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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well Softwar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r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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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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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8-019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升级并购基金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背景概述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威软件”或“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升级 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 人参与由平潭会同宏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会同宏 誉”)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产业升级并购基金。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067。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与会同宏誉、李伟建先生签署《厦门会同产业升级 并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确认了产业升级并购基金设立事宜。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077。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产业升级并购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 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基金名称为厦门会同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会同鼎盛”或“合伙企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097。

2017 年 2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溪轴承”)入伙的进展公告。龙溪轴承作为新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认缴出资额 5,000 万元,并与原合伙人会同宏誉、南威软件、李伟建先生完成了 《入伙协议》、《厦门会同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补充协 议》等协议的签署。龙溪轴承加入后,基金合伙人由 3 名增加为 4 名,第一期基 金规模由 30,350 万元增至 35,350 万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09。

1

二、主要进展

近期,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李伟建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自愿退伙申请。经 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李伟建先生的退伙申请。同时,为进一步保障合伙企 业的规范运作,其余合伙人拟对合伙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2018 年 3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产业升级并购基金 的议案》,同意对合伙协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变更会同鼎盛有限合伙人

同意会同鼎盛原有限合伙人李伟建先生退出合伙企业,基金合伙人由 4 名减 少为 3 名,李伟建先生将按《合伙企业法》及会同鼎盛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向合 伙企业支付违约金及管理费等补偿款项。

(二)调整会同鼎盛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

合伙企业原认缴出资额如下:

合伙人 出资
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认缴比例
%
合伙人性质
会同宏誉 货币 350 0.99 普通合伙人
南威软件 货币 10,000 28.29 有限合伙人
李伟建 货币 20,000 56.58 有限合伙人
龙溪轴承 货币 5,000 14.14 有限合伙人
合计 - 35,350 100.00 -

李伟建先生退伙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如下:

合伙人 出资
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认缴比例
%
合伙人性质
会同宏誉 货币 350 2.28 普通合伙人
南威软件 货币 10,000 65.15 有限合伙人
龙溪轴承 货币 5,000 32.57 有限合伙人
合计 - 15,350 100.00 -

(三)新合伙协议主要变更内容

除公司已披露的内容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协议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及完善, 主要条款如下:

2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新增条款 5.李伟健由于自身原因,于2018年1月15
日提出退伙申请,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
李伟健退伙,并与2018年 月 日签署了
《退伙协议》。
2 3.3.1全体合伙人设立合伙
企业的目的为:以为上市公
司产业升级和并购需求为
目的甄选投资标的,从事中
国境内外的股权投资活动,
并在未来通过投资标的被
上市公司收购为主、独立
IPO为辅的退出方式,为合
伙人获取中长期的资本回
报。
3.3.1全体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为:
根本目的是以为上市公司产业升级和并
购需求为目的甄选投资标的,从事中国境
内外的股权投资活动,并在未来通过投资
标的被上市公司收购为主、独立IPO为辅
的退出方式,为合伙人获取中长期的资本
回报;其次是通过投资具有良好财务收益
的项目为各合伙人带来可观的经济回报。
3 6.2.2合伙企业的投资领域
专项关注于通讯技术、计算
机应用、光电技术、军工技
术、人工智能、大数据、高
端制造、半导体技术、互联
网、物联网、网络安全等行
业。
6.2.2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及领域专注于
电子政务、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智慧医
疗、智慧教育、城市管理、公共安全、智
慧社区、智慧水利、大数据产业、智能分
析技术、网络安全技术与产品以及物联
网、人工智能、机器人、VR、AR等前沿
技术领,以及航天航空、轨道交通、军工、
工业机器人、海洋工程、新能源汽车及电
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和生产性服
务业。
4 6.6.1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
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的投
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
会由3名成员组成,由执行
事务合伙人委派。投资决策
6.6.1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
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投资的最后决策
权归属投委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
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3名,有
限合伙人各委派1名代表,各合伙人代表

