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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well Softwar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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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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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7-061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配股决 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 配股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 2016 年度配股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16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度 配股决议的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 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 2016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规模及用 途、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度配股相关事宜的 授权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公司对 2016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的调整 为确保公司本次配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中的“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原方案为: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3,679.5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1

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
金额
1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研发及PPP项目 45,000.00 45,000.00
2 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1,804.55 10,000.00
3 大数据处理与开发平台项目 8,679.55 8,679.55
4 北京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22,450.00 20,000.00
合计 87,934.10 83,679.55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本次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与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差额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补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现调整为: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2,124.5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研发及PPP项目
45,000.00
45,000.00
2 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1,804.55 10,000.00
3 大数据处理与开发平台项目 8,679.55 8,679.55
4 北京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8,445.00 8,445.00
合计 73,929.10 72,124.55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本次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与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差额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补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2

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公司对 2016 年度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调整

为确保公司本次配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中的“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进 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原方案为: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现调整为:

与本次配股有关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至 2018 年 7 月 21 日。

三、公司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度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调整

为确保公司本次配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中的 “授权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原方案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现调整为: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十二个月,至 2018 年 7 月 21 日。

以上调整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3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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