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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a — Annual Report 2025
Jun 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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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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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4552
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Lida Holdings Limited
2025年度
年報
2026年04月26日刊印
公司網址:http://www.lidaholdings.com
一、公司發言人
姓名:陳乙平
職稱:總經理
電話:(86)595-87599588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代理發言人
姓名:黃孕祥
職稱:財務長
電話:(886)2-2732-8616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公司及工廠所在地
(一) 本公司: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Lida Holdings Limited
地址:P.O. Box 2775, Artemis House, 67 Fort Street,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電話:(86)595-87599588
(二) 英屬維京群島子公司
名稱:偉信國際有限公司 Wellso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地址:263 Main Street, P.O. Box 2196,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電話:(86)595-87599588
(三) 香港子公司
名稱: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Lida (HK) Holdings Co., Limited
地址:香港觀塘開源道 64 號源成中心 5 樓 6 室
電話:(86)595-87599588
(四) 中國大陸子公司
名稱: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資區東園鎮工業區
電話:(86)595-87599588
名稱: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區港興路 58 號
電話:(86)792-8228689
三、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886)2-2314-8800
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網址:http://www.kgi.com.tw
四、簽證會計師
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姓名:吳政諺會計師、陳奕任會計師
地址:臺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網址:https://kpmg.com/tw/zh/home.html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無
六、公司網址:http://www.lidaholdings.com/index.jhtml
七、中華民國境內訴訟、非訟代理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姓名:吳建能
職稱:董事長
電話:(86)595-87599588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八、董事會名單:
| 職稱 | 姓名 | 國籍 | 主要經歷 |
|---|---|---|---|
| 董事長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吳建能 | BVI/台灣 |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長 | |
| 董事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黃達平 | BVI/中國 |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 |
| 董事 | 江煒鋒 | 香港 | 形濱食品有限公司 貿易總監 |
| 董事 | 鄧志輝 | 香港 | 美達康江西電器有限公司 總經理 |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台灣 | 曜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台灣良得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
| 臺灣金山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
| 獨立董事 | 張祚誠 | 台灣 | 永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 康而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
| 獨立董事 | 鄭佩汶 | 台灣 | 智通科創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 1
貳、公司簡介 ... 5
一、公司及集團簡介 ... 5
二、公司沿革 ... 6
三、風險事項 ... 8
參、公司治理報告 ... 9
一、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9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17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22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 54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54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 ... 54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無。 ... 54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 55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55
肆、募資情形 ... 56
一、資本及股份 ... 56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 58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 58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58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58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無。 ... 58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 58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無。 ... 58
伍、營運概況...59
一、業務內容...59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68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佈比率...78
四、環保支出資訊...79
五、勞資關係...79
六、資通安全管理...80
七、重要契約...83
陸、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85
一、財務狀況...85
二、經營結果...85
三、現金流量...86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86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87
六、風險事項分析...88
七、其他重要事項...105
柒、特別記載事項...106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106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107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107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07
五、第一上市公司應包括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之說明...107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前言:
本公司於2012年5月11日設立於英屬開曼群島,2013年8月12日本公司取得偉信國際有限公司(Wellsoon International Limited)100%股權完成集團組織架構重組。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空氣壓縮機之設計、製造及銷售等業務,以羅威及力達等品牌行銷中國及世界各地。
一、2025年度營業結果
(一) 2025年度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力達 2025 年度集團合併營收總計新台幣 3,466,489 仟元,相較於 2024 年度集團營收總計新台幣 3,632,150 仟元,減少了 4.56%,本期淨利新台幣 240,602 仟元,每股基本盈餘 2.07 元。
(二) 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項目/年度 | 2025 年實際 | 2025 年預算 | |
|---|---|---|---|
| 財務收支 | 營業收入 | 3,466,489 | 3,940,672 |
| 營業毛利 | 673,749 | 770,419 | |
| 營業利益 | 311,954 | 304,524 | |
| 營業外收支 | 9,502 | (18,574) | |
| 稅前淨利 | 321,456 | 285,950 | |
| 稅後淨利 | 240,602 | 218,753 | |
| 每股稅後盈餘(元) | 2.07 | 1.89 |
(三)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項目/年度 | 2025 年實際 | 2024 年實際 | |
|---|---|---|---|
| 財務收支 | 營業收入 | 3,466,489 | 3,632,150 |
| 營業毛利 | 673,749 | 730,696 | |
| 營業利益 | 311,954 | 203,230 | |
| 營業外收支 | 9,502 | (6,612) | |
| 稅前淨利 | 321,456 | 196,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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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年度 | 2025 年實際 | 2024 年實際 | ||
|---|---|---|---|---|
| 獲利能力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3.89 | 2.27 | |
| 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 營業利益 | 26.89 | 17.52 | |
| 稅前淨利 | 27.71 | 16.95 | ||
| 每股稅後盈餘(元) | 2.07 | 1.19 |
(四)研究成果
自 2021 年開始,公司由原來的委外研發調整為自主研發,經過一系列的努力研究,設計及測試,在 2025 年成功研發出了單極壓縮永磁變頻螺杆機、高速離心磁懸浮鼓風機、乾燥機及力達螺杆真空泵等產品。
二、2026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經營方針及實施概況
本集團以自營品牌專業研發、製造及銷售高效能、高品質和節能環保之活塞式、螺桿式及渦旋式系列空氣壓縮機。產品主要用於醫藥、食品、採礦、化工、電子電力、建材、汽車、鋼鐵、傢俱、機械製造等各行業。近年來在中國政策的大力引導與支持下,伴隨著中國向世界機械製造強國的轉變,各行業致力於產業升級提高生產效率及品質,以高效能自動化氣動設備工具取代大量人工已成為趨勢,造就了中國空氣壓縮機行業穩健發展。中國空氣壓縮機市場規模呈現逐年增長態勢,2021 至 2025 年期間年均複合增長率為 5.34% 左右,截至 2025 年,市場規模已達到 720 億人民幣。但隨著房地產市場經歷了熱潮後開始出現降溫,尤其是在 2024 年市場處於低迷狀態,開發商陷入困境,多個知名房企出現爆雷,且市場上出現了不少爛尾房,而與房地產行業關聯了成百上千個大大小小的行業,大多數城市的 GDP 主要來源於房地產業,因為這些城市缺乏其他實體產業可供發展,所以房地產市場的低迷是造成使中國經濟巨大的影響。同時目前全球治理掙扎在維護開放性多邊主義和全球秩序的民主化與搞排他性多邊主義和自我中心的霸權主義的反全球化兩大力量博弈之中。俄烏衝突引發全球能源危機,貧富差距導致社會不滿情緒蔓延,各國民粹主義加速崛起,國際動盪不安的政治環境導致世界經濟不斷惡化。同時人工智慧的飛速發展造就短期結構性失業,導致消費能力下降。力達團隊唯有掌握市場趨勢,憑藉多年來在空氣壓縮機領域豐富的生產及管理經驗,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密切跟蹤市場,調整產品線結構、加強業務團隊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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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發展重心放在人才隊伍建設、技術研發能力培養和加強、產品品質提升和增值服務加強、積極穩妥地實現產品升級轉型,以穩定本業發展,及創新研發實力雙軌並進,從而實現穩中求進,健康發展。本公司依據中國當前經濟及外銷狀況、產業經營環境變化及市場供需競爭狀況,以及各應用行業舊客戶業務的進展和新客戶開發的進度,預估2026年產品的銷售量可較2025年度略為成長。
(二) 2026年經營計畫和目標包括:
(1) 提升單極壓縮永磁變頻螺杆機,高速離心磁懸浮鼓風機,風冷低壓螺杆機,力達螺杆真空泵等高效節能螺桿機的銷售收入及銷售比重,做好結構調整,提高獲利能力;
(2) 加快新產品開拓,持續開發無油螺桿鼓風機、製冷系列螺桿機及真空泵系列,乾燥機等多元化應用領域的產品,積極穩妥實現產品升級轉型;
(3) 繼續加快螺桿主機量產進度,擴展不同型號螺桿主機的研發進度,穩固關鍵零組件的供應及良率;
(4) 持續優化高質量的售後服務,並配合既有成熟的經銷商體系,戰略合作拓展銷售據點;
(5) 進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準,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之理念,達到企業永續經營之精神。
(6) 通過有限的資源(人力、資金、時間)精準投放到回報率最高的客戶群體上,同時利用數位化工具降低邊際成本。
(三) 研究發展狀況
力達自創立以來即開始投入空氣壓縮機的研發製造,一向以自主研發及技術合作並進,以開發自有技術為主。在生產方面,成功改進現有的生產效能與技術,實現低成本高品質的空氣壓縮機生產技術能力。一直以來,力達與多家學術及技術單位持續保持空氣壓縮機的技術開發及合作關係。
未來力達在新產品研發方面預計開發大功率螺杆主機、真空泵、無油螺桿鼓風機及製冷系列螺杆壓縮機,並針對節能、效率、噪音、重量、尺寸等特點持續開發不同型號之機種,以滿足市場不同客戶之需求。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一) 依據未來市場對空壓機的新需求,對公司目前現在產品進行技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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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級以適應市場的新需求,同時結合空壓機發展的趨勢,研發並推出新的節能降耗型空壓機。
(二)結合新形勢下市場的變化,對目前的銷售體系進行調整和改進,加大對公司銷售人員的專業能力培訓,更好的與經銷商溝通對接,根據市場情況需求召開經銷商會議,制定面對市場新需求能及時做出回饋的銷售體系,銷售機制。
(三)加大高知識高素質人才引進,特別是研發人才,未來公司將成立研發中心,組建一定規模的研發團隊,針對空壓機市場的走向及發展趨勢,及時研發出市場需求的產品,實行產品差異化戰略。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空壓機應用領域及其廣泛,所以空壓機產商尤其多,且競爭激烈。但因為空壓機有不同的應用領域,每個上規模的空壓機產商都有自己獨特的差異化產品,因此雖有競爭,但不是同質化競爭。力達作為通用空壓機產商,客戶群基本集中在工業製造業,同時公司不僅僅銷售產品,還銷售自己獨特的解決方案,根據客戶的特定需求,提供有特色的差異化產品,在空壓機行業有相對的競爭優勢。
本公司產品符合國家行業標準,能效等級優良,節能降耗效果佳,同時用於生產本公司產品的原材料皆是無毒,無害,無化學品及重金屬污染。因而不存在違反法規環境的影響。
自2024年以來,房地產市場處於低迷狀態,很多知名房企出現暴雷,從而導致房地產相關行業跟著低迷。同時國際動盪不安的政治環境及中國大陸實施產業結構整體優化升級,使得一些升級不成功企業破產倒閉,以及產業的轉移,使得客戶群萎縮,企業營收受到影響,營運壓力巨大。本公司持續秉持持續創新,不斷調整定位,開發出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以此來緩解總體經濟環境的不利影響。
敬祝各位股東,
身體健康事業順利。
董事長:吳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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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簡介
一、公司及集團簡介
(一) 設立日期及集團簡介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Lid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力達公司」)係2012年5月11日於英屬開曼群島(以下簡稱「開曼」)設立之控股公司,子公司包括註冊於英屬維京群島之偉信國際有限公司(係控股公司)、註冊於香港之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係控股公司)、以及註冊於中國大陸之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及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營運子公司為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及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空氣壓縮機、電焊機及電動工具等機電產品之設計、製造及銷售等業務。產品主要分為三大類,活塞式空壓機、螺桿式空壓機及渦旋式空壓機,透過中國大陸各地的經銷商建立龐大的營銷通路,此外亦透過各國進口商之往來營銷全世界。
本公司經營團隊於空壓機行業擁有豐富的經驗,以「羅威」為主及多項自有品牌行銷中國大陸各地,曾先後榮獲中國品質萬裡行品質定點單位、國家農業部全國創名牌重點企業、福建省明星僑資企業、中國商品交易中心規範化管理品質達標先進企業等榮譽稱號,並通過ISO9001品質管制體系認證。產品取得國家通用機械產品認證、國家強制性產品CCC認證,部分產品取得CE、GS、CSA、CUSA品質認證。產品先後榮獲「中國馳名商標」、「福建出口名牌」、「福建省名牌產品」、「福建省著名商標」等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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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團架構

二、公司沿革
| 年度 | 重要記事 |
|---|---|
| 1993 年 | 投入空氣壓縮機行業 |
| 1998 年 10 月 | 成立內資企業“福建省泉州市力達機械有限公司” |
| 1997 年 11 月 | 「羅威」商標註冊 |
| 1999 年 10 月 | 「力達」商標註冊 |
| 2001 年 03 月 | 成立中外合資企業“福建省泉州市億達機電有限公司” |
| 2004 年 06 月 | 「羅威」品牌獲得「福建名牌產品」稱號 |
| 2006 年 11 月 | 「羅威」品牌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
| 2009 年 06 月 | 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成立 |
| 2009 年 09 月 | 設立「偉信國際有限公司」於英屬維京群島 |
| 2008 年 12 月 | 「力達」品牌獲得「福建名牌產品」稱號 |
| 2010 年 09 月 | 力達(香港)採現金方式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億達機電有限公司」100%股權,此一股權交易係屬集團內組織重組。 |
| 2010 年 12 月 | 更名為「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 |
| 2012 年 02 月 | 轉投資成立「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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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重要 記 事 |
|---|---|
| 2012 年 05 月 | 第一上市申請主體「力達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設立。 |
| 2013 年 03 月 | 偉信國際採換股方式取得力達(香港)100%股權,此一股權交易係屬集團內組織重組。 |
| 2013 年 08 月 | 第一上市申請主體「力達控股有限公司」以 1,551:1 之換股比例取得偉信國際有限公司 100%股權。 |
| 2013 年 09 月 |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發行 5 年期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發行金額為美金 20,000 仟元。 |
| 2014 年 02 月 |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面額由美金 1 元改為新臺幣 10 元,經換算後本公司實際已發行普通股共 46,554,084 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 10.00 元,股本合計新臺幣 465,540,840 元。 |
| 2014 年 05 月 | 資本公積轉增資,增加股數 29,910,916 股。 |
| 2014 年 06 月 | 附認股權公司債全數轉換為股本,增加股數 13,455,000 股,轉換後股本合計新臺幣 900,000 仟元。 |
| 2014 年 07 月 | 力達江西廠正式啟用。 |
| 2016 年 07 月 | 辦理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增加股數 10,000,000 股,股本合計新臺幣 1,000,000 仟元,並正式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
| 2017 年 02 月 |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2 月 6 日起得為融資融券交易。 |
| 2017 年 06 月 | 通過螺桿主機生產投資計畫案。 |
| 2018 年 05 月 | 通過興建泉州力達新工業園區廠房預算案。 |
| 2018 年 07 月 | 螺桿主機生產計畫正式啟動,進行初步量產。 |
| 2018 年 08 月 | 力達新工業園區廠房正式動工。 |
| 2018 年 12 月 | 正式完成螺桿主機 30 匹馬力型號自製,啟動 50 匹自製。 |
| 2019 年 06 月 | 正式完成螺桿主機 50 匹馬力型號自製,啟動 15 及 20 匹自製。 |
| 2019 年 10 月 |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配發股票股利每股 1.6 元,增加股數 16,000,000 股,股本合計新臺幣 1,160,000 仟元 |
| 2019 年 11 月 | 主力新產品永磁變頻 E 系列螺桿機研發測試成功,正式上市。 |
| 2020 年 01 月 | 正式完成螺桿主機 15 及 20 匹馬力型號自製,啟動 75 匹自製。 |
| 2020 年 06 月 | 主力新產品低壓變頻螺桿機研發測試成功,正式上市。 |
| 2021 年 08 月 | 完成螺桿主機 10 及 100 匹馬力型號自製,啟動 100 匹以上自製。 |
| 2021 年 09 月 | 新產品永磁變頻鐳射專用螺桿機研發測試成功,正式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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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重要 記 事 |
|---|---|
| 2021 年 11 月 | 新產品永磁變頻螺桿機(15HP、30HP、50HP) 研發成功,正式上市。 |
| 2021 年 12 月 | 新產品永磁變頻螺桿機(10HP、20HP) 研發成功,正式上市。 |
| 2022 年 3 月 | 新產品永磁變頻螺桿機(75HP) 研發成功,正式上市 |
| 2022 年 5 月 | 新產品直聯永磁變頻螺杆機(10HP、15HP、20HP、30HP、50HP) 研發成功,正式上市 |
| 2023 年 7 月 | 新產品直聯永磁變頻無油螺杆鼓風機(75HP) 研發成功,正式上市 |
| 2023 年 10 月 | 新產品 C 系列永磁變頻螺杆機(75HP) 研發成功,正式上市 |
| 2024 年 2 月 | 力達新工業園區廠房正式啟用 |
| 2024 年 3 月 | 單極低壓永磁變頻螺杆機於研發成功,正式上市 |
| 2024 年 10 月 | 羅威高速離心磁懸浮鼓風機研發測試成功,正式上市 |
| 2025 年 3 月 | 乾燥機於研發成功並開始進行市場試點 |
| 羅威高速離心磁懸浮鼓風機 50HP 研發成功並開始進行市場試點 | |
| 2025 年 6 月 | 羅威製冷壓縮機樣品研發成功,開始試推向市場 |
三、風險事項
請參閱陸、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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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董事資料
2026年4月26日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日期 | 任期 | 選任時持有張數 | 現在持有張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 張數 | 比率 | 張數 | 比率 | 張數 | 比率 | 張數 | 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BVI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 | 2014.09.28 | 2023.06.16 | 3年 | 36,540 | 31.50 | 36,540 | 31.50 | - | - | - | - | 亞東工業專科學校-電機工程科 | |||||
| 泉州億達家用電器實業有限公司 | |||||||||||||||||||
| 總經理 | |||||||||||||||||||
| 台灣龍德電器(股)公司 | |||||||||||||||||||
| 副總 | |||||||||||||||||||
| 台灣燦坤實業(股)公司家電事業部 | |||||||||||||||||||
| 協理 | |||||||||||||||||||
| 台灣三洋電機(股)公司技術部 | |||||||||||||||||||
| 經理 | 僅信國際有限公司董事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
| 泉州億達家用電器實業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 |||||||||||||||||||
| 佳彩(香港)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嘉恒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 | - | ||||||||||||||||
| 台灣 | 代表人:吳建能 | 男61-7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BVI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 | 2014.02.19 | 2023.06.16 | 3年 | 19,071 | 16.44 | 9,571 | 8.25 | - | - | - | - | 惠南中學 | |||||
| 力達機械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泉州力達船務有限公司董事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 | - | ||||||||||||||||
| 中國 | 代表人:黃達平 | 男51-60 | - | - | - | - | 74 | 0.06% | - | - | - | - | - |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日期 | 任期 | 選任時持有張數 | 現在持有張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其配偶或二親等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張數 | 比率 | 張數 | 比率 | 張數 | 比率 | 張數 | 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 | 香港 | 江煒鋒 | 男41-50 | 2014.09.28 | 2023.06.16 | 3年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香港 | 鄧志輝 | 男51-60 | 2023.06.16 | 2023.06.16 | 3年 |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台灣 | 申學仁 | 男51-60 | 2015.03.25 | 2023.06.16 | 3年 | — | — | — | — | — | — | — |
| 台灣良得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臺灣金山電子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台灣港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 | — | |||||||||||
| 獨立董事 | 台灣 | 張祚誠 | 男61-70 | 2022.11.11 | 2023.06.16 | 3年 |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台灣 | 鄭佩汶 | 女61-70 | 2023.06.16 | 2023.06.16 | 3年 | — | — | — | — | — | — | — |
- 監察人: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故無監察人。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2026年4月26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 | 嘉恒發展有限公司(100%) |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 | 駱妮娜(100%) |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屬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2026年4月26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
| 嘉恒發展有限公司 | 吳建能(33.33%)、吳陳美滿(33.33%)、吳宗翰(33.33%) |
- 董事及監察人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 | --- | --- |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建能 | 1.具備經營管理、產業、行銷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2.現任本公司董事長、僅信國際有限公司董事、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泉州億達家用電器實業有限公司副董事長、佳彩(香港)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嘉恆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3.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0 |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董事
家數 |
