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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a — Annual Report 2018
Jul 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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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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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4552
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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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Lida Holdings Limited 2018 年度
年報 2019 年 4 月 30 日刊印 公司網址: http://www.lidaholdings.com
一、公司發言人
姓名:陳乙平 職稱:總經理
電話: (86)595-8759958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公司代理發言人
姓名:陳維霞
職稱:投資人關係經理 電話: (886)2-2732-861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公司及工廠所在地
-
一
-
( ) 本公司: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Lida Holdings Limited
地址: Floor 4, Willow House, Cricket Square, P.O. Box 2582,Grand
Cayman KY1-1103, Cayman Islands
電話: (86)595-87599588
( 二 ) 英屬維京群島子公司
名稱:偉信國際有限公司 Wellso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地址: 263 Main Street, P.O. Box 2196, Road Town, 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電話: (86)595-87599588
( 三 ) 香港子公司
名稱: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Lida (HK) Holdings Co.,Limited 地 址: Unit 311, 3/F., Camel Paint Centre, NO. 1 Hing Yip Street,Kwun Tong, Kowloon, Hong Kong
電話: (86)595-87599588
( 四 ) 中國大陸子公司
名稱: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資區
電話: (86)595-87599588
名稱: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江西省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港興路以北,長航公安,邊檢 站以東
電話: (86)792-822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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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 (886)2-2314-8800
- 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 號 5 樓
網址: http://www.kgi.com.tw
- 四、簽證會計師
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姓名:陳憲正會計師、蕭金木會計師
-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網址: www.pwc.tw
-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無
-
六、公司網址: http://www.lidaholdings.com/index.jhtml
-
、 、 、
-
七、中華民國境內訴訟 非訟代理人姓名 職稱 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姓名:吳建能
-
職稱:董事長
-
電話: (86)595-8759958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八、董事會名單:
| 職稱 | 姓名 | 國籍 | 主要經歷 |
|---|---|---|---|
| 董事長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建能 |
BVI台灣 |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
| 董事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達平 |
BVI中國 |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
| 董事 | 江煒鋒 | 香港 | 美國註冊物流師 形灃食品有限公司Senior Trading Dept. |
| 獨立董事 | 馬嘉應 | 台灣 | 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尚志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獨立董事 | 黃翎芳 | 台灣 | 正誠法律事務所律師 康友製藥控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台灣 | 曜越科技公司董事 中華開發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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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 6 貳、公司簡介 ......................................................................................................................... 10 一、 公司及集團簡介 ........................................................................................................ 10 二、 公司沿革 .................................................................................................................... 11 參、公司治理報告 ................................................................................................................. 13 一、 組織系統 .................................................................................................................... 13 二、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14 三、 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19 四、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22 五、 會計師公費資訊 ........................................................................................................ 42 六、 更換會計師資訊 ........................................................................................................ 42 七、 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 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 42 八、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 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42 九、 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 係之資訊 ............................................................................................................................. 42 十、 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 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43 肆、募資情形 ......................................................................................................................... 44 一、 資本及股份 ................................................................................................................ 44 二、 公司債辦理情形 ........................................................................................................ 49 三、 特別股辦理情形 ........................................................................................................ 49 四、 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49 五、 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49 六、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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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49 |
|---|---|
| 八、 | 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49 |
| 伍、 | 營運概況.................................................................................................................... 50 |
| 一、 | 業務內容.................................................................................................................... 50 |
| 二、 | 市場及產銷概況........................................................................................................ 58 |
| 三、 | 從業員工資訊............................................................................................................ 69 |
| 四、 | 環保支出資訊............................................................................................................ 69 |
| 五、 | 勞資關係.................................................................................................................... 70 |
| 六、 | 重要契約.................................................................................................................... 71 |
| 陸、財務概況......................................................................................................................... 73 | |
| 一、 | 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73 |
| 二、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75 |
| 三、 | 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78 |
| 四、 | 最近年度2018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80 |
| 五、 | 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 80 |
| 六、 | 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 |
| 事,應列明其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80 | |
|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81 | |
| 一、 | 財務狀況.................................................................................................................... 81 |
| 二、 | 財務績效.................................................................................................................... 81 |
| 三、 | 現金流量.................................................................................................................... 82 |
| 四、 |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82 |
| 五、 |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 |
| 畫 | 83 |
| 六、 | 風險事項分析............................................................................................................ 84 |
| 七、 | 其他重要事項.......................................................................................................... 101 |
| 捌、特別記載事項............................................................................................................... 102 | |
| 一、 | 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102 |
| 二、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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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103 四、 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103 五、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 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 103 六、 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說明 .............................................................. 103 附件一、201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04 附件二、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說明 .......................................................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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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一、前言:
本公司於 2012 年 5 月 11 日設立於英屬開曼群島, 2013 年 8 月 12 日 本公司取得偉信國際有限公司 (Wellsoon International Limited)100% 股權完成 集團組織架構重組。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 為空氣壓縮機之設計、製造及銷售等業務。
二、 2018 年度營業結果
一 ( ) 2018 年度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力達 2018 年度集團合併營收總計新台幣 7,542,981 仟元,相較於 2017 年度集團營收總計新台幣 8,123,832 仟元,減少了 7.15% ,本期淨 利新台幣 769,605 仟元,每股基本盈餘 7.70 元。本集團主要生產及銷 售空氣壓縮機,以羅威及力達等品牌行銷中國及世界各地。
( 二 ) 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
| 項目/年度 | 2018年度實際 | 2018年度預算 | |
|---|---|---|---|
| 財務收支 | 營業收入 | 7,542,981 | 8,664,140 |
| 營業毛利 | 1,781,542 | 2,174,616 | |
| 營業利益 | 1,241,357 | 1,593,007 | |
| 營業外收支 | -52,127 | 21,323 | |
| 稅前淨利 | 1,189,230 | 1,614,330 | |
| 每股稅後盈餘(元) | 7.70 | 10.83 |
單位:新臺幣仟元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 | ||||
|---|---|---|---|---|
| 項目/ 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 財務收支 | 營業收入 | 7, 542, 981 | 8, 123, 823 | |
| 營業毛利 | 1, 781, 542 | 1, 910, 269 | ||
| 營業利益 | 1, 241, 357 | 1, 385, 923 | ||
| 營業外收支 | -52, 127 | 4, 488 | ||
| 稅前淨利 | 1, 189, 230 | 1, 390, 411 | ||
| 獲利能力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 15. 07 | 18. 87 | |
| 佔實收資本 額比率( %) |
營業利益 | 124. 14 | 138. 59 | |
| 稅前純益 | 118. 92 | 139. 04 | ||
| 每股稅後盈餘( 元) | 7. 70 | 9.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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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力達 ( 江西 ) 機電有限公司資產減損狀況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於 2012 年成立、 2014 年正式投產, 至 2018 年持續營運 4 年多,主要以生產銷售活塞式空壓機,並輻射內 陸市場為主,故廠房主要配置、設備添購皆以足夠量產活塞式空壓機 為訂製購買,直至近兩年始開始生產及組裝初階螺桿機。
由於空壓機市場需求已逐漸轉向螺桿式,行業對螺桿式、渦旋式 及離心式等高階空壓機需求不斷提升,螺桿小型化發展亦漸有取代活 塞式的趨勢,以致於江西廠產能利用率始終未能提升。此外,江西廠 在高端人才吸引,及高端生產技術上較難有效複製,由於機器設備及 廠房建置主要按照活塞式來配置,投產後近四年呈現虧損,又因 2018 年度決定於泉州投資興建力達新工業園區,完工後將全力發展螺桿應 用市場,在追求集團資源效益極大化之下,未來江西廠生產效益之成 長難以預期。在全盤考量下,聘請專業評估機構對江西廠之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進行資產評估,因未涉及實際現金流出,對營運資金及現 金流量,並無重大影響。
三、 2019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 ( ) 經營方針及實施概況
本集團以自營品牌專業研發、製造及銷售高效能、高品質和節能 環保之活塞式、螺桿式及渦旋式系列空氣壓縮機。產品主要用於醫 藥、食品、採礦、化工、電子電力、建材、汽車、鋼鐵、傢俱、機械 製造等各行各業, 2000 年以來,在中國政策的大力引導與支持下,伴 隨著中國向世界機械製造強國的轉變,各行業致力於產業升級提高生 產效率及品質,高效能自動化氣動設備工具以取代大量人工已成為趨 勢,造就了中國空氣壓縮機行業迅速發展。空氣壓縮機的中國市場規 模年增長達到 7% 以上。
但自 2018 年下半年以來,受到宏觀經濟增速放緩以及中美貿易衝 突的影響,中國內需投資呈現謹慎觀望態勢,亦影響到空壓機市場需 求減弱。面對全球整體經濟觀望及行業競爭激烈下,力達團隊掌握市 場趨勢,憑藉多年來在空氣壓縮機領域豐富的生產及管理經驗,從自 身開始,調整產品線結構,將發展重心放在人才及團隊的培養、技術 研發能力加強、提高品質及附加價值,從而實現穩中求進、健全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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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本集團自創立以來即開始投入空氣壓縮機的研發製造,一向以自 主研發及技術合作並進,以開發自有技術為主。在生產方面,成功改 進現有的生產效能與技術,實現低成本高品質的空氣壓縮機生產技術 能力。一直以來,本集團與多家學術及技術單位持續保持空氣壓縮機 的技術開發及合作關係。創立至今,生產技術及新產品開發均居於業 界領先地位。未來本集團在新產品研發方面,預計開發新系列的 F- 系 列節能螺桿機及無油螺桿機,針對節能、效率、噪音、重量、尺寸等 特點持續開發不同型號之機種,以滿足市場不同客戶之需求。
( 二 ) 2019 年經營計畫和目標包括:
-
(1) 持續加大以節能省電高效率為訴求的空壓機比重,包含 F 系列、兩 級壓縮等螺桿機及渦旋機等高階產品,優化產品結構以提高獲利能 力;
-
(2) 提高螺桿產品種類多樣化,預計開發無油螺桿機, E 系列螺桿機, 低壓螺桿機等市場主流商品;
-
(3) 加快螺桿主機的研發進度,穩固關鍵零組件的品質及供貨穩定性;
-
(4) 加強提供高質量的售後服務,並提高成熟經銷商的合作質量,搭配 高階產品進行一站式配套方案的戰略合作;
-
(5) 提高公司治理水準,進一步完善公司資訊揭露及與投資人的暢通管 道,加強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之理念, 達到企業永續經營之精神。
( 三 ) 研究發展狀況
力達自 1993 年創立以來即開始投入空氣壓縮機的研發製造,一向 以自主研發及技術合作並進,以開發自有技術為主。在生產方面,成 功改進現有的生產效能與技術,實現低成本高品質的空氣壓縮機生產 技術能力。一直以來,力達持續進行產學合作,與多家頂尖學術機構 及技術單位保持空氣壓縮機的技術開發及合作關係。創立至今,生產 技術及新產品開發均居於業界領先地位。
未來力達研發重點主要為:
- (1) 關鍵零組件之垂直整合:螺桿機日漸普及化,從大馬力、特殊規 格,到小馬力的經濟款的應用持續取代傳統往復式的活塞空壓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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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作為螺桿機中最重要的核心零組件,自主研發的進度刻不容 緩。
- (2) 高階產品的多樣化發展:力達一向秉持以客戶需求為產品開發主 軸,也隨著國家節能政策持續推進,空壓機產品應用領域及客戶需 求愈漸多元化,預計開發 E 系列高效節能螺桿機、低壓螺桿機及 無油螺桿機,針對節能、效率、噪音、重量、尺寸等特點持續開發 不同型號之機種,以滿足市場不同客戶之需求。
敬祝各位股東,
身體健康 事業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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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吳建能 總經理:陳乙平 會計主管:黃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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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簡介
一、公司及集團簡介
一 ( ) 設立日期及集團簡介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Lida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簡稱「本 公司」或「力達公司」)係 2012 年 5 月 11 日於英屬開曼群島(以下簡稱 「開曼」)設立之控股公司,子公司包括註冊於英屬維京群島之偉信國際有 限公司(係控股公司)、註冊於香港之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係控股 公司)、以及註冊於中國大陸之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及力達(江西) 機電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營運子公司為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及力 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空氣壓縮機、電焊機及電動工具等機電產品之 設計、製造及銷售等業務。產品主要分為三大類,活塞式空壓機、螺桿式 空壓機及渦旋式空壓機,透過中國大陸各地的經銷商建立龐大的營銷通 路,此外亦透過各國進口商之往來營銷全世界。
本公司經營團隊於空壓機行業擁有豐富的經驗,以「羅威」為主及多 項自有品牌行銷中國大陸各地,曾先後榮獲中國品質萬里行品質定點單 位、國家農業部全國創名牌重點企業、福建省明星僑資企業、中國商品交 易中心規範化管理品質達標先進企業等榮譽稱號,並通過 ISO9001 品質管 制體系認證。產品取得國家通用機械產品認證、國家強制性產品 CCC 認 證,部分產品取得 CE 、 GS 、 CSA 、 CUSA 品質認證。產品先後榮獲「中 國馳名商標」、「福建出口名牌」、「福建省名牌產品」、「福建省著名商標」 等稱號。
( 二 ) 集團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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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沿革
年 度 重 要 記 事
-
1993 年 投入空氣壓縮機行業
-
1998 年 10 月 成立內資企業 “ 福建省泉州市力達機械有限公司 ” 1997 年 11 月 「羅威」商標註冊
-
1999 年 10 月 「力達」商標註冊
-
2001 年 03 月 成立中外合資企業 “ 福建省泉州市億達機電有限公司 ”
-
2004 年 06 月 「羅威」品牌獲得「福建名牌產品」稱號
-
2006 年 11 月 「羅威」品牌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
2009 年 06 月 力達 ( 香港 ) 控股有限公司成立
-
2009 年 09 月 設立「偉信國際有限公司」於英屬維京群島
-
2008 年 12 月 「力達」品牌獲得「福建名牌產品」稱號
-
