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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well Software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7
Sep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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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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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7-104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廖长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50,200 股;董 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丽卿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80,000 股;董事、副总经理 张鹏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1,000 股,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7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2)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自 2017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17 日)
(3)上述股东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083,000 股(含 1,083,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7%),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同时上述股东 均承诺当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上年末持股数量的 2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 有配股、送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分别收到廖长宝先生、吴丽卿女士及张鹏程先生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一)股东名称:廖长宝、吴丽卿、张鹏程
1
-
(二)所持股份来源: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系通过公司首发前、实行股权激励
-
计划被授予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其中 | 其中 |
|---|---|---|---|---|---|
| 股权激励限 售股(股) |
无限售流 通股(股) |
||||
| 廖长宝 | 董事、副总经理 | 1,250,200 | 0.31% | 120,000 | 1,130,200 |
| 吴丽卿 | 董秘、副总经理 | 980,000 | 0.24% | 120,000 | 860,000 |
| 张鹏程 | 董事、副总经理 | 541,000 | 0.13% | 120,000 | 421,000 |
- (四)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或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张鹏程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最近一次减持股份为 2016 年
- 1 月 14 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35,000 股,减持均价为 66.20 元/股。 廖长宝先生与吴丽卿女士持股至今从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 6 个月)、 减持方式及合理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及比例
|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备注 |
|---|---|---|---|---|
| 廖长宝 | 首发前股份、实行股权激 励计划被授予股份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
不超过450,000 | 不超过0.11% | 当年减持数 量不超过其 上年末持股 数量的25% |
| 吴丽卿 | 首发前股份、实行股权激 励计划被授予股份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
不超过400,000 | 不超过0.10% | 当年减持数 量不超过其 上年末持股 数量的25% |
| 张鹏程 | 首发前股份、实行股权激 励计划被授予股份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 |
不超过233,000 | 不超过0.06% | 当年减持数 量不超过其 上年末持股 数量的25% |
注:以上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均包含本数,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配股、送股等股份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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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期间 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停止减持股份。
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 式。
4、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的具体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2、2017 年 4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廖长宝先生、吴丽卿女士及张鹏程先生承 诺自该公告披露日起 6 个月内(即自 2017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16 日 期间),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 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人员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廖长宝先生、吴丽卿女士与张鹏程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廖长宝先生、吴丽卿女士与张鹏程先生承诺: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 间,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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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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