训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资本市场基本状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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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境内外证券市场融资和并购等最新政策法规等。培训要求为系 统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内容,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第六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运作法 律框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 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收购兼并、再融资政策等。培 训要求为强化行为规范,树立为投资者服务的理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职期间, 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岗位培训,每次集中授课不少于 6 学时。其他董事、监事在任职 期间内,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岗位培训,每次不少于 16 学时。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境内外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及政 策、最新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框架,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 任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培训要求为系统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内容,熟悉 证券市场知识,切实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上岗前必须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并获得资格证 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每两年应参加一次由监管部门组织的后续培训。

第八条 公司财务总监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框架,最新会计准 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收购兼并、再融资政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培训要求为提高业务水平,树立风险意识 和规范运作意识。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运作法 律框架,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以及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实务操作,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政策,上市公司业务创新的实 施规则与操作要点。培训要求为提高执业水准,强化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的意识。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必须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 公司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公司 规范运作主要法律要求、财务相关知识、信息披露主要原则要求等。培训要求为强 化规范运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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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培训实施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的形式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外部培训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资格培训、专题培训、后续教育等。

内部培训是指由公司自行、不定期组织的,由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或邀请外部专 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代表人、会计师和律师)的授课、座谈交流、实地调研 等。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培训以外部培训为主、内部培训为辅;公司其他主要管理人 员的培训主要采取内部培训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领导部门,具体 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十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建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档案。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参加相关外部培训后,须将培训结果及时告知董事会办公室,并将培训取得 的资格证书或结业证书复印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留档。

第十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定期收集外部培训信息,提前作出培训计划报董事 会秘书同意后,通知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并安排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培训的组织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培训的形式主要包括:

(一)公司在召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期间,公司董事会秘书或相关工作 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宣讲监管法规;

(二)公司聘请的外部专业人士或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会计师和 律师)进行相关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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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四)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学习;

(五)以邮件形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六)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各种形式的自学。

第十八条 公司应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的考核监督,参训对象参 加培训的情况酌情与其当年度的考核评价挂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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