2010 年 09 月 力達 ( 香港 ) 採現金方式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億達機電有限公司」 100% 股權,此一股權交易係屬集團內組織重組。
-
2010 年 12 月 更名為「力達 ( 中國 ) 機電有限公司」
-
2012 年 02 月 轉投資成立「力達 ( 江西 ) 機電有限公司」
-
2012 年 05 月 第一上市申請主體「力達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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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重 要 記 事
-
2013 年 03 月 偉信國際採換股方式取得力達 ( 香港 )100% 股權,此一股權交易係屬集 團內組織重組。
-
2013 年 08 月 第一上市申請主體「力達控股有限公司」以 1,551:1 之換股比例取得偉 信國際有限公司 100% 股權。
-
2013 年 09 月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發行 5 年期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發行金額為美 金 20,000 仟元。
-
2014 年 02 月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面額由美金 1 元改為新臺幣 10 元,經換算後本公司 實際已發行普通股共 46,554,084 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 10.00 元,股本 合計新臺幣 465,540,840 元。。
-
2014 年 05 月 資本公積轉增資,增加股數 29,910,916 股。 2014 年 06 月 附認股權公司債全數轉換為股本,增加股數 13,455,000 股,轉換後股 本合計新臺幣 900,000 仟元。
-
2014 年 07 月 力達江西廠正式啟用。 2016 年 07 月 辦理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增加股數 10,000,000 股 , 股本合計新臺幣 ,
-
1,000,000 仟元 並正式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
2017 年 02 月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2 月 6 日起得為融資融券交易。
-
2017 年 06 月 通過螺桿主機生產投資計畫案。
-
2018 年 05 月 通過興建泉州力達新工業園區廠房預算案。
-
2018 年 07 月 螺桿主機生產計畫正式啟動,進行初步量產。 2018 年 08 月 力達新工業園區廠房正式動工。
12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一 ( ) 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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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
| 部門 | 工作職掌 |
|---|---|
| 董事會 | 針對集團之業務經營做成政策性指示及目標方針之訂定。 |
| 審計委員會 | 監督集團業務及財務狀況、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內部控制之有效實 施。 |
| 薪資報酬委員 會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 準與結構,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
| 稽核室 | 針對主管機關及公司內部規章、流程、簽核等相關制度與執行,進行 各項作業稽核並提供改善建議。 |
| 集團管理處 | 員工福利、行政總務作業、安全衛生環保事項之建立與執行、硬體及 系統軟體之購置與維護,協助股東會議事、董事會議事安排。 |
| 集團資材處 | 採購計劃編訂、採購作業及供應商管理及倉庫管理。 |
| 集團研發處 | 設計、研發及改良不同性能空壓機。 |
| 集團銷售處 | 市場業務開發及企劃、市場調查、商情資訊之收集分析、營業目標之 計畫與執行、產品銷售及收款之規劃與管理及售後服務。 |
| 集團生產處 | 生產製造空壓機、產品品質管理。 |
| 集團財會處 | 負責財務規劃調度、會計作業、投資關係、經營績效分析等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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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 ( )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 董事資料
2019 年 4 月 15 日
| 2019年4月15日 | |||||||||||||||||||
|---|---|---|---|---|---|---|---|---|---|---|---|---|---|---|---|---|---|---|---|
| 職 稱 |
國籍或 註冊地 |
姓 名 | 性 別 |
初次選 任日期 |
選任日期 | 任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現在 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 年子女現在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 親等內關係 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 監察人 |
||||||
| 張數 | 比率 | 張數 | 比率 | 張數 | 比率 | 張 數 |
比率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董 事 長 |
BVI | 益源企業 有限公司 |
2014.09.28 | 2017.06.13 | 3年 | 31,500 | 31.50 | 31,500 | 31.50 | - | - | - | - | 亞東工業專科學校-電機工程科 泉州億達家用電器實業有限公 司總經理 台灣龍德電器(股)公司副總 台灣燦坤實業(股)公司家電事 業部協理 台灣三洋電機(股)公司技術部 經理 |
偉信國際有限公司董事 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泉州億達家用電器實業有限公司副 董事長 佳彩(香港)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嘉恆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 | - | |
| 台灣 | 代表人: 吳建能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 事 |
BVI | 德富發展 有限公司 |
2014.02.19 | 2017.06.13 | 3年 | 16,440 | 16.44 | 16,440 | 16.44 | - | - | - | - | 惠南中學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董事長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 | - | |
| 中國 | 代表人: 黃達平 |
男 | - | - | - | - | 64 | 0.06% | - | - | - | - | - | ||||||
| 董 事 |
BVI | LEO HOLDING INVESTM |
2014.02.19 | 2017.06.13 | 3年 | 12,455 | 12.46 | 1,172 | 1.17 | - | - | - | - |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學士 | 溢盛亞洲投資合夥人 | - | - | - |
14
| 職 稱 |
國籍或 註冊地 |
姓 名 | 性 別 |
初次選 任日期 |
選任日期 | 任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現在 持有股數 |
現在 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 年子女現在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 年子女現在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 親等內關係 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 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 親等內關係 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 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 親等內關係 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 監察人 |
|---|---|---|---|---|---|---|---|---|---|---|---|---|---|---|---|---|---|---|---|
| 張數 | 比率 | 張數 | 比率 | 張數 | 比率 | 張 數 |
比率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註 ) |
ENT LIMITED |
PrimePartnersAsset Management Group投資董事 嘉誠亞洲投資銀行 |
|||||||||||||||||
| 香港 | 代表人: 楊建平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 事 |
香港 | 江煒鋒 | 男 | 2014.09.28 | 2017.06.13 | 3年 | - | - | - | - | - | - | - | - | 香港理工大學全球供應鏈學士 美國註冊物流師 |
形灃食品有限公司 Senior Trading Manager |
- | - | - |
| 獨 立 董 事 |
台灣 | 馬嘉應 | 男 | 2014.02.19 | 2017.06.13 | 3年 | - | - | - | - | - | - | - | - | 美國俚海大學會計學博士 東吳大學會計系教授 |
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尚志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旺旺友聯產險(股)法人董事代表人 益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鼎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精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 | - | - |
| 獨 立 董 事 |
台灣 | 黃翎芳 | 男 | 2014.05.22 | 2017.06.13 | 3年 | - | - | - | - | 4 | 0.00% | - | - | 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欣揚法律事務所律師 德耀法律事務所律師 |
正誠法律事務所律師 康友製藥控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 | - | - |
| 獨 立 董 事 |
台灣 | 申學仁 | 男 | 2015.03.25 | 2017.06.13 | 3年 | - | - | - | - | - | - | - | - | 輔仁大學管理學研究所碩士 智融品牌管理顧問公司協理 誠信創投(股)投資經理 |
曜越科技公司董事 中華開發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
- | - | - |
15
註:董事 LEO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 於 2019 年 4 月 1 日解任。
| 身份別 | 條件 姓名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備註 |
|---|---|---|---|---|---|---|---|---|---|---|---|---|---|---|---|---|
| 商務、法務、財務、 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 相關料系之公私立大 專院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 師、會計師或其他與 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 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具有商務、法務、財 務、會計或公司業務 所需之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獨立董事 | 馬嘉應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3 | |||
| 獨立董事 | 黃翎芳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1 | ||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0 |
註: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
-
(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 2 )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 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
-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 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16
(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 9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 10 )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監察人: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故無監察人。
3.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2019 年 4 月 15 日
| 2019年4月15日 | |
|---|---|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 | 嘉恒發展有限公司 |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 | 駱妮娜 |
| LEO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 | Excelsior Capital Asia PartnersⅣL.P. |
4.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屬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2019 年 04 月 15 日
| 2019年04月15日 | |
|---|---|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 嘉恒發展有限公司 | 吳建能、吳陳美滿、吳宗翰 |
| Excelsior Capital Asia PartnersⅣL.P. |
Nakhoda III Holdings Limited(22.22%)、SFT Asset Plays LLC(17.78%)、 South Yorkshire Pensions Authority(11.11%) |
( 二 )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2019 年 4 月 15 日
17
| 職稱 | 姓名 | 國籍 | 性別 | 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經理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經理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經理人 |
經理人取得 員工認股權 憑證情形 |
|---|---|---|---|---|---|---|---|---|---|---|---|---|---|---|---|---|
| 股數 | 比率 | 股數 | 比率 | 股數 | 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 | 陳乙平 | 中國 | 男 | 2014.01.02 | - | - | - | - | - | - | 福建師範大學學士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總經理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總經理 九江億達置業有限公司監事 |
- | - | - | - |
| 財務長 | 黄孕祥 | 中國 | 男 | 2018.03.26 | - | - | - | - | - | - | 集美大學財經學院 中國註冊會計師及稅務師 天守(福建)超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 務總監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財務長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財務長 |
- | - | - | - |
| 管理處資 深經理 |
黃曉玲 | 中國 | 女 | 2017.03.24 | 惠南中學畢業 | - | - | - | - | - | ||||||
| 銷售部 經理 |
江杰昆 | 中國 | 男 | 2009.08.18 | - | - | - | - | - | - | 泉州台商投資區秀江中學畢業 | - | - | - | - | |
| 技術總監 | 吳宗鴻 | 台灣 | 男 | 2012.01.02 | - | - | - | - | - | - | 台灣明田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技術廠長 | - | - | - | - | - |
| 稽核 | 張雨農 | 台灣 | 男 | 2014.01.02 | - | - | - | - | - | - | 東吳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中華民國註冊會計師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領組 |
- | - | - | - | - |
18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一 ( ) 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A、B、C及 D等四項總額 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 |
A、B、C及 D等四項總額 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 D、E、F及G 七項總額占稅 後純益之比例 (註1) |
A、B、C、 D、E、F及G 七項總額占稅 後純益之比例 (註1) |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
||
|---|---|---|---|---|---|---|---|---|---|---|---|---|---|---|---|---|---|---|---|---|---|---|
| 報酬(A) | 退職退休金 (B) |
董事酬勞 (C) |
業務執行費 用(D) |
薪資、獎金 及特支費等 (E) |
退職 退休金 (F) |
員工酬勞(G) | ||||||||||||||||
| 本 公 司 |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司 |
本 公 司 |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司 |
本 公 司 |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司 |
|||||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
| 董事長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建能 |
- | 2,004 | - | - | - | - | - | 192 | - | 0.29% | - | - | - | - | - | - | - | - | - | 0.29% | 無 |
| 董事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達平 |
19
| 董事 (註2) |
LEO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 代表人:楊建平 |
|||||||||||||||||||||
|---|---|---|---|---|---|---|---|---|---|---|---|---|---|---|---|---|---|---|---|---|---|---|
| 董事 | 江煒鋒 | |||||||||||||||||||||
| 獨立董事 | 馬嘉應 | |||||||||||||||||||||
| 獨立董事 | 黃翎芳 | |||||||||||||||||||||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 註 1 :係依據會計師查核簽證之 2018 年度合併綜合損益表本期淨利計算。
註 2 :董事 LEO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 於 2019 年 4 月 1 日解任。
| 董事LEO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於 | 2019年4月1日解任。 | 2019年4月1日解任。 | 2019年4月1日解任。 | 2019年4月1日解任。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董事姓名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2,000,000元 | 馬嘉應、黃翎芳、申學仁 | 馬嘉應、黃翎芳、申學仁 | 馬嘉應、黃翎芳、 申學仁 |
馬嘉應、黃翎芳、申學 仁 |
|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 | - | - |
| 總計 | 3人 | 3人 | 3人 | 3人 |
20
( 二 ) 監察人之酬金:本公司並未設置監察人,故不適用。
( 三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三)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 (B) |
獎金及特支 費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 例(註1) |
取得員工認 股權憑證數 額 |
取得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 數額 |
有無領取來自 子公司以外轉 投資事業酬金 |
|||||||||||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
| 現金金 額 |
股票金 額 |
現金金 額 |
股票金 額 |
|||||||||||||||||
| 總經理 | 陳乙平 | - | 2,275 | - | 177 | - | 160 | - | - | 812 | - | - | 0.44% | - | - | - | - | 無 | ||
| 財務長 | 黃孕祥 | |||||||||||||||||||
| 註:係依據會計師查核簽證之2018年度合併綜合損益表本期淨利計算。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低於2,000,000元 - 陳乙平、黃孕祥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100,000,000元以上 - - 總計 - 2人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2,000,000元 | - | 陳乙平、黃孕祥 | ||||||||||||||||||
|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 | ||||||||||||||||||
| 總計 | - | 2人 |
21
配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2019 年 4 月 15 日
| 2019年4月15日 | ||||||
|---|---|---|---|---|---|---|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
| (%) | ||||||
| 總經理 | 陳乙平 | |||||
| 財務長 | 黃孕祥 | |||||
| 經理人 | 技術總監 | 吳宗鴻 | 0.00 | 1,740,596 | 1,740,596 | 0.23 |
| 管理處資深經理 | 黃曉玲 | |||||
| 銷售部經理 | 江杰昆 |
-
( 四 )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 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 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
-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 總經理酬金總額佔稅後純益比率之分析:
| 項目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董事 | 1,838 | 0.20 | 2,196 | 0.29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3,668 | 0.40 | 3,424 | 0.44 |
| 合計 | 5,506 | 0.60 | 5,619 | 0.73 |
-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及組合、訂定酬金、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 關聯性:本公司對於董事及經理人之酬金給付政策、標準與組合, 係以其所擔任職務、對營運參與程度之貢獻價值以及參考同業水準 後,進行定期評估,並經委員會通過後給付,該酬金給付評估程序 已考量經營之績效與風險。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 ) 董事會運作情形:
2018 年度董事會開會 6 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 席次數 |
委託出 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
備註 |
|---|---|---|---|---|---|
| 董事長 | 吳建能 | 6 | 0 | 100% | 無 |
| 董事 | 黃達平 | 4 | 2 | 66.67% | 無 |
| 董事 | LEO HOLDING代表人:楊建平 | 6 | 0 | 100% | 無 |
| 董事 | 江煒鋒 | 5 | 0 | 83.33% | 無 |
| 獨立董事 | 馬嘉應 | 6 | 0 | 100% | 無 |
22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6 | 0 | 100% | 無 |
|---|---|---|---|---|---|
| 獨立董事 | 黃翎芳 | 6 | 0 | 100% | 無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 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 證交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無。 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2.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 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3.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 行情形評估: (1)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作為董事會議事運作之準則,並經股東會選任3席獨 立董事,且本公司並已設立審委會及薪酬委員會,進一步增進董事會職能。 (2)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工作,並已規劃 建立公開資訊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以確保可能影響股東及利害關係人決策之資訊,能夠及 時允當揭露。 |