| --- | --- | --- | --- |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達平 | 1.具備經營管理、產業、行銷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2.現任本公司董事長、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董事長、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董事長
3.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0 |
| 江煒鋒 | 1.具備經營管理、產業、行銷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2.現任形濱食品有限公司貿易總監
3.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0 |
| 鄧志輝 | 1.具備經營管理、產業、行銷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2.現任美達康江西電器有限公司總經理
3.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0 |
| 申學仁 | 1.具備經營管理、產業、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2.現任台灣良得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臺灣金山電子工業(股)公司獨立董事、暖越科技公司董事、輝享(股)公司監察人、新曚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3.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1.本公司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
2.獨立董事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最近2年無提供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3 |
- 12 -
| 性名 | 條件 | 備註 | |
|---|---|---|---|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 1) | 獨立性情形(註 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張柞誠 | 1.具備會計、財務、法律、公司治理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
| 2.現任家信合署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永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康而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
| 3.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1.本公司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 | ||
| 2.獨立董事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3.最近2年無提供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1 | ||
| 鄭佩汶 | 1.具備經營管理、產業、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
| 2.現任智通科創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
| 3.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1.本公司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 | ||
| 2.獨立董事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3.最近2年無提供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1 |
-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1) 董事會多元化:敘明董事會之多元化政策、目標及達成情形。多元化政策包括但不限於董事遴選標準、董事會應具備之專業資格與經驗、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組成情形或比例,並就前揭政策敘明公司具體目標及其達成情形。董事會之多元化政策: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策略,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相信多元化方針有助提升公司整體表現。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包括基本組成(如:年齡、性別、國籍等)、也各自具有產業經驗與相關技能,以及營業判斷、經營管理、領導決策與危機處理等能力。為強化董事會職能達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標,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明載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a. 營運判斷能力
b.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c. 經營管理能力
d. 危機處理能力
e. 產業知識
f. 國際市場觀
g. 領導能力
h. 決策能力
董事會之多元化目標:董事在衡量應具備之能力的多元化之外、在性別方面至少有一名女性董事、在國籍方面則在台灣籍董事過半之要求下,至少有一個以上非台灣籍董事。
董事會之多元化達成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七名成員,分別來自工業、商業、財務會計及投資等各產業,均有豐富之產學經驗,年齡分佈 41-50 歲共 1 位(占比為 14%),51-60 歲共 3 位(占比為 33%),61 歲(含)以上為 3 位(占比為 33%);其中一席為女性董事(女性董事占比為 14%),另有一席為中國籍董事及兩席為香港籍董事(亦各佔董事外國籍比例為 43%),本公司於董事會在跨產業、年齡、性別及國籍等多元化面向已達成一定的成果,未來本公司仍將持續視營運狀況及發展需求追求董事會各面向之多元化。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席次為七席,目前女性董事為一席,雖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但仍未達三分之一,係因產業特性,短時間尋求人才不易,於 2026 年董事會屆滿進行改選前,尋求產業或學校等多方管道人才舉薦,以利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並落車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
- 14 -
| 多元化核心項目
董事姓名 | 基本組成 | | | | | | | | 專業能力及產業經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籍 | 性别 | 具有員工身份 | 年齡 | | |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 經營管理 | 領導決策 | 營運判斷 | 危機處理能力 | 國際市場觀 | 產業知識 | 會計財務 | 法律 |
| | | | | 30-39歲 | 40-49歲 | 50-59歲 | 60歲以上 | 9年以下 | | | | | | | | |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建能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V | | V | V | V | V | V | V | | |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代表人黃達平 | 中國 | 男 | | | | V | | | V | V | V | V | V | V | | |
| 江煒鋒 | 香港 | 男 | | | V | | | | | | V | V | V | V | V | |
| 鄧志輝 | 香港 | 男 | | | | V | | | V | V | V | V | V | V | | |
| 申學仁 | 中華民國 | 男 | | | | V | | | V | V | V | V | V | | V | V |
| 張祚誠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鄭佩汶 | 中華民國 | 女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 V | V |
(2) 董事會獨立性:敘明獨立董事人數及比重,並說明董事會具獨立性,及附理由說明是否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包括敘明董事間、監察人間或董事與監察人間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本公司董事成員七人,設置獨立董事三人,比重 43%,且董事均無員工或經理人身份,董事會具行使職權之獨立性。本公司全體董事間均無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無監察人,故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二)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2026年4月26日
| 職稱 | 姓名 | 國籍 | 性别 | 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
|---|---|---|---|---|---|---|---|---|---|---|---|---|---|---|---|
| 股數 | 比率 | 股數 | 比率 | 股數 | 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 | 陳乙平 | 中國 | 男 | 2014.01.02 | - | - | - | - | - | - | 福建師範大學學士 | ||||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總經理 | ||||||||||||||
|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總經理 | |||||||||||||||
| 九江億達置業有限公司監事 | |||||||||||||||
| 美達康(江西)電器有限公司代表人 | - | - | - | ||||||||||||
| 財務長 | 黃孕祥 | 中國 | 男 | 2018.03.26 | - | - | - | - | - | - | 集美大學財經學院 | ||||
| 中國註冊會計師及稅務師 | |||||||||||||||
| 天守(福建)超纖科技(股)公司財務總監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財務長 | ||||||||||||||
|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財務長 | - | - | - | ||||||||||||
| 管理處 | |||||||||||||||
| 資深經理 | 黃曉玲 | 中國 | 女 | 2017.03.24 | - | - | - | - | - | -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管理處主管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管理處主管 | - | - | - |
| 銷售部 | |||||||||||||||
| 經理 | 江杰昆 | 中國 | 男 | 2009.08.18 | - | - | - | - | - | -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銷售處主管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銷售處主管 | - | - | - |
| 研發經理 | 涂道明 | 中國 | 男 | 2019.07.01 | - | - | - | - | - | - | 南京航空航太大學實驗力學專業碩士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研發處主管 | - | - | - |
| 公司治理主管 | 張良仔 | 台灣 | 男 | 2025.01.02 | - | - | - | - | - | - | 澳豐複材科技(股)公司財務長 | ||||
| 澳豐科技(開曼)公司董事會秘書 | |||||||||||||||
| 凱基投資諮詢(上海)公司經理 | |||||||||||||||
| 元大證券投資銀行業務處經理 | |||||||||||||||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組長 | - | - | - | - | |||||||||||
| 稽核 | 吳惠千 | 中國 | 女 | 2023.11.09 | - | - | - | - | - | -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稽核 | ||||
|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稽核 | - | - | - | - |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一) 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總額及占稅後純益比例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 報酬(A)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 | 業務執行費用(D)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E)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董事長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建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代表人:黃達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江煒鋒 | - | - | - | - | - | - | 43 | - | 43 0.02% | - | - | - | - | - | - | - | - | - | 43, 0.02% | 無 |
| 董事 | 鄧志輝 | - | - | - | - | - | - | 43 | - | 43 0.02% | - | - | - | - | - | - | - | - | - | 43, 0.02% | 無 |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 | 525 | - | - | - | - | 43 | - | 568 0.24% | - | - | - | - | - | - | - | - | - | 568, 0.24% | 無 |
| 獨立董事 | 張祚誠 | - | 525 | - | - | - | - | 43 | - | 568, 0.24% | - | - | - | - | - | - | - | - | - | 568, 0.24% | 無 |
| 獨立董事 | 鄭佩汶 | - | 525 | - | - | - | - | 43 | - | 568, 0.24% | - | - | - | - | - | - | - | - | - | 568, 0.24% | 無 |
- 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獨立董事之報酬分為月固定報酬及出席董事會車馬費,本公司至今尚無自盈餘發放董事酬勞,本公司獨立董事均兼任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其職責及風險均相同,故獨立董事報酬僅與投入時間較為相關。
-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董事姓名 |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 1,000,000 元 | 申學仁、張祚誠、鄭佩汶、鄧志輝、江煒鋒、吳建能、黃達平 | 申學仁、張祚誠、鄭佩汶、鄧志輝、江煒鋒、吳建能、黃達平 | 申學仁、張祚誠、鄭佩汶、鄧志輝、江煒鋒、吳建能、黃達平 | 申學仁、張祚誠、鄭佩汶、鄧志輝、江煒鋒、吳建能、黃達平 |
| 1,000,000 元(含)~2,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2,000,000 元(含)~3,5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3,5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 - | - | - |
| 總計 | 7 人 | 7 人 | 7 人 | 7 人 |
(二) 監察人之酬金:本公司並未設置監察人,故不適用。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特支費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陳乙平 | - | 2,889 | - | 604 | - | 241 | - | - | 221 | - | - | 3,955 | |
| 1.64% | 無 | |||||||||||||
| 財務長 | 黃孕祥 |
(四) 上市上櫃公司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酬金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特支費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陳乙平 | - | 1,681 | - | 347 | - | 140 | - | - | 142 | - | - | 2,310,0.96% | 無 |
| 財務長 | 黃孕祥 | - | 1,208 | - | 257 | - | 101 | - | - | 79 | - | - | 1,645,0.68% | 無 |
| 管理處資深經理 | 黃曉玲 | - | 525 | - | 114 | - | 44 | - | - | 94 | - | - | 777 | |
| 0.32% | 無 | |||||||||||||
| 研發經理 | 涂道明 | - | 2,627 | - | - | - | 219 | - | - | 79 | - | - | 2,925 | |
| 1.22% | 無 | |||||||||||||
| 銷售部經理 | 江杰昆 | - | 525 | - | 114 | - | 1,895 | - | - | 79 | - | - | 2,613 | |
| 1.09% | 無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 1,000,000 元 | - | - |
| 1,000,000 元(含)~2,000,000 元(不含) | - | 黃孕祥 |
| 2,000,000 元(含)~3,500,000 元(不含) | - | 陳乙平 |
| 3,5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 - | -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 - | -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 - | -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 - |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 -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 - |
| 總計 | - | 2 人 |
配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 經理人 | 總經理 | 陳乙平 | - | 473 | 473 | 0.20 |
| 財務長 | 黃孕祥 | |||||
| 研發經理 | 涂道明 | |||||
| 管理處資深經理 | 黃曉玲 | |||||
| 銷售部經理 | 江杰昆 |
- 20 -
(五)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式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
-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佔稅後純益比率之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項目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
| 金額(仟元) | 酬金總額佔稅後純益比例 | 金額(仟元) | 酬金總額佔稅後純益比例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董事 | 1,833 | 1,833 | 1.33% | 1.33% | 1,790 | 1,790 | 0.74% | 0.74%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0 | 3,987 | — | 2.89% | 0 | 3,955 | — | 1.64% |
| 稅後純益 | 137,779 | 1.33% | 4.22% | 240,602 | 0.74% | 2.38% |
2025年度董事之酬金總額佔合併財務報告稅後純益之比例為 0.74%,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總額佔合併財務報告稅後純益之比例 1.64%,相較2024年度之變化差異较大,主要是稅後純益增加導致。
-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及組合、訂定酬金、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本公司之獨立董事兼任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支領固定報酬及參與董事會支領出席費外,其餘董事不支領其他報酬。董事酬勞金額,依現行章程規定,係以不高於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 2%,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後發放,2025年度未發放董事酬勞。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兼具公司執行管理及營運之職責,其酬金包含薪資(月)及年度獎金(含員工酬勞),其中薪資(月)均每年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核定,年度獎金則由年終獎金及員工酬勞等二項組成。年終獎金係依照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政策及辦法按管理人員標準統一發放固定月數薪資,員工酬勞金額,依現行章程規定,係以當年度獲利尚未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稅前利益之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三,員工酬勞總額確認後發放,再按其職等及績效考核訂定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可分配之比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後發放之,故員工酬勞之發放係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相關的獲利具有關聯性。
-
21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 董事會運作情形資訊,2025年度董事會開會5次(A),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註) | 備註 | |
|---|---|---|---|---|---|---|
| 董事長 | 吳建能 | 5 | 0 | 100% | 無 | |
| 董事 | 黃達平 | 3 | 2 | 60% | 無 | |
| 董事 | 江煒鋒 | 5 | 0 | 100% | 無 | |
| 董事 | 鄧志輝 | 4 | 1 | 80% | 無 | |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5 | 0 | 100% | 無 | |
| 獨立董事 | 張祚誠 | 5 | 0 | 100% | 無 | |
| 獨立董事 | 鄭佩汶 | 4 | 1 | 80% | 無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1.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 (1)證交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無。 | ||||||
| (2)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 ||||||
| 2.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 ||||||
| 3.董事會自我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及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
|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評鑑辦法】,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職能,2025年底依所訂評鑑辦法評估績效,並將評估結果於2026年3月13日提報董事會,另2025年度委請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並出具證明。 | ||||||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評估結果 | |
| 每年一次 |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董事會之績效評估 | 董事成員對董事會自評 |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二、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
| 三、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
| 四、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 ||||||
| 五、內部控制。 | 董事會運作狀況尚屬良好 | |||||
| 每年一次 |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 | 董事成員自評 | 一、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
| 二、董事職責認知。 | ||||||
| 三、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四、內部關係經營 | 董事會運作狀況尚屬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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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與溝通。
五、董事之專業及
持續進修。
六、內部控制。 | |
| --- | --- | --- | --- | --- | --- |
| 每年一次 |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 審計委員會委員自評 |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c.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d.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e.內部控制 | 審計委員會運作狀況尚屬良好 |
| 每年一次 |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自評 |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認知
c.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決策品質
d.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e.內部控制 |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狀況尚屬良好 |
| 每年一次 |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 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自評 |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永續發展委員會職責認知
c.提升永續發展委員會決策品質
d.永續發展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e.內部控制 | 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狀況尚屬良好 |
4.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1)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作為董事會議事運作之準則,並經股東會選任 3 席獨立董事,且本公司並已設立審委會、薪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進一步增進董事會職能。
(2) 本公司 7 席董事(含 3 席獨立董事)均已依循「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完成進修時數,進修時數及課程內容均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3) 為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訂定【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評鑑辦法】。2025 年底依所訂【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評鑑辦法】評估績效,並將評估結果於 2026 年 3 月 13 日提報董事會。本公司業經董事會通過【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評鑑辦法】,明定至少每三年執行外部評估一次,已於 2025 年聘任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執行評鑑,業於 2026 年 1 月 9 日出具董事會績效評估證明及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執行外部評估。
(4) 本公司之重大決議事項,於董事會議後即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相關規定發佈重大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大眾均可及時獲得資訊。
(5) 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三位獨立董事除申學仁獨董為連續第四屆任期外,其餘兩位獨董連續任期均未超過三屆。
- 23 -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2025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5次(A),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B) | 委託出(列)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 (B/A)(註)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5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張祚誠 | 5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鄭佩汶 | 4 | 1 | 80% | 無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1.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1)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無。 | |||||
| 日期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第五屆第十二次 | |||||
| 2025年3月14日 | 1本公司2024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2擬具本公司2024年「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 |||||
| 3本公司2024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4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 | |||||
| 5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與適任性評估案 | |||||
