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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well Software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pr 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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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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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4 月9 日召开,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和其它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本次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核查后,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新增业务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此次新增业务会计政策是为使财务信息能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而做出的。此次新增业务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适应公司新增业务的需求,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 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业 务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4 年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 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有专职的审计部负责公司各 项审计活动,公司会计核算规范,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综上,我 们认为: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提 高经营管理效率。

三、关于《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通过认真审阅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威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201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14 年度对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并认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总股本1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8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8,000,000.00 元。 此次现金分红占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6.33%,占2014 年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20.72%。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 投资者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本项议案、查阅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 高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神威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神威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控股子公司福建神威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 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的担保情况和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查验,现将有关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一)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

  • 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二)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

  • 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签字:

姓名:王建章

签字: 姓名:曾繁英

签字: 姓名:叶东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