( 二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2018 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5 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註)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馬嘉應 | 5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5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黃翎芳 | 5 | 0 | 100% | 無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1.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審計 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無。 (2)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2.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 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3.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 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本公司已建立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範之內部控制制度及 相關作業辦法,並設置直接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依主管 機關之規定編製年度內部稽核計劃,並於每月稽核報告完成後陳核董事長及交付各獨立 董事,以及於董事會作內部稽核業務報告,故本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董事會均能瞭 解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此外,獨立董事於定期審查本公司財務報表時,必要時亦會 與會計師溝通,並指導本公司相關單位進行檢討改進。 |
23
( 三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經通過董事會,並堅持保 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獨立董事功能,尊重利害關 係人權益提升資訊透明度等公司治理重要原則,且已訂定相 關公司治理規章,如「董事會議事規則」、「薪資報酬委員會 組織規程」、「董事選舉辦法」、「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 「內部稽核管理辦法」、「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 及「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董事會亦遵照股東賦予之責 任,引導公司經營並有效監督階層之管理功能,未來公開發 行後將根據相關法規揭露公司重大訊息,定期揭露財務與非 財務資訊。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式處理股東建 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式實 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 |
|
(一)本公司已在台委任專責股務代理機構處理股務事宜,並 設置發言人處理股東建議事項,將視未來需求再訂定相 關內部作業程式來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 宜。 (二)本公司隨時掌握董事、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之大股東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24
| 評估項目 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 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 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之持股情形。 (三)本公司已依法令規定於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關係人管 理辦法中建立相關控管機制。 (四)本公司訂有防範內線交易管理制度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 作業程式,用以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 買賣有價證券。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 落實執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 員會,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 會? |
| | (一)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組成是考量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 發展需求、由企業負責人、商業經營專長、投資專長、 法律專長及財務會計專長者共同組成,並具備營運判斷 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 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及決策能力, 以便本公司有效規劃及執行現行及未來經營發展策略。 (二)目前公司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未來將視 實際需求再行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無重大差異 公司未來將視實際需求 再行設置其他各類功能 性委員會。 |
25
| 評估項目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 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公司未來將視實際需求 訂定。 無重大差異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三)公司未來將視實際需求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來進行 董事會之定期績效評估。 (四)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為國內大型會計師事務所,以獨立超 然立場,遵循法令規範查核本公司財務狀況。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設置公司治理專(兼)職單位 或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評估項 目運作情形(註)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是否 摘要說明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依法辦理董事會 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 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 目前尚無設置公司治理專(兼)職單位,惟辦理董事會及股東 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 及股東會議事錄等相關事宜均有相關人員執行。 |
無重大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 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溝通管道,及 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 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本公司與往來銀行、供應商及其他之利害關係人皆保持良好 之溝通管道。本公司並設有專人處理有關公司對外關係及利 害關係人事宜,且已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以妥適 回應利害關係人關切問題。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 | | 本公司已在台委任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處理股務及辦理股東會 | 無重大差異 |
26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務? | 相關事務 | |||
|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 治理資訊? |
(一)本公司已架設網站,公司相關資訊將持續揭露。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 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 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 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二)本公司有專人負責資訊之蒐集及揭露,並落實發言人制 度。 |
無重大差異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 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 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 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 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 情形等)? |
| (一)員工權益:依法載明員工手冊及公司福利政策,內容明 訂員工之權利義務及福利項目,以維護員工權益。 (二)僱員關懷:依據當地政府相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確保 員工福利,並不定期舉辦聚餐等活動,調劑員工身心。 (三)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及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與投資 者、供應商及利害關係人均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並維 護其應有之合法權益。 (四)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與供應商之間一向維繫良好的關 |
無重大差異 |
27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係,並已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 (五)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利害關係人得與公司進行溝通、建 言,以維護應有之合法權益。 (六)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本公司董事皆已參加公司治 理相關課程,另並無設置監察人。 (七)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訂有 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管理辦法,並依辦法執行,以其降 低並預防任何可能的風險。 (八)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由專門部門負責客戶洽詢及申訴 管道。 (九)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均按 年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 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 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 措施。 |
| 本公司就106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進行檢討及改善,主要 針對提升資訊透明度、強化董事會結構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進行改善作業,另維護股東權益中,有關股東會各項資料, 致力於今年符合提前上傳之目標,同時評估實務狀況,逐步 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之改善。 |
無重大差異 |
28
( 四 ) 公司如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
本公司已於 2017 年 6 月 13 日經董事會成立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委員三人,皆由公司 獨立董事擔任,現任各委員之專業資格及適任條件皆符合法令之規範,由馬嘉應擔任召集人。
29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身份別 | 條件 姓名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 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會成 員家數 |
備註 |
|---|---|---|---|---|---|---|---|---|---|---|---|---|---|---|
| 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需 相關料系之公 私立大專院校 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 師、會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
具有商務、 法務、財 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 需之工作經 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職責 | |||
| 獨立董事 | 馬嘉應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3 | 參2. | ||
| 獨立董事 | 黃翎芳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1 | 參2. | |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0 | 參2. |
-
註: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 。
-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 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 東。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 ( 理事 ) 、監察人 ( 監事 ) 、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 東。
-
(7)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 業主、合夥人、董事 ( 理事 ) 、監察人 ( 監事 ) 、經理人及其配偶。
-
(8)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2.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
薪資報酬委員會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 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 度、標準與結構。
-
(2)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薪資報酬委員會由 召集人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30
-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
(2) 本屆委員任期: 2017 年 06 月 13 日至 2020 年 06 月 12 日,最近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3 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 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 數 |
實際出(列) 席率(%) |
備註 |
|---|---|---|---|---|---|
| 召集人 | 馬嘉應 | 3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申學仁 | 3 | 0 | 100% | 無 |
| 獨立董事 | 黃翎芳 | 3 | 0 | 100% | 無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 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 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2.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 見之處理:無。 |
( 五 )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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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 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落實公司治理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 檢討實施成效? (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 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 會報告處理情形? (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 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 有效之獎勵與懲戒制度? |
|
(一)本公司已於2014年5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 「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已作為公司落實所在地企 業社會責任指導。 (二)本公司未來將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已宣導 並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三)本公司未來將視實際狀況推動相關專(兼)職單位建 置。 (四)本公司訂有員工績效考核系統,並不定期在會議或 員工訓練中宣導。 |
|
|
|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 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 度?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 |
|
(一)本公司對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包含使用通訊 軟體及電子郵件,以電子化的方式簡省來往信件、公函 的列印,以愛護地球資源。 (二)本公司符合國內環安衛生相關法規,並由管理部負 責環境管理事務,指派清掃,宣導推行6S環境衛生整 潔管理標準,以維護環境整潔。 (三)本公司於夏日進行空調溫度控制,有效利用能源以 |
|
|
| |
32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 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 減量策略? |
達成節減碳的目標。 | |||
|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 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式? (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處 理?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 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理 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 計畫? (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 程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式? (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 |
|
(一) 1.本集團遵守勞動法等相關法規,並編製員工守 則。 2.不定期參加有關勞動法規課程,並於課後檢視公司管 理程式。 (二)員工可透過E-mail、微信等途徑,向相關部門主管 真實回饋意見。 (三)本集團重視員工工作環境安全與健康,且安排教育 訓練宣導,以顧及員工安全健康之責任。 (四)本集團定期和不定期地會向員工通報公司近期之經 營管理資訊,及員工可透過Email、微信等途徑,向相 關部門主管真實回饋意見。 (五)本集團每年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 計畫,並定期實施教育訓練。 (六)本集團產品責任皆符合法規要求,消費者也可透過 經銷商及客服專線反映產品狀況。 (七)本集團均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規範,於執 |
|
33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 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關法規及國際準則? (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去有 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 (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應商如 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 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
|
行業務時致力於環境永續之目標。 (八)本集團對於供應商採購對象,未來將其對於綠色環 保之實施程度列入考量,共同致力提升社會責任。 (九)本集團已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對於供應商採購對 象,須進行環境管理檢測之綜合評量,並列入評鑑參 考,未來將於契約中包含其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 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 契約之條款。 |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露 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
| (一)本公司已架設網站,且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進 行公告作業,公司相關資訊將持續揭露最新資訊。 |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依「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情形發生。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本公司瞭解企業社會責任對大眾的影響,為響應環保,要求員工盡量使用電子檔案檔以替代紙張,並善用回收紙張再利用,對於其他社會責任及 社會公益等,亦長期耕耘,適時回饋社會大眾。 |
||||
|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無 |
34
( 六 ) 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 ||||
|---|---|---|---|---|
|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檔中明示誠信經營 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 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 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 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 (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 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防範措 施? |
|
(一)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對於誠信經營之政 策,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承諾積極落實之情形,已 考量公司現況與法令規定,依循漸進方式落實。 (二)本公司除於內部公告誠信經營政策,並適時於產品 發表會等對外活動上宣示,使其供應商、客戶或其 他業務相關機構與人員均能清楚瞭解其誠信經營理 念與規範,並將逐步制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作 業程式以落實執行。 (三)本公司人員遇有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其行 為如涉有不法情事,公司應將相關事實通知司法、 檢察機關;如涉有公務機關或公務人員者,並應通 知政府廉政機關。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 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 為條款? |
| (一)本公司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應先行評估代理 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 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有不誠信行為之紀錄, 以確保其商業經營方式公平、透明且不會要求、提 供或收受賄賂。 |
無重大差異 |
35
|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 經營專(兼)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其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 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 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 定期查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 育訓練? |
|
(二)本公司將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兼職單位以督導運 作情形。 (三)本公司董事秉持高度自律;另本公司人員於執行公 司業務時,若發生利益衝突事情,由直屬主管直接 提供指導。 (四)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及內 部控制制度在公司內部運作,同時由內部稽核人員 進行相應的稽核工作。 (五)公司將規劃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教育訓練課程,以 加強宣導全員的誠信經營理念。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 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 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 業程式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 不當處置之措施? |
|
(一)本公司已訂定檢舉辦法管理制度,包含舉報獎勵內 容,並設有透明暢通的檢舉途徑,若有任一申訴及 檢舉事件,則由管理部及稽核室進行相應的調查及 處置。 (二)本公司已訂定檢舉辦法管理制度,包含受理檢舉事 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式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目前申訴及檢舉事件由管理部主管及稽核室主管受 理,同時採取保密及保護檢舉人措施。 |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 |