| 6擬通過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 第五屆第十三次 | |||||
| 2025年5月13日 | 1本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2子公司盈餘分配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 第五屆第十四次 | |||||
| 2025年8月21日 | 1本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2子公司盈餘分配案 | |||||
| 3擬通過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案 | |||||
| 4擬修訂定本公司「融資循環」 | |||||
| 5擬通過2024年度永續報告書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 第五屆第十五次 | |||||
| 2025年11月12日 | 1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2擬制定本公司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 第五屆第十六次 | |||||
| 2025年12月30日 | 1訂定本公司「2026年度稽核計畫」案 | ||||
| 2擬通過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 (2)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 |||||
| 2.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 |||||
| 3.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含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 |||||
| (1)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 | |||||
| A.內部稽核人員每月依稽核計畫完成之稽核報告,於次月底前透過電子郵件或當面呈報方式,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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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各獨立董事查閱。
B. 內部稽核人員每季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彙總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C. 各獨立董事不定期透過電話、電子郵件或當面方式與內部稽核人員溝通及討論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
D. 若有特殊情事者,亦會即時向各獨立董事報告。
E. 2025年度並無特殊狀況,本公司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狀況良好,獨立董事並無反對意見。歷次溝通情形描述如下表:
| 會議日期 | 溝通重點 | 溝通結果 |
|---|---|---|
| 2025 年 3 月 14 日 | 稽核報告 | 獨立董事無異議。經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後,提報董事會。 |
| 2025 年 5 月 13 日 | 稽核報告 | 獨立董事無異議。經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後,提報董事會。 |
| 2025 年 8 月 21 日 | 稽核報告 | 獨立董事無異議。經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後,提報董事會。 |
| 2025 年 11 月 12 日 | 稽核報告 | 獨立董事無異議。經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後,提報董事會。 |
| 2025 年 12 月 30 日 | 訂定 2026 年度稽核計畫及稽核報告 | 獨立董事無異議。經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
(2)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
A. 會計師列席審計委員會,並向獨立董事報告財務報表覆核(查核)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
B. 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各獨立董事報告。
C. 2025年度並無特殊狀況,本公司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之溝通狀況良好,獨立董事並無意見。歷次溝通情形描述如下表:
| 會議日期 | 溝通重點 | 溝通結果 |
|---|---|---|
| 2025 年 3 月 14 日 | 1. 會計師就 202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結果進行說明,並針對查核發現進行討論。 | |
| 2. 會計師針對審計委員及與會人員所諮詢之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 獨立董事無異議。202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經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 |
| 2025 年 5 月 13 日 | 1. 會計師就 2025 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之核閱結果進行說明,並針對查核發現進行討論。 | |
| 2. 會計師針對審計委員及與會人員所諮詢之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 獨立董事無異議。2025 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經向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
| 2025 年 8 月 21 日 | 1.會計師就 2025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結果進行說明,並針對查核發現進行討論。
2.會計師針對審計委員及與會人員所諮詢之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 獨立董事無異議。2025 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經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
| --- | --- | --- |
| 2025 年 11 月 12 日 | 1.會計師就 2025 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之核閱結果進行說明,並針對查核發現進行討論。
2.會計師針對審計委員及與會人員所諮詢之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 獨立董事無異議。2025 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經向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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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經通過董事會,並堅持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獨立董事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提升資訊透明度等公司治理重要原則,且已訂定相關公司治理規章,如「董事會議事規則」、「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董事選舉辦法」、「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內部稽核管理辦法」、「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董事會亦遵照股東賦予之責任,引導公司經營並有效監督階層之管理功能,未來公開發行後將根據相關法規揭露公司重大訊息,定期揭露財務與非財務資訊。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式實施? | ☑ | (一)本公司已在台委任專責股務代理機構處理股務事宜,並設置發言人處理股東建議事項,將視未來需求再訂定相關內部作業程式來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二)本公司隨時掌握董事、經理人及持股5%以上之大股東之持股情形。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三)本公司已依法令規定於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關係人管理辦法中建立相關控管機制。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四)本公司訂有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辦法,用以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無重大差異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 | (一)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組成是考量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由企業負責人、商業經營專長、投資專長、法律專長及財務會計專長者共同組成。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二)目前公司除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另有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未來將視實際需求再行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三)公司已於2020年訂定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及施行項目,2025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之結果已提報董事會及上傳公開申報系統。 | 無重大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四)本公司每年由審計委員會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向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本公司已於2025年3月14日第六屆第十二次董事會參考會計師事務所之審計品質指標(AQIs),以及會計師審查評核表,審查內容包含獨立性要件審查、獨立性運作審查及適任性審查 | 無重大差異 |
- 28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等後,通過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議案。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專(兼)職單位或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 | 目前已設置公司治理主管,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公司登記、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相關事宜。 | 無重大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本公司與往來銀行、供應商及其他之利害關係人皆保持良好之溝通管道。本公司並設有專人處理有關公司對外關係及利害關係人事宜,且已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以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關切問題,最近期利害關係人之溝通情形已於2025年12月30日於董事會作報告。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 | 本公司已在台委任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處理股務及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務 | 無重大差異 | |
| 七、資訊公開 | ||||
|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 | (一)本公司已架設網站,公司相關資訊將持續揭露。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 | ☑ | (二)本公司有專人負責資訊之蒐集及揭露,並落實發言人制度。 | 無重大差異 |
- 29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 (三)本公司尚未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惟皆按照規定期限內提早公告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本公司2024及2025年度財務報告於規定期限內會計年度終了後75天內公告申報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 (一)員工權益:依法載明員工手冊及公司福利政策,內容明訂員工之權利義務及福利項目,以維護員工權益。 | ||
| (二)僱員關懷:依據當地政府相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確保員工福利,並不定期舉辦聚餐等活動,調劑員工身心。 | ||||
| (三)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及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與投資者、供應商及利害關係人均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並維護其應有之合法權益。 | ||||
| (四)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與供應商之間一向維繫良好的關係,並已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 | ||||
| (五)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利害關係人得與公司進行溝通、建言,以維護應有之合法權益。 | ||||
| (六)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本公司董事皆已參加公司治理相關課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程,另並無設置監察人。 | ||||
| (七)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訂有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管理辦法,並依辦法執行,以其降低並預防任何可能的風險。 | ||||
| (八)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由專門部門負責客戶洽詢及申訴管道。 | ||||
| (九)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均按年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 ☑ | 本公司就2025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進行檢討及改善,主要針對提升資訊透明度、強化董事會結構及落實ESG企業社會責任進行改善作業,尤其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今年已出具永續報告書,並會依照法令規定時程完成報告書及碳排確信程序。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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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身份別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 | --- | --- | --- |
| 召集人
獨立
董事 | 張祚誠 | 註一 | 1.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符合獨立性情形。
2.薪資報酬委員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最近2年無提供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1 |
| 獨立
董事 | 申學仁 | 註一 | 1.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符合獨立性情形。
2.薪資報酬委員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最近2年無提供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3 |
| 獨立
董事 | 鄭佩汶 | 註一 | 1.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符合獨立性情形。
2.薪資報酬委員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數;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最近2年無提供本公司或其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1 |
註一: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由獨立董事出任,其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第11~13頁董事及監察人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相關內容。
(1)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薪資報酬委員會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2)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召集人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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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本屆委員任期:2023 年 06 月 16 日至 2026 年 06 月 15 日,2025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3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張祚誠 | 3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3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鄭佩汶 | 3 | 0 | 100% | 無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1.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 |||||
| 2.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
| 召開日期 | 討論事由 | 決議結果 | 公司處理情形 |
|---|---|---|---|
| 2025/03/14 | 本公司 202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本公司 2024 年度員工績效考核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 2025/11/12 | 本公司 2024 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2025/12/30 | 擬審議 2025 年度集團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發放政策及辦法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擬提報本公司經理人 2025 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 擬提報本公司經理人 2026 年度之每月固定薪資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已依決議執行完畢 |
- 33 -
(五)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 | 本公司於2025年11月12日由董事會通過轄下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並由集團總經理辦公室兼任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單位,並由董事長直接管理,並與各單位的高階主管共同檢視公司的核心營運能力,訂定中長期的永續發展計畫,並結合人力資源及生產等單位共同推動相關業務。公司每年年底前應向永續發展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執行成果及未來的工作計劃。2025年度共召開2次會議,議案內容包含: (1)通過本公司2024年度永續報告書; (2)鑑別需關注之永續議題,擬定因應之行動方案; (3)本公司2025年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 (4)本公司2025年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 (5)本公司2025年風險管理之運作情形; (6)本公司2025年永續報告書重大主題分析; 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及董事會每年定期聽取經營團隊的報告(包含ESG報告),經營階層必須對董事會提擬公司策略,董事會必須評判這些策略成功的可能性,也必須經常檢視策略的進展,並且在需要時敦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 | 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依據公司整體營運方針,政策,從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來確定各類風險,建立完善的風險識別機制,通過風險評估、風險監測和風險預警方式,及時發現和識別風險。對潛在的風險提前制定相應的預案和應對措施,以此將對可能影響企業永續發展的相關風險降至 |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最低。依據評估後之風險,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如下: | ||||||
| 重大議題 | 風險評估項目 | 說明 | ||||
| 環境 | 環境衝擊及管理 | 1. 本公司經由執行製程安全管理與制度化的管理循環,有效降低污染的排放與對環境所造成的衝擊。 | ||||
| 2. 本公司已導入「ISO 14001」及「ISO 50001」之環境及能源管理驗證,後續並定期取得認證。 | ||||||
| 3. 年度規劃內部稽核計畫,針對本公司須遵循各相關環境法規之合規情形,並稽查各作業流程已符合規定。 | ||||||
| 社會 | 職業安全 | 本公司已導入「ISO 45001」之職業健康安全體系驗證,後續並定期取得認證。 | ||||
| 本公司對推動包括環保、6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理念並持續落實於日常各項管理;另對在職員工和主管進行安全管理培訓,每年安排員工舉辦防災演習、急救訓練、工作安全講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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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標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產品安全 | 本公司生產之空壓機產品係屬工業機械,其行銷及標示均依照當地政府之規範,並訂有客戶抱怨處理程序,已提供客戶健全的申訴管道。 | |||||
| 公司治理 | 社會經濟與法令遵循 | 透過建立治理組織及落實內部控制機制,確保本公司所有人員及作業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範 | ||||
| 強化董事職能 | 1. 為董事規劃相關進修議題,每年提供董事最新法規、制度發展與政策。 | |||||
| 2. 為董事投保董事責任險,保障其受到訴訟或求償之情形。 | ||||||
| 利害關係人溝通 | 1. 為避免利害關係人與本公司立場不同,造成誤解引起經營或訴訟風險,本公司每年分析重要利害關係人與其關心之重要議題。 | |||||
| 2. 建立各種溝通管道,積極溝通,減少對立與誤解。 | ||||||
| 設投資人信箱,由發言人處理並負責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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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 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本公司各工廠動行 6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管理,並遵守當地環保法規,且導入 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 無重大差異 | |
| (二) 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本公司已導入「ISO 50001」之能源管理體系驗證,後續並定期取得認證。 | ||
| 空壓機行業不存在再生物料再利用情況,公司主要通過嚴格管控生產工藝流程,最大限度降低原物料消耗,同時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品廢料,比如鐵件,能再用於生產的就充分利用,不能用的分類收集存放做出售處理,對用生產過程中耗用的水、電,通過提高生產效率及產品線的調整(由生產活塞機為主轉為生產螺杆機為主)來降低水,電的耗用,對於辦公室用的水、電,通過以下因應措施: | ||||
| 1、宜導員工隨手關燈、關閉電源的習慣。 | ||||
| 2、推廣視訊會議,節省人員往返的交通耗能。 | ||||
| 3、夏天能用風扇就儘量不用空調。 | 無重大差異 | |||
| (三) 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 ☑ | 公司針對氣候變動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因素進行識別,評估並作出與之對應的因應措施: | ||
| 1、因氣候變動導致市場需求變化,公司時時保持與經銷商密切溝通,隨時跟蹤市場的最新需求,推出符合氣候因素變化的新產品,比如高效節能環保的螺杆機。 | ||||
| 2、因氣候變動導致原材料資源成本的提升,隨時監控原物料價格波動並且不斷發展新的供應商,增加多種採購選擇。 |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3、因氣候變動導致客戶銷售低迷,違約。每週檢查客戶帳齡分析表,對有異常情況及時聯絡客戶,及時催款。不斷培植和開發新的經銷商抵禦異常經銷商對公司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 | (一)經盤查本公司 2024 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為 4,428 公噸 CO2e,2025 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為公噸 4,345 公噸 CO2e;2024 年總用水量為 182,570 公噸,2025 年總用水量為 187,350 公噸;本公司廢棄物種類以生產製造之一般事業廢棄物為主,生產餘料主要為鋼材,均為可再利用之材料。 |
(二)本公司生產所用主要能源為電力,非屬耗能產業,生產製程亦無產生大量廢水,用水及廢棄物為生活用水及生活廢棄物為主,用量有限,惟本公司管理單位仍針對辦公室空調照明,用水等之使用進行控管及宣導。包括:一、持續對員工宣導節電省水觀念,以持續降低水電用量。二、辦公室非必要不開空調,確須開空調須將空調設定在合適的溫度。三、下班隨手關燈,關空調,關電腦,違規者依公司規定處分。 | 無重大差異 |
| 四、社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式? | ☑ | | 本公司遵守各公司所在地之法令規範,並遵循國際公認之人權規範與原則,包含「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及國際勞工組織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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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言」等各項國際人權公約,制定本公司之「人權政策」辦法。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 | (一)員工福利措施及實施情形 | ||
| 1. 員工福利措施 | ||||
| (1)公司適時培養並提拔員工發展和晉升。 | ||||
| (2)每年進行優秀員工評比,並給予表彰。 | ||||
| (3)對於工作表顯優異者,給予一定嘉獎,從而鼓勵員工積極性。 | ||||
| (4)本公司定期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 ||||
| (5)廠區內設員工宿舍、籃球場、臨時托兒場所、員工福利社等生活及娛樂設施,提供舒適愉快工作及生活環境。 | ||||
| 2. 進修及訓練情形 | ||||
| 本公司對所有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培訓包括廠規、環保、6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理念倡導等;另對在職員工和主管進行技能和安全管理培訓,並結合員工個人發展規劃,定期為員工開展提升個人能力的專業培訓,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以及邀請績效優秀之經銷商,分享銷售技巧及售後服務經驗,來提升各經銷商之服務品質;同時視需要對專職員工提供內部或外部專業培訓的機會,以此來提高其個人素質及工作技能。 | ||||
| 3. 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 |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本公司主要營運據點位於中國大陸,依據中國大陸相關法令,按月提撥並向當地社會保障局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等五項基金社會保險。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可向社保局申領退休金。本公司按地方政府規定,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辦理退休手續。 | ||||
| 4. 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
| 本公司一向重視員工權益,積極與員工溝通,力求人性化管理,員工隨時可透過會議、電子郵件或信箱之方式反映意見,勞資溝通管道暢通,相關規定措施均依法令辦理,實施情形良好。 | ||||
| (二) 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情形 | ||||
| 本公司每年均按年度獲利提撥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本公司 2025 年及 2024 年度員工酬勞帳列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1,607 千元及 1,111 千元。 | ||||
| (三) 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 | (一) 本公司對推動包括環保、6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理念並持續落實於日常各項管理;另對在職員工和主管進行安全管理培訓,每年安排員工舉辦防災演習、急救訓練、工作安全講習等 | ||
| (二) 當年度員工職災之件數、人數及占員工總人數比率,及相關改善措施:無此情形。 | 無重大差異 | |||
