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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well Softwar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r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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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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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8-034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小电卫士”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 1.7 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涉及到整体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虽然公司已经 在其它城市和地区积累了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系统(以下简称“小电卫士”)的 投资建设与运营经验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尚未形成规模化实施运营经验。 福州市存量的电动车数量众多,预期运营效益良好,但因本项目的建设范围较广, 投资金额较大,受政策、市场及供需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在项目投资、建设与运 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公司有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甚 至发生投资亏损。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福州市公安局(以 下简称“甲方”)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签署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系统 项目合作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签订情况

(一)协议标的基本情况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系统项目是便民、利民、惠民的平安建设工程, 是在甲方支持下,由乙方主导的电动车防盗系统,是社会化服务行为,项目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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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群众自愿参与的原则。本协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 1、协议名称: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系统项目合作协议

  • 2、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0 年

  • 3、建设地点:福州市及所辖各县市区

  • 4、建设内容:由乙方全资物联网子公司福建网链科技有限公司采用自主知识

  • 产权“Nlinks 公安物联网智能防盗管控平台”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5、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 的规定,有利于实现信息化在公安业务中的应用,为当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 制环境。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协议对方:福州市公安局

2、住所:福州市津门路 11 号

3、类型:国家行政机关单位

福州市公安局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会议审批及签订情况

1、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小电卫士”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系统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公司参与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 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投融资、成立项目公司等具体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 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与福州市公安局就合作共建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智 能防盗系统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系统项目合作 协议》。

二、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一)合作内容

1、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系统项目是便民、利民、惠民的平安建设工程, 是社会化服务行为,项目运营本着群众自愿参与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发挥各自 优势,由甲方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全程指导本项目的建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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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乙方发挥上市公司优势,委托其全资物联网子公司福建网链科技有限公司 采用自主知识产权“Nlinks 公安物联网智能防盗管控平台”进行本项目的投资、 建设、运营。

2、在双方全力配合下,完成全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防盗终端的覆盖,覆盖范围 包括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上街高新区、福清市、 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等区域,合作双方共同推进多渠道落 地。力争实现新车 100%安装,存量合标车辆 90%以上安装。

3、乙方就本项目承诺总投资规模 1.7 亿元。在福州各区域共计完成不低于 10000 个基站网络的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可再做增补),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本 项目在福州中心城区开通运营时间不超过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 200 个日历日,在 福州其它区域开通运营时间不超过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年。

4、安装小电卫士的福州市民按照每部电动车 150 元标准支付给乙方,150 元费用包括小电卫士防盗装置及安装费用、平台信息服务费用以及保险费用。

(二)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设立项目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相关联络 协调工作,协调对接相关部门及督导项目推进相关事项。

2)甲方根据公安信息化整体规划,针对本项目建设制订实施细则,指导技 术方案制订,为本项目提供必要的配套政策支持,督促乙方建设的福州市电动自 行车智能防盗系统项目落地和用户信息、车辆轨迹等数据与公安大数据系统对接, 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引进同类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运营期的经营行为进行指导,保证项目依法合规、 高效有序地进行。工程安装所涉及的立杆、供电、网络等便利条件由甲方提供支 持,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针对电动自行车防盗追踪制定相应的接警处置办法,对于及时报警 确实丢失的电动自行车报案进行立案侦查,若超过 60 天无法找回,由甲方依法出 具报案证明和车辆未寻回证明,便于乙方提供保险理赔服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1)乙方在项目合作期间应设立专门的项目实施及运营机构,配置相关管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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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团队,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维护。

2)根据合作承诺内容,保障项目所需的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资源的投 入,乙方负责作为投资、建设、运营方全力推进“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系 统”项目的落地实施,完成用户信息、车辆轨迹数据等与公安大数据系统对接, 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系统拥有本项目硬件与软件的知识产权,并承诺按时按期 完成项目建设。

3)项目运营期内采集的信息可能涉及公民的信息或隐私,乙方不得随意泄 露和散播,更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因乙方的行为侵犯公民的 隐私权,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各类营销、宣传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不违背公众道德。如有涉及甲方相关内容,需经甲方审核批准。

4)组建寻车协查队,车主被盗电动车超过 60 天未找回的,车主凭甲方出具 的报案证明和车辆未寻回证明向保险公司理赔,乙方监督保险公司按条款无条件 理赔。 5)乙方负责物联网基础平台的投资、建设及后期运营维护工作,具体包括 智能终端的安装、无线物联基站建设、电动自行车大数据中心建设、福州电动自 行车智能管控平台建设并提供大数据服务。

(三)合作方式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防盗系统项目是一项大规模的信息化建设系统工程,由于 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特点及较高的专业化知识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必须在强 有力的组织领导下进行。为保证双方合作协议内容的落实和实施,在本合作协议 书签订生效后,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合作小组联合办公,共同推进。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福州市电动车协会的统计数据,福州市上牌达标电动自行车规模达 300 万辆,并预计以每年 12%左右的速度在增长,电动自行车作为福州市民的交通工 具,承载了福州市 60%以上的出行量,根据协议预计的“力争实现新车 100%安 装,存量合标车辆 90%以上”目标,若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 2018 年度以 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此外,通过本项目,可实现福州市全域物联网基站覆盖,未来公司将以本项 目为切入点,面向老人防走失、学生安全看护、城市犬类管理等治安防控领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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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有助于公司构建智慧城市的物联大数据感知网络。本协议的签订不影响公司 业务独立性。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到整体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虽然公司已经在其它城市和地区积 累了电动自动车智能防盗系统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验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但尚未形成规模化实施运营经验。福州市存量的电动车数量众多,预期运营效益 良好,但因本项目的建设范围较广,投资金额较大,受政策、市场及供需环境等 因素的影响,在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公 司有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甚至发生投资亏损。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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