(一)本公司設有網站,未來將視需求於公司網站設置專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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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區,揭露誠信經營相關資訊情形。並已架設英文網 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放置公司 網站等。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以循序漸進方式落實,並無重大異常情形。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於2014年1月2日董事會通過「誠信經營守則」,未來將規劃及加強宣導並定期檢討其運行成效。 |
( 七 ) 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
本公司訂有「董事會議事規範」、「股東會議事規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企業社會 責任實務守則」等公司治理相關規章,並已依據相關規章執行,並已於公司網頁揭露相關規章。
-
( 八 )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無。
-
( 九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下列事項:
-
內部控制聲明書。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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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公元 2019 年 3 月 22 日
本公司 2019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 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 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 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 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 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 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 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 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 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 分為五個組成要素: 1. 控制環境, 2. 風險評估, 3. 控制作業, 4. 資訊與溝通,及 5. 監督作 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
四、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 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 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 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六、為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發行人第一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第四條之 規定,本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上開期間與外部 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與保障資產安全 ( 使資產不致在未經授權之情況下取得、使用或處分 ) 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如前項所述,其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並無影響財務資訊之記錄、 處理、彙總及報告可靠性之重大缺失,亦無影響保障資產安全,使資產在未經授權之情 況下逕行取得、使用或處分之重大缺失。
-
七、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 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 等之法律責任。
-
八、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公元 2019 年 3 月 22 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 7 人中,均同意本聲明 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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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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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吳建能 簽章
總經理:陳乙平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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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無此情形。
( 十一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日期 |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
| 2018/03/26 | 1. 2017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報告案 2. 本公司2017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本公司2017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案 3. 擬具本公司2017年「內部控制聲明書案」案 4. 本公司2017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5. 本公司2017年度盈餘分配案 6. 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7. 擬訂定召開本公司2018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等內容案 8. 改派本公司經理人案 9. 核定本公司新任經理人每月固定報酬案 10. 購置土地案 |
| 2018/05/11 | 1. 2018年第一季之合併財務報表報告案 2. 新建廠房預算案 3. 本公司會計師之委任及報酬審議案 |
| 2018/08/09 | 1. 報告2018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報告 2. 擬向銀行申請短期融資額度 |
| 2018/09/17 | 擬訂定本公司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等相關事宜案 |
| 2018/11/13 | 1. 報告2018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報告 2. 本公司2017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案 3. 子公司盈餘分配案 4. 子公司間資金貸與案 |
| 2018/12/25 | 1. 訂定2019年度公司預算案 2. 訂定本公司「2019年度稽核計畫」案 3. 擬提報本公司經理人2019年度之每月固定薪資案 4. 擬審議2018年度集團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發放政策及辦法案 5. 擬提報本公司經理人2018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 |
| 2019/03/22 | 1. 本公司2018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本公司2018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案 2. 擬具本公司2018年「內部控制聲明書案」案 3. 本公司2018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4. 本公司2018年度盈餘分配案 5. 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6. 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
40
-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
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
擬訂定召開本公司 2019 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等內容案 14. 螺桿主機生產設備添購計畫案
-
修訂子公司偉信國際有限公司、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力達 ( 中國 ) 機電有限公司及力達 ( 江西 ) 機電有限公司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 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等三項辦 法案
2. 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 2. | 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 |
|---|---|---|
| 日期 | 股東會重要決議事 項 |
執行情形 |
| 2018/6/13 | 本公司2017年度營 業報告書及財務報 表案 |
經股東表決結果贊成表決權數為64,496,291權,贊 成表決權數占已出席股東所代表權數之92.55%,超 過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本案決議通過。 |
| 本公司2017年度盈 餘分配案 |
經股東表決結果贊成表決權數為64,492,291權,贊 成表決權數占已出席股東所代表權數之92.54%,超 過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本案決議通過,分派 每股現金股利新臺幣5.0元,訂定11月7日為除息 交易日,並已於11月29日發放完畢。 |
|
| 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 經股東表決結果贊成表決權數為64,495,291權,贊 成表決權數占已出席股東所代表權數之92.55%,超 過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本案決議通過。並已 將修訂後之章程揭露於公司網站。 |
-
( 十二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 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此情形。
-
( 十三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 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因應公 司職務調整調動,於 2018 年 3 月 26 日董事會通過解任關上傑先生之 會計主管及財務主管職位,由黃孕祥先生新任會計主管及財務主管職 位。
41
| 職稱 | 姓名 | 到任日期 | 解任日期 | 辭職或解任原因 |
|---|---|---|---|---|
| 財務長 | 關上傑 | 2016.06.20 | 2018.03.26 | 公司營運需求進 行職務調動 |
五、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 ( ) 會計師公費級距表: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期間 | 備 註 |
|---|---|---|---|---|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陳憲正 | 蕭金木 | 2018年度 | 無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金額級距 公費項目 | 金額級距 公費項目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 計 |
|---|---|---|---|---|
| 1 | 低於2,000千元 | |||
| 2 | 2,000千元(含)~4,000千元 | |||
| 3 | 4,000千元(含)~6,000千元 | |||
| 4 | 6,000千元(含)~8,000千元 | |||
| 5 | 8,000千元(含)~10,000千元 | |||
| 6 | 10,000千元(含)以上 | V | V |
-
( 二 ) 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 為審計公費之四分之一以上者:無此情形。
-
( 三 )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 計公費減少者:無此情形。
-
( 四 )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無此情形。
-
六、更換會計師資訊 無此情形。
-
七、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 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無此情形。
-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 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無此情形。
-
九、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之資訊
42
2019 年 04 月 15 日;單位:股、 %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有 股份 |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有 股份 |
利用他人名 義合計持有 股份 |
利用他人名 義合計持有 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 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 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 及關係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 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 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 及關係 |
備 註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 | 關係 | ||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 | 31,500,000 | 31.50 |
- | - | - | - | - | - |
- |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 | 16,440,136 | 16.44 |
64 | 0.06% | - | - | - | - |
- |
| 元大商業銀行受託保管理澳 控股投資有限公司 |
1,172,000 | 1.17 |
- | - | - | - | - | - |
- |
| 花旗託管太平洋資本UCITS | 1,000,000 | 1.00 |
- | - | - | - | - | - |
- |
| 匯豐託管摩根士丹利國際有 限公司專戶 |
987,000 | 0.99 |
- | - | - | - | - | - |
- |
| 陳泗滄 | 500,000 | 0.50 |
- | - | - | - | - | - |
- |
|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 |
500,000 | 0.50 |
- | - | - | - | - | - |
- |
| 花旗託管DFA新興市場核 心證券投資專戶 |
475,000 | 0.48 |
- | - | - | - | - | - |
- |
| 賴國楨 | 428,000 | 0.43 |
- | - | - | - | - | - |
- |
| 保德信中小型股基金專戶 | 409,000 | 0.41 |
- | - | - | - | - | - |
- |
十、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 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2019 年 04 月 15 日;單位:仟股、 %
| 本公司投資 | 本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 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 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合投資 | 綜合投資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10 | 100 |
- | - | 10 | 100 |
| - | - | 201,669 | 100 | 201,669 | 100 |
| - | - | - | 100 | - | 100 |
| - | - | - | 100 | - | 100 |
註:本公司係有限公司,故無股數。
43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1. 股份種類
2019 年 4 月 15 日;單位:仟股
| 2019年4月15日;單位:仟股 | ||||
|---|---|---|---|---|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流通在 外股份 |
未發股份 | 合計 | ||
| 記名式 普通股 |
100,000 | 50,000 | 150,000 | 2016年度上市公司股票 |
2. 股本形成經過
單位:仟股、新臺幣仟元
| 年月 | 發行 價格 (元) |
核定股本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備註 | 備註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 財產抵充股 款者 |
其他 | ||
| 2014/02 | 10 |
150,000 | 1,500,000 | 46,554 | 465,541 | 換股 | - | - |
| 2014/05 | 10 |
150,000 | 1,500,000 | 76,545 | 765,450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 | - |
| 2014/06 | 45.98 | 150,000 | 1,500,000 | 90,000 | 900,000 | 附認股權公司債 轉換普通股 |
- | - |
| 2016/07 | 96 |
150,000 | 1,500,000 | 100,000 | 100,000 | 初次上市辦理現 金增資 |
3.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 : 不適用。
(二)股東結構
2019 年 04 月 15 日;單位:人、股、 %
| 股東結構 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人 | 外國機構 及外國人 |
合計 |
|---|---|---|---|---|---|---|
| 人數 | - | 40 | 2 | 7,889 | 73 | 8,004 |
| 持有股數 | - | 2,207,000 | 339,000 | 40,639,262 | 56,814,738 | 100,000,000 |
| 持股比例 | - | 2.21% | 0.34% | 40.64% | 56.81% | 100.00% |
44
註:第一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揭露其陸資持股比例;陸資係指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 許可辦法第 3 條所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 司。註:本公司陸資持股比率以最終股東國籍認定為 16.5% 。
(三)股權分散情形
1. 普通股
2019 年 04 月 15 日
| 2 | 019年04月15 | ||
|---|---|---|---|
| 持股份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1至 999 |
184 | 28,765 | 0.03% |
| 1,000至 10,000 |
7,052 | 18,849,618 | 18.85% |
| 10,001至 20,000 |
403 | 6,067,392 | 6.07% |
| 20,001至 30,000 |
139 | 3,590,989 | 3.59% |
| 30,001至 40,000 |
69 | 2,500,498 | 2.50% |
| 40,001至 50,000 |
44 | 2,048,000 | 2.05% |
| 小計1,000至 50,000 |
7,891 | 33,085,262 | 33.09% |
| 50,001至 100,000 |
56 | 4,082,622 | 4.08% |
| 100,001至 200,000 |
30 | 4,525,000 | 4.53% |
| 200,001至 400,000 |
17 | 4,895,980 | 4.90% |
| 400,001至 600,000 |
5 | 2,312,000 | 2.31% |
| 600,001至 800,000 |
- | - | - |
| 800,001至 1,000,000 |
2 | 1987000 | 1.99% |
| 1,000,001以上 | 3 | 49,112,136 | 49.11% |
| 合計 | 8,004 | 100,000,000 | 100.00% |
- 特別股:本公司未發行特別股
(四)主要股東名單
2019 年 04 月 15 日
| 2019年04月15日 | ||
|---|---|---|
|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股) | 持股比例(%) |
| 益源企業有限公司 | 31,500,000 | 31.50 |
| 德富發展有限公司 | 16,440,136 | 16.44 |
| 元大商業銀行受託保管理澳控股投資有限公司 | 1,172,000 | 1.17 |
| 花旗託管太平洋資本UCITS | 1,000,000 | 1.00 |
| 匯豐託管摩根士丹利國際有限公司專戶 | 987,000 | 0.99 |
| 陳泗滄 | 500,000 | 0.50 |
45
|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0.50 |
|---|---|---|
| 花旗託管DFA新興市場核心證券投資專戶 | 475,000 | 0.48 |
| 賴國楨 | 428,000 | 0.43 |
| 保德信中小型股基金專戶 | 409,000 | 0.41 |
| 合計 | 53,411,136 | 53.42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項目 | 年度 | 年度 | 2017年 | 2018年 |
|---|---|---|---|---|
| 每股 市價 |
最高(元) | 126 | 109 | |
| 最低(元) | 94 | 48.5 | ||
| 平均(元) | 106.88 | 79.56 | ||
| 每股 淨值 |
分配前(元) | 49.29 | 51.06 | |
| 分配後(元) | 44.29 | 48.76 | ||
| 每股 盈餘 |
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
100,000 | 100,000 | |
| 稅後每股純益(損)(元) | 9.24 | 7.70 | ||
| 每股 股利 |
現金股利(元) | 5 | 2.3 | |
| 無償配股(元) | 盈餘配股 | - | 1.6 | |
|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
| 累積未分配股利 | - | - | ||
| 投資報酬分析 | 本益比 | 11.57 | 10.33 | |
| 本利比 | 21.38 | 20.44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 | 4.68% | 2.89% |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
(1) 本公司現處於成長階段,本公司之股息 / 紅利得以現金或 / 及股 份方式配發予本公司股東,且本公司股息 / 紅利之配發應考量 本公司資本支出、未來業務擴充計畫、財務規劃及其他為求永 續發展需求之計畫。
-
(2) 於掛牌期間,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 外,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 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提撥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三 為員工酬勞,以股份及 / 或現金方式分派予員工;並得經董事 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提撥不高
46
於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分派予董事。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就 其剩餘數額依前述比例提撥員工及董事酬勞。員工及董事酬勞 分配案應提股東會報告。除上市(櫃)規範另有規定外,董事 酬勞不應以發給股份之方式為之。本項所稱「獲利」,係指尚 未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稅前利益。
-
(3) 於掛牌期間,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 定,或附於股份之權利另有規範外,凡本公司於一會計年度終 了時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所有相關稅款、彌補虧損(包括先 前年度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次提特別盈餘 公積(如有)後,剩餘之可分配盈餘(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 公積)得由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以不低於可分配盈餘之百分 之十,加計經本公司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所定以前年度未分配 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 比例,派付股息 / 紅利予股東,其中現金股息 / 紅利之數額,不 得低於該次派付股息 / 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
(4) 於掛牌期間,除股東會另有決議外,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以 及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予股東,均應以新臺幣為計算基準。
-
(5) 董事會得自任何股息、紅利或其他與股份有關之應付款中,抵 扣股東當時到期應給付予本公司之任何款項(如有)。
-
(6) 任何股息、紅利或其他與股份有關之應付款均得以電匯至股東 指定之銀行帳戶,或直接將支票或匯票郵寄至股東登記地址, 或至持有人以書面指定之人或位址之方式給付之。在共同持股 之情形下,任一持有人均得有效收受股息、紅利或其他與股份 有關之應付款。
-
(7) 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另有規定者外,任何特別盈餘公 積得迴轉為本公司之未分配盈餘。
-
本年度(已)擬議股利分配情形:本公司於 2019 年 3 月 22 日董事 會提議 2018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每股現金股利新臺幣 2.3 元 、 股票 股利新臺幣 1.6 元,擬提請股東會決議。
47
(七)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 年度 項目 |
年度 項目 |
年度 項目 |
108年度(預估) |
|---|---|---|---|
| 期初實收資本額 | 1,000,000仟元 | ||
| 本年度配股 配息情形 |
每股現金股利 | 2.3元 | |
|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 1.6元 | ||