| (四) 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 | (一) 本公司對所有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培訓包括廠規、環保、6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理念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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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倡導等;另對在職員工和主管進行技能和安全管理培訓,並結合員工個人發展規劃,定期為員工開展提升個人能力的專業培訓,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以及邀請績效優秀之經銷商,分享銷售技巧及售後服務經驗,來提升各經銷商之服務品質;同時視需要對專職員工提供內部或外部專業培訓的機會,以此來提高其個人素質及工作技能。 |
(二) 本公司均有依照年度教育訓練計畫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各項教育訓練。 | |
| (五) 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式? | ☑ | | 本公司生產之空壓機產品係屬工業機械,其行銷及標示均依照當地政府之規範,並訂有客戶抱怨處理程序,已提供客戶健全的申訴管道。 | 無重大差異 |
| (六) 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 | | (一) 本公司已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確保所採購物資能符合品種、規格、品質、價格、交貨期和綠色環保等規定的要求,也能符合環境/HSF 的要求。供應方於人權方面應符合國家法規,無使用童工之情形或違反結社自由及集體協商之相關法規,須符合國家勞動法。
(二) 本公司每年均有執行供應商評鑑。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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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協力廠商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 | 本公司已完成編制 2024 年度永續報告書,並經 2025 年 8 月 21 日董事會通過。 | 後續依據相關法令規定時程內委由第三方查證機構辦理報告書確信事宜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於 2023 年 12 月 26 日董事會訂立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本公司已編制完成 2024 年度永續報告書,後續會依規定時程內辦理第三方查證機構報告書確信事宜。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最近期向本公司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日期為:2025 年 12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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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與執行情形
| 項目 | 公司因應 | |||||
|---|---|---|---|---|---|---|
| 1. 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 氣候變遷風險因應狀況未來永續發展小組將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由董事會監督執行成效。 | |||||
| • 力達已成立永續發展小組,由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每年至少一次召開會議,於會議中討論公司營運因氣候相關變遷所產生之風險機會議題與因應對策。 | ||||||
| 2. 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面向 | 影響期程 | 項目 | 對公司的意義及影響 | 策略及目標 | 財務影響項目 |
| 轉型風險-市場 | 短期 | 市場訊息不確定 | 研發投入報酬不確定性及技術標準不明,可能導致研發投入回收時間不易掌握,影響長期資產回報與財務穩定。 | 建立動態市場監測與預警發展服務化與多樣化營收 | 營業費用增加 | |
| 3. 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實體風險-立即性 | 短期 | 颱風、洪水等極端天氣事件嚴重程度提高 | 強降雨引發廠區積水或電力不穩,若導致停工3天,將影響訂單交付進度並產生違約金風險。 | 強化廠房防洪排水設施,投保天災險,並建立異地備援或緊急應變SOP。 | 營業收入減少 |
| 實體風險-長期性 | 長期 | 氣溫上升 | 長期高溫增加工廠冷卻能耗,導致電費支出顯著成長營運成本增加,且高溫共作環境也可能降低員工生產效率。 | 廠房空調系統,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 營運成本增加(電費) | |
| 機會-資源效率 | 長期 | 回收再利用 | 產品整機或零件回收可減少原生材料採購,提升資源利用率並增加毛利。透過二手整新機銷售,開拓循環經濟之新收入來源。 | 推動廢棄物零填埋計畫,提高材料循環利用率。 | 營運成本減少 | |
| 機會-產品和服務 | 中期 | 開發和/或增加低碳商品和服務 | 開發低功耗通訊產品,滿足飲具客戶對低碳供應鏈的要求,有望爭取到5-10%的新客戶訂單。 | 實施產品生命週期評價(LCA),設計低功耗、易回收的產品,爭取培色標案認證。 | 營業收入增加 | |
| 中、長期 | 開發氣候調適和保險風險解決方案 | 拓展極端氣候高溫下合適產品,切入受氣候影響之特定市場,顯著提升營收利潤。 | 開發針對極端天氣的產品防護方案。 | 營業收入增加 | ||
| 長期 | 開發新產品和服務的研發與創新 | 研發創新可提升產品附加價值與市場差異化,成功商品化後可創造穩定收益與品牌長期競爭優勢,並吸引具永續導向的投資資金。 | 研發節能高效空壓機;聚焦變頻螺桿機與無油消卷機,符合國家一級能效標準。 | 市場佔有率增加 |
| 項目 | 公司因應 | |||||
|---|---|---|---|---|---|---|
| 短期 | 業務活動多元化 | 降低對傳統工業依賴,分散市場風險。跨足儲能、氣能或半導體等高精密低碳產業,可開拓高毛利的新增長廠線。 | 多元化應用布局:將空壓技術延伸至綠能及精密醫療產業,開發專用小型無油空壓機。 | 營業收入增加 | ||
| 長期 | 消費者偏好轉變 | 建立綠色領先形象獲得產品溢價,並吸引責任投資降低長期融資成本。 | 強化品牌綠色形象:爭取ESG優質客戶,推廣具備遠端監控、節能優化功能的智慧空壓系統。 | 品牌價值提升 | ||
| 機會-市場 | 長期 | 進入新市場 | 應對全球碳關稅(如CBAM)及低碳法規,可突破貿易變臺,進入對能源效率要求嚴格的高階市場(如歐洲、北美)。 | 拓展中低碳法規嚴格地區:如歐盟市場,確保產品符合最新的節能環保與化學物質管制規範。 | 營業收入增加 | |
| 4. | 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 永續發展小組委員完成氣候環境背景資料蒐集,評估營運範圍之氣候風險 | ||||
| • 建立氣候風險機會項目清單,建立內部營運衝擊調查問卷, | ||||||
| • 依據問卷分析氣候相關風險機會衝擊程度及可能影響期間,設定執行策略目標 | ||||||
| • 未來將每年於董事會報告ESG風險及氣候風險因應措施執行情形 | ||||||
| 5. |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本公司針對兩大極端氣候情境進行財務分析評估結果如下: | ||||
| 1. 轉型風險(RCP 2.6情境) | ||||||
| 假設台灣及國際碳費接軌,以2025年範疇一、二排放量4,345,4666公噸及預期碳費300元/公噸計算,預計每年將增加約NTD$130萬元之營業成本。為減緩此衝擊,本公司規劃以各項節能措施及再生能源使用率提升可減少碳費支出。 | ||||||
| 2. 實體風險(RCP 8.5情境) | ||||||
| 評估極端降雨導致生產基地營運中斷之風險。若因淹水導致工廠停工3日,推估將影響當季營收約RMB$9,381仟元(泉州廠年營收RMB$781,763仟元,以2025年工作天數250日計算日均營收為RMB$3,127仟元)。公司已針對易受災區域強化設施,並建立異地備援機制以確保策略韌性。 | ||||||
| 6. |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面向 | 項目 | 影響 | ||
| 期程 | 策略及目標 | |||||
| 轉型風險-市場 | 市場訊息不確定 | 短期 | 建立動態市場監測與預警發展服務化與多樣化營收 | |||
| 實體風險-立即性 | 颱風、洪水等極端天氣事件嚴重程度提高 | 短期 | 強化廠房防洪排水設施,投保天災險,並建立異地備援成緊急應變SOP。 | |||
| 實體風險-長期性 | 氣溫上升 | 長期 | 廠房空調系統,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
| 項目 | 公司因應 |
|---|---|
| 7.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尚未實施內部碳定價 |
| 8.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 2026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於基準年2025年預計減少5%;2030年預計減少10%;2040年預計減少15% |
| • 預計2025年依ISO14064-1:2018查證規範進行溫室氣體排放自主盤查,確實掌握溫室氣體排放狀況,進而研議並提出可行之溫室氣體減量方案 | |
| • 尚未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來抵換碳額度 | |
| 9.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1-1)及(1-2)。 | 如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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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 CO₂e)、密集度(公噸 CO₂e/百萬元)、資料涵蓋範圍及確信情形。
| 類別 | 2024 | | 2025 | | 確信機構及確信情形說明
(查證證書) |
| --- | --- | --- | --- | --- | --- |
| 範疇一 | 總排放量
(公噸 CO₂e) | 密集度
(公噸 CO₂e/百萬元) | 總排放量
(公噸 CO₂e) | 密集度
(公噸 CO₂e/百萬元) | 力达(中国)机电有限公司
2024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
| 集團 | 839.1434 | 0.2310 | 3,588.8408 | 0.9881 | |
| 範疇二 | 總排放量
(公噸 CO₂e) | 密集度
(公噸 CO₂e/百萬元) | 總排放量
(公噸 CO₂e) | 密集度
(公噸 CO₂e/百萬元) | |
| 集團 | 828.1991 | 0.2389 | 3,517.2675 | 1.0146 | |
註:2024年度營收新台幣3,632.15百萬元;2025年度營收新台幣3,466.49百萬元。


核查机构(公章):春暖区(厦门)有限科技有限公司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 減排目標 | 策略行動 | 計畫時程 |
|---|---|---|
| 相較基準年 2025 年度 | ||
| 2026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於基準年 2025 年預計減少 5%; | ||
| 2030 年預計減少 10%;2040 年預計減少 15% | • 最佳化生產流程,避免設備空轉或低效率運行,降低無效能耗 | |
| • 實施峰谷電價應變策略,調整生產計畫以降低尖峰時段用電比例 | ||
| • 定期維護關鍵設備,避免老化導致的能耗增加 | ||
| • 廠區配套光電發電系統,提供生產設備清潔電力,並降低傳統電網依賴 | ||
| • 非使用狀態下及時關閉電腦、印表機等設備電源,閒置 2 小時以上的設備需完全斷電,並減少待機能耗 | ||
| • 空調溫度嚴格控制在 26°C 以上,人員離開半小時即關閉空調,降低無效運轉時間 | ||
| • 推行無紙化辦公室,透過共享平台或電子郵件傳遞文件,降低紙本材料使用率 | ||
| • 優先選擇具備國家節能認證(如中國能源效率標識一級)的供應商,並核查其營業執照、技術專利等資格文件,確保合規性與技術可靠性 | ||
| • 在企業內部營造濃厚的綠色文化,透過宣傳資料、活動等方式,提升員工的參與感與責任感。鼓勵員工提出節能建議,參與節能減排的措施 | 2024~2040 年 | |
| 本公司以 2025 年為基準年,預計自 2026 年度開始揭露達成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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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檔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層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二)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 | ☑ | (一)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對於誠信經營之政策,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承諾積極落實之情形,已考量公司現況與法令規定,依循漸進方式落實。 | |
| (二)本公司除於內部公告誠信經營政策,並適時於產品發表會等對外活動上宣示,使其供應商、客戶或其他業務相關機構與人員均能清楚瞭解其誠信經營理念與規範,並定期檢討政策的可適性。 | 無重大差異 | |||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 | (三)本公司將逐步制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評估機制,若遇有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其行為如涉有不法情事,公司應將相關事實通知司法、檢察機關;如涉有公務機關或公務人員者,並應通知政府廉政機關。 | 無重大差異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 | ☑ | ☑ | (一)本公司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應先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確保其商業經營方式公平、透明性。 | |
| (二)本公司為了善盡誠信經營之監督責任,董事會建立了各式組織與管道,例如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內部稽核等以確保公司經營之誠信揭露及穩定執行。另本公司 | 無重大差異 | |||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形? | 由總經理統籌各單位主管共同組成「誠信經營工作小組」,依據各單位工作職掌及範疇,負責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制定及監督執行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確保誠信經營守則之落實,該專職單位於2025年12月30日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 |
本公司落實執行誠信經營政策,2025年相關執行情形:
A. 教育訓練及法遵宣達:由誠信經營工作小組及法務部門不定期向全體同仁之宣導教育,2025年以「企業誠信經營守則」及「永續報告書基本知識」為主題,彙整誠信經營守則、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等重要規範,宣導同仁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合計場次共3場合計9小時,參與人次40人。
B. 檢舉制度與檢舉人保護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誠信經營守則」訂有具體檢舉辦法管理制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另官網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員工、股東、利害關係人及外部人有效之溝通方式,並揭露檢舉途徑。2025年受理外部檢舉案件為0件。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 | ☑ | | (三)本公司董事秉持高度自律;本公司人員於執行公司業務時,若發生利益衝突事情,由直屬主管直接提供指導。
(四)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在公司內部運作,同時由內部稽核人員進行相應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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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
並據以定期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
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的稽核工作。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 (五)公司將規劃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教育訓練課程,以加強宣導全員的誠信經營理念。 | 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 | | (一)本公司已訂定檢舉辦法管理制度,包含舉報獎勵內容,並設有透明暢通的檢舉途徑,若有任一申訴及檢舉事件,則由管理部及稽核室進行相應的調查及處置。
(二)本公司已訂定檢舉辦法管理制度,包含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式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目前申訴及檢舉事件由管理部主管及稽核室主管受理,同時採取保密及保護檢舉人措施。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 (一)本公司設有網站,未來將視需求於公司網站設置專區,揭露誠信經營相關資訊情形。並已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放置公司網站等。 | 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以循序漸進方式落實,並無重大異常情形。 | | |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於2014年1月2日董事會通過「誠信經營守則」,最近期向本公司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日期為:2025年12月30日。 | | | | |
(七)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1.年度董事及經理人進修情形:2025年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均已完成法定進修時數,並已上傳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 職稱 | 姓名 | 就任日期 | 初任日期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當年度進修總時數 | |
|---|---|---|---|---|---|---|---|---|---|
| 起 | 迄 | ||||||||
| 法人董事 | |||||||||
| 代表人 | 吳建能 | 112/06/16 | 103/09/28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上) | 3.0 | 6.0 |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下) | 3.0 | |||||
| 法人董事 | |||||||||
| 代表人 | 黃達平 | 112/06/16 | 103/02/19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上) | 3.0 | 6.0 |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下) | 3.0 | |||||
| 董事 | 江煒鈺 | 112/06/16 | 103/09/28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上) | 3.0 | 6.0 |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下) | 3.0 | |||||
| 董事 | 鄧志輝 | 112/06/16 | 112/06/16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上) | 3.0 | 6.0 |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下) | 3.0 | |||||
| 獨立董事 | 鄭佩汶 | 112/06/16 | 112/06/16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上) | 3.0 | 6.0 |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下) | 3.0 | |||||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112/06/16 | 104/03/25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上) | 3.0 | 6.0 |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下) | 3.0 | |||||
| 獨立董事 | 張祚誠 | 112/06/16 | 111/11/11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上) | 3.0 | 6.0 |
| 114/06/18 | 114/06/18 |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 美中台三邊關係變化下的台灣大未來(下) | 3.0 | |||||
| 114/07/04 | 114/07/04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企業會計準則公報與金管會最新認可之IFRSs之差異分析 | 3.0 | 6.0 | ||||
| 114/07/04 | 114/07/04 | 從司法實務看洗錢防制 | 3.0 |
2.本公司財會及稽核暨與財務資訊透明相關人員,取得國內外相關證照情形:本集團計有總經理室及財務部門及稽核部門取得國內外會計師及格證書共1人。
(八)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下列事項
1.內部控制聲明書。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西元2026年3月13日
本公司2025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運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2025年12月31日之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西元2026年3月13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7人中,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建能 簽章

總經理:陳乙平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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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日期 |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
| 2025/03/14 | 1.本公司2024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
| 2.擬具本公司2024年「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 |
| 3.本公司202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案 | |
| 4.本公司2024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5.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 | |
| 6.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與適任性評估案 | |
| 7.擬通過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案 | |
| 8.擬訂定召開本公司2025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等內容案 | |
| 2025/05/13 | 1.本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合併財務報表案 |
| 2.子公司盈餘分配案 | |
| 2025/08/21 | 1.本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合併財務報表案 |
| 2.子公司盈餘分配案 | |
| 3.擬訂定本公司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等相關事宜案 | |
| 4.擬通過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案 | |
| 5.擬修訂定本公司「融資循環」 | |
| 6.擬通過2024年度永續報告書案 | |
| 2025/11/12 | 1.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2.本公司2024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案 | |
| 3.擬制定本公司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 | |
| 4.擬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及委任委員會成員 | |
| 2025/12/30 | 1.訂定2026年度公司預算案 |
| 2.訂定本公司「2026年度稽核計畫」案 | |
| 3.擬審議2025年度集團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發放政策及辦法案 | |
| 4.擬提報本公司經理人2025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 | |
| 5.擬提報本公司經理人2026年度之每月固定薪資案 | |
| 6.擬通過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案 | |
| 2026/03/13 | 1.本公司2025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
| 2.擬具本公司2025年「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 |
| 3.本公司202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分配情形案 | |
| 4.本公司2025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5.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 | |
| 6.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與適任性評估案 | |
| 7.擬補追認2025年度新增之道路整修及景觀綠化等資本支出預算案 | |
| 8.改選本公司第七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 |
| 9.擬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
| 10.擬訂定召開本公司2026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等內容案 |
- 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 日期 | 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 執行情形 |
|---|---|---|
| 2025/6/18 | 本公司 2024 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 | 經股東表決結果贊成表決權數為 79,993,512 權,贊成表決權數占已出席股東所代表權數之 99.07%,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本案決議通過。 |
| 本公司 2024 度盈餘分配案 | 經股東表決結果贊成表決權數為 80,103,786 權,贊成表決權數占已出席股東所代表權數之 99.20%,超過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本案決議通過,分派每股現金股利新臺幣 1 元,訂定 10 月 28 日為除權息交易日,並已於 11 月 28 日發放完畢。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 會計師公費: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吳政諺 | 2025 年第一季至第四季 | 6,199 | — | 6,199 | |
| 陳奕任 |
(二) 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為審計公費之四分之一以上者:無。
(三)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無。
(四)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無此情形。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無。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無。
股權移轉請參閱索引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query6_1
股權質押變動情形請參閱索引網址: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STAMAK03_1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2026年4月26日;單位:股、%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 | 關係 | ||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 | 36,540,000 | 31.50 | - | - | - | - | - | - | - |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 | 9,570,557 | 8.25 | 73,778 | 0.06 | - | - | - | - | - |
| 梁薈云 | 2,400,000 | 2.07 | - | - | - | - | - | - | - |
| 黃正園 | 1,014,000 | 0.87 | - | - | - | - | - | - | - |
| 陳郁敏 | 855,000 | 0.74 | 792,000 | 0.68 | - | - | 賴國禪 | 配偶 | - |
| 賴宥存、賴元翔 | 一親等子女 | - | |||||||
| 鄭佳惠 | 800,000 | 0.69 | - | - | - | - | - | - | - |
| 賴國禪 | 792,000 | 0.68 | 855,000 | 0.74 | - | - | 陳郁敏 | 配偶 | - |
| 賴宥存、賴元翔 | 一親等子女 | - | |||||||
| 賴宥存 | 648,000 | 0.56 | - | - | - | - | 賴國禪、陳郁敏 | 一親等父母 | - |
| 賴元翔 | 643,000 | 0.55 | - | - | - | - | 賴國禪、陳郁敏 | 一親等父母 | - |
| 陳洄澧 | 620,000 | 0.53 | - | - | - | - | - | - | -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2026年4月26日;單位:仟股、%
| 轉投資事業 | 本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合投資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僅信國際有限公司 | 10 | 100 | - | - | 10 | 100 |
| 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 | - | 201,669 | 100 | 201,669 | 100 |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 | - | - | - | 100 | - | 100 |
|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 | - | - | - | 100 | - | 100 |
註:本公司係有限公司,故無股數。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 股份種類
