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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well Softwar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Oct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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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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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 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子公司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提高 该子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充实资金实力,增强主营业务竞争力,提升整体盈利能 力,并将对南威软件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子公司增资扩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志雄先生为公司本次增资事项中的业绩补偿义 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 供反担保的,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 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的情 形。
三、关于调整公司配股方案及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经调整的 2016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规模,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发行方案的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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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 2016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6 年度配股方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配股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配 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系对公司 2016 年度 配股相关议案的修订及完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配股方案调整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但需经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泽支 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授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上述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赵小凡、吴怡、刘润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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