|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 0股 | ||
| 營業績效 變化情形 |
營業利益 | 不 適 用 (註) |
|
|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
| 稅後純益 | |||
|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
| 每股盈餘 | |||
|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 |||
|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 |||
| 擬制性每股 盈餘及本益比 |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改配放現金股利 | 擬制每股盈餘 | |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
|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 | 擬制每股盈餘 | ||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
|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且盈餘轉增資改以 現金股利發放 |
擬制每股盈餘 | ||
|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
註 1 :尚未經 2019 年度股東常會決議。
-
註 2 :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處理準則」規定,本公司無須公開 2019 年度財務預測資
-
訊,故無 2019 年度預估資料。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參考六、 一
( ) 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 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 計處理:無差異。
48
3.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 (1)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若與 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 情形:無差異。
-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 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無此情形。
4. 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 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 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差異。
-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
(十)其他情形:無。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無。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本公司並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計劃尚未完成或 最近三年內已完成且計劃效益尚未顯現者。
49
伍、 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 ( ) 業務範圍
-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本公司所營業務主要為空氣壓縮機、電焊機 及電動工具等機電產品之設計、製造及及銷售等業務。
-
所營業務之營業比重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主要產品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
| 銷售金額 | 比率 | 銷售金額 | 比率 | |
| 活塞式空壓機 | 3,383,355 | 41.65 | 2,698,833 | 35.78 |
| 螺桿式空壓機 | 3,581,067 | 44.08 | 3,669,030 | 48.64 |
| 渦旋式空壓機 | 991,152 | 12.20 | 975,188 | 12.93 |
| 其他類 | 168,258 | 2.07 | 199,930 | 2.65 |
| 總計 | 8,123,832 | 100.00 | 7,542,981 | 100.00 |
- 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 主要產品項目 | 應用領域 |
| 活塞式空壓機 | 價格相對便宜,應用層面較廣,以個人及中小企業使用者較多,主要 應用在居家及個人裝修、小型規模公司及交通運輸等行業 |
| 螺桿式空壓機 | 適合大型高端企業使用,如大型工業、醫藥、化工、紡織及食品加 工等行業,主要以工廠及製造業為大宗需求,特別是需要長期連續 穩定運行,其經濟性更好。 |
| 渦旋式空壓機 | 具有高效率、可靠性強、噪音低、重量輕、較無須維修等特點,廣 泛運用在電子工業、醫藥、食品及紡織等高端或精密行業。 |
4. 開發中及計劃中之新商品(服務)
| 研究計畫 | 主要功能與應用 |
| 螺桿主機 | 螺桿空壓機的關鍵零組件之一,螺桿機逐年放量,自行研發及生 產螺桿主機長遠來說除可降低生產成本外,亦能有效控制供貨穩 定性及提高產品品質,達到全系列產品關鍵零組件自製之目標。 |
| 其他類型 有油渦旋機 |
具有效率高、可靠性強、噪音低、重量輕和尺寸小等特點。發展 不同型號可以供不同需求的高端客戶群選擇合適型號使用。 |
50
| 無油螺桿機 | 無油螺桿機壓的氣體不含油的特性顯得無可替代,用全無油螺桿 對外提供壓縮氣體,不會因除油設備帶來的壓力損失而大大降低 電機負荷,達到節能效果。 |
| 低壓螺桿機 | 採用雙分離系統的冗餘分離設計,有效確保油氣分離效果和系統壓 差最小,近乎為零的壓損做到產品的真正極致節能,適用於紡織和 日用玻璃行業。 |
| E系列高效節能 螺桿機 |
具有高效、節能、靜音,採用先進的向量控制技術自動調節電機轉 速,結合新型永磁電機一體化動力系統,達到平均節能50%,壽命 週期成本平均節省37%;通過獨具匠心的降噪設計,有效實現低噪 的環保指標;採用不銹鋼的管路連接方式進一步提升產品的可靠 性。 |
( 二 ) 產業概況:
1. 產業現況與發展
空壓機為氣動技術(全稱氣壓傳動與控制技術)的動力來源, 氣動技術通常是由空壓機來提供壓縮空氣,空氣在壓縮後儲存在儲 氣槽中,經由儲氣槽供應之空氣可變成平滑氣體後再送出,再經過 控制元件調整空氣進出的頻率及速率,使內含的能量轉換為動能, 做為生產控制及自動化作業的基礎,具有高速高效、清潔安全、低 成本、易維護等優點,廣泛應用於各種機械和生產線上,為自動化 機械設備配套之關鍵零元件,其運用意示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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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全球化的趨勢各行業面臨的競爭壓力越來越大,加上各國 人力成本不斷提升,因此加快轉型的腳步,提高自動化生產比率, 降低對人工的依賴,為企業升級必經之路。空壓機為氣動技術關鍵 元件,氣動技術在工廠自動化、機器人化等大規模系統化進步當中
51
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因此被各行業廣泛的應用,如製造業、建築 與裝潢、紡織服裝、食品、製藥、醫療、交通運輸、化工和石化、 礦山冶金等行業(各行業之應用領域簡述如下表列示),下游行業 的需求拉動了空壓機行業的快速發展,根據產業報告引用中國通用 機械工業協會壓縮機分會統計數據, 2018 年度全球空氣壓縮機市 場規模約為 470 億美元,根據預測,全球空氣壓縮機市場預測在 2020 年將接近 600 億美元,在 2019-2023 年期間的複合增長率超 5% 。近年來呈穩定持續增長趨勢,其中中國空氣壓縮機市場規模 佔全球市場規模約 20% 。
空壓機在各行業的應用領域
製造業 汽車 / 機車 / 腳踏車修護 應用領域:自動化生產設備 ( 驅動各種風動 應用領域:清潔除塵、輪胎充氣、表面 機械 ) 、升降搬運、清潔除塵、 處理、拆卸安裝、升降搬 噴漆塗裝、真空包裝、切割及 運、噴漆塗裝、道路救援 焊接。 建築與裝潢 食品與飲料 應用領域:鑽孔、混凝土輸送或噴塗、 應用領域:氣動輸送、清潔除塵、自動 、 通風系統、拆卸安裝、修繕 化生產 ( 包裝、灌裝、裝瓶 ) 及裝潢、噴漆 發酵、吹瓶 化工及石化 醫療與牙科 應用領域:研究實驗、發酵、控制精密 應用領域:醫療設備、牙科 ( 高速手機、 儀器、遠程輸送煤氣及天然 吹淨器、三用噴槍等 ) 、殺箘 氣 設備、檢驗室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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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冶金 製藥業
應用領域:鑽鑿設備驅動、高壓爆破開 應用領域:運輸和包裝、加速乾燥、藥
採、礦坑送風、輪送助燃氣 片生產
體
交通運輸 休閒娛樂
應用領域:空氣煞車系統、氣動門窗的 應用領域:主題遊樂設施 ( 旋轉木馬、摩
開關、鐵軌的變道裝置、碼 天輪、雲宵飛車、海盜船
頭的裝卸輸送、軌道安裝工 等 ) 、噴泉、充氣、潛水
程設備
紡織及服裝業 生活與藝術 /DIY 家用
應用領域:噴氣編織、緯紗吹送、牛仔 應用領域:清潔除塵、輪胎充氣、彩繪
布砂洗 噴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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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中國逐漸成為全球製造業中心,在製造、食品、醫藥、 化工石化、礦山冶金等行業的快速發展下,各行業對自動化的需求 與日俱增,帶動了壓縮機等相關通用機械的需求快速增長,據產業 報告指出, 2014 年中國空壓機市場規模為人民幣 288 億元,至 2018 年成長至人民幣 445 億元,顯現中國空壓機市場規模除了隨 著中國的經濟增長而持續擴張外,在以節能減排為核心、提高能源 利用率的國家政策下,帶動各行業積極進行產業升級,紛紛導入自 動化生產設備,空壓機市場需求在下游應用產業的拉動下快速成 長,根據產業報告指出,預計中國空壓機市場規模至 2023 年將達 到人民幣 632 億元, 2019 年至 2023 年預計之複合成長率為
53
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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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本公司為專業之各式空壓機研發,製造及銷售廠商,其產品應 用範圍相當廣泛,包含汽車、食品、醫藥、紡織及裝修等行業之自 動化生產線或各式加工等,因本公司不斷開發新產品,目前應用領 域不斷擴展。在產業鏈中,本公司位於此領域之中游,上游為鋼、 銅、鋁及空壓機主機等原料廠商,中游製造產業為電機組裝、機頭 組裝、焊接等技術,而下游為各行業之自動化生產線之機械設備及 相關應用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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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原材料產業 中游空壓機製造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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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軸箱 氣缸 機殼 鐵芯 氣桶 機頭 ( 主機 ) 電機 ( 馬達 ) 閥體 風機 冷卻器 控制系統
下游應用產業
機械製造業 紡織 食品 製藥 電子電器
交通運輸 化工及石化 製冷與氣體分離 礦山、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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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節約資源已是中國大陸的基本國策,因此節能減排已經成為中 國工業發展的指導性方向,空壓機為工業生產上重要的運用工具之 一,因此中國政府將其列入需進行管理能源效率之產品項目之中, 2009 年 10 月 26 日,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 認監委聯合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 錄」,將容積式空氣壓縮機納入能效標識體系,自 2010 年 3 月 1 日 起,需依「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之規定,在中國大陸生產、銷 售和進口的相關產品應當加施能效標識,任有廠商不得銷售應當標 注但未標注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並要求各級權責機關需加強稽 核,顯見中國政府對節能減排政策之重視。在中國政府大力的宣導 下,消費者對空壓機性能的關鍵技術指標主要是 ” 比功率 ”( 相同的 排氣壓力下比功率越小,耗能越少產品的節能效果越好 ) 和 ” 噪音 ” 越來越重視,因此未來節能減排是壓縮機技術發展的主要方向。為 順應中國壓縮機行業節能減排的發展趨勢,本公司充分瞭解到能源 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一直把節能環保作為企業發展戰略 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斷開發出節能環保的產品,為社會節約能源, 為客戶創造價值。
4. 產品競爭情形
中國空壓機生產家數眾多,尤其是中低檔空壓機市場更是集中 了大量的生產企業,但普遍規模較小,盈利能力不強 ; 近年來,隨 著中國空壓機行業的迅速發展,產業集中度逐步提高,隨著中國逐 漸成為全球製造業中心,全球壓縮機製造重心也逐漸向中國大陸轉 移,國際主要的壓縮機生產企業紛紛進入中國市場。上世紀八十年 代開始,阿特拉斯、英格索蘭和壽力先後進入中國市場,英格索蘭 於 1997 年第一個在中國大陸設立生產基地,隨後,阿特拉斯等公 司也紛紛在國內投資建廠,目前,全球主要的壓縮機生產企業在中 國均有生產基地。國際主要的壓縮機生產企業均十分重視在中國的 發展,中國已經成為阿特拉斯全球第二大市場(按銷售收入貢獻統 計)。國際主要壓縮機生產企業進入中國加劇了我國壓縮機行業的 市場競爭。根據千訊諮詢資料, 1994 年阿特拉斯在無鍚成立的阿 特拉斯 - 科普柯壓縮機有限公司,在中國擁有 10 家工廠以上,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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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在中國市場獲得良好成績且不斷快速成長。而美國的英格索蘭是 一家致力於空氣及氣體壓縮機、礦山機械、氣動工具的研究與發 展,為全美最大的機械與設備生產廠商,於 1937 年與上海壓縮機 合資成立上海英格索蘭,在中國擁有 12 家工廠。
在中高端中國境內品牌中以浙江開山壓縮機及力達 ( 中國 ) 機電 為代表,浙江開山主要致力於螺桿空壓機之研發與製造,為一 A 股掛牌公司,其 2018 年營收為人民幣 26.02 億元,產品主要應用 在礦山機械之大型螺桿式空壓機、及地熱膨脹發電,而本公司主要 專注於各式適用於所有工廠及製造業之通用型空壓機,並逐漸轉型 高階應用產品為主流。
中國空壓機行業競爭激烈,國外主要空壓機品牌都已進入中國 市場,並佔有較強的競爭優勢。市場競爭的加劇將促使中國規模較 大、綜合實力較強的空壓機企業加大產品研發和創新,提高產品技 術含量和品質,推動中國空壓機行業的發展。因此,行業競爭是空 壓機行業發展的又一主導驅動因素。
( 三 ) 技術及研發概況:
- 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及研究發展
本公司於空壓機領域已耕耘二十餘年,產品為通用型空壓機, 客戶群遍佈於各領域,而中國空壓機生產家數眾多,中低檔空壓機 更是競爭激烈,為與一般小廠區隔,本公司對產品的性能、外觀、 精度等要求極高,因此在工藝設計、金屬加工、噴塗、組裝及檢測 等具有相當成熟的經驗。本公司除生產傳統之活塞式空壓機,近年 、 轉型集中發展較高容量 節能環保之螺桿式空壓機及更低噪音、可 靠性佳之渦旋式空壓機。
本公司由超過三十年空壓機開發經驗的技術總監帶領其研發團 隊,每年保持著穩定的研發人力投入產品開發,各年度大專以上學 歷均佔 5 成以上。本公司自 2011 年起為加速新產品之開發,委託 多家專業的學術單位合作開發產品,故雖然本公司研發團隊人員不 多,但仍能持續開發推出新產品。本公司委外研究之研發成果及研 發人員在職期間之相關研發成果皆為本公司所擁有,為避免人員流 動而造成研發中斷風險,研發工作之重要文件均由專責人員整理歸 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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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發展人員與其學經歷
| 學 歷 |
2016年底 | 2016年底 | 2016年底 | 2016年底 | 2017年底 | 2017年底 | 2017年底 | 2017年底 | 2018年底 | 2018年底 | 2018年底 |
|---|---|---|---|---|---|---|---|---|---|---|---|
| 人數 | 比率 | 人數 | 比率 | 人數 | 比率 | ||||||
| 大學以上 | 8 | 72.73 | 13 | 81.25 | 21 | 100 | |||||
| 高中 | 2 | 18.18 | 2 | 12.5 | 0 | 0 | |||||
| 高中以下 | 1 | 9.09 | 1 | 6.25 | 0 | 0 | |||||
| 合計 | 11 | 100.00 | 16 | 100 | 21 | 100 | |||||
| 3. 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 |||||||||||
| 項目 | 2014年度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
| 研究發展費用(A) | 130,562 | 153,463 | 166,572 | 164,431 | 192,853 | ||||||
| 合併營業收入淨額(B) | 6,748,419 | 7,615,649 | 8,266,171 | 8,123,832 | 7,542,981 | ||||||
| 比例(A/B) | 1.93 | 2.02 | 2.02 | 2.02 | 2.56 |
4. 最近五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4. 最近五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
|---|---|
| 年度 | 項目 |
| 2013 | 活塞式0.22無油空氣壓縮機 |
| 型號LW-15A、型號LW-20A渦旋式空氣壓縮機 | |
| 2014 | 型號WX-7.5A、型號WX-5.5A渦旋式空壓機 |
| 750W渦旋式無油空壓機 | |
| 2015 | 型號LZ-1.6/40、型號LZ-0.7/40中壓活塞式空壓機 |
| 型號WWX-3KW、型號WWX-4KW無油渦旋式空氣壓縮機 | |
| 2016 | 型號:WWX-1.1KW、WWX-1.5KW無油渦旋式空氣壓縮機 |
| 2017 | 螺桿式(兩段壓縮) - LW-100MP(兩級壓縮1.0MPa)、 |
| 型號TWX-10HP渦旋機(兩段壓縮1.0MPa)、TWX-7.5HP渦旋機(兩段壓縮 1.0MPa) |
|
| 2018 | 兩級高效節能螺桿機 型號75HP、100HP、125HP、150HP、175HP |
| 螺桿機頭 型號22KW_30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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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短期發展計畫
-
A. 提高自動化生產設備程度,以提升生產效率及降低勞動成本。
-
B. 深化與經銷商之客戶關係,持續定期培訓,保持良好穩健之互 動模式,提升服務品質,並篩選優質經銷商,進行汰弱留強政 策,加強提供高質量的售後服務,並提高成熟經銷商的合作質 量,搭配高階產品進行一站式配套方案的戰略合作。
-
C. 專注於具市場競爭力之研發,如螺桿線型改良,提升排氣量, 增加產品性價比。
-
D. 優化營業毛利之組成結構,加速推進高毛利產品之營收比重。
-
E. 啟動內外銷同步雙引擎,持續拓展海外市場營業額,並掌握市 場進入機會。
-
F. 加快螺桿主機的研發進度,穩固關鍵零組件的品質及供貨穩定 性。
-
-
長期發展計畫
-
A. 持續穩健擴充產能,深化空壓機通用規格之領導地位。
-
B. 持續引入具國際化能力的專業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
-
C. 除本業穩健成長外,積極於相關領域市場掌握關鍵合作機會。
-
D. 善用渦旋式空壓機效率高、可靠性強、噪音低、重量輕等特 點,持續研發新型渦旋式空壓機以提升在高端醫藥產業之應用 比率。
-
E. 提高公司治理水準,進一步完善公司資訊揭露及與投資人的暢 通管道,加強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之理念,達到企業永續經營之精神。
-
F. 持續加大以節能省電高效率為訴求的空壓機比重,包含 F 系 列、兩級壓縮等螺桿機及渦旋機等高階產品,優化產品結構以 提高獲利能力,提高螺桿產品種類多樣化。
-
G. 建設力達新工業園區,打造全方位自動化工廠,並整合產能提 高生產效率,未來全力聚焦發展高階螺桿空壓機市場。
-
-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 ( ) 市場分析
- 主要商品 ( 服務 ) 之銷售 ( 提供 ) 地區單位:
新臺幣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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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區 | 2016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
| 銷售金額 | 比率 | 銷售金額 | 比率 | 銷售金額 | 比率 | |
| 中國 | 7,532,458 | 91.12 | 7,250,205 | 89.25 | 6,547,928 | 86.81 |
| 其它 | 733,713 | 8.88 | 873,627 | 10.75 | 995,053 | 13.19 |
| 合計 | 8,266,171 | 100.00 | 8,123,832 | 100.00 | 7,542,981 | 100.00 |
- 市場佔有率
中國空壓機生產家數眾多,尤其是中低檔空壓機市場更是集中 了大量的生產企業,但普遍規模較小,盈利能力不強 ; 近年來,隨 著中國空壓機行業的迅速發展,產業集中度逐步提高,其中在中高 端市場的外資品牌中以瑞典的阿特拉斯及美國的英格索蘭為代表, 根據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壓縮機分會之統計資料, 2018 年中國 空壓機市場規模為人民幣 445 億元,以此推算本公司之 2018 年銷 售金額在中國空壓機產品之市場佔有率約為 3.7% ,另依據浙江開 山及上海漢鐘精機之 2018 年度報告,以其銷貨金額推算之市場佔 有率約分別為 5.8% 及 3.9% ,推估目前大型外資企業仍佔據了多數 中國空壓機之市場佔有率。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 市場未來之供給情形
隨著中國大陸逐步發展成為全球製造業中心,國際知名的 空壓機業者,如阿特拉斯( Atlas Copco )、英格索蘭( Ingersoll Rand )、加頓丹佛( Gardoner Denver )、壽力公司( Sullair ) 等,皆因中國內需市場龐大,紛紛至中國設廠搶佔市場大餅, 外資壓縮機生產企業基於技術優勢佔領了壓縮機市場的優勢地 位,尤其是在中高端產品市場優勢明顯;而中國民營的空壓機 生產企業數量雖然數量眾多,但是規模普遍較小,且多不具有 核心部件製造能力,產品同質化情況嚴重多屬中低階產品,市 場競爭激烈。隨著中國 “ 十三五 ” 規劃出臺,推行節能、減排及 產業升級,終端應用的消費者對於空壓機的品質要求越來越 高,尤其在產品的比功率 ( 節能效果 ) 、噪音大小及穩定性方 面,因此多數中國民營的空壓機製造企業,因技術能力不足恐 將面臨到被市場給淘汰局面。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 品生產許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40 號令)、《中華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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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 疫總局令第 156 號)等規定,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空壓機產品 的企業需要取得生產許可證,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 生產空壓機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 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空壓機產品。如上所述中國空壓機行 業在技術鬥檻越來越高,且生產許可受到國家嚴格的管制,產 業的進入門檻高競爭者不易加入,未來具有研發能力及品牌經 營能力的優勢企業市佔率可望進一步提高。
(2) 市場未來之需求情形
| 中國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率(註) | 中國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率(註) | 中國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率(註) | |||
|---|---|---|---|---|---|
| 類別 | 2014年度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 製造業 | 9.4% | 7.0% | 6.8% | 7.2% | 6.5% |
| 通用設備製造業 | 9.1% | 2.9% | 5.9% | 10.5% | 7.2% |
| 汽車製造業 | 11.8% | 6.7% | 15.5% | 12.2% | 4.9% |
| 食品製造業 | 8.6% | 7.5% | 8.8% | 9.1% | 6.7% |
| 紡織業 | 6.7% | 7.0% | 5.5% | 4.0% | 1.0% |
| 醫藥製造業 | 12.3% | 9.9% | 10.8% | 12.4% | 9.7% |
資料來源:中國國家統計局
註:工業增加值增長率 : 即工業增長速度,是用來反映一定時期工業生產物量增減變動 程度的指標。
| 中國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增長率(註) | 中國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增長率(註) | 中國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增長率(註) | 中國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增長率(註) | ||
|---|---|---|---|---|---|
| 類別 | 2014年度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 製造業 | 13.5% | 8.1% | 4.2% | 4.8% | 9.5% |
| 通用設備製造業 | 16.4% | 10.1% | -2.3% | 3.9% | 8.6% |
| 汽車製造業 | 8.3% | 14.2% | 4.5% | 10.2% | 3.5% |
| 食品製造業 | 22.0% | 14.4% | 14.5% | 1.7% | 3.8% |
| 紡織業 | 12.4% | 12.8% | 10.7% | 5.9% | 5.1% |
| 醫藥製造業 | 15.1% | 11.9% | 8.4% | -3.0% | 4.0% |
資料來源:中國國家統計局
註: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是以統計在一定時期內全社會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 總額,用以衡量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結構和發展速度的綜合性指標。
本公司主要產品空壓機目前營收近 9 成來自中國市場,且以製造業應用範 圍最為廣泛,因下游應用產業的整體環境景氣之波動將影響空壓機製造業者,
60
故觀察中國製造業中,本公司主要應用之通用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食品 製造業、紡織業及醫藥製造業之經濟增長變化,依中國國家統計局發佈的規模 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率, 2014~ 2018 年度各產業之工業增加值增長率皆保持成 長,顯見本公司下游主要應用產業仍保持穩定的成長,且因應用產業廣泛,較 不易受單一產業景氣波動影響。