2026年4月26日;單位:仟股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股份 | 合計 | ||
| 記名式普通股 | 116,000 | 34,000 | 150,000 | 上市公司股票 |
- 股本形成經過
單位:仟股、新臺幣仟元
| 年月 | 發行價格
(元) | 核定股本 | | 實收股本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2014/02 | 10 | 150,000 | 1,500,000 | 46,554 | 465,541 | 換股 | — | — |
| 2014/05 | 10 | 150,000 | 1,500,000 | 76,545 | 765,450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 | — |
| 2014/06 | 45.98 | 150,000 | 1,500,000 | 90,000 | 900,000 | 附認股權公司債轉換普通股 | — | — |
| 2016/07 | 96 | 150,000 | 1,500,000 | 100,000 | 1,000,000 | 初次上市辦理現金增資 | — | — |
| 2019/10 | 10 | 150,000 | 1,500,000 | 116,000 | 1,160,000 | 盈餘轉增資 | — | — |
-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不適用。
(二)主要股東名單
2026年4月26日
|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股) | 持股比例(%) |
|---|---|---|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 | 36,540,000 | 31.50 |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 | 9,570,557 | 8.25 |
| 梁薑云 | 2,400,000 | 2.07 |
| 黃正園 | 1,014,000 | 0.87 |
| 陳郁敏 | 855,000 | 0.74 |
| 鄭佳惠 | 800,000 | 0.69 |
| 賴國楨 | 792,000 | 0.68 |
| 賴宥存 | 648,000 | 0.56 |
| 賴元翊 | 643,000 | 0.55 |
| 陳洄澄 | 620,000 | 0.53 |
| 合計 | 53,882,557 | 46.44 |
- 56 -
(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公司章程所定之股利政策
(1) 本公司行業處於穩健經營階段,本公司之股息/紅利得以現金或/及股份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且本公司股息/紅利之配發應考量本公司資本支出、未來業務擴充計畫、財務規劃及其他為求永續發展需求之計畫。
(2) 於掛牌期間,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提撥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以股份及/或現金方式分派予員工;並得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分派予董事。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就其剩餘數額依前述比例提撥員工及董事酬勞。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案應提股東會報告。除上市(櫃)規範另有規定外,董事酬勞不應以發給股份之方式為之。本項所稱「獲利」,係指尚未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稅前利益。
(3) 於掛牌期間,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或附於股份之權利另有規範外,凡本公司於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所有相關稅款、彌補虧損(包括先前年度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剩餘之可分配盈餘(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得由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以不低於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加計經本公司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所定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息/紅利予股東,其中現金股息/紅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息/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4) 於掛牌期間,除股東會另有決議外,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以及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予股東,均應以新臺幣為計算基準。
(5) 董事會得自任何股息、紅利或其他與股份有關之應付款中,抵扣股東當時到期應給付予本公司之任何款項(如有)。
(6) 任何股息、紅利或其他與股份有關之應付款均得以電匯至股東指定之銀行帳戶,或直接將支票或匯票郵寄至股東登記地址,
- 57 -
或至持有人以書面指定之人或位元元元址之方式給付之。在共同持股之情形下,任一持有人均得有效收受股息、紅利或其他與股份有關之應付款。
(7) 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另有規定者外,任何特別盈餘公積得迴轉為本公司之未分配盈餘。
- 本年度(已)擬議股利分配情形:本公司於 2026 年 3 月 13 日董事會提議 2025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每股現金股利新臺幣 0.6 元,擬提請股東會決議。
(四) 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此情形。
(五)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參考六、(一)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無差異。
-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差異。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無此情形。
- 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差異。
(六)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七) 其他情形:無。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無。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無。
- 58 -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本公司所營業務主要為空氣壓縮機、電焊機及電動工具等機電產品之設計、製造及紙售等業務。
-
所營業務之營業比重
單位:新臺幣仟元、%
| 主要產品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
| 銷售金額 | 比率 | 銷售金額 | 比率 | |
| 活塞式空壓機 | 1,042,284 | 28.70 | 986,328 | 28.45 |
| 螺桿式空壓機 | 2,076,702 | 57.18 | 2,060,967 | 59.45 |
| 渦旋式空壓機 | 136,302 | 3.75 | 127,372 | 3.67 |
| 其他類 | 376,862 | 10.37 | 291,822 | 8.42 |
| 總計 | 3,632,150 | 100.00 | 3,466,489 | 100.00 |
- 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 主要產品項目 | 應用領域 |
|---|---|
| 活塞式空壓機 | 價格相對便宜,應用層面較廣,以個人及中小企業使用者較多,主要應用在居家及個人裝修、小型規模公司及交通運輸等行業 |
| 螺桿式空壓機 | 適合大型高端企業使用,如大型工業、醫藥、化工、紡織及食品加工等行業,主要以工廠及製造業為大宗需求,特別是需要長期連續穩定運行,其經濟性更好,目前已開發出多項不同應用領域之螺桿商品,依照研發完成時間依序為F變頻、F+變頻、兩級永磁變頻、E系列永磁變頻及低壓螺桿變頻等主力商品。 |
| 渦旋式空壓機 | 具有高效率、可靠性強、噪音低、重量輕、較無須維修等特點,廣泛運用在電子工業、醫藥、食品及紡織等高端或精密行業。 |
| 無油螺桿鼓風機 | 採用高效專用螺杆鼓風機主機實現更小的運行間隙,減少洩漏,提高能源效率。採用高效永磁電機具有高超載能力,高效率,高功率因素超強的安全性,IE4 超級節能型,節能性更優越,調速範圍更廣。 |
| 真空泵 | 利用機械、物理、化學或物理化學的方法對被抽容器進行抽氣而獲得真空的器件或設備,具有高真空能力;通過流量調節維持系統真空度恒定,減少能耗浪費;獨立的冷卻風道和全封閉式靜音機殼打造打造極致靜音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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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發中及計劃中之新商品(服務)
| 研究計畫 | 主要功能與應用 |
|---|---|
| 螺桿主機 | 螺桿空壓機的關鍵零組件之一,螺桿機逐年放量,自行研發及生產螺桿主機長遠來說除可降低生產成本外,亦能有效控制供貨穩定性及提高產品品質,達到全系列產品關鍵零組件自製之目標。 |
| 羅威單極永磁變頻螺杆空氣壓縮機 | 採用大轉子低轉速主機,運行平穩可靠,噪音低永磁同步電機,獨有超低頻變頻技術,氣量調節範圍寬。向量變頻控制技術,轉速控制精度高,對氣量的變化回應時間快,啟動轉矩更大,實現壓力的精準控制。 |
| 三級壓縮變頻 | 全封閉式永磁電機,具有高過載能力、高效率、高功率,採用三級壓縮主機,高排氣量、低噪音、可靠性佳。高效油細分離系統,含油量低。 |
(二)產業概況:
- 產業現況與發展
空壓機為氣動技術(全稱氣壓傳動與控制技術)的動力來源,氣動技術通常是由空壓機來提供壓縮空氣,空氣在壓縮後儲存在儲氣槽中,經由儲氣槽供應之空氣可變成平滑氣體後再送出,再經過控制元件調整空氣進出的頻率及速率,使內含的能量轉換為動能,做為生產控制及自動化作業的基礎,具有高速高效、清潔安全、低成本、易維護等優點,廣泛應用於各種機械和生產線上,為自動化機械設備配套之關鍵零元件,其運用意示圖如下:

由於全球化的趨勢各行業面臨的競爭壓力越來越大,加上各國人力成本不斷提升,因此提高自動化生產比率,降低對人工的依賴,為企業升級必經之路。空壓機為氣動技術關鍵元件,氣動技術在工廠自動化、機器人化等大規模系統化進步當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因此被各行業廣泛的應用,如製造業、建築與裝潢、紡織服裝、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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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製藥、醫療、交通運輸、化工和石化、礦山冶金等行業,下遊行業的需求拉動了空壓機行業的快速發展,根據產業報告引用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壓縮機分會統計數據,2025年度全球空氣壓縮機市場規模為250到300億美元,中國空氣壓縮機市場規模佔全球市場規模約 35%左右,其中螺桿機於市場上之應用仍具龐大成長潛力。
從全球範圍來看,瑞典、德國、美國以及日本等發達國家由於行業發展時間較長,技術水準較為領先,目前在空氣壓縮機行業中佔有重要地位。隨著國際製造業格局的變化,上述發達國家的壓縮機製造公司逐漸將重心放在開發和生產技術難度大、附加值高的壓縮機類型。螺桿式空壓機與活塞式空壓機相比具有節能環保優勢,其可靠性高、便於操作等特點,使其在全球範圍內得到了廣泛應用。空壓機在各行業的應用領域
| 製造業 | 汽車/機車/腳踏車修護 |
|---|---|
| 應用領域:自動化生產設備(驅動各種風動機械)、升降搬運、清潔除塵、噴漆塗裝、真空包裝、切割及焊接。 | 應用領域:清潔除塵、輪胎充氣、表面處理、拆卸安裝、升降搬運、噴漆塗裝、道路救援 |
| 建築與裝潢 | 食品與飲料 |
| 應用領域:鑽孔、混凝土輸送或噴塗、通風系統、拆卸安裝、修繕及裝潢、噴漆 | 應用領域:氣動輸送、清潔除塵、自動化生產(包裝、灌裝、裝瓶)、發酵、吹瓶 |
| 化工及石化 | 醫療與牙科 |
| 應用領域:研究實驗、發酵、控制精密儀器、遠程輸送煤氣及天然氣 | 應用領域:醫療設備、牙科(高速手機、吹淨器、三用噴槍等)、殺菌設備、檢驗室 |
| 礦山、冶金 | 製藥業 |
|---|---|
| 應用領域:鑽鑿設備驅動、高壓爆破開採、礦坑送風、輪送助燃氣 | 應用領域:運輸和包裝、加速乾燥、藥片生產 |
| 交通運輸 | 休閒娛樂 |
| 應用領域:空氣煞車系統、氣動門窗的開關、鐵軌的變道裝置、碼頭的裝卸輸送、軌道安裝工程設備 | 應用領域:主題遊樂設施(旋轉木馬、摩天輪、雲宵飛車、海盜船等)、噴泉、充氣、潛水 |
| 紡織及服裝業 | 生活與藝術/DIY家用 |
| 應用領域:噴氣編織、緯紗吹送、牛仔布砂洗 | 應用領域:清潔除塵、輪胎充氣、彩繪噴塗 |
隨著中國逐漸成為全球製造業中心,各行業對自動化的需求與日俱增,帶動了壓縮機等相關通用機械的需求快速增長,據產業報告指出,2015年中國空壓機市場規模為人民幣492億元,至2025年成長至人民幣720億元,顯現中國空壓機市場規模除了隨著中國的經濟增長而持續擴張外,在以節能減排為核心、提高能源利用率的國家政策下,帶動各行業積極進行產業升級,紛紛導入自動化生產設備,螺桿式空壓機生產企業進入高速發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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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空氣壓縮機市場規模(單位:人民幣億元)

-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本公司為專業之各式空壓機研發,製造及銷售廠商,其產品應用範圍相當廣泛,包含汽車、食品、醫藥、紡織及裝修等行業之自動化生產線或各式加工等,因本公司不斷開發新產品,目前應用領域不斷擴展。在產業鏈中,本公司位於此領域之中游,上游為鋼、銅、鋁、電機及空壓機主機等原料廠商,中游製造產業為電機組裝、部分機頭研發、製造、組裝、焊接等技術,而下游為各行業之自動化生產線之機械設備及相關應用領域。
| 上游原材料產業 | 中游空壓機製造 | 下游應用產業 | |
|---|---|---|---|
| 曲軸箱 | 氣缸 | 機殼 | 機械製造業 |
| 鐵芯 | 氣桶 | 機頭(主機) | 紡織 |
| 電機(馬達) | 閥體 | 風機 | 食品 |
| 冷卻器 | 製藥 | ||
| 控制系統 | 電子電器 | ||
| 交通運輸 | |||
| 化工及石化 | |||
| 製冷與氣體分離 | |||
| 礦山、冶金 |
-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節約資源已是中國大陸的基本國策,因此節能減排已經成為中國工業發展的指導性方向,空壓機為工業生產上重要的運用工具之一,因此中國政府將其列入需進行管理能源效率之產品項目之中,2009年10月26日,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聯合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將容積式空氣壓縮機納入能效標識體系,自2010年3月1日起,需依「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之規定,在中國大陸生產、銷售和進口的相關產品應當加施能效標識,任有廠商不得銷售應當標注但未標注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並要求各級權責機關需加強稽核,顯見中國政府對節能減排政策之重視。在中國政府大力的宣導下,消費者對空壓機性能的關鍵技術指標主要是“比功率”(相同的排氣壓力下比功率越小,耗能越少產品的節能效果越好)和“嚥音”越來越重視,因此未來節能減排是壓縮機技術發展的主要方向。為順應中國壓縮機行業節能減排的發展趨勢,本公司充分瞭解到能源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一直把節能環保作為企業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斷開發出節能環保的產品,為社會節約能源,為客戶創造價值。
- 產品競爭情形
(1)市場分層與競爭主體分化:
高端市場:外資主導,國產替代加速
國際頭部企業(如阿特拉斯、英格索蘭)憑藉技術積累和品牌變溼,仍佔據半導體、生物醫藥等領域的高端市場,但國產無油螺杆機、離心式壓縮機通過成本優化(較進口機型低 40%)逐步滲透,國內廠商在半導體設備配套市場佔有率已提升至 30%以上。另在磁懸浮空壓機等新興技術領域,國內企業通過技術合作加速布局,預計2030年全球市場規模將突破108億美元,醫療冷鏈、資料中心等場景成為關鍵突破口。
中低端市場:國內企業主導,競爭激烈
低端市場同質化嚴重,3500餘家中小企業深陷價格戰,產品均價年降幅達 5%-8%,60%企業面臨虧損,行業利潤率降至 8%以下。具備自主設計能力的頭部企業(如開山股份、東亞機械)通過垂直整合產業鏈(如永磁電機、變頻控制器自主化),生產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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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逐步向中高端市場延伸。
(2)技術驅動競爭格局重塑
智慧化與節能化成為核心變壘
智慧空壓機通過物聯網實現遠端監控和故障預警,運維效率提升 30%以上,2025 年智慧化產品滲透率預計達 45%。另永磁變頻技術推動節能機型占比提升至 60%,碳排放政策要求 2025 年起空壓機能效等級需達 1 級標準,低效活塞機年替代空間超 50 億元。
細分市場差異化競爭
新能源(鋰電/太陽能)、半導體領域需求增速超 15%,推動高潔淨度機型定制化開發,頭部企業針對特定場景提供“壓縮空氣+工藝控制”一體化解決方案。另醫療、食品飲料行業對低噪音、無油設備需求激增,磁懸浮機型年增長率達 20%,成為技術型企業的重點佈局方向。
(3)全球化與產業整合趨勢
出口市場結構性升級
國產空壓機出口量保持年增 20%,但出口均價僅為進口產品的 1/3,東南亞、中東等新興市場成為出海重點,頭部企業通過當地語系化服務網路提升品牌溢價。另國際廠商加速在華本土化生產,2026 年外資品牌在國內高端市場的份額預計從 45% 下降至 40%,技術合作與專利授權模式增多。
產業鏈縱向整合加速
第一梯隊企業通過併購上游零部件廠商(如軸承、密封件),核心部件自給率提升至 50%,故障率較國際品牌差距縮小至 15% 以內。中小型企業依託區域產業集群形成“專精特新”模式,聚焦特定零部件或區域性服務市場,避免與頭部企業直接競爭。
未來空壓機市場呈現“金字塔型”分層,高端市場由技術突破型企業和外資巨頭角力,中端市場以差異化服務和技術反覆運算為核心戰場,低端產能加速出清。具備全產業鏈佈局能力、智慧化技術儲備的頭部企業(市占率前五企業合計不足 10%)將主導未來市場整合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 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及研究發展
本公司於空壓機領域已耕耘近三十年,產品為通用型空壓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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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群遍佈於各領域,而中國空壓機生產家數眾多,中低檔空壓機更是競爭激烈,為與一般小廠區隔,本公司對產品的性能、外觀、精度等要求極高,因此在工藝設計、金屬加工、噴塗、組裝及檢測等具有相當成熟的經驗。本公司除生產傳統之活塞式空壓機,近年轉型集中發展較高容量、節能環保之螺桿式空壓機及更低噪音、可靠性佳之渦旋式空壓機,並合計已超過7成的銷售比例。
本公司由超過三十年空壓機開發經驗的研發經理帶領其研發團隊,每年保持著穩定的研發人力投入產品開發,各年度本科以上學歷均佔5成以上。本公司自2020年起為加速新產品之開發,不再委託多家專業的學術單位合作開發產品,而採用由公司自己研發團隊負責開發為主。專業的學術單位作為技術顧問為輔。
- 研究發展人員與其學經歷
| 學歷 | 2023年底 | 2024年底 | 2025年底 | |||
|---|---|---|---|---|---|---|
| 人數 | 比率 | 人數 | 比率 | 人數 | 比率 | |
| 大學以上 | 20 | 100 | 19 | 100 | 17 | 100 |
| 高中 | 0 | 0 | 0 | 0 | 0 | 0 |
| 高中以下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計 | 20 | 100 | 19 | 100 | 17 | 100 |
- 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項目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 研究發展費用(A) | 174,745 | 251,916 | 230,919 | 225,965 | 213,101 |
| 合併營業收入淨額(B) | 5,000,455 | 5,140,155 | 5,045,537 | 3,632,150 | 3,466,489 |
| 比例(A/B) | 3.49 | 4.90 | 4.58 | 6.22 | 6.15 |
- 最近五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年度 | 項目 |
|---|---|
| 2021 | 螺桿機頭 型號:10HP、100HP |
| 永磁變頻螺桿機(10HP、15HP、20HP、30HP、50HP);永磁變頻鐳射專用螺桿機 | |
| 2022 | 永磁變頻螺桿機(75HP)、直聯永磁變頻螺桿機(10HP、15HP、20HP、30HP、50HP) |
| 2023 | 直聯永磁變頻無油螺桿鼓風機(75HP)、C系列75HP永磁變頻螺杆機 |
| 2024 | 羅威單極永磁變頻螺杆機、羅威雙極壓縮螺杆空氣壓縮機,高速離心磁懸浮鼓風機 |
| 2025 | 乾燥機、羅威高速離心磁懸浮鼓風機50HP |
| 羅威製冷壓縮機樣品研發成功,開始試推向市場 |
(四)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短期發展計畫
A. 提高自動化生產設備程度,以提升生產效率及降低勞動成本。
B. 深化與經銷商之客戶關係,持續定期培訓,保持良好穩健之互動模式,提升服務品質,並篩選優質經銷商,進行汰弱留強政策,加強提供高質量的售後服務,並提高成熟經銷商的合作質量,搭配高階產品進行一站式配套方案的戰略合作。
C. 專注於具市場競爭力之研發,如螺桿線型改良,提升排氣量,增加產品性價比。
D. 優化營業毛利之組成結構,加速推進高毛利產品之營收比重。
E. 啟動內外銷同步雙引擎,持續拓展海外市場營業額,尤其以亞洲市場為拓展核心,密集掌握市場進入機會。
F. 加快螺桿主機的研發進度,穩固關鍵零組件的品質及供貨穩定性。
G. 螺桿機的能效水準在業內處於領先水準,滿足下游企業對於節能和環保的需求。
- 長期發展計畫
A. 持續穩健擴充產能,深化空壓機通用規格之品牌領導地位。
B. 持續引入具國際化能力的專業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
C. 除本業穩健成長外,積極於相關領域市場掌握關鍵合作機會。
D. 提高產品智慧化及資訊化程度,串聯物聯網打造智慧工廠機械供給商。
E. 提高公司治理水準,進一步完善公司資訊揭露及與投資人的暢通管道,加強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之理念,達到企業永續經營之精神。
F. 持續加大以節能省電高效率為訴求的空壓機銷售比重,包含永磁變頻系列、兩級壓縮等螺桿機、螺杆鼓風機及真空泵等高階產品,優化產品結構以提高獲利能力,提高螺桿產品種類多樣化,擴大客群。
G. 提高自動化設備使用密度,逐步替代人力需求,打造自動化工廠,並整合產能提高生產效率,未來全力聚焦發展高階螺桿空壓機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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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 市場分析
- 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單位:
新臺幣仟元、%
| 地區 | 2023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
|---|---|---|---|---|---|---|
| 銷售金額 | 比率 | 銷售金額 | 比率 | 銷售金額 | 比率 | |
| 中國 | 3,983,381 | 78.95 | 2,440,211 | 67.18 | 2,398,635 | 69.19 |
| 其它 | 1,062,156 | 21.05 | 1,191,939 | 32.82 | 1,067,854 | 30.81 |
| 合計 | 5,045,537 | 100.00 | 3,632,150 | 100.00 | 3,466,489 | 100.00 |
- 市場佔有率
中國空壓機生產家數眾多,尤其是中低檔空壓機市場更是集中了大量的生產企業,但普遍規模較小,盈利能力不強,近年來,隨著中國空壓機行業的迅速發展,產業集中度逐步提高,其中在中高端市場的外資品牌中以瑞典的阿特拉斯及美國的英格索蘭為代表,中高端空壓機市場同質化程度較低。國際空壓機企業憑藉多年的技術積累和長期佈局,在離心式空壓機、無油螺桿機等領域具有較為明顯的優勢,產品同質化程度較低;低端空壓機市場同質化程度較高。行業中的眾多中小企業,主要通過購置螺桿主機進行組裝生產,受制於自身技術實力,產品穩定性較差,節能效果不佳,同質化程度較高,推估目前大型外資企業多以客製化大型專案工程及特殊應用之高端空壓機為主,銷售單價較高,仍佔據了多數中國空壓機之市場佔有率。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 市場未來之供給情形
隨著中國大陸逐步發展成為全球製造業中心,國際知名的空壓機業者,如阿特拉斯(Atlas Copco)、英格索蘭(Ingersoll Rand)、加頓丹佛(Gardoner Denver)、壽力公司(Sullair)等,皆因中國內需市場龐大,紛紛至中國設廠搶佔市場大餅,外資壓縮機生產企業基於技術優勢佔領了壓縮機市場的優勢地位,尤其是在中高端產品市場優勢明顯;而中國民營的空壓機生產企業數量雖然數量眾多,但是規模普遍較小,且多不具有核心部件製造能力,產品同質化情況嚴重多屬中低階產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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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競爭激烈。隨著中國“十三五”規劃出臺,推行節能、減排及產業升級,終端應用的消費者對於空壓機的品質要求越來越高,尤其在產品的比功率(節能效果)、噪音大小及穩定性方面,因此多數中國民營的空壓機製造企業,因技術能力不足恐將面臨到被市場給淘汰局面。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0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56號)等規定,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空壓機產品的企業需要取得生產許可證,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空壓機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空壓機產品。如上所述中國空壓機行業在技術門檻越來越高,且生產許可受到國家嚴格的管制,產業的進入門檻高競爭者不易加入,未來具有研發能力及品牌經營能力的優勢企業市佔率可望進一步提高。
(2) 市場未來之需求情形
| 中國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率(註) | |||||
|---|---|---|---|---|---|
| 類別 | 2021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 製造業 | 9.8% | 3.0% | 5.0% | 6.1% | 6.4% |
| 通用設備製造業 | 12.4% | -1.2% | 2.0% | 7.7% | 9.2% |
| 汽車製造業 | 5.5% | 6.3% | 13% | 4.5% | 11.5% |
| 食品製造業 | 8.0% | 2.3% | 5.2% | 3.3% | 4.2% |
| 紡織業 | 1.4% | -2.7% | -0.6% | 4.4% | 3.0% |
| 醫藥製造業 | 24.8% | -3.4% | 5.1% | 3.7% | 3.4% |
資料來源:中國國家統計局
註:工業增加值增長率:即工業增長速度,是用來反映一定時期工業生產物量增減變動程度的指標。
| 中國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增長率(註) | |||||
|---|---|---|---|---|---|
| 類別 | 2021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 製造業 | 13.5% | 9.1% | 6.5% | 9.2% | 0.6% |
| 通用設備製造業 | 9.8% | 11.8% | 4.8% | 11.5% | 8.9% |
| 汽車製造業 | 24.3% | 12.6% | 19.4% | 7.5% | 11.7% |
| 食品製造業 | 10.4% | 13.7% | 12.5% | 22.9% | 8.5% |
| 紡織業 | 11.9% | 4.7% | -0.4% | 15.6% | 4.3% |
| 醫藥製造業 | 10.6% | 5.9% | 1.8% | 6.9% | 8.2% |
資料來源:中國國家統計局
註: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是以統計在一定時期內全社會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總額,用以衡量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結構和發展速度的綜合性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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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主要產品空壓機目前營收 7 成多來自中國市場,且以製造業應用範圍最為廣泛,因下游應用產業的整體環境景氣之波動將影響空壓機製造業者,故觀察中國製造業中,本公司主要應用之通用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食品製造業、紡織業及醫藥製造業之經濟增長變化,依中國國家統計局發佈的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率,2021~2025 年度各產業之工業增加值增長率皆保持成長,顯見本公司下游主要應用產業仍保持穩定的成長,惟 2018 下半年至 2019 全年中國面臨中美貿易摩擦劇烈影響,各行業各業受到貿易戰調高徵收關稅影響,大幅影響中下游端以大量外銷為主的工廠營運生計,以致中國整體工業及製造業生產需求大幅下降,歷經中美貿易戰後,2020 年面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工業製造業生產皆受到停工斷鏈之影響,以致工業增加值大幅衰退,2024 年房地產行業低迷導致與房地產密切相關的行業皆受牽連。惟公司營運銷售主要以內銷各行業各業之終端生產為主,仍與總體經濟發展動向息息相關。
另觀察中國國家統計局發佈的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增長率,2021~2025 年度製造業、通用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食品製造業、紡織業及醫藥製造業亦皆保持成長,各行業仍持續增加固定資產投資,惟 2019 年及 2020 年分別面臨中美貿易戰摩擦及新冠肺炎因素影響,對整體工業生產製造造成大幅影響,亦直接影到各行業各業固定資產投資及資本支出等擴建需求。2022 年中國大陸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行業各業固定資產投資及基建等資本支出等開始加大投,在其他國家經濟低迷時刻,中國經濟仍保持較高的增長。
綜上所述本公司所處空壓機行業之未來可能之市場需求,若非遇重大非系統風險產生,在中國整體市場規模穩定增長,且中國政府積極推行多項重大的經濟政策,其中如「中國製造 2025」政策,是計畫要使中國製造業從「大國」變身為「強國」,將透過政策協助重點產業,如機器人、航太、新能源汽車、先進運輸工具等進行產業升級,然而自動化生產為產業升級關鍵要素之一,因此該項政策的推行自動化相關生產廠商可望受惠。另中國政府積極推動的「一帶一路」政策及於新冠肺炎疫情減緩下,擴大各地基礎建設投建,目的在於透過擴大基礎建設籌建跨亞洲貿易的新網絡,亦分散對美貿易之影響,因此相關基礎建設供應廠商可望受惠。但房地產行業的低迷對各行業各業也將產生不利的影響。本公司之主要產品空氣壓縮機,即為自動化生產及基礎建設上不可或缺之關鍵要素之一,因此在國家的經濟政策推動下,空壓機未來的市場需求可望穩定成長。
- 競爭利基
(1) 優質可靠的品質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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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始終如一的品牌定位
品牌形象的建立絕非一朝一夕蹴足可及,本集團長期堅持以國際化的設計水準及高效能高穩定性的品質水準的空壓機行銷市場,塑造羅威品牌的優質品牌形象。
B. 遮美國際大廠的產品性能
本集團多項產品系列在性能品質足以跟國際大廠品牌相抗衡,舉例而言,十多家品牌經過嚴苛的環境要求測試,中國重要建築北京鳥巢體育場選用本集團的羅威螺桿空氣壓縮機便是最好的證明。
C. 完整齊全的各種產品系列
商標註冊不代表品牌,唯有能夠滿足市場需求的產品組合才是品牌永續的基礎,通用空壓機市場主流產品如活塞空壓機、螺桿空壓機及渦旋空壓機,本集團已推出適合各行業的產品系列。
D. 有口皆碑的產品售後服務