3

委员会负责对投资团队提
交的投资项目审议并作出
决定。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
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的半数以上(不
含本数)表决通过方可执
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
的投资评审决策过程应有
详细的会议纪录。
按照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审议
并作出决定,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
决定进行决策时,只要没有任何一位合伙
人代表投反对票,则该项目视为通过;若
有合伙人代表投反对票,则投反对票的合
伙人代表必须详细说明反对的理由。但该
项目非属于合伙人投资领域或方向的,该
合伙人可以选择不参与出资、部分出资或
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出资,具体出资比例由
各合伙人协商确定。若该投反对票的合伙
人代表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如拟投资项
目市场前景不佳、核心技术缺乏、财务收
益不良、存在法律风险等情形),使得基
金无法实际投资合适项目,进而导致基金
由于设立目的无法实现而解散,则投反对
票的合伙人代表一方需要承担由此给其
他方造成的可能损失。投资决策委员会对
项目的投资评审决策过程应有详细的会
议纪录。
5 新增条款 6.6.3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某一有限合伙
人对一特定项目申请用自己持有并出资
的份额进行投资的,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可由其进行优先定向投资,并由执行事务
合伙人赋予该有限合伙人对该定向投资
项目适当的参与决策权;如果可投资额度
充足或富余时,其他有限合伙人也可参与
投资,具体出资比例由各合伙人会议协商
确定。
6 8.1.2合伙企业每年召开一 8.1.2合伙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合伙人年度

4

次合伙人年度会议(简称
“年度会议”),由执行事
务合伙人召集。经执行事务
合伙人提议或经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半数以上(不含本
数)有表决权的其他合伙人
提议,合伙企业应召开合伙
人临时会议(简称“临时会
议”,与“年度会议”统称
“合伙人会议”)。
会议(简称“年度会议”),由执行事务
合伙人召集。每一个月定期召开合伙人会
议(现场或非现场会议等),由执行事务
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
情况,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经执
行事务合伙人提议或经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半数以上(不含本数)有表决权的其他
合伙人提议,合伙企业应召开合伙人临时
会议(简称“临时会议”,与“年度会
议”统称“合伙人会议”)。
7 9.2.1 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
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除对管理人的绩效分
成外,合伙企业全部合伙人
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享有
合伙企业权益;
9.2.1 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应当遵循如下
原则:
(1)除对管理人的绩效分成外,合伙企
业全部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合伙企业权益;
8 9.2.2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
入在支付或扣除本合伙企
业的合伙费用和有关税费
后,按以下顺序分配:
(2)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
点每一合伙人的累计实缴
出资之后,向管理人支付剩
余可分配收入的20%作为
绩效分成;剩余可分配收入
的80%在全体合伙人中按
照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
的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9.2.2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在支付或扣
除本合伙企业的合伙费用和有关税费后,
按以下顺序分配:
(2)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每一合伙人
的累计实缴出资之后,向管理人支付剩余
可分配收入的20%作为绩效分成;剩余可
分配收入的80%在全体合伙人中按照各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进
行分配。
9 新增条款 9.2.4合伙企业投资两个以上项目的,应根
据各个项目的经营情况分别核算投资经

5

营效益,并按合伙人在各个项目的实缴出
资额分享收益,承担亏损。确实无法分别
核算经营效益的,可合并核算,并按合伙
人的实缴出资分享收益,承担亏损。
10 新增条款 15.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执行事务合伙
人需要根据每个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设
立清晰的财务科目,科学管理每个投资项
目,并定期在合伙人会议上向合伙人报
告。
11 新增条款 16.2.3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2018 年8 月
31日前分别为本基金两名有限合伙人(南
威软件和龙溪轴承)各找到至少一个符合
其发展战略和要求的投资项目,或找到南
威软件和龙溪轴承同意共同投资的项目
并实际开展投资。若执行事务合伙人未能
按前述约定履行义务,则南威软件或龙溪
轴承有权退出合伙企业,并不承担违约责
任,且提出退伙的有限合伙人2018 年度
的管理费用只计算半年;对于该有限合伙
人已向本基金实际缴付的管理费用在扣
除按上述原则计算的金额后,剩余金额应
予以退还给该有限合伙人。
因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约定退伙导致合
伙企业解散的,合伙企业应予解散并根据
本协议的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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