另觀察中國國家統計局發佈的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增長率, 2014~2018 年度製造業、通用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食品製造業、紡織業 及醫藥製造業亦皆保持成長,各行業仍持續增加固定資產投資,且各期間空壓 機主要應用行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多大於工業增長率,顯示隨著中國政策 大力推動產業升級下,促使各行業自動化設備採用程度提高,空壓機行業之需 求將持續成長。
綜上所述本公司所處空壓機行業之未來可能之市場需求,若非遇重大非系 統風險產生,在中國整體市場規模穩定增長,且中國政府積極推行多項重大的 經濟政策,其中如「中國製造 2025 」政策,是計畫要使中國製造業從「大國」 變身為「強國」,將透過政策協助重點產業,如機器人、航太、新能源汽車、先 進運輸工具等進行產業升級,然自動化生產為產業升級關鍵要素之一,因此該 項政策的推行自動化相關生產廠商可望受惠。另中國政府近期積極推動的「一 帶一路」政策,目的在於透過擴大基礎建設籌建跨亞洲貿易的新網絡,因此相 關基礎建設供應廠商可望受惠。本公司之主要產品空氣壓縮機,即為自動化生 產及基礎建設上不可或缺之關鍵要素之一,因此在國家的經濟政策推動下,空 壓機未來的市場需求可望穩定成長。
-
競爭利基
-
(1) 優質可靠的品質及品牌
- A. 始終如一的品牌定位
品牌形象的建立絕非一朝一夕蹴足可及,本集團長期堅持以 國際化的設計水準及高效能高穩定性的品質水準的空壓機行 銷市場,塑造羅威品牌的優質品牌形象。
- B. 媲美國際大廠的產品性能
本集團多項產品系列在性能品質已足跟國際大廠品牌相抗 衡,舉例而言,十多家品牌經過嚴苛的環境要求測試,中國 重要建築北京鳥巢體育場選用本集團的羅威螺桿空氣壓縮機 便是最好的證明。
- C. 完整齊全的各種產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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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不代表品牌,唯有能夠滿足市場需求的產品組合才 是品牌永續的基礎,通用空壓機市場主流產品如活塞空壓 機、螺桿空壓機及渦旋空壓機,本集團已推出適合各行業的 產品系列。
- D. 有口皆碑的產品售後服務
本集團積極並持續地對經銷商進行培訓,建立經銷商的保養 及維修能力,以滿足客戶安裝及使用上的需求,並且設立 24 小時服務的產品技術諮詢專線以確保在第一時間可以立 即解決經銷商或客戶之問題,確實提升客戶的產品滿意度及 使用信心。
-
(2) 成熟穩定的經銷通路
-
A. 產業銷售經驗豐富
- 本集團選定之經銷商,主要為經營五金機械特別是氣動工具 設備具有豐富經驗之經銷商,不但得以減少培訓的時間及成 本,更重要的是專業的形象更能為行銷加分。
-
B. 一站式購足的服務
- 本集團多數經銷商均是提供多樣產品的一站式購足服務,除 了可以滿足客戶一次購足各項配套設備的需求,甚至經銷商 可以提供客戶完整的配套方案設計及安裝,比起品牌專營店 更具有銷售優勢。
-
C. 提供低成本的優質售後服務
- 一站式經銷商由於經營各項設備銷售,因此整體運送及維修 的人力得以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避免了品牌專營店服務人 員的可能時間閒置或缺乏全面性配套維修能力的問題。
-
(3) 經驗豐富的生產技術
-
A. 超過 25 年的製造經驗
- 「力達人」超過 25 年的專產空氣壓縮機的經驗,擁有一批 穩定、高效的團隊,並且不斷傳承進而造就了集團堅強的生 產技術優勢。
-
B. 品質至上的工廠管理
- 集團在每道工序均設立品管進行全檢,嚴格把控品質,打造 高品質產品。
-
(4) 厚實堅強的研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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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臺灣優秀的技術人才 特地重金延聘已成立五十年歷史的臺灣空壓機製造廠廠長擔 任力達公司研發主管,以其豐富先進的臺灣空壓機製造經驗 及技術快速開發或改善產品及技術。
- B. 專業學術單位的合作 為能強化對於新技術及新產品的即時掌握,本集團技術人才 平時便與學術單位進行交流,並針對新技術及新產品簽訂研 發合同,以開放的態度運用學術資源強化並加速公司的開發 能力而不流於閉門造車。
- C. 持續改善的改良與創新 研發部與生產部密切的合作,對於新材料及生產技術不斷的 追求開發及改良以深化產品成本競爭優勢,舉例而言,透過 鐵板裁減的設計進而對採購鐵板的尺寸提出變更需求,進而 大幅降低餘料的產生及衝壓的效率。
-
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1) 有利因素
-
A. 大陸市場發展快速
- 2016 年 3 月中國大陸全國人大第十二屆第四次會議正式公 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 2016-2020 年)規 畫綱要草案」,也就是本會將進行審查和批准所謂「十三 五」規劃綱要草案,端出治國理政新綱領,確定了 ” 十三五 ” 工業升級的指導原則,不同於過往的五年規劃,以實踐 2020 年建成小康社會為核心目標,其核心內容包括「創 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等五大發展新理念。預告了 大陸各行業在未來幾年將持續投入各項高端設備,而空壓機 是各行業自動化不可或缺的主要動力來源,間接也宣告了空 壓機在未來大陸市場中將持續快速發展的事實。
-
B. 大陸人工成本持續上漲,自動化比率逐年提高 中國大陸人工成本持續上漲,缺工問題也時有所聞,部分廠 商遷往東南地區,但更多有競爭力的廠商選擇留在當地進行 產業升級及自動化工程,將過去需要投入大量勞力的生產線 改為自動化生產線,同時也提高生產率及產品品質,在各產 業自動化比率逐年提高的趨勢下,空壓機的需求也跟著逐年
-
63
提升。
-
C. 大陸環保要求提高 , 綠色產業興起 大陸空氣污染日益嚴重,當地政府對環境保謢漸行重視,許 多產業在生產過程中會造成環境污染也逐漸受到管制及淘 汰,而空壓機是以空氣做為動力媒介,空氣並不會對環境造 成污染,不像液壓系統以各種油品做動,能源消耗及污染均 大 , 且新型空壓機,如渦旋式空壓機 , 產生的噪音極低,提供 人們更良好的生產環境。
-
D. 產業進入門檻高
- 除了生產技術及生產經驗的累積之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 國務院第 440 號令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 80 號令 ) 、「產業結構調整 指導目錄 (2005 年 ) 」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40 號 ) 等規 定 , 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空氣壓縮機產品的企業需取得生產 許可證,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空氣壓縮機產 品,使得新進者難以進入此一產業。
-
E. 應用範圍廣範,不受單一產業景氣影響
- 舉凡需要自動化的產業及降低人工提升生產效率並避免造成 環境污染的產業均會使用到空壓機,如汽車產業的裝配線、 維修廠 ; 食品 / 醫藥加工的生產流水線動力來源及吹瓶吹塑 ; 紡 織服裝業的噴氣編織、緯紗吹送乃致於新屋裝修的噴槍等, 故空壓機的需求較不易受單一產業景氣波動所影響。
-
(2) 不利因素
-
A. 原物料價格波動大,使得原物料庫存管理及成本控管挑戰加 劇
鋼材、電機材料及空壓機之主機為本公司最主要之原物料, 隨著營收逐年增加其原物料之使用量也隨之增加,而原物料 易隨著景氣起伏而造成價格波動,進而影響生產成本或備貨 不及之情形。
因應措施:與上游原物料供應商建立良好關係,以減緩原物 料價格波動所造成之衝擊以及供貨之穩定性,定期檢視市場 供需及價格波動情形以適時調整採購數量,同時在原物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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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至一定程度之後也會反應給下游經銷商,減少原物料上漲 所造成之影響。
-
B. 大陸人工成本上漲,提高生產成本
-
本公司主要生產基地在中國,近年來隨著中國物價之上漲, 勞動成本有上升之趨勢,且大陸 2008 年實施勞動合同法以 來,當地工資及福利要求逐年上升,造成當地廠商生產成本 逐年提高,影響本身毛利及競爭力。雖然目前直接人工佔本 公司生產成本之比例在 10% 以下,但若將來持續上漲,將對 經營獲利產生不利影響。
-
因應措施:本公司近年來陸續引進自動化生產設備,並積極 從事生產製程之改善,未來更將透過生產流程設計及員工訓 練,提升人工效率,可望有效降低對人工之依賴,為因應中 國沿海地區人工成本的快速增加,規劃將擴廠計劃往中國人 力成本較低的內陸地區發展,目前已於江西轉投資成立子公 司力達 ( 江西 ) 機電有限公司,做為集團在內陸省份生產基 地,未來在其產能逐步擴大後,可望減緩人力成本上升之壓 力。
-
C. 大陸地區仿冒嚴重,品牌經營不易 大陸地區市場廣大,空壓機需求成長不斷增加,引起地方小 型廠商以次級品充當具知名度品牌廠商來謀取暴利,使得因 次級產品因品質不佳而導致消費者使用後產生故障而衍生不 必要之糾紛。
因應措施:本公司「力達」及「羅威」均於當地註冊商標, 以避免同業利用類似商標來魚目混珠,誤導消費者視聽,另 公司新技術之研發均適時申請專利,以避免同業模仿,維謢 公司權利,同時教育各地經銷商,對販賣仿冒品業者進行蒐 證並請當地員警機關取締開罰,使業者瞭解販賣仿冒品必須 受到一定程度處罰,以達到嚇阻效果。
( 二 )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 重要用途
| 應用領域 | 功能描述 | 具體應用範例 |
|---|---|---|
| 機械製造 | 空氣動力 | 驅動各種風動機械,例如:風鎬、鉚釘機、壓力機、搗固 |
65
| 機、升降機、風鑽等 | ||
|---|---|---|
| 儀錶控制及自動化裝置,例如:氣動儀錶、氣動閥門、電 力儀器、儀錶控制等 |
||
| 噴塗噴砂,例如噴漆、除鏽等 | ||
| ~~紡~~織、服裝 | 空氣動力 | 噴氣編織,例如用壓縮機帶動噴氣式編織機 |
| 緯紗吹送、牛仔布砂洗 | ||
| ~~食~~品、製藥 | 空氣動力 | 吹瓶吹塑,例如用壓縮機配套吹瓶機吹瓶 |
| 壓縮攪拌 | ||
| 食品藥物之罐裝例如啤酒罐裝二氧化碳,包裝生產線自 動化設備 |
||
| 交通運輸 | 空氣動力 | 車輛制動、車門啟閉,軌道安裝工程設備 |
| 化工及石化 | 空氣動力 | 油井壓裂,通過空氣壓力作用把地層壓開,採油 |
| 合成及聚合 | 合成聚合化工原料,例如合成氮、合成甲醇、合成尿 素。 |
|
| 氣體輸送 | 遠程輸送煤氣、天然氣 | |
| 製冷與 氣體分離 |
製冷與氣體分離 | 人工製冷,例如氮壓縮機、氟利昂壓縮機 |
| 氣體輸送 | 輸送製冷用氣體或分離後氣體 | |
| ~~礦~~山、冶金 | 空氣動力 | 鑽鑿設備驅動,例如鑿岩機、風鑽、衝擊器 |
| 高壓爆破開採,例如高壓爆破採煤 | ||
| 氣體輸送 | 輸送助燃氣體,例如高爐送風,高爐送氧,水泥輸送,礦坑 送風 |
- 產製過程
A. 活塞式空壓機生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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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千訊諮訊整理
66
B. 螺桿式空壓機生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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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千訊諮訊整理
( 三 )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本公司產品主要原料有機頭、曲軸箱、電機、鐵板、鐵芯、轉子
-
等,相關原料皆有兩家以上供貨來源,本公司與主要原料供應商間均 維持良好穩定的合作關係,除充分掌握貨源外,並在品質及交期上嚴 格控管,以確保主要原料供貨無虞;且最近三年度及申請年度均未發 生供貨短缺或中斷情形,供貨來源穩定。
-
( 四 )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 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
- 單位:新臺幣仟元
67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
與發行 人 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 度進貨 淨額比 率(%) |
與發 行人 之關 係 |
| 1 | A1 | 750,542 | 13.34 | 無 | A1 | 697,285 | 13.36 | 無 |
| 2 | 其他 | 4,875,841 | 86.66 | - | 其他 | 4,520,355 | 86.64 | - |
| 合計 | 5,626,383 | 100.00 | - | 合計 | 5,217,640 | 100.00 | - |
本公司第一大供應商為 A1 ,本公司主要向其採購空氣壓縮機之機
-
頭,隨著本公司螺桿主機自製率逐年提高,相關螺桿壓縮機主機進貨 金額亦逐年下降。
-
本公司銷售客戶分散,最近二年度均無占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 客戶。
( 五 ) 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 年度 生產量值 主要產品 活塞式空壓機 螺桿式空壓機 渦旋式空壓機 其 他 合 計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
| 1,029,458 | 910,696 |
3,383,355 | 1,028,540 | 630,024 | 2,698,833 |
|
| 32,045 | 29,174 |
3,581,067 | 32,124 | 26,558 | 3,669,030 |
|
| 26,695 | 24,278 |
991,152 | 26,722 | 22,991 | 975,188 |
|
| 0 | 67,062 |
168,258 | 0 | 107,957 | 199,930 |
|
| 1,088,198 | 1,031,210 |
8,123,832 | 1,087,386 | 787,530 | 7,542,981 |
( 六 ) 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 年度 銷售量值 主要商品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
| 內 銷 | 外 銷 | 內 銷 | 外 銷 | |||||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 活塞式空壓機 | 867,653 | 3,126,433 | 43,043 |
256,922 | 582,917 | 2,436,320 | 47,107 |
262,513 |
| 螺桿式空壓機 | 24,932 | 3,106,844 | 4,242 |
474,223 | 22,187 | 3,138,536 | 4,371 |
530,494 |
| 渦旋式空壓機 | 21,196 | 872,537 |
3,082 |
118,615 | 19,022 | 816,575 | 3,969 |
158,613 |
68
| 其 他 | 33,892 | 144,391 |
33,170 |
23,867 | 30,392 | 156,497 | 77,565 |
43,433 |
|---|---|---|---|---|---|---|---|---|
| 合 計 | 947,673 | 7,250,205 | 83,537 |
873,627 | 654,518 | 6,547,928 | 133,012 |
995,053 |
-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 平均年齡及學歷分佈比率
人、歲、年、 %
| 年 度 | 年 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
| 員工 人數 |
經理人 | 5 | 5 |
| 一般職員 | 263 | 278 | |
| 生產線員工 | 1,258 | 1,245 | |
| 合計 | 1,526 | 1,528 | |
| 平均年歲 | 38 | 38 | |
| 平均服務年資 | 5.43 | 6.1 | |
| 學歷 分佈 比率 (%) |
碩士(含以上) | 1 | 2 |
| 大專 | 104 | 114 | |
| 高中 | 182 | 175 | |
| 高中以下 | 1,239 | 1,237 |
四、環保支出資訊
-
一
-
( ) 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 污染防治費用或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 形之說明:
本公司之子公司力達 ( 中國 ) 依規定向福建省環境保護廳提出申請排 放污染物許可證,證照編號 350521-2016-000075-TS ,該許可證之有效 期限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
本公司之子公司力達 ( 江西 ) 依規定向江西省九江市環境保護局提出 申請排放污染物許可證,證照編號:九開環許字 [2016]003 號,該許可 證之有效期限至 2027 年 7 月 14 日。
-
( 二 ) 列示公司有關對防治環境污染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效 益:無。
-
( 三 ) 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改善環境污染之經過:其 有污染糾紛事件者,並應說明其處理經過:無。
69
-
( 四 ) 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 括賠償),處分之總額,並揭露其未來因應對策(包括改善措施)及可 能之支出(包括未採取因應對策可能發生損失、處分及賠償之估計金 額,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
-
( 五 ) 說明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響 及其未來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
-
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響: 無。
-
未來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無。
-
-
五、勞資關係
-
一
-
( ) 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 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員工福利措施
-
(1) 公司適時培養並提拔員工發展和晉升。
-
(2) 每年進行優秀員工評比,並給予表彰。
-
(3) 對於生產上取得優異成績者,給予一定嘉獎,從而鼓勵員工積 極性。
-
(4) 本公司定期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
(5) 廠區內設員工宿舍、籃球場、臨時托兒場所、員工福利社等生 活及娛樂設施,提供舒適愉快工作及生活環境。
-
-
進修及訓練情形
-
本公司對所有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培訓包括廠規、環保、 6S( 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 ) 理念倡導等;另對在職 員工和主管進行技能和安全管理培訓,並結合員工個人發展規劃, 定期為員工開展提升個人能力的專業培訓,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 以及邀請績效優秀之經銷商,分享銷售技巧及售後服務經驗 , 來提 升各經銷商之服務品質;同時視需要對專職員工提供內部或外部專 業培訓的機會,以此來提高其個人素質及工作技能。
- 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
本公司主要營運據點位於中國大陸,依據中國大陸相關法令, 按月提撥並向當地社會保障局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等五項基金社會 保險。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可向社保局申領退休金。本公司 並按地方政府相關規定,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辦理相關退
70
休手續。
- 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一向重視員工權益,積極與員工溝通,力求人性化管
理,員工隨時可透過會議、電子郵件或信箱之方式反映意見,勞資 溝通管道暢通,相關規定措施均依法令辦理,實施情形良好。
- ( 二 ) 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 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 估計者,應說明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本公司未發生任何勞資糾紛事 件。
六、重要契約
-
一
-
( )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無
-
( 二 ) 偉信國際有限公司:無
-
( 三 ) 力達 ( 香港 ) 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力達 ( 香港 ) 向力達 ( 中國 ) 提供 9,500 萬人民幣借款。
( 四 ) 力達 ( 中國 ) 有限公司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最高額度抵 押合同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16 年6 月14 日至 2019年6月13日 |
簽訂力達(中國)房產 及土地抵押合同 |
無 |
| 借款合同 | 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2013 年11 月1 日至 2020年10月31日 |
力達(香港)向力達(中 國)提供9,500萬人民 幣借款 |
無 |
| 場地租賃合 同 |
福建省泉州市力達機械有 限公司 |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
簽訂2015-2020年房 屋租賃合同 |
無 |
| 技術開發委 託合同 |
福州大學 | 2017 年1 月16 日至 2019年1月15日 |
螺桿式空氣壓縮機設 計研發 |
無 |
| 流動資金借 款合同 (2016年版)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17 年6 月22 日至 2018年5月10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貸款承諾協 議書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17 年6 月22 日至 2018年5月10日 |
簽訂貸款承諾協議書 | 無 |
| 技術開發委 託合同 |
福州大學 | 2018 年1 月11 日至 2020年1月10日 |
二級高效節能變頻螺 桿機的設計研發 |
無 |
| 技術開發委 託合同 |
福州大學 | 2018 年1 月17 日至 2020年1月16日 |
無油螺桿式空氣壓縮 機的設計研發 |
無 |
| 國有建設用 地使用權出 讓合同 |
泉州市國土資源局台商投 資區分局 |
2018年3月30日起 | 簽訂土地合同 | 無 |
71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流動資金借 款合同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18 年4 月10 日至 2019年2月20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貸款承諾協 議書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18 年4 月10 日至 2019年2月20日 |
簽訂貸款承諾協議書 | 無 |
| 流動資金借 款合同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18 年5 月15 日至 2019年4月12日 |
簽訂貸款合同 | 無 |
| 貸款承諾協 議書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泉州台商投資區支行 |
2018 年5 月16 日至 2019年4月12日 |
簽訂貸款承諾協議書 | 無 |
| 合同協議書 | 福建省閩宇建設工程有限 公司泉州台商投資區分公 司 |
2018年8月29日起 | 樁基基礎施工 | 無 |
| (五) 力達(江西)有限公司 |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施工合同 補充協議 |
九江市第一建築工程公 司 |
2013年3月25日起 | 綜合樓工程施工總 承包 |
無 |
| 廠房租賃 協議書 |
九江禾廣機械製造有限 公司 |
2017 年12 月20 日至 2022年12月19日 |
簽訂租賃協議 | 無 |
| 合同變更 協議書 |
九江禾廣機械製造有限 公司 |
2017 年12 月20 日至 2022年12月19日 |
簽訂變更租賃單價 協議書 |
無 |
72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一 (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1. 簡明資產負債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 流 動 資 產 |
2,875,603 | 3,819,422 | 5,659,807 | 5,563,368 | 5,387,654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10,467 | 483,323 | 445,417 | 669,336 | 774,378 |
|
| 無 形 資 產 |
- | - | - | - | - | |
| 其 他 資 產 |
44,590 | 42,461 | 47,154 | 64,507 | 175,743 |
|
| 資 產 總 額 |
3,430,660 | 4,345,206 | 6,152,378 | 6,297,211 | 6,337,775 |
|
| 流 動 負 債 |
分配前 | 802,851 | 855,615 | 951,786 | 960,251 | 760,843 |
| 分配後 | 919,851 | 1,035,615 | 1,751,786 | 1,460,251 | 註2 |
|
| 非 流 動 負 債 |
162,978 | 260,137 | 336,599 | 407,913 | 470,549 |
|
| 負 債 總 額 |
分配前 | 965,829 | 1,115,752 | 1,288,385 | 1,368,164 | 1,231,392 |
| 分配後 | 1,082,829 | 1,295,752 | 2,088,385 | 1,868,164 | 註2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2,464,831 | 3,229,454 | 4,863,993 | 4,929,047 | 5,106,383 |
|
| 股 本 |
900,000 | 9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 資 本 公 積 |
536,966 | 536,966 | 1,548,200 | 1,548,200 | 1,548,200 |
|
| 保 留 盈 餘 |
分配前 | 923,280 | 1,740,810 | 2,582,641 | 2,439,676 | 2,976,129 |
| 分配後 | 806,280 | 1,560,810 | 1,782,641 | 1,939,676 | 註2 |
|
| 其 他 權 益 |
104,585 | 51,678 | (266,848) | (325,677) | (417,946) |
|
| 庫 藏 股 票 |
- | - | - | - | - | |
| 非 控 制 權 益 |
- | - | - | - | - | |
| 權 益 總 額 |
分配前 | 2,464,831 | 3,229,454 | 4,863,993 | 4,929,047 | 5,106,383 |
| 分配後 | 2,347,831 | 3,049,454 | 4,063,993 | 4,429,047 | 註2 |
|
| 註1:2014~2018年度合併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2018 年度盈餘分配案尚待股東會決議。 |
73
2. 簡明綜合損益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 營 業 收 入 |
6,748,419 | 7,615,649 |
8,266,171 | 8,123,832 | 7,542,981 |
| 營 業 毛 利 |
1,604,375 | 1,896,336 |
1,980,860 | 1,910,269 | 1,781,542 |
| 營 業 利 益 |
1,154,017 | 1,392,685 |
1,443,630 | 1,385,923 | 1,241,357 |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
(9,460) | 10,390 | 74,990 | 4,488 | (52,127) |
| 稅 前 淨 利 |
1,144,557 | 1,403,075 |
1,518,620 | 1,390,411 | 1,189,230 |
|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
758,945 | 934,530 |
1,021,831 | 923,883 | 769,605 |
|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
- | - | - | - | - |
| 本 期 淨 利 |
758,945 | 934,530 |
1,021,831 | 923,883 | 769,605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96,936 | ( 52,907 ) |