本集團積極並持續地對經銷商進行培訓,建立經銷商的保養及維修能力,以滿足客戶安裝及使用上的需求,並且設立24小時服務的產品技術諮詢專線以確保在第一時間可以立即解決經銷商或客戶之問題,確實提升客戶的產品滿意度及使用信心。
(2) 成熟穩定的經銷通路
A. 產業銷售經驗豐富
本集團選定之經銷商,主要為經營五金機械,特別是氣動工具設備具有豐富經驗之經銷商,不但得以減少培訓的時間及成本,更重要的是專業的形象更能為行銷加分。
B. 一站式購足的服務
本集團多數經銷商均是提供多樣產品的一站式購足服務,除了可以滿足客戶一次購足各項配套設備的需求,甚至經銷商可以提供客戶完整的配套方案設計及安裝,比起品牌專營店更具有銷售優勢。
C. 提供低成本的優質售後服務
一站式經銷商由於經營各項設備銷售,因此整體運送及維修的人力得以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避免了品牌專營店服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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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的可能時間閒置或缺乏全面性配套維修能力的問題。
(3) 經驗豐富的生產技術
A. 接近 30 年的製造經驗
「力達人」接近 30 年的專產空氣壓縮機的經驗,擁有一批穩定、高效的團隊,並且不斷傳承進而造就了集團堅強的生產技術優勢。
B. 品質至上的工廠管理
集團在每道工序均設立品管進行全檢,嚴格把控品質,打造高品質產品。
(4) 厚實堅強的研發能力
A. 優秀的技術人才
特地重金延聘南京航空航太大學研究生畢業及中南大學(985院校)並已在其他著名空壓機製造廠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來擔任力達公司研發主管,以其豐富先進的空壓機製造經驗及技術快速開發或改善產品及技術。
B. 專業學術單位的合作
為能強化對於新技術及新產品的即時掌握,本集團技術人才平時便與學術單位進行技術交流,以開放的態度運用學術資源強化並加速公司的開發能力而不流於閉門造車。
C. 持續改善的改良與創新
研發部與生產部密切的合作,對於新材料及生產技術不斷的追求開發及改良以深化產品成本競爭優勢,舉例而言,透過鐵板裁減的設計進而對採購鐵板的尺寸提出變更需求,進而大幅降低餘料的產生及衝壓的效率。
- 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 有利因素
A. 大陸市場發展快速
2021 年 3 月 11 日,中國大陸全國人大第十三屆第四次會議正式公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2021-2025年)規畫綱要草案」,也就是本會將進行審查和批准所謂「十四五」規劃綱要草案,草案指出要深入實施智慧製造和綠色製造工程,發展服務型製造新模式,推動製造業高端化智慧化綠色化。培育先進製造業集群,推動積體電路、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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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太、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機器人、先進軌道交通裝備、先進電力裝備、工程機械、高端數控機床、醫藥及醫療設備等產業創新發展。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動石化、鋼鐵、有色、建材等原材料產業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擴大輕工、紡織等優質產品供給,加快化工、造紙等重點行業企業改造升級,完善綠色製造體系。深入實施增強製造業核心競爭力和技術改造專項,鼓勵企業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加強設備更新和新產品規模化應用。建設智慧製造示範工廠,完善智慧製造標準體系。深入實施品質提升行動,推動製造業產品“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預告了大陸各行業在未來幾年將持續投入各項高端設備,而空壓機是各行業自動化不可或缺的主要動力來源,間接也宣告了空壓機在未來大陸市場中將持續快速發展的事實。
B. 大陸人工成本持續上漲,自動化比率逐年提高
中國大陸人工成本持續上漲,缺工問題也時有所聞,部分廠商遷往東南地區,但更多有競爭力的廠商選擇留在當地進行產業升級及自動化工程,將過去需要投入大量勞力的生產線改為自動化生產線,同時也提高生產率及產品品質,在各產業自動化比率逐年提高的趨勢下,空壓機的需求也跟著逐年提升。
C. 大陸環保要求提高,綠色產業興起
大陸空氣污染日益嚴重,當地政府對環境保護漸行重視,許多產業在生產過程中會造成環境污染也逐漸受到管制及淘汰,而空壓機是以空氣做為動力媒介,空氣並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不像液壓系統以各種油品做動力,能源消耗及污染均大,且新型空壓機,如渦旋式空壓機,產生的噪音極低,提供人們更良好的生產環境。
D. 產業進入門檻高
除了生產技術及生產經驗的累積之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第 440 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 80 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 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40 號)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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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空氣壓縮機產品的企業需取得生產許可證,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空氣壓縮機產品,使得新進者難以進入此一產業。
E. 應用範圍廣範,不受單一產業景氣影響
舉凡需要自動化的產業及降低人工提升生產效率並避免造成環境污染的產業均會使用到空壓機,如汽車產業的裝配線、維修廠;食品/醫藥加工的生產流水線動力來源及吹瓶吹塑;紡織服裝業的噴氣編織、緯紗吹送乃致於新屋裝修的噴槍等,故空壓機的需求較不易受單一產業景氣波動所影響。
(2) 不利因素
A. 原物料價格波動大,使得原物料庫存管理及成本控管挑戰加劇鋼材、電機材料及空壓機之主機為本公司最主要之原物料,隨著營收逐年增加其原物料之使用量也隨之增加,而原物料易隨著景氣起伏而造成價格波動,進而影響生產成本或備貨不及之情形。
因應措施:與上游原物料供應商建立良好關係,以減緩原物料價格波動所造成之衝擊以及供貨之穩定性,定期檢視市場供需及價格波動情形以適時調整採購數量,同時在原物料上漲至一定程度之後也會反應給下游經銷商,減少原物料上漲所造成之影響。
B. 大陸人工成本上漲,提高生產成本
本公司主要生產基地在中國,近年來隨著中國物價之上漲,勞動成本有上升之趨勢,且大陸 2008 年實施勞動合同法以來,當地工資及福利要求逐年上升,造成當地廠商生產成本逐年提高,影響本身毛利及競爭力。雖然目前直接人工佔本公司生產成本之比例在 10% 以下,但若將來持續上漲,將對經營獲利產生不利影響。
因應措施:本公司近年來陸續引進自動化生產設備,並積極從事生產製程之改善,未來更將透過生產流程設計及員工訓練,提升人工效率,可望有效降低對人工之依賴,為因應中國沿海地區人工成本的快速增加,規劃將擴廠計劃往中國人力成本較低的內陸地區發展,目前已於江西轉投資成立子公司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做為集團在內陸省份生產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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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在其產能逐步擴大後,可望減緩人力成本上升壓力。
C. 大陸地區仿冒嚴重,品牌經營不易
大陸地區市場廣大,空壓機需求成長不斷增加,引起地方小型廠商以次級品充當具知名度品牌廠商來謀取暴利,使得因次級產品因品質不佳而導致消費者使用後產生故障而衍生不必要之糾紛。
因應措施:本公司「力達」及「羅威」均於當地註冊商標,以避免同業利用類似商標來魚目混珠,誤導消費者視聽,另公司新技術之研發均適時申請專利,以避免同業模仿,維護公司權利,同時教育各地經銷商,對販賣仿冒品業者進行蒐集證並請當地員警機關取締開罰,使業者瞭解販賣仿冒品必須受到一定程度處罰,以達到嚇阻效果。
D. 房地產行業的低迷的衝擊工業及製造業需求
房地產行業的低迷卻給整個社會帶來了一系列嚴重的後果。首先,房地產低迷會導致相關產業的停滯和困境。作為一個龐大的行業,房地產涉及到建築、裝修、傢俱等眾多子行業。當房地產市場不景氣時,建築行業的訂單減少,裝修公司的生意變差,傢俱廠的銷量下滑,這些產業的發展也會受到影響。這不僅會導致大量勞動力失業,還會使這些產業的整體發展陷入困境。房地產低迷還會對基礎設施建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因房地產行業的低迷導致相關產業的停滯,從而也大幅度減少了對空氣壓縮機的需求。所以無論是從宏觀環境與政策,增長向量都將有所減緩甚至負增長。因應措施:一通過加大研發投入和引進國際先進技術,開發出節能環保、智慧化、高效可靠的新產品和新技術,滿足不同客戶的個性化需求,提高產品附加值和競爭優勢。二是通過加強市場調研和分析,瞭解市場需求和變化,開拓新的市場領域和區域,擴大市場份額和覆蓋範圍,提高市場影響力和品牌知名度。三是通過加強售前、售中、售後服務,提供定制化、一體化、全方位的服務方案,滿足客戶的不同需求和期望,提高客戶滿意度和忠誠度,增強客戶粘性和口碑。
(二)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重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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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用領域 | 功能描述 | 具體應用範例 |
|---|---|---|
| 機械製造 | 空氣動力 | 驅動各種風動機械,例如:風鍋、鉚釘機、壓力機、搗固機、升降機、風鑽等 |
| 儀錶控制及自動化裝置,例如:氣動儀錶、氣動閥門、電力儀器、儀錶控制等 | ||
| 噴塗噴砂,例如:噴漆、除鏽等 | ||
| 紡織、服裝 | 空氣動力 | 噴氣編織,例如:用壓縮機帶動噴氣式編織機 |
| 緯紗吹送、牛仔布砂洗 | ||
| 食品、製藥 | 空氣動力 | 吹瓶吹塑,例如:用壓縮機配套吹瓶機吹瓶 |
| 壓縮攪拌 | ||
| 食品藥物之罐裝,例如:啤酒罐裝二氧化碳、包裝生產線、自動化設備 | ||
| 交通運輸 | 空氣動力 | 車輛制動、車門啟閉,軌道安裝工程設備 |
| 化工及石化 | 空氣動力 | 油井壓裂,通過空氣壓力作用把地層壓開,採油 |
| 合成及聚合 | 合成聚合化工原料,例如:合成氮、合成甲醇、合成尿素。 | |
| 氣體輸送 | 遠程輸送煤氣、天然氣 | |
| 製冷與氣體分離 | 製冷與氣體分離 | 人工製冷,例如:氮壓縮機、氟利昂壓縮機 |
| 氣體輸送 | 輸送製冷用氣體或分離後氣體 | |
| 礦山、冶金 | 空氣動力 | 鑽鑿設備驅動,例如:鑿岩機、風鑽、衝擊器 |
| 高壓爆破開採,例如:高壓爆破採煤 | ||
| 氣體輸送 | 輸送助燃氣體,例如:高爐送風、高爐送氧、水泥輸送、礦坑送風 |
- 產製過程
A. 活塞式空壓機生產流程

資料來源:干訊諮訊整理
B. 螺桿式空壓機生產流程

資料來源:千訊諮訊整理
C. 渦滋式空壓機生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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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公司產品主要原料有機頭、曲軸箱、電機、鐵板、鐵芯、轉子等,相關原料皆有兩家以上供貨來源,本公司與主要原料供應商間均維持良好穩定的合作關係,除充分掌握貨源外,並在品質及交期上嚴格控管,以確保主要原料供貨無虞;且最近三年度及申請年度均未發生供貨短缺或中斷情形,供貨來源穩定。
(四)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
單位:新臺幣仟元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A1 | 370,186 | 13.85 | 無 | A1 | 382,115 | 15.42% | 無 |
| 2 | 其他 | 2,302,444 | 85.31 | — | 其他 | 2,095,372 | 84.58% | — |
| 合計 | 2,672,630 | 100 | — | 2,477,487 | 100 | — |
本公司第一大供應商為 A1,本公司主要向其採購空氣壓縮機之機頭,因機頭大部分開始自製,需外購的量進一步減少,採購機頭的供應商有兩家,其中一家供應的機頭公司有一部分不符合公司產品需求,所以大部分向另一家供應商採購,採購比例有所增加。隨著本公司螺桿主機自製率逐年提高,相關螺桿壓縮機主機進貨金額亦逐年下降。
- 本公司銷售客戶分散,最近二年度均無占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佈比率
人、歲、年
| 年 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截至2026年4月26日 | |
|---|---|---|---|---|
| 員工人數 | 經理人 | 6 | 6 | 6 |
| 一般職員 | 167 | 162 | 162 | |
| 生產線員工 | 506 | 437 | 437 | |
| 合計 | 679 | 605 | 605 | |
| 平均年歲 | 38 | 39 | 39 |
| 年 度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截至 2026 年 4 月 26 日 | |
|---|---|---|---|---|
| 平均服務年資 | 10 | 10.5 | 10.5 | |
| 學歷分佈 | 碩士 | 1 | 1 | 1 |
| 本科 | 80 | 82 | 82 | |
| 大專 | 101 | 164 | 164 | |
| 大專以下 | 497 | 358 | 358 |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 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防治費用或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明:本公司之子公司力達(中國)依規定向福建省環境保護廳提出申請排放污染物許可證,證照編號 913505217264446634002X,該許可證之有效期限至 2030 年 01 月 09 日、力達(江西)依規定向江西省九江市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排放污染物許可證,證照編號:九開環許字[2016]003 號,該許可證之有效期限至 2027 年 7 月 14 日。
(二) 列示公司有關對防治環境污染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效益:無。
(三) 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改善環境污染之經過:其有污染糾紛事件者,並應說明其處理經過:無。
(四) 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遭受之損失(包括賠償及環境保護稽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
(五) 說明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響及其未來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
- 目前污染狀況及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影響:無。
- 未來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無。
五、勞資關係
(一) 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員工福利措施
(1) 公司適時培養並提拔員工發展和晉升。
(2) 每年進行優秀員工評比,並給予表彰。
(3) 對於工作表顯優異者,給予一定嘉獎,從而鼓勵員工積極性。
(4) 本公司定期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5) 廠區內設員工宿舍、籃球場、臨時托兒場所、員工福利社等生活及娛樂設施,提供舒適愉快工作及生活環境。
2. 進修及訓練情形
本公司對所有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培訓包括廠規、環保、6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理念倡導等;另對在職員工和主管進行技能和安全管理培訓,並結合員工個人發展規劃,定期為員工開展提升個人能力的專業培訓,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以及邀請績效優秀之經銷商,分享銷售技巧及售後服務經驗,來提升各經銷商之服務品質;同時視需要對專職員工提供內部或外部專業培的機會,以此來提高其個人素質及工作技能。
3. 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
本公司主要營運據點位於中國大陸,依據中國大陸相關法令,按月提撥並向當地社會保障局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等五項基金社會保險。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可向社保局申領退休金。本公司按地方政府規定,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辦理退休手續。
4. 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一向重視員工權益,積極與員工溝通,力求人性化管理,員工隨時可透過會議、電子郵件或信箱之方式反映意見,勞資溝通管道暢通,相關規定措施均依法令辦理,實施情形良好。
(二) 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 (包括勞工檢查結果違勞動基準法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本公司未發生任何勞資糾紛事件。
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 敘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等。
1.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訂有內部控制制度-資訊循環以建立安全及可信賴之電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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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環境,確保本公司電腦資料、系統、設備及網路安全,並由專責之資訊單位負責規劃並執行資通安全相關規定,宣導資訊安全訊息,提升員工資安意識,並蒐集及改進組織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績效及有效性之技術、產品或程序等。
- 資通安全政策
為落實資通安全,公司訂有內部控制制度—資訊循環及資通安全政策以作為全體同仁落實資通安全政策之準繩。本公司資通安全政策為:
目標為建立安全及可信賴之電腦化作業環境,確保本公司電腦資料、系統、設備及網路安全,以保障公司權益及本公司永續經營。
- 具體管理方案
(1) 公司員工不得將非法軟體,或私人擁有之電腦軟體安裝使用於公司之電腦上,亦不得將公司合法軟體私自拷備、借與他人或私自帶回,如因此觸犯著作權法者,該員工應負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責任。
(2) 在系統使用者尚未完成正式授權程式前,資訊部門不得對其提供系統存取服務。應以書面、電子或其他方式賦予使用者系統存取權限。
(3) 使用者應確實瞭解系統存取的各項條件及要求,只能在授權範圍內存取系統資源。
(4) 使用者不得將個人登入身份識別字與密碼交付他人使用,使用者亦不得以任何方法竊取他人的登入身份識別字與密碼。
(5) 使用者調整職務及離(休)職時,應盡速取銷其系統存取權限。
(6) 使用者不得利用網路系統進行下列行為:
A. 散佈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
B. 散播含有色情圖片或影片之郵件,或流覽散播色情訊息之網站。
C. 擅自截取網路傳輸訊息。
D. 以破解、盜用或冒用他人帳號及密碼等方式,未經授權使用網路資源,或無故洩漏他人之帳號及密碼。
E. 無故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
F. 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包括以電子郵件大量傳送廣告信、連鎖信或無用之資訊,或以灌爆信箱、掠奪資源等方式,影響系統之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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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BBS)、Blog 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佈詐欺、誹謗、侮辱、猥亵、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
H. 利用公司網路資源從事非公事相關之活動或違法行為。
I. 使用駭客或其他軟體,竊取未經授權之公司資訊。
J. 利用各項 P2P 軟體,下載各項未經許可之程式或軟體
K. 禁止自行維修網路公用設施、破壞網路設備、干擾網路訊號傳輸…等,影響網路正常運作事宜。
L. 確實遵守著作權法,不重制、安裝、使用非法取得之音樂、影片及軟體,如違反相關規定,若經查獲需自行擔負相關法律責任。
(7) 使用者密碼之管理:
A. 使用者應負責保管及定期更換個人密碼,維持密碼的機密性。
B. 使用者第一次登入系統時,應立即更改臨時性密碼。
C. 當有跡象足以顯示使用者密碼可能遭破解時,應立即更改密碼。
D. 使用者密碼應設定為六碼以上,並避免使用過於易遭破解之生日等相關密碼。
E. 不得將使用者帳號與密碼,隨意填寫於紙本或黏貼于易被發現之處。
F. 密碼應定期變更,且不可使用重複之密碼,避免有心人盜取使用。
(8) 電腦及終端機不再使用或離開座位時,應隨手跳離應用系統、上鎖以確保個人資料安全。
(9) 列印之檔及磁性媒體在不使用或非上班時段,應存放在櫃子內,機密性及敏感性資訊並應上鎖保護。
(10) 電腦設備、資料或是軟體,在沒有管理人員書面授權的情形下,不應被帶離辦公室。
- 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本公司設有專屬之資訊單位,投入人力資源負責資通安全管理,軟硬體資源主要為設置獨立的資訊機房及架設網路防火牆,並逐年持續維護及更新。
(二) 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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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之事實:
- 本公司目前無重大資安事件導致營業損害之情事。
- 本公司將持續落實資訊安全管理政策目標,並定期實施復原計劃演練,保護公司重要系統與資料安全。
七、重要契約
(一)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無
(二) 傻信國際有限公司:無
(三) 力達(香港)有限公司:無
(四) 力達(中國)有限公司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 泉州市國土資源局台商投資區分局 | 2018年3月30日起 | 簽訂土地合同 | 無 |
|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 | 福建華源陽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019年7月1日起 | 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 無 |
|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21年版)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息安縣支行 | 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19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21年版)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息安縣支行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1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21年版) | 中信銀行 | 2024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2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21年版)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21年版)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9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21年版)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24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8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21年版)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24年3月5日至2025年2月21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成型轉子磨床合同 | 廈門天互斯進出口有限公司 | 2023年5月23日起 | 簽訂設備購銷合同 | 無 |
| 廠房租賃協議書 | 泉州嘉泰鞋業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 簽訂租賃協議 | 無 |
| 廠房租賃協議書 | 力達商業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 簽訂租賃協議 | 無 |
| 廠房租賃協議書 | 泉州恩力成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 | 簽訂租賃協議 | 無 |
| 流動資金貸款額度使用合同 | 福建海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2025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3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24年版)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25年2月19日至2026年2月12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24年版)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25年5月30日至2026年5月7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24年版)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25年8月8日至2026年8月6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24年版)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25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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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合同(3.0版,2024 年) |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6 年 9 月 10 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流動資金借款合同(2024 年版)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縣支行 | 202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1 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縣支行 |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空氣壓縮機站、廢品倉庫項目施工合同 | 福建省閩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2025 年 5 月 13 日起 | 簽訂建築合同 | 無 |
| 廠區道路工程項目 | 福建省永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025 年 4 月 14 日起 | 簽訂道路工程合同 | 無 |
(五)力達(江西)有限公司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廠房租賃協議書 | 九江常豐塑膠有限公司 |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 | 簽訂租賃協議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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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3,692,536 | 3,805,991 | 113,455 | 3.0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259,027 | 3,445,229 | 186,202 | 5.71 |
| 無形資產 | — | — | — | — |
| 其他資產 | 770,398 | 598,319 | -172,079 | -22.34 |
| 資產總額 | 7,721,961 | 7,849,539 | 127,578 | 1.65 |
| 流動負債 | 908,857 | 1,000,014 | 91,157 | 10.03 |
| 非流動負債 | 636,588 | 640,389 | 3,801 | 0.60 |
| 負債總額 | 1,545,445 | 1,640,403 | 94,958 | 6.14 |
| 股本 | 1,160,000 | 1,160,000 | 0 | 0.00 |
| 資本公積 | 1,548,200 | 1,548,200 | 0 | 0.00 |
| 保留盈餘 | 3,844,931 | 3,969,533 | 124,602 | 3.24 |
| 其他權益 | -376,615 | -468,597 | -91,982 | 24.42 |
| 權益總額 | 6,176,516 | 6,209,136 | 32,620 | 0.53 |
| 兩期變動達 20%以上,且其變動金額達新臺幣一仟萬元以上者,說明如下:
1. 其他資產:主要係預付設備款減少所致。
2. 其他權益:係因匯率變動所致。 | | | | |
二、經營結果
(一)財務績效比較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差異金額 | %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 | 3,632,150 | 3,466,489 | -165,661 | -4.56 |
| 營業成本 | 2,901,454 | 2,792,740 | -108,714 | -3.75 |
| 營業毛利 | 730,696 | 673,749 | -56,947 | -7.79 |
| 營業費用 | 527,466 | 361,795 | -165,671 | -31.41 |
| 營業利益 | 203,230 | 311,954 | 108,724 | 53.50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6,612 | 9,502 | 16,114 | -243.71 |
| 稅前淨利 | 196,618 | 321,456 | 124,838 | 6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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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稅費用 | 58,839 | 80,854 | 22,015 | 37.42 |
|---|---|---|---|---|
| 本期淨利 | 137,779 | 240,602 | 102,823 | 74.63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211,642 | -91,982 | -303,624 | -143.46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49,421 | 148,620 | -200,801 | -57.47 |
| 淨利(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137,779 | 240,602 | 102,823 | 74.63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349,421 | 148,620 | -200,801 | -57.47 |
兩期變動達 20% 以上,且其變動金額達新臺幣一仟萬元以上者,說明如下:
1. 營業費用:主係 2025 年逾期收款情況改善,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回沖成利益所致。