(318,526) | (58,829) | (92,269) |
|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855,881 | 881,623 |
703,305 | 865,054 | 677,336 |
|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758,945 | 934,530 |
1,021,831 | 923,883 | 769,605 |
|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
- | - | -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855,881 | 881,623 |
703,305 | 865,054 | 677,336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9.15 | 10.38 |
10.80 | 9.24 | 7.70 |
| 註1:2014~2018年度合併財務資料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
( 二 ) 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如會計變動、公司合併或 營業部門停工等及其發生對當年度財務報表之影響:無。
-
( 三 )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74
| 年度 | 事 務 所 名 稱 |
會 計 師 姓 名 |
查 核 意 見 |
|---|---|---|---|
| 2014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張祚誠、蕭金木 | 無保留意見 |
| 2015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張祚誠、蕭金木 | 無保留意見 |
| 2016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張祚誠、蕭金木 | 無保留意見 |
| 2017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陳憲正、蕭金木 | 無保留意見 |
| 2018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陳憲正、蕭金木 | 無保留意見 |
- 最近五年度如有更換會計師之情事者,應列示公司、前任及繼任 會計師對更換原因之說明:配合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因內部組 織調整更換簽證會計師,於 2017 年 7 月 14 日董事會通過自 2017 年第 2 季起變更為陳憲正會計師及蕭金木會計師。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 ( )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年度 分析項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 財務 結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28.15 | 25.68 | 20.94 | 21.73 |
19.43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 率 |
514.79 | 722 | 1167.58 | 797.35 |
720.18 |
|
| 償債 能力 (%) |
流動比率 | 358.17 | 446.39 | 594.65 | 579.37 |
708.12 |
| 速動比率 | 325.94 | 419.34 | 567.97 | 549.72 |
667.30 |
|
| 利息保障倍數 | 76 | 230 | 330 | 522 |
318 |
|
| 經營 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10 | 10.02 | 9.59 | 8.66 |
9.38 |
| 平均收現日數 | 36.51 | 36.43 | 38.08 | 42.14 |
38.90 |
|
| 存貨週轉率(次) | 19.28 | 23.35 | 25.91 | 23.09 |
19.34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2.43 | 12.73 | 12.21 | 10.39 |
10.82 |
|
| 平均銷貨日數 | 18.94 | 15.63 | 14.08 | 15.8 |
18.87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12.31 | 14.2 | 17.8 | 14.58 |
10.45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231.13 | 195.88 | 157.49 | 130.51 |
119.4 |
|
| 獲利 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26.39 | 24.15 | 19.53 | 14.87 |
12.23 |
| 權益報酬率(%) | 43.93 | 32.82 | 25.25 | 18.87 |
15.34 |
75
| 營業利益 | 占實收資本比率(%) | 128.22 | 154.74 | 144.36 | 138.59 |
124.14 |
|
|---|---|---|---|---|---|---|---|
| 稅前純益 | 127.17 | 155.9 | 151.86 | 139.04 |
118.92 |
||
| 純益率(%) | 11.25 | 12.27 | 12.36 | 11.37 |
10.20 |
||
| 每股盈餘(元) | 9.15 | 10.38 | 10.8 | 9.24 |
7.70 |
||
| 現金 流量 (%) |
現金流量比率 | 106.10 | 124.41 | 112.36 | 106.96 |
130.29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60.02 | 215.73 | 290.05 | 240.10 |
231.92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32.42 | 27.15 | 17.1 | 4.25 |
8.81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127.47 | 126.19 | 126.8 | 129.61 |
138.04 |
|
| 財務槓桿度 | 1.01 | 1.00 | 1.00 | 1.00 |
1.00 |
||
|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1. 流動比率、速動比率:2018年度該比率增大,主係因流動負債餘額下降幅度大於流動資產下降幅 度所致。 2. 利息保障倍數:2018年度該比率下降,主係因銷售業績及獲利下降,致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 減少,同時2018年新增短期借款,致2018年度利息費用增加所致。 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2018年度該比率降低,主係因2018年開始新建廠房致使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增加,同時銷售業績下降使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降低。 4. 現金流量比率:2018年度該比率提高,主係因流動負債的下降幅度大於因業績下滑致營業活動之 淨現金流入下降的幅度所致。 5. 現金再投資比率:2018年度該比率提高,主係因2018年發放現金股利比2017年減少所致。 |
資料來源:各期間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及擬制性合併財務報告。
-
財務結構
-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償債能力
-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經營能力
-
(1) 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 ( 包括應 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餘額。
-
(2) 平均收現日數=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 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 ( 包括應 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餘額。
-
(5) 平均銷貨日數= 365 /存貨週轉率。
-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獲利能力
-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 × (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 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 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 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現金流量
76
-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 股利 ) 。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他非 。
-
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
-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 營業利益。
-
。
-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 二 ) 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比較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之 會計項目,若金額變動達百分之十以上,且金額達當年度資產總額百 分之一者,應詳予分析其變動原因。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會計科目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增減變動 | 增減變動 | 差異數說明 |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331,573 | 37.03 | 2,619,243 | 41.3 | 287,670 | 12.34% | 主係2018 年持續盈利且 應收及應付帳款周轉率沒 有重大波動所致。 |
|
| 應收帳款淨額 | 950,824 | 15.1 |
656,437 | 10.4 | -294,387 | -30.96% | 主係銷售業績下降所致。 | |
| 其他流動資產 | 1,989,759 | 31.6 |
6,226 |
0.1 | -1,983,533 | -99.69% | 主係2018 年定期存款歸 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致其他流 動資產減少。 |
|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89,448 | 6.54 |
67,189 |
1.06 | -22,259 | -24.88% | 主係税前净利下降,所得 稅費用減少所致。 |
|
| 未分配盈餘 | 2,439,676 | 38.74 | 2,650,452 | 41.8 | 210,776 | 8.64% | 主係2018 年持續盈利且 派發的股利小於創造的淨 利潤所致。 |
|
| 其他權益 | -325,677 | -5.17 | -417,946 | -6.59 | -92,269 | 28.33% | 主係匯率變動影響,致國 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增大。 |
|
| 營業收入 | 8,123,832 | 100 |
7,542,981 | 100 | -580,851 | -7.15% | 主係受中美貿易戰及總體 經濟等大環境影響所致。 |
|
| 營業成本 | 6,213,563 | 76.49 | 5,761,439 | 76.4 | -452,124 | -7.28% | 主係營收下降所致。 | |
| 營業毛利 | 1,910,269 | 23.51 | 1,781,542 | 23.6 | -128,727 | -6.74% | 主係營收下降所致。 | |
| 營業費用 | 524,346 | 6.45 |
540,185 | 7.16 | 15,839 | 3.02% | 主係2018 年加大研發投 入所致。 |
77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會計科目 | 2017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8年度 | 增減變動 | 增減變動 | 差異數說明 |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營業利益 | 1,385,923 | 17.06 | 1,241,357 | 16.5 | -144,566 | -10.43% | 主係2018年營收下降,同 時研發投入加大導致營業 費用上升所致。 |
|
| 稅前淨利 | 1,390,411 | 17.12 | 1,189,230 | 15.8 | -201,181 | -14.47% | 主係2018年營收下降,同 時研發投入加大,江西資 產計提減值導致營業費用 及營業外支出增加所致。 |
|
| 所得稅費用 | 466,528 | 5.74 |
419,625 | 5.56 | -46,903 | -10.05% | 主係稅前淨利減少,相關 所得稅費用減少所致。 |
|
| 本期淨利 | 923,883 | 11.37 | 769,605 | 10.2 | -154,278 | -16.70% | 主係2018年營收下降,同 時研發投入加大,江西資 產計提減值導致營業費用 及營業外支出增加所致。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差 額 |
-58,829 | -0.72 | -92,269 |
-1.22 | -33,440 | 56.84% | 主係2018年匯率變動,致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
|
| 淨利(損)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 |
923,883 | 11.37 | 769,605 | 10.2 | -154,278 | -16.70% | 主係2018年營收下降,同 時研發投入加大,江西資 產計提減值導致營業費用 及營業外支出增加所致。 |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78
力達控股集團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西元2018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 分配議案等。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審計 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合,爰依照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及公司法 第219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 鑒核。
此 致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西元 2019 年 股 東 常 會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
召集人: 馬嘉應 西元 2019 年 03 月 22日
79
-
四、最近年度 201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請參閱附件一。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但不含重要會計項目明 細表
不適用。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 情事,應列明其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無此情形。
80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 一、財務狀況 | 一、財務狀況 | 一、財務狀況 | ||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年度 | 差異 | |||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
| 項目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5,563,368 | 5,387,654 | -175,714 | -3.16%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69,336 | 774,378 | 105,042 | 15.69% |
| 無形資產 | - | - | - | - |
| 其他資產 | 64,507 | 175,743 | 111,236 | 172.44% |
| 資產總額 | 6,297,211 | 6,337,775 | 40,564 | 0.64% |
| 流動負債 | 960,251 | 760,843 | -199,408 | -20.77% |
| 非流動負債 | 407,913 | 470,549 | 62,636 | 15.36% |
| 負債總額 | 1,368,164 | 1,231,392 | -136,772 | -10.00% |
| 股本 | 1,000,000 | 1,000,000 | 0 | 0.00% |
| 資本公積 | 1,548,200 | 1,548,200 | 0 | 0.00% |
| 保留盈餘 | 2,706,524 | 2,976,129 | 269,605 | 9.96% |
| 其他權益 | -325,677 | -417,946 | -92,269 | 28.33% |
| 權益總額 | 4,929,047 | 5,106,383 | 177,336 | 3.60% |
| 兩期變動達20%以上,且其變動金額達新臺幣一仟萬元以上者,說明如下: | ||||
| 其他資產:主要係新購278市畝新廠用地所致。 | ||||
| 流動負債:主係營收下降,原料採購量減少,應付帳款餘額相應減少導致。 | ||||
| 其他權益:係因匯率變動所致。 |
二、財務績效
一 ( ) 財務績效比較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項 | 目 | 年 | 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差異金額 | % |
|---|---|---|---|---|---|---|---|
| 營業收入 | 8,123,832 | 7,542,981 | -580,851 | -7.15% |
|||
| 營業成本 | 6,213,563 | 5,761,439 | -452,124 | -7.28% |
|||
| 營業毛利 | 1,910,269 | 1,781,542 | -128,727 | -6.74% |
|||
| 營業費用 | 524,346 | 540,185 | 15,839 | 3.02% |
|||
| 營業利益 | 1,385,923 | 1,241,357 | -144,566 | -10.4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4,488 | -52,127 | -56,615 | -1261.48% |
81
| 稅前淨利 | 1,390,411 | 1,189,230 | -201,181 | -14.47% |
|---|---|---|---|---|
| 所得稅費用 | 466,528 | 419,625 | -46,903 | -10.05% |
| 本期淨利 | 923,883 | 769,605 | -154,278 | -16.70%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58,829 | -92,269 | -33,440 | 56.84%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865,054 | 677,336 | -187,718 | -21.70% |
| 淨利(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923,883 | 769,605 | -154,278 | -16.70%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865,054 | 677,336 | -187,718 | -21.70% |
| 兩期變動達20%以上,且其變動金額達新臺幣一仟萬元以上者,說明如下: 1.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主係2018 年力達江西廠房及機器設備計提新臺幣6,127 萬的資 產減損。 2.本期其他綜合損益:主係2018 年匯率變動,致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 額變動。 3.本期綜合損益總額:係因匯率變動所致。 4.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係因匯率變動所致。 |
三、現金流量
一 ( )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 (一)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 (一)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 (一)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 ||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項目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增(減)變動 | |
| 金額 | % | |||
| 營業活動現金流入 | 1,027,039 | 991,266 | -35,773 | -3.48% |
| 投資活動現金流入(出) | -631,760 | -229,688 | 402,072 | -63.64% |
| 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出) | -845,650 | -454,399 | 391,251 | -46.27% |
|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主要原因如下: | ||||
| (1)營業活動現金流入減少:主係2018年營收下降所致。 | ||||
| (2)投資活動現金流出減少:主係2017年新增定存及購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導致2018年比2017年少。 | ||||
| (3)籌資活動現金流出減少:主係2018年分配的股利比2017年減少及新增借款新臺幣45,601仟元所致。 |
( 二 ) 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本公司 2019 年雖有多項資本支出計畫,惟營收及獲利仍持續保持 穩健,營業活動將持續產生淨流入,且預計仍足夠支應投資及融資活
動產生之流出,故本公司目前及未來一年應無流動性不足之虞。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金額分別為新台
82
幣 240,104 仟元及 235,834 仟元,本公司因應空壓機市場需求評估產能狀 況。過去三年度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總資產週轉率仍維持一定之 水準,無因資本支出增加產生不利本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情形。
| 週轉率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17.80 | 14.58 | 10.45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1.57 | 1.31 | 1.19 |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 資計畫 一
-
( ) 本公司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目前轉投資政策以基本業務相關投資標的為主,並不從事 其他行業之投資,由相關執行部門遵循內部控制制度「投資循環」、 「關係企業、特定公司及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式」等辦法執行,上述辦法或程式並經董事會或股東會討論通 過。
- ( 二 ) 最近年度 (2018 年度 ) 轉投資獲利或損失的主要原因:
單位:新臺幣仟元
| 轉投資事業 | 投資損益 | 獲利或虧損之原因 | 改善計畫 |
|---|---|---|---|
| 偉信國際有限公司 | 808,131 | 主要係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收益所致 | - |
| 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808,130 | 主要係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收益所致 | - |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 | 908,962 | 本業獲利穩定 | - |
|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 | (78,623) | 2012 年設立,2014 年7月開始投產。 | 詳說明 |
-
力達 ( 江西 ) 於 2014 年 7 月開始投產,產品主要以活塞式空壓機為
-
主,自 2017 年 4 月起開始出貨少量基礎型螺桿,尚處於研發技術移植 及人才培育過程階段,目前因產銷金額尚不足以分攤固定營運成本而 仍處於虧損,營運未達經濟規模。隨著公司全力聚焦發展節能螺桿及 渦漩機,正興建力達新工業園區以整合及提供長期拓展高階市場所需 的成長動能,考量廠區定位及整體營運效益運用,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公報規定,對江西廠進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提列,金額計 新臺幣 61,273 仟元,認列於 2018 年第四季財報營業外項目,因未涉及 實際現金流出,對營運資金及現金流量,並無重大影響,並以期減少 江西廠營運負擔。
( 三 ) 未來一年轉投資計畫:無
83
六、風險事項分析
-
一
-
( )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 利率變動
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來自銀行存款及借款,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 之利息收入分別為 37,250 仟元及 43,604 仟元,佔營業收入淨額比率分 別為 0.46% 及 0.58% ,另利息支出分別為 2,668 仟元及 3,747 仟元,佔 營業收入淨額比率分別為 0.03% 及 0.05% 。整體而言,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之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佔營業收入淨額比率並不高,故市場 利率變動尚未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惟未來利率走勢 若有較大幅度之波動時,本公司除加強與銀行密切聯繫、瞭解利率走 勢,以爭取最優惠的借款利率外,亦將藉由健全之財務規劃,適當運 用其它財務工具,以降低利率變動之風險。
2. 匯率變動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兌換損失分別為 11,609 仟元及 24,735 仟元,兌 換損失分別佔營業淨利比重分別為 1.26% 及 3.21% ,所佔比率尚不重 大。本公司主要營運據點在中國大陸境內,目前以美元計價之外銷收 入佔總營業額不到 10% ,其餘進、銷貨交易主要以人民幣計價及收 付,其功能性貨幣為人民幣,由於本公司之外銷及外購比重尚低,因 此所需面對匯率風險尚屬有限;惟為因應未來匯率變動可能所產生之 經營風險,本公司財務部門積極蒐集匯率相關資訊與各往來銀行諮商 匯率走勢,密切注意匯率變動,依實際資金需求與匯率水準,決定外 幣部位持有量。此外,本公司亦訂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其 中規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作業程式,以加強公司未來若有因規避匯 率變數風險而從事遠期外匯等衍生性金融商品契約時之風險控制管理 制度。
3. 通貨膨脹