2. 營業利益:主係 2025 年逾期收款情況改善,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回沖成利益所致。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主係 2025 年租金收入增加及匯兌損益變化所致。
4. 稅前淨利:主係營業利益、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增加所致。
5. 本期淨利:主係稅前淨利增加所致。
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係因匯率變動所致。
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係因匯率變動所致。
8.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係因匯率變動所致。
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本公司依據中國當前經濟及外銷狀況、產業經營環境變化及市場供需競爭狀況,以及各應用行業舊客戶業務的進展和新客戶開發的進度,預估 2026 年產品的銷售量可較 2025 年度略為成長,持續朝本公司既定財務業務目標準備並時時觀察市場之變化。
三、現金流量
(一)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項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增(減)變動 | |
|---|---|---|---|---|
| 金額 | % | |||
| 營業活動現金流(出)入 | 727,707 | 455,807 | -271,900 | -37.36 |
| 投資活動現金流(出)入 | 750,502 | -224,027 | -974,529 | -129.85 |
| 籌資活動現金流(出)入 | -177,199 | -59,036 | 118,163 | -66.68 |
|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主要原因如下: | ||||
| (1) 營業活動現金流入減少:主係應收帳款減少幅度較去年同期小,從而使得營業活動現金流入減少。 | ||||
| (2) 投資活動現金流入減少:主係 2024 年有收回其他應收款資金貸與收回所致。 | ||||
| (3) 籌資活動現金流出減少:主係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二) 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本公司 2025 年雖有多項資本支出計畫,惟營收及獲利仍持續保持穩健,營業活動將持續產生淨流入,且預計仍足夠支應投資及融資活動產生之流出,故本公司目前及未來一年應無流動性不足之處。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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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377,698 仟元及 255,016 仟元,本公司因應空壓機市場需求評估產能狀況,無因資本支出增加產生不利本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情形。
| 週轉率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1.54 | 1.12 | 1.03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68 | 0.48 | 0.45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 本公司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目前轉投資政策以基本業務相關投資標的為主,並不從事其他行業之投資,由相關執行部門遵循內部控制制度「投資循環」、「關係企業、特定公司及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等辦法執行,上述辦法或程式並經董事會或股東會討論通過。
(二) 最近年度(2025年度)轉投資獲利或損失的主要原因:
單位:新臺幣仟元
| 轉投資事業 | 投資損益 | 獲利或虧損之原因 | 改善計畫 |
|---|---|---|---|
| 偉信國際有限公司 | 251,972 | 主要係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收益所致 | — |
| 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252,288 | 主要係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收益所致 | — |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 | 259,366 | 本業獲利穩定 | — |
|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 | (28,919) | 2012 年設立,2014 年 7 月開始投產 | 詳說明 |
力達(江西)於 2014 年 7 月開始投產,產品主要以活塞式空壓機為主,自 2017 年 4 月起開始出貨少量基礎型螺桿,尚處於研發技術移植及人才培育過程階段,目前因產銷金額尚不足以分攤固定營運成本而仍處於虧損,營運未達經濟規模。隨著公司全力聚焦發展節能螺桿及渦潋擾,正興建力達新工業園區以整合及提供長期拓展高階市場所需的成長動能,考量廠區定位及整體營運效益運用,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公報規定,已於 2018 年對江西廠進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提列,金額計新臺幣 61,273 仟元,認列於 2018 年第四季財報營業外項目,另於 2025 年重新評估其帳面金額高於可回收金額調整認列減損損失 8,984 仟元,逐年減少江西廠營運負擔。
(三) 未來一年轉投資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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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風險事項分析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利率變動
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來自銀行存款及借款,2024年度及2025年度之利息收入分別為6,742仟元及1,904仟元,佔營業收入淨額比率分別為0.19%及0.05%,另利息支出分別為15,459仟元及14,015仟元,佔營業收入淨額比率分別為0.43%及0.40%。整體而言,2024年度及2025年度之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佔營業收入淨額比率並不高,故市場利率變動尚未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惟未來利率走勢若有較大幅度之波動時,本公司除加強與銀行密切聯繫、瞭解利率走勢,以爭取最優惠的借款利率外,亦將藉由健全之財務規劃,適當運用其它財務工具,以降低利率變動之風險。
- 匯率變動
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兌換利益(損失)分別為13,798仟元及25,772仟元,兌換利益分別佔營業淨利比重分別為6.79%及8.26%,所佔比率尚不重大。本公司主要營運據點在中國大陸境內,目前以美元計價之外銷收入佔總營業額約31%,其餘進、銷貨交易主要以人民幣計價及收付,其功能性貨幣為人民幣,由於本公司之外銷及外購比重尚低,因此所需面對匯率風險尚屬有限;惟為因應未來匯率變動可能所產生之經營風險,本公司財務部門積極蒐集匯率相關資訊與各往來銀行諮商匯率走勢,密切注意匯率變動,依實際資金需求與匯率水準,本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之損益尚未因通貨膨脹而產生重大影響。惟著眼未來,本公司將持續與客戶及供應商保持密切且良好之互動關係,同時機動調整採購政策與銷售策略,並注意市場價格波動,掌握上游材料的價格趨勢,降低通貨膨脹變動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專注於本業經營,並未跨足其他高風險產業,且財務政策向來遵循穩健保守原則,不作高槓桿投資,故風險尚屬有限。本公司目前訂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背書保證作業程式」等相關作業辦法,規範本公司及其從屬公司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及從屬公司並未從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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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高槓桿投資背書保證、衍生性商品交易及資金貸與他人之情事。
(三)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研發計畫:配合國家節能政策持續推動,螺桿機的應用持續擴大,螺桿主機為螺桿機的核心配件之一,2017年6月董事會通過螺桿主機自製計畫,於2018年3月設備正式到位後,經過一連串測試及試產,正式於7月底展開部分自製,目前研發自製計畫依進度持續增量,目前自製計畫依進度持續增量,且在品質及良率上都通過高標準測試,掌握螺桿主機技術即能站穩螺桿機市場地位,提升主機自製率為今年最重要推進項目之一,至今測試量產符合公司預期,10、15、20、30、50、100、150、175匹馬力的型號已能全部自製,預計仍需添購設備以擴大自製型號,藉由自行研發及生產螺桿主機將可降低生產成本及提高產品品質。在新產品研發方面,持續開發節能高效螺桿機,永磁變頻螺桿機系列,無油螺桿鼓風機系列。今年將重點開真空泵系列產品,三級壓縮系列產品,乾燥機,制氮机系列產品。強調更低耗損、高節能之效果。針對節能、效率、噪音、重量、尺寸等特點持續開發不同型號之機種,以滿足市場不同客戶之需求。
-
研發費用:本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之研發費用分別為225,965仟元及213,101仟元,占營收淨額比例分別為 6.22% 及 6.15% 。預計2026年投入200,000仟元,以支援未來新產品的開發及舊產品效能提升等研發計畫,增加本公司產品競爭力。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註冊地國為開曼,從屬公司之註冊地國或營運地國包括英屬維京群島、香港及中國大陸。本公司及從屬公司各項業務之執行均依照註冊地國及營運地國之重要政策及法律規定辦理,並隨時注意政策發展趨勢及法律變動情形,以及時因應市場環境變化並採取適當之因應對策。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未有因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而使公司財務業務受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五)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隨時注意所處行業相關科技改變情形,掌握市場趨勢,並評估其對公司營運所帶來之影響,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重大科技改變或產業變化,而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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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安風險評估分析說明。
本公司隨時注意所處行業相關資訊安全情形,並評估隨時可能產生之風險預測,以掌握市場趨勢,以即時控制對公司營運可能造成之影響,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重大資安事件產生進而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七)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均專注於本業經營,經營結果及公司信譽一向良好,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企業形象改變造成企業危機之情事。
(八)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併購其他公司之情事或計畫。
(九)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近年致力於轉型高端空壓機廠商,亦在優化產品比重上有顯著成效。現為配合中國政府對工業用地的政策規劃及公司長遠的營運發展,同時考量既有泉州廠區已無法滿足企業發展及未來市場需求下,於2018年5月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力達新工業園區廠房,斥資約人民幣4.89億元,著手規劃興建新力達園區,新址位於泉州台商投資區,佔地約185,333平方公尺,並已於2018年8月正式動工,進行主要興建工程,另配合實際興建項目設施增建必要,於2020年11月董事會通過,經調整之新預算金額為人民幣6.6億元,整體廠區興建除办公楼外,已於2022年完工,2024年9月辦公大樓完工。整體搬遷至新廠。並逐步整合既有泉州廠產能,提高生產線設備自動化程度,未來將打造高端自動化生產工廠,提高生產效率,並全力發展螺桿主機自製、高階節能高效型之螺桿壓縮機,擴大公司營運目標及業務規模,逐步提高新廠產能利用率。
本公司為目前國內領導的通用空壓機產品廠商,但在高效節能空壓機市場領域並不具有絕對的領先優勢,且從行業發展態勢來看,具節能高效智慧的空壓機絕對是要躋身國內外高端廠商之發展重點,故擴大發展產品差異性及產品種類多樣化,以覆蓋各行業及新應用市場需求,為保持行業高度競爭力之最終關鍵。未來既有廠房整合至力達新園區後,將會更加集中及擴大發展高階領域空壓機。將提升整體高端空壓機生產品質及銷售,奠定推升企業競爭力以媲美國際主流品牌之基礎。本公司銷售業績逐年成長,擴充產能係營運所需,可能風險尚屬有限,將持續提升技術水準及擴大業務接單能力,以充分利用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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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能。
(十)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進貨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各式空氣壓縮機,所需主要原物料包含壓縮機主機、鋼板及電機材料。本公司為分散供貨集中風險,主要原料之採購多維持二家以上之供應商,並與其維持良好合作關係,而尚未有二家以上供應商之原料,亦與該供應商維持長期穩定往來,若有供應不及或缺料情況,亦另有替代之合格供應商可提供,2024年度及2025年度並未有供貨短缺或中斷之情形,且2024年度及2025年度單一主要供應商之進貨金額佔當期總進貨淨額比重均在 15% 以下,故應無過度進貨集中之風險。
- 銷貨
本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前十大銷售客戶之銷貨金額分別為991,887仟元及1,026,110仟元,分別占當年度銷貨淨額之比率為 27.31% 及 29.60% ,因行業特性,相關空氣壓縮機產品能運用的產業類別非常廣泛,包含機械業、電子業、汽車業、紡織服裝業、食品業、製藥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礦業及醫療設備等,且本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第一大銷貨客戶佔該期間營收淨額亦不超過 5% ,亦無銷貨集中於單一客戶之情形,因此本公司無銷貨過於集中之風險存在。
(十一)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2025年度並無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之情事。
(十二)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訂有核決權限表,除日常營運事宜由各營運主體核決外,重大決策皆須由力達控股之董事長或董事會、股東會決議,並適時依需求調整部分子公司之董事結構,以落實專業經理人制度。
(十三) 訴訟或非訟事件: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皆無已判決確定或尚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
(十四)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外國發行人註冊地國及主要營運地國之總體經濟、政經環境變動、外匯管制、租稅及相關法令,暨是否承認我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效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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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等風險事項,並說明所採行之因應措施:
- 註冊地國:開曼
(1) 總體經濟、政治環境變動
開曼群島(The Cayman Islands)為英國在西印度群島的一塊海外屬地,位於佛羅里達州邁阿密南邊的加勒比海中。開曼群島長久以來政治穩定,首都喬治敦城(George Town)位於大開曼島上,為行政、商業及金融中心,金融服務業和旅遊業為其主要經濟收入來源。開曼群島是全球主要金融中心之一。開曼群島可供註冊的公司分為五種,分為普通公司(Ordinary Company)、普通非本地公司(Ordinary Non-Resident Company)、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有限期公司(Limited Duration Company)及海外公司(Foreign Company),其中豁免公司主要被各國企業、個人用來作金融方面的規劃。近年來,開曼群島政府積極加強其境外金融操作的商譽,並於1986年通過英國政府與美國簽訂「共同法律協助」的協定(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以便共同防範國際犯罪組織利用開曼群島進行不法交易,例如販毒或洗錢等。
開曼群島政府在防範犯罪的同時,亦致力保障合法商業行為的隱密性。因此,長久以來開曼群島政治及經濟都非常穩定,治安亦堪稱良好。
綜上,本公司係於英屬開曼群島註冊之控股公司,註冊形態為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於當地並無實質營運活動產生。且英屬開曼群島長期處於政治穩定狀態,為世界第五大金融中心,在其總體經濟及政經環境變動上,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整體營運之情形。
(2) 外匯管制、租稅、法令
開曼群島目前未就個人或公司之利得(profits)、所得(income)、收益(gains)或財產增值(appreciations)課徵稅賦,亦無繼承稅或遺產稅性質之稅賦。除對於在開曼群島內簽約或於開曼群島內作成之契約而得適用之印花稅外,並無由開曼群島政府課徵而對本公司而言可能為重大的其他稅賦。轉讓開曼群島公司之股份毋需在開曼群島繳納印花稅,但如本公司就開曼群島之土地享有權益者,則不在此限。開曼群島無外匯管制或貨幣管制之規範。
(3) 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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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之非董事及依註冊地國法令規定之法律責任本公司已得到開曼群島律師之說明,開曼群島法律中,並無「董事」的精確法律定義。本質上,董事係為就公司事務之運作負最終責任之人。有時下列用語亦係指「董事」:
A. 「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
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之法律責任並無實質上差異。非執行董事能仰賴執行董事至何種程度,現行法律無明確規定。該等仰賴並非毫無疑問,而且非執行董事並應就監督與控制負其他責任。
B. 「法律上」董事或「事實上」董事
法律上董事為經有效委任之董事,而行使董事職務但未經有效委任之人則可被視為事實上董事,並因此負有董事之責任。
C. 影子董事
對於公司而言,影子董事係指公司董事多遵照其指揮或指示行事之人。與法律上董事或事實上董事不同的是,影子董事並不自稱或表見其為公司董事。相反地,其多未以董事自居,但卻指揮公司董事執行職務。任何人不會僅因公司董事係依其基於專業所提供之意見行事,該人即成為公司之影子董事。影子董事應與公司董事負相同責任。
D. 「名義董事」
如同字面上所述,名義董事係代表第三人執行職務。名義董事亦用於形容為收取年費而擔任數家公司董事之人。但名義董事應以其個人身份負董事責任,與其是否代表第三人無涉。董事於開曼群島法律下對公司之責任可概分為普通法下之責任(即專業能力、注意及勤勉之責任)以及忠實義務。但董事尚依各項法律之規定負有法定義務,且在特定情況下,亦對第三人(如債權人)負有義務。倘公司無力清償或有無力清償之虞,董事履行其責任時應考量債權人之利益。
開曼群島(修訂)公司法就有關公司內部之行政管理、登記(registration)以及申報(filing)訂有多項具體之法定義務。雖不是董事個人所負之責任,但開曼群島法律亦禁止詐欺交易(fraudulent trading)。具體而言,於公司解散過程中,若公司業務之執行顯示係以詐欺公司債權人或其他人之債權人之意圖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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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為目的時,法院得命明知公司業務之執行係以詐欺為目的之人,就公司之資產負賠償之責。一般而言,董事將會是明知公司業務之執行係以詐欺為目的之人,而因此於業務之執行係為詐欺交易時,負有潛在賠償責任。對於董事違反其法定責任時,特定的開曼群島法律訂有裁罰之規定(通常為罰金、徒刑或併科罰金與徒刑)。若於公司清算中不當運用公司資金、行為不當或背信時,董事可能需依法負個人責任。此外,在公司清算中,任何人(包括董事)皆可能因明知公司業務之執行係以詐欺交易為目的而負個人責任,並可能依法院裁定就公司之資產負賠償之責。違反普通法及忠實義務之責任,包含損害賠償、回復公司資產或返還其因違反義務所得之利益。
就股東之投資而言,如公開說明書或其他募集文件之陳述有虛偽不實、引人誤信或隱匿者,董事可能需對因而取得公司股份並遭受損失之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惟董事如能向法院證明,於提供公開說明書/募集檔時,董事業經合理詢問而合理確信公開說明書/募集檔所載內容為真實且無引人誤信之處(或導致損害發生之隱匿為適當之省略),且(1)董事之上開合理確信持續至投資人取得股票時,(2)透過合理可行方式使潛在投資人注意相關陳述之更正前,潛在投資人業已取得股票,或(3)於潛在投資人取得股票前,董事業已採取所有其認為合理之方式以確保潛在投資人注意陳述之更正者,得免負賠償責任。就公開說明書/募集檔所載之專業人士陳述,如業已取得專業人士同意,且董事合理確信該等專業人士有能力為該等陳述時,則董事無需負責。
本公司除依法選任之董事外,並無其他實質上執行董事職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職務之非董事。
(4) 是否承認我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效力
A. 訴訟請求之風險
由於本公司為英屬開曼群島註冊之豁免公司,且未依台灣公司法規定申請經濟部認許,雖然上市公司章程明定章程任何內容不得妨礙任何股東向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訴訟,以尋求與股東會召集程式之不當或不當通過決議有關的適當救濟,且因前述事項所生之爭議應以台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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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指定訴訟及非訟代理人,但投資人於中華民國法院對本公司或負責人提出訴訟,法院仍可能依個案性質及情節判斷管轄權之有無及送達方式,法院亦可能要求投資人說明個案中所涉及之外國法令,故並非所有類型之案件均得確保能於中華民國法院獲得實體判決。
B. 判決承認及執行之風險
本公司已得到開曼群島法律意見略稱以:開曼群島雖無法律明定我國法院所作成之判決得於開曼群島執行,開曼群島法院基於具有管轄權之外國法院作成命債務人給付該判決所命之給付的原則,將會承認並執行具有司法管轄權之法院的外國(包含臺灣)判決,惟該判決必須是終局判決,且非關稅金或其他類此義務、罰款或罰金之金錢給付,且該判決之取得或其執行不會抵觸開曼群島之公共政策。開曼群島法院得於特定情況下,將得於開曼群島執行之外國法院判決救濟方法類別擴大延伸至金錢判決以外,並可延伸至強制履行命令、宣告令及禁制令。
本公司章程明定於開曼群島公司法允許之前提下,公司章程之內容不妨礙任何股東於決議作成後三十日內,以股東會之召集程式或決議方法有違反法令或章程,向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有關之適當救濟。
本公司章程明訂因前述事項所生之爭議,可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惟,因本公司係為開曼群島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如於開曼群島法院提起上開訴訟時,法院將先認定其是否有管轄權審理相關爭議,如法院認定其具有管轄權審理相關爭議,將依其全權決定救濟之內容。
開曼群島公司法無允許少數股東於開曼群島法院對董事提起衍生訴訟程式之特定規範。此外,公司章程並非股東與董事間之契約,而係股東與公司間之協議,是以,縱使於章程中允許少數股東對董事提起衍生訴訟,依開曼群島法,該等規定亦無法拘束董事。然而,在開曼群島之普通法下,所有股東(包括少數股東)不論其持股比例或持股期間為何,均有權提出衍生訴訟(包括對董事提起訴訟)。一旦股東起訴後,將由開曼群島法院全權決定股東得否繼續進行訴訟。申言之,公司章程縱使規定少數股東(或由具有所需持股比例或持股期間之股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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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但該訴訟能否繼續進行,最終仍取決於開曼群島法院之決定。根據開曼群島大法院作出的相關判決,開曼群島法院在審酌是否批准繼續進行衍生訴訟時,適用的準則是開曼群島法院是否相信及接受原告代公司提出之請求在表面上有實質性、其所主張之不法行為是由可控制公司者所為,且該等控制者能夠使公司不對其提起訴訟。開曼群島法院將依個案事實判定(雖然法院可能會參考公司章程之規定,但此並非決定性的因素)。
(5) 開曼群島法令與中華民國法令差異所生之法律適用之風險
本公司為依據開曼群島法律成立之公司,為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掛牌交易,已配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要求修改公司章程,以保障股東權益。而就章程所未規定之事項,本公司將依據相關開曼群島法令及所應適用之中華民國法令辦理。開曼群島法令與台灣法令對於公司運作之規範有許多不同之處,投資人無法以投資台灣公司的法律權益保障觀點,比照套用在所投資的開曼群島公司上,投資人應確實瞭解並於必要時向專家諮詢,投資開曼群島公司是否有無法得到的股東權益保障。惟,開曼群島法令與中華民國法令及證券交易制度面的差異仍可能造成法律適用衝突或解釋疑義,關於法律適用衝突或解釋疑義之解決,仍有待法院判決而定。故提醒投資人如欲請求開曼群島法院執行我國之判決、或於開曼群島法院提出訴訟或執行其相關權利,開曼群島法院並不當然將認可我國的法令及交易實務(包括但不限於股份轉讓方式及股份持有人紀錄),因此可能產生對外國公司行使權利之風險。
(6) 開曼群島之股東權利可能較其他國家之法律受限
本公司之公司事務應遵守公司章程、開曼群島公司法(及其修訂)及開曼群島之普通法。股東向董事請求之權利、少數股東起訴之權利及董事依開曼群島法所負之忠實義務,多受開曼群島普通法之規範。開曼群島普通法部分源自於相對有限之開曼群島法院判決先例與英國普通法,其對開曼群島法院具有影響力,但無拘束力。開曼群島法所規範之股東權利及董事忠實義務,與投資人較為熟悉的其他國家之成文法或判決先例相較,可能較無清楚明確之規範。
本公司為依開曼群島法律組織設立之公司。因此,股東可能無法於開曼群島以外之其他國家請求執行以本公司、部分或全體董事或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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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經理人為相對人之判決。股東亦可能無法於其所在地國向本公司之董事或高階經理人為送達,或可能無法向本公司董事或高階經理人執行股東所在地之法院基於該國之證券法所規範之民事責任作成的判決。對於係為判決作成地國以外之國家居民的本公司董事或高階經理人,亦無法保證股東得就以其為相對人之民事及商業判決得予以執行。
- 主要營運地國:維京群島
(1) 總體經濟及政經環境變動
英屬維京群島,是英國海外領土,位於加勒比海地區,處於波多黎各以東,與鄰近的美屬維京群島和西班牙維京群島合稱為維京群島。目前英屬維京群島是一個自治管理、通過獨立立法會議立法且政治穩定的英國海外領土,以旅遊業和金融服務業為主要經濟收入來源。自1959年起,通用貨幣為美元,當地官方語言為英語。
(2) 外匯管制、法令、租稅風險
英屬維京群島無外匯管制,在註冊之商業公司境外所得,除每年繳交政府牌照稅費予當地政府、使用註冊位址及註冊代理人費用外,沒有公司稅、資本利得稅、財產稅,或其他適用於商業公司的稅收。英屬維京群島商業公司(business company)獲特別豁免繳納所得稅。「所得稅法」也豁免商業公司就公司營業中涉及的所有文書或契約,包括商業公司或向商業公司轉讓所有的財產及涉及公司證券的交易,遵守「印花稅法」及「註冊和記錄法」中的有關規定。居住並在英屬維京群島工作的個人只繳納很低的工資稅。在法令規範方面,依2004年英屬維京群島商業公司法規定,除非董事認為發放股利後:公司將能於到期時支付債務及公司之資產仍大於負債,公司不得公佈或發放股利。
(3) 是否承認中華民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效力
英屬維京群島法律未明文規定中華民國法院所作成之判決(以下簡稱「中華民國法院判決」)得於英屬維京群島執行,但與維京未有互惠協定之外國最高法院所作成有關金錢給付之確定判決,於無暫緩執行情形下,該判決得依維京普通法(common law)以「債」為訴訟事由在維京法院起訴,但維京法院並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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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審判。該等判決在下列情形下,得在維京法院聲請執行:該判決尚未被完全執行,使勝訴一方之主張獲得全部滿足;該外國法院對系爭案件有管轄權;勝訴方非因詐欺取得該勝訴判決;承認或執行該等判決不會違反維京之公共政策,或基於其他類似理由,該等判決未被判決之法院維持,及取得該判決之過程未違反維京法下之公平正義原則。
3. 主要營運地國:香港
(1) 總體經濟及政經環境變動
香港位於南中國海沿岸,地處珠江口以東,北接廣東深圳,南望萬山群島,西迎澳門和廣東珠海。香港由香港島、九龍和新界所組成,共有263個島嶼。1984年,香港與英國簽訂了「中英聯合聲明」,於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成立特別行政區。香港實行「香港基本法」訂明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香港享有除國防和外交外,其他一切事務的高度自治及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稱之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現為在亞太地區具有重要地位、以工商業為主的現代化國際大都會,被譽為「亞洲四小龍」、「紐倫港」之一。香港是重要的國際金融、服務業及航運樞紐,並且以廉潔社會、優良治安、經濟自由及法律制度完備而聞名於世。當地註冊公司依據香港公司條例可成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亦可註冊成立無限責任公司及擔保有限公司。
(2) 外匯管制、租稅及相關法令風險
香港並無外匯限制,且香港稅制為全球最有利經商的稅制之一。香港不課徵增值稅、銷售稅或資本增益稅,也不徵收股息或利息預扣稅,只有於香港產生或源自香港的收入才需課稅,即在香港以外地區所賺取之收入,亦毋需納稅。本公司之香港子公司僅是係在香港成立當地之控股公司,本身並無在香港當地從事商營業活動,故無需繳納以上稅賦。
(3) 是否承認中華民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效力
中華民國法院判決是被視為外地判決。香港與外地判決的承認和執行有關的法律9章)、制執行)條例》(香港法例第319港法例第597章),不論條例本身及/或其附屬條例均沒有將中華民國列為適用地區。惟香港法院可根據現行普通法承認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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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判決,但該判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 該判決是由具司法管轄權的法院作出(由香港法院根據普通法國際私法的規則而釐定);
B. 債務人在香港擁有財產;
C. 該判決餵令清還債項或繳付一筆定額款項(該筆款項既非須就稅款或類似性質的其他收費而繳付,亦非須就罰款或其他罰則而繳付的);
D. 該判決是最終及不可推翻的(即:就作出該判決的法院而言,該判決是最終和不可更改或推翻;但該判決的最終及不可推翻性不會因訴訟的任何一方有權/已向具更高司法權之法院提出上訴而受影響)(香港法院將引用香港法律並參考相關的中華民國法律而就此作出結論);
E. 該判決不受香港法院根據香港的法律衝突規則所質疑;
F. 該判決不是以詐騙手段而取得的;
G. 該判決是因違反自然公義而取得(例如法律程式上的不公平);
H. 該判決並不與香港的公共政策有抵觸之處。(以上條件並不代表香港法院會考慮之所有因素)
- 主要營運地圖:中國大陸
(1) 總體經濟及政治環境變動
中國為世界經濟成長最迅速的經濟體系之一。中國經濟發展決定於國內勞動、資本和資源的快速擴張以及科技和制度的改進,進而提高國內各項生產活動之效率,目前中國政府於國內積極推動人民知識普及、城市化、基礎設施建設和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對外亦積極投入國際活動,參與國際組織,於國際上愈趨有影響力,使其所能利用的國際資源亦不斷增加,因此,在中國政府積極的作為下,中國經濟在未來預期仍將處於高度成長狀態。近年來中國政府之政策逐漸朝向開放與世界接軌,如「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使產業升級及企業轉型,因此人民收入提高、購買力持續提升,致使2012年度內需表現仍持續強勁,雖目前因美國市場需求復甦情況未明朗及歐洲價信問題,致全球經濟受到影響,但因中國提振內需、保障房市及節能政策之下,顯示中國成長的潛力仍在。然中國經濟與眾多已開發國家經濟相較,在許多方面有相異之處,包括經濟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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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政府幹預程度、發展程度、成長率、資本投資程度、資本投資管制、外匯管制、資源配置等等。本公司之主要生產及銷售中心設立於中國之福建及江西,因此本公司之財務狀況、營運成果及前景,在某程度上可能會受到中國政治、經濟情況及法律發展的影響。
(2) 外匯管制、租稅及相關法令
A. 外匯管制
1978 年以後中國實行改革開放,外匯管理體制逐步朝向市場機制,目前中國的外匯管理框架是:人民幣經常專案可兌換,但同時對資本專案外匯嚴格管理。然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取決於中國政治之影響及國際政經環境之變遷,自 2005 年 7 月 21 日大陸政府採浮動匯率政策,人民幣匯率正式與美元脫勾,改採浮動匯率政策,允許人民幣匯率小幅度之波動,惟人民幣因大陸政府為確保中國出口競爭力進而強力阻升,使人民幣匯價有低估之情形。
而外幣的兌換及匯款須遵守中國的外匯法規,根據外匯管理條例規定,經常項目下之外匯交易(包括支付股息)無須事先獲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地方分部批准,但本公司須提交證明有關交易真實之相關檔,並在中國境內向指定持牌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進行有關交易。此外,資本項目下之人民幣兌換外匯,例如向境外直接投資或者從事境外有價證券、衍生產品發行、交易,需要在中國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並需按其法律規定需要事先經獲得有關主管部門的事前批准或者備案,且應當在外匯登記前辦理批准或者備案手續,倘若本公司無法獲得中國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准或備案,將本公司以外幣所作注資兌換為人民幣或將人民幣兌換為外匯以進行資本項目下支付,則本公司之資本性支出計劃將受到影響,並可能影響本公司擴展業務的能力。
另若中國政府日後決定限制經常帳戶下之外匯貿易,或要求該等貿易事先獲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地方分部批准,則中國境內子公司未必能在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地方分部批准的情況下,以外匯向本公司派付股息。雖中國大陸仍存在部分外匯管制,惟受全球經濟發展趨勢影響,外匯管制持續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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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之方向發展。
本公司主要銷售及進貨地區係以中國大陸為主,皆以人民幣計價,而外銷及外購金額佔總銷貨金額及總進貨金額比例不高,匯兌所產生之損益佔獲利比重亦低,故外匯管制對本公司之營運尚無重大影響。
B. 發放股利
本公司為設立於開曼群島且在當地無商業營運及營收來源之控股公司,中國地區子公司為本公司重要的營運獲利來源之一,因此本公司現金股利的發放會受到中國地區子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或盈餘公積保留所影響。根據相關中國法令規定,設立登記於中國大陸之公司須每年按中國會計準則計算的除稅後淨利的 10% 設定為儲備基金(該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中國各子公司註冊資本的 50% 以上,方得不再提取),發放股利前也必須依照中國有關稅務法規課稅,故可能降低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金額,有關分配股息之限制,恐有損本公司對股東進行股息分配之能力。
C. 企業所得稅及增值稅
中國於2007年3月16日通過新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對中外資企業實施單一所得稅稅率 25% ,結束外資企業長達20年之稅賦優惠。新法律於2008年1月1日起生效,並向2007年3月16日以前設立之外商投資企業實施若幹過渡期限及措施,包括已享有較低所得稅稅率優惠之企業可獲得最多五年之寬限期,即於固定期限內繼續享有稅項優惠,直至期限屆滿為止。另增值稅方面,中國於2008年11月5日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增值稅暫行條例」),並於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於大陸地區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稅率為 0%~13% 之間,惟出口為零稅率。目前本公司於中國大陸境內子公司享有企業所得稅優惠,但對於任何稅率的變動均會影響本公司稅後獲利。
D. 勞動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中國開始實施新的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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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規定企業一旦錄用勞工(包含試用),從雇用之日(或實施日)起最遲要在一個月內,勞資雙方需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如自雇用之日起滿一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契約者,視為勞資雙方已訂立了無確定終止時間的無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契約。因此,資方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工訂立書面勞動契約的,應當向勞工每月支付二個月的工資。雇用關係結束,且在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某些情形下,資方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然而資方若提供跟現在同等或更好的續約條件,但遭員工拒絕締結新約時,資方得豁免支付經濟補償金。補償金應依員工的年資計算,但不包括2008年前地方政府決定的特定期間。一般而言,員工每為雇主多工作一年即有權得到一個月的薪水為補償。任何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期間應被視為一年。員工工作不滿六個月的期間有權獲得半個月薪水為賠償。若無書面雇傭契約,但經仲裁判斷或判決認定實際上有雇傭關係存在超過一個月以上,雇主應支付員工雙倍月薪且應依上述計算方法支付該員工補償金,無豁免期間。惟勞動合同未說明不定期雇傭契約有補償金支付義務之適用。本公司已依法與所有員工簽署勞動合同及辦理社會保險。惟目前中國政府對於勞工保障日益重視,本公司未來之勞動成本可能會因「勞動合同法」的不時修訂或新頒布而增加,因而可能對本公司之中國子公司之業務、營運結果、財務狀況和前景造成不利影響。
E. 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中國大陸訂有「失業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企業職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等社會保險相關規定,但由於中國大陸地方政府對於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推行或詮釋方法不一,使得本公司之主要營運據點力達中國及力達江西,依當地政府之推行方式提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及生育保險金,卻未必與國務院所頒佈之法規規定相符。上述公司倘日後需補繳未提撥之保險金或被徵收罰金或被員工要求補繳,可能對本公司的聲譽、現金流量及經營業績構成不利影響。
同時,由於中國大陸地方政府對於住房公積金的推行或詮釋方法不一,使得主要營運據點力達中國及力達江西依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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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推行方式提撥住房公積金,卻未必與國務院所頌佈之法規規定相符。上述公司倘日後需補繳未提撥之公積金或被徵收罰金或被員工要求補繳,可能對本公司的聲譽、現金流量及經營業績構成不利影響。
惟本公司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大陸子公司並未受到相關主管機關處以行政裁罰之情事,且取得相關之合規證明,其提繳比率及提繳金額皆符合相關法令規範,另本公司大股東益源企業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德富發展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承諾未來如因本公司之中國大陸從屬公司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及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國大陸法令規定繳納城鎮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被要求補繳未繳納之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因而產生的補繳、行政罰款及律師費用等法律責任,由該等大股東承擔負責,保證不因此損害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及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的利益,因此未來如大陸地區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規定之變動尚不致對本公司位於大陸地區之子公司及所屬集團之財務業務產生重大影響。
F. 環境保護法規
中國大陸現行有效的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產生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單位,必須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計畫,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電磁波輻射等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工業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如果存在違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重新安裝使用或者處以罰款。生產環境污染的企業,無論是產生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電磁波輻射等都需要獲得排汗許可證並繳納排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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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專案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之前,其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必須經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達不到國家有關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要求的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本公司於中國大陸境內子公司從事生產活動基本上均需遵守中國大陸相關環保、衛生以及安全等法律及規範。本公司各子公司所在地環保、衛生及安全相關主管機關所出具之合規證明,證明本公司位於中國大陸境內子公司自設立以來皆無污染之情事。
(3) 是否承認中華民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效力之風險
依律師事務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關於台灣地區法院之民事確定判決,大陸地區有條件承認其效力:根據大陸地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及其補充規定,在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效力確定後二年內,申請人可向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認可民事判決,經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認可之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與人民法院作出之生效判決具同等效力。申請人以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者,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上述規定同樣適用申請認可台灣地區法院民事裁定、調解書、支付令,以及台灣地區仲裁機構裁決。而大陸地區法院承認台灣地區民事判決效力之前提條件為:(1)民事判決不違反一個國原則;(2)民事判決之效力確定;(3)不存在以下情形:程式不當(事判決係被告缺席又未經合法傳喚,或在被告無訴訟行為能力又未得到適當代理之情況下作出);大陸地區法院專屬管轄;雙方當事人簽有仲裁協議;案件係大陸地區法院已作出判決,或外國、境外地區法院作出判決,或境外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已為大陸地區法院所承認者;民事判決違反國家法律之基本原則,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綜上,依據中國法令,中華民國法院所作成之民事確定判決若符合上述要件,且無裁定不予許可之事由,應得在中國獲得認可與執行,反之則否,故仍不能完全排除中華民國法院作成之民事確定判決不為中國人民法院認可並執行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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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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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 企業組織圖:請參閱貳、公司簡介
(二) 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關係企業名稱 | 關係 | 成立日期 | 地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
| 僮信國際有限公司 | |||||
| (僮信國際)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2009 年 9 月 3 日 | The Office of CCS Trustees Limited, 263 Main Street,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1,038,589 | 投資控股 |
| 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
| (力達(香港)) | 僮信國際之子公司 | 2009 年 6 月 26 日 | 香港九龍觀塘興業街 1 號 | ||
| 駱駝漆中心 3 樓 311 室 | 42 | 投資控股 | |||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 | |||||
| (力達(中國)) | 力達(香港)之子公司 | 2001 年 3 月 7 日 | 泉州台商投資區東園鎮工業區 | 304,928 | 空壓機設計、製造及銷售 |
|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 | |||||
| (力達(江西)) | 力達(中國)之子公司 | 2012 年 2 月 14 日 | 江西省九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域西港區港興路以北、長航公安、邊檢站以東 | 535,924 | 空壓機設計、製造及銷售 |
(三) 關係企業合併報表: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相同,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四) 關係報告書:不適用。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五、第一上市公司應包括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之說明請參閱附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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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第一上市公司應包括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之說明
本公司章程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之說明。
本公司已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灣證券交易所」)於2023年1月9日公告之「外國發行人註冊地國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訂定保障股東權益之相關內容;另就臺灣證券交易所於2024年5月2日及2026年2月4日公告修正之「外國發行人註冊地國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下稱「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內所增列之項目,本公司將於本年度股東常會修改公司章程,以達其規範要求,惟部分股東權益保護重要事項在開曼群島法律規定下並不適用,故並未修訂於公司章程中,請詳見下表之說明:
| 差異項目 | 開曼群島法令說明 | 章程規定及說明 |
|---|---|---|
| 「特別決議」之定義:係指有代表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上述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 開曼群島公司法規定,特別決議原則上係指有代表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超過二分之一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所作成之決議。 |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民國99年4月13日臺證上字第0991701319號函之意旨,本公司章程第39(1)條及第2(1)條規定,特別決議為有代表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由股東親自出席,如為法人股東則由其合法授權代表出席,或以委託書方式出席之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之決議,俾同時符合開曼群島法令及臺灣公司法對公開發行公司出席暨表決權數之要求。 |
| 1. 公司非依股東會決議減少資本,不得銷除其股份;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2. 公司減少資本,得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其退還之財產及抵充之數額,應經股東會決議,並經該收受財產股東之同意。 3. 前項財產之價值及抵充之數額,董事會應於股東會前,送交中華民國會計師查核簽證。 | 開曼群島公司法第14條至第18條對於公司減資設有嚴格之程序及實體規範,且相關規範係屬強制規定,非得以章程變更之。 | 開曼群島公司法第14條至第18條對於公司減資設有嚴格之程序及實體規範,且相關規範係屬強制規定,非得以章程變更之,與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對於公司減資之規範要求,存有相當差異。為免疑義,經取具開曼群島律師意見,爰修訂本公司章程第14條規定,使公司減資概依開曼群島法令及上市(櫃)規範所定之程序及條件辦理。至於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對於公司減資之規範要求,則規定於本公司章程第24(1)條,以按股東持股比例買回股份並予銷除之方式代之。 |
| 公司採行無票面金額股者,不得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採行無票面金額股者,不得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 | 開曼群島公司法第8(1)條規定,豁免公司不得將其資本同時分為票面金額股與無票面金額 | 本公司組織備忘錄第9條規定:「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新臺幣1,500,000,000元,分為普通股150,000,000股,每股面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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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項目 | 開曼群島法令說明 | 章程規定及說明 |
|---|---|---|
| 額股者,亦不得轉換為票面金額股。 | 股。 | 新臺幣 10.00 元」,已明定採行票面金額股,故最左欄之規範要求不適用於本公司。惟經取具開曼群島律師之意見表示,撈諸開曼群島公司法第 8(1)條之規定,開曼群島豁免公司採行票面金額股者,實際執行上無法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本公司作為開曼群島豁免公司,既已發行票面金額股,尚無法另發行或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故於本公司章程第 7(5)條明定,本公司不得發行無面額股份,或將票面金額股份轉換為無面額股份。 |
| 1. 若於中華民國境外召開實體股東會,應於董事會決議或股東取得主管機關召集許可後二日內申報證券交易所同意。 | ||
| 2. 公司於中華民國境外召開股東會時,應於中華民國境內委託專業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股東投票事宜。 | 開曼群島法令無相關規範。 | 依據本公司章程第 31 條前段規定:「於掛牌期間,本公司召開實體股東會均應於中華民國境內為之。」而無例外,故已無另行規範於中華民國境外召開實體股東會應辦理許可或申報程序之必要。 |
| 此外,本公司於掛牌期間之實體股東會因均將於中華民國境內召開,惟本公司仍將委託中華民國境內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處理股東投票等相關事宜。 | ||
| 股東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者,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請求提出後十五日內,董事會不為召集之通知時,股東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 | 開曼群島法令無相關規範。 | 由於本公司係依據開曼群島公司法成立之公司,而開曼群島當地並無負責審查是否得由股東自行召集股東會之主管機關,故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民國 99 年 4 月 13 日臺證上字第 0991701319 號函之意旨,於本公司章程第 32(1)條規定:「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載明召集事由及其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董事會收受該請求後十五日內不為股東會召集之通知時,該請求之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會。」而無須報經主管機關許可。 |
|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 依據開曼群島律師之意見,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 本公司章程第 57 條後段規定:「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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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項目 | 開曼群島法令說明 | 章程規定及說明 |
|---|---|---|
| 權者,不得視為親自出席,而應解為指派股東會主席為代理人。 | 為委託股東會主席為代理人依該書面或電子文件所載內容行使表決權,但股東會主席就該等內容未論及或表明之事項、臨時動議或原議案之修正案,並無表決權。為免疑義,股東以上開方式行使投票權時,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案,視為棄權。」故本條在實際運作上與中華民國法令規定並無重大差異,惟解釋上以股東會主席作為該等以書面或電子投票之股東之代理人,以符合開曼群島法令關於股東會決議必須由參與股東親自或委託代理人當場同時行使表決權之要求。 | |
| 1. 公司章程得訂明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季或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 | ||
| 2. 公司前三季或前半會計年度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 | ||
| 3. 公司依前項規定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 ||
| 4. 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分派盈餘而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為之。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述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發放現金者,應經董事會決議。 | 開曼群島法令無相關規範。 | 本公司暫不採行每季或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或撥補虧損,故最左欄之規範要求不適用於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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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項目 | 開曼群島法令說明 | 章程規定及說明 |
|---|---|---|
| 5. 公司依前四項規定分派盈餘或撥補虧損時,應依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之。 | ||
| 1. 公司設置監察人者,由股東會選任之,監察人中至少須有一人在國內有住所。 | ||
| 2. 監察人任期不得逾三年。但得連選連任。 | ||
| 3. 監察人全體均解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選任之。 | ||
| 4. 監察人應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並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簿冊文件,並得請求董事會或經理人提出報告。 | ||
| 5. 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予查核,並報告意見於股東會。 | ||
| 6. 監察人辦理查核事務,得代表公司委任會計師、律師審核之。 | ||
| 7. 監察人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董事會或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或股東會決議之行為者,監察人應即通知董事會或董事停止其行為。 | ||
| 8. 監察人各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 ||
| 9. 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 | 開曼群島法令無相關規範。 | 查本公司係採行審計委員會制度,並未設置監察人,故最左欄之規範要求不適用於本公司。 |
| 1. 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請求審計委員會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並得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
| 2. 股東提出請求後三十日內,審計委員會不提起訴訟時,股東 | 開曼群島法令無相關規範。 | 按本公司係採行審計委員會制度,並未設置監察人,故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於本公司章程第86條規定得由少數股東以書面請求審計委員會之任一獨立董事為本公司向有管轄權之法院(包括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對執行職務損害本公司或違反開曼群島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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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項目 | 開曼群島法令說明 | 章程規定及說明 |
|---|---|---|
| 得為公司提起訴訟,並得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章程之董事提起訴訟,但該獨立董事自收受前述請求日起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時,得為本公司提起訴訟。 | |
| 本公司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2 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804 號公告指示,於本年度股東常會完成本公司章程之修訂事宜,以納入最左欄規範之要求。 | ||
| 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者,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股東會議事手冊及其他會議相關資料電子檔案之傳送。 | 開曼群島法令無相關規定。 | 本公司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2 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804 號公告指示,於本年度股東常會完成本公司章程之修訂事宜,以納入最左欄規範之要求。 |
|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通知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 開曼群島法令無相關規定。 | 本公司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4 日以臺證上二字第1151700475 號公告指示,於本年度股東常會完成本公司章程之修訂事宜,以納入最左欄規範之要求。 |
| 公司召開股東會,應編製股東會議事手冊,並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公告議事手冊及其他會議相關資料。 | 開曼群島法令無相關規定。 | 本公司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4 日以臺證上二字第1151700475 號公告指示,於本年度股東常會完成本公司章程之修訂事宜,以納入最左欄規範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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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Lida Holdings Limited
負責人:吳建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