本公司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之損益尚未因通貨膨脹而產生重大影 響。惟著眼未來,本公司將持續與客戶及供應商保持密切且良好之互 動關係,同時機動調整採購政策與銷售策略,並注意市場價格波動, 掌握上游材料的價格趨勢,降低通貨膨脹變動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 ( 二 )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 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專注於本業經營,並未跨足其他高風險產業,且財務政策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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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穩健保守原則,不作高槓桿投資,故風險尚屬有限。本公司目前 訂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背書 保證作業程式」等相關作業辦法,規範本公司及其從屬公司從事高風 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最近 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及從屬公司並未從事高風 險、高槓桿投資背書保證、衍生性商品交易及資金貸與他人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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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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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計畫:配合國家節能政策持續推動,螺桿機的應用持續擴大, 螺桿主機為螺桿機的核心配件之一, 2017 年 6 月董事會通過螺桿 主機自製計畫,於 2018 年 3 月設備正式到位後,經過一連串測試 及試產,正式於 7 月底展開部分自製,目前研發自製計畫依進度持 續增量,目前自製計畫依進度持續增量,且在品質及良率上都通過 高標準測試,掌握螺桿主機技術即能站穩螺桿機市場地位,提升主 機自製率為今年最重要推進項目之一,至今測試量產符合公司預 期, 30 匹馬力的型號已能全部自製,今年續展開 50 匹馬力型號的 逐步量產,預計仍需添購設備以擴大自製型號,藉由自行研發及生 產螺桿主機將可降低生產成本及提高產品品質。在新產品研發方 面,持續開發節能高效螺桿機,今年將持續推廣 F 節能高效系列、 兩級壓縮等螺桿主力商品,並預計再增添力達 E 系列螺桿機產品 開發,強調更低耗損、高節能之效果。針對節能、效率、噪音、重 量、尺寸等特點持續開發不同型號之機種,以滿足市場不同客戶之 需求,另外針對無油螺桿機正式展開研發工作。面對無油系列的空 壓機具備能源耗損低、生產效率及穩定度高等多項優勢,在行業產 品地位日益受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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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費用:本公司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之研發費用分別為 164,431 仟元及 192,853 仟元,占營收淨額比例分別為 2.02% 及 2.56% 。預計 2019 年投入 236,670 仟元,以支援未來新產品的開發 及舊產品效能提升等研發計畫,增加本公司產品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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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註冊地國為開曼,從屬公司之註冊地國或營運地國包括英屬維 京群島、香港及中國大陸。本公司及從屬公司各項業務之執行均依照 註冊地國及營運地國之重要政策及法律規定辦理,並隨時注意政策發 展趨勢及法律變動情形,以及時因應市場環境變化並採取適當之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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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策。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未有因國內外重要政 策及法律變動而使公司財務業務受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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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隨時注意所處行業相關科技改變情形,掌握市場趨勢,並評估 其對公司營運所帶來之影響,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重 大科技改變或產業變化,而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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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資安風險評估分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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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隨時注意所處行業相關資訊安全情形,並評估隨時可能產生之 風險預測,以掌握市場趨勢,以即時控制對公司營運可能造成之影 響,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重大資安事件產生進而對本 公司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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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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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自成立以來均專注於本業經營,經營結果及公司信譽一向良 好,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企業形象改變造成企業危機 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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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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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併購其他公司之情事或計 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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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近年致力於轉型高端空壓機廠商,亦在優化產品比重上有顯著 成效。現為配合中國政府對工業用地的政策規劃及公司長遠的營運發 展,同時考量既有泉州廠區已無法滿足企業發展及未來市場需求下, 於 2018 年 5 月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力達新工業園區廠房,斥資約人民 幣 4.89 億元,著手規劃興建新力達園區,新址位於泉州台商投資區, 佔地約 185,333 平方公尺,並已於 2018 年 8 月正式動工,正進行主要 興建工程,預計於兩至三年內完工,並逐步整合既有泉州廠進行搬遷 計畫,未來將打造高端自動化生產工廠,提高生產效率,並全力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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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桿主機自製 高階節能高效型之螺桿壓縮機,擴大公司營運目標及 業務規模,逐步提高新廠產能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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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為目前國內領導的通用空壓機產品廠商,但在高效節能空壓機 市場領域並不具有絕對的領先優勢,且從行業發展態勢來看,具節能 高效智能的空壓機絕對是要躋身國內外高端廠商之發展重點,故擴大 發展產品差異性及產品種類多樣化,以覆蓋各行各業及新應用市場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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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為保持行業高度競爭力之最終關鍵。未來既有廠房整合至力達新 園區後,將會更加集中及擴大發展高階領域空壓機。將提升整體高端 空壓機生產品質及銷售,奠定推升企業競爭力以媲美國際主流品牌之 基礎。本公司銷售業績逐年成長,擴充產能係營運所需,可能風險尚 屬有限,將持續提升技術水準及擴大業務接單能力,以充分利用新增 產能。
( 十 )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進貨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各式空氣壓縮機,所需主要原物料包含壓縮機主 機、鋼板及電機材料。本公司為分散供貨集中風險,主要原料之採購 多維持二家以上之供應商,並與其維持良好合作關係,而尚未有二家 以上供應商之原料,亦與該供應商維持長期穩定往來,若有供應不及 或缺料情況,亦另有替代之合格供應商可提供,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 並未有供貨短缺或中斷之情形,且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單一主要供 應商之進貨金額佔當期總進貨淨額比重均在 15% 以下,故應無過度進 貨集中之風險。
2. 銷貨
本公司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前十大銷售客戶之銷貨金額分別為 2,900,861 仟元及 2,611,047 仟元,分別占當年度銷貨淨額之比率為 35.71% 及 34.62% ,因行業特性,相關空氣壓縮機產品能運用的產業類 別非常廣泛,包含機械業、電子業、汽車業、紡織服裝業、食品業、 製藥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礦業及醫療設備等,且本公司 2017 年 度及 2018 年度第一大銷貨客戶佔該期間營收淨額亦不超過 5% ,亦無 銷貨集中於單一客戶之情形,因此本公司無銷貨過於集中之風險存 在。
- ( 十一 )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 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 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 本公司董事 LEO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 因財務及股權規 劃需求於 2019 年 3 月 29 日申報持股轉讓 3,000 仟股,其轉讓股數占本 公司資本額比率為 3.00% ,轉讓後持有之股數為 3,229 仟股,因任期中 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於 4 月 1 日正式 解任董事一職。本公司有關重大經營決策、營運管理機制等並無顯著 改變,且本公司已選任三席獨立董事,加強本公司董事會執行重大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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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之功能,同時有效落實公司治理,故整體而言,本公司並無因股權 大量移轉或更換導致對公司造成營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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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訂有核決權限表,除日常營運事宜由各營運主體核決外,重大 決策皆須由力達控股之董事長或董事會、股東會決議,並適時依需求 調整部分子公司之董事結構,以落實專業經理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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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訴訟或非訟事件: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 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皆無已判決確定或尚 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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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外國發行人註冊地國及主要營運地國之總體經濟、政經環境變動、外 匯管制、租稅及相關法令,暨是否承認我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效力之 情形等風險事項,並說明所採行之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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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地國:開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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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體經濟、政治環境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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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曼群島( The Cayman Islands )為英國在西印度群島的一塊海外屬 地,位於佛羅里達州邁阿密南邊的加勒比海中。開曼群島長久以來 政治穩定,首都喬治敦城( George Town )位於大開曼島上,為行 政、商業及金融中心,金融服務業和旅遊業為其主要經濟收入來 源。開曼群島是全球主要金融中心之一。開曼群島可供註冊的公司 分為五種,分為普通公司( Ordinary Company )、普通非本地公司 ( Ordinary Non-Resident Company )、豁免公司( Exemp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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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有限期公司( Limited Duration Company )及海外公司 ( Foreign Company ),其中豁免公司主要被各國企業、個人用來作 金融方面的規劃。近年來,開曼群島政府積極加強其境外金融操作 的商譽,並於 1986 年通過英國政府與美國簽訂「共同法律協助」 的協定( 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 ),以便共同防範國際犯罪組 織利用開曼群島進行不法交易,例如販毒或洗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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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曼群島政府在防範犯罪的同時,亦致力保障合法商業行為的隱密 性。因此,長久以來開曼群島政治及經濟都非常穩定,治安亦堪稱 良好。
綜上,本公司係於英屬開曼群島註冊之控股公司,註冊形態為豁免 公司( Exempted Company ),於當地並無實質營運活動產生。且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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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開曼群島長期處於政治穩定狀態,為世界第五大金融中心,在其 總體經濟及政經環境變動上,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整體營運之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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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匯管制、租稅、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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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曼群島目前未就個人或公司之利得 (profits) 、所得 (income) 、收益 (gains) 或財產增值 (appreciations) 課徵稅賦,亦無繼承稅或遺產稅性 質之稅賦。除對於在開曼群島內簽約或於開曼群島內作成之契約而 得適用之印花稅外,並無由開曼群島政府課徵而對本公司而言可能 為重大的其他稅賦。轉讓開曼群島公司之股份毋需在開曼群島繳納 印花稅,但如本公司就開曼群島之土地享有權益者,則不在此限。 開曼群島無外匯管制或貨幣管制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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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 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之非董事及依註冊地國法令規定之法律責任 本公司已得到開曼群島律師之說明,開曼群島法律中,並無「董 事」的精確法律定義。本質上,董事係為就公司事務之運作負最終 責任之人。有時下列用語亦係指「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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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
- 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之法律責任並無實質上差異。非執行董 事能仰賴執行董事至何種程度,現行法律無明確規定。該等仰 賴並非毫無疑問,而且非執行董事並應就監督與控制負其他責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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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法律上」董事或「事實上」董事 法律上董事為經有效委任之董事,而行使董事職務但未經有效 委任之人則可被視為事實上董事,並因此負有董事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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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影子董事 對於公司而言,影子董事係指公司董事多遵照其指揮或指示行 事之人。與法律上董事或事實上董事不同的是,影子董事並不 自稱或表見其為公司董事。相反地,其多未以董事自居,但卻 指揮公司董事執行職務。任何人不會僅因公司董事係依其基於 專業所提供之意見行事,該人即成為公司之影子董事。影子董 事應與公司董事負相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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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名義董事」
- 如同字面上所述,名義董事係代表第三人執行職務。名義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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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用於形容為收取年費而擔任數家公司董事之人。但名義董事 應以其個人身份負董事責任,與其是否代表第三人無涉。董事 於開曼群島法律下對公司之責任可概分為普通法下之責任 ( 即專 業能力、注意及勤勉之責任 ) 以及忠實義務。但董事尚依各項法 律之規定負有法定義務,且在特定情況下,亦對第三人 ( 如債權 人 ) 負有義務。倘公司無力清償或有無力清償之虞,董事履行其 責任時應考量債權人之利益。
開曼群島 ( 修訂 ) 公司法就有關公司內部之行政管理、登記 (registration) 以及申報 (filing) 訂有多項具體之法定義務。雖不是 董事個人所負之責任,但開曼群島法律亦禁止詐欺交易 (fraudulent trading) 。具體而言,於公司解散過程中,若公司業務 之執行顯示係以詐欺公司債權人或其他人之債權人之意圖或以 詐欺為目的時,法院得命明知公司業務之執行係以詐欺為目的 之人,就公司之資產負賠償之責。一般而言,董事將會是明知 公司業務之執行係以詐欺為目的之人,而因此於業務之執行係 為詐欺交易時,負有潛在賠償責任。對於董事違反其法定責任 時,特定的開曼群島法律訂有裁罰之規定 ( 通常為罰金、徒刑或 併科罰金與徒刑 ) 。若於公司清算中不當運用公司資金、行為不 當或背信時,董事可能需依法負個人責任。此外,在公司清算 中,任何人 ( 包括董事 ) 皆可能因明知公司業務之執行係以詐欺交 易為目的而負個人責任,並可能依法院裁定就公司之資產負賠 償之責。違反普通法及忠實義務之責任,包含損害賠償、回復 公司資產或返還其因違反義務所得之利益。
就股東之投資而言,如公開說明書或其他募集文件之陳述有虛 偽不實、引人誤信或隱匿者,董事可能需對因而取得公司股份 並遭受損失之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惟董事如能向法院證明,於 提供公開說明書 / 募集檔時,董事業經合理詢問而合理確信公開 說明書 / 募集檔所載內容為真實且無引人誤信之處 ( 或導致損害發 生之隱匿為適當之省略 ) ,且 (1) 董事之上開合理確信持續至投資 人取得股票時, (2) 透過合理可行方式使潛在投資人注意相關陳 述之更正前,潛在投資人業已取得股票,或 (3) 於潛在投資人取 得股票前,董事業已採取所有其認為合理之方式以確保潛在投 資人注意陳述之更正者,得免負賠償責任。就公開說明書 / 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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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所載之專業人士陳述,如業已取得專業人士同意,且董事合 理確信該等專業人士有能力為該等陳述時,則董事無需負責。 本公司除依法選任之董事外,並無其他實質上執行董事職務或 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職 務之非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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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是否承認我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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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訴訟請求之風險
由於本公司為英屬開曼群島註冊之豁免公司,且未依台灣公司 法規定申請經濟部認許,雖然上市公司章程明定章程任何內容 不得妨礙任何股東向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訴訟,以尋求與股東 會召集程式之不當或不當通過決議有關的適當救濟,且因前述 事項所生之爭議應以台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 公司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指定訴訟及非訟代 理人,但投資人於中華民國法院對本公司或負責人提出訴訟, 法院仍可能依個案性質及情節判斷管轄權之有無及送達方式, 法院亦可能要求投資人說明個案中所涉及之外國法令,故並非 所有類型之案件均得確保能於中華民國法院獲得實體判決。
- B. 判決承認及執行之風險
本公司已得到開曼群島法律意見略稱以:開曼群島雖無法律明 定我國法院所作成之判決得於開曼群島執行,開曼群島法院基 於具有管轄權之外國法院作成命債務人給付該判決所命之給付 的原則,將會承認並執行具有司法管轄權之法院的外國(包含 臺灣)判決,惟該判決必須是終局判決,且非關稅金或其他類 此義務、罰款或罰金之金錢給付,且該判決之取得或其執行不 會抵觸開曼群島之公共政策。開曼群島法院得於特定情況下, 將得於開曼群島執行之外國法院判決救濟方法類別擴大延伸至 金錢判決以外,並可延伸至強制履行命令、宣告令及禁制令。 本公司章程明定於開曼群島公司法允許之前提下,公司章程之 內容不妨礙任何股東於決議作成後三十日內,以股東會之召集 程式或決議方法有違反法令或章程,向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訴 訟,尋求有關之適當救濟。
本公司章程明訂因前述事項所生之爭議,可以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惟,因本公司係為開曼群島豁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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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empted Company ),如於開曼群島法院提起上開訴訟時,法 院將先認定其是否有管轄權審理相關爭議,如法院認定其具有 管轄權審理相關爭議,將依其全權決定救濟之內容。 開曼群島公司法無允許少數股東於開曼群島法院對董事提起衍 生訴訟程式之特定規範。此外,公司章程並非股東與董事間之 契約,而係股東與公司間之協議,是以,縱使於章程中允許少 數股東對董事提起衍生訴訟,依開曼群島法,該等規定亦無法 拘束董事。然而,在開曼群島之普通法下,所有股東(包括少 數股東)不論其持股比例或持股期間為何,均有權提出衍生訴 訟(包括對董事提起訴訟)。一旦股東起訴後,將由開曼群島法 院全權決定股東得否繼續進行訴訟。申言之,公司章程縱使規 定少數股東(或由具有所需持股比例或持股期間之股東)得代 表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但該訴訟能否繼續進行,最終仍取決 於開曼群島法院之決定。根據開曼群島大法院作出的相關判 決,開曼群島法院在審酌是否批准繼續進行衍生訴訟時,適用 的準則是開曼群島法院是否相信及接受原告代公司提出之請求 在表面上有實質性、其所主張之不法行為是由可控制公司者所 為,且該等控制者能夠使公司不對其提起訴訟。開曼群島法院 將依個案事實判定(雖然法院可能會參考公司章程之規定,但 此並非決定性的因素)。
(5) 開曼群島法令與中華民國法令差異所生之法律適用之風險 本公司為依據開曼群島法律成立之公司,為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掛牌交易,已配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要求修改公司章 程,以保障股東權益。而就章程所未規定之事項,本公司將依據相 關開曼群島法令及所應適用之中華民國法令辦理。開曼群島法令與 台灣法令對於公司運作之規範有許多不同之處,投資人無法以投資 台灣公司的法律權益保障觀點,比照套用在所投資的開曼群島公司 上,投資人應確實瞭解並於必要時向專家諮詢,投資開曼群島公司 是否有無法得到的股東權益保障。惟,開曼群島法令與中華民國法 令及證券交易制度面的差異仍可能造成法律適用衝突或解釋疑義, 關於法律適用衝突或解釋疑義之解決,仍有待法院判決而定。故提 醒投資人如欲請求開曼群島法院執行我國之判決、或於開曼群島法 院提出訴訟或執行其相關權利,開曼群島法院並不當然將認可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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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令及交易實務(包括但不限於股份轉讓方式及股份持有人紀 錄),因此可能產生對外國公司行使權利之風險。
- (6) 開曼群島之股東權利可能較其他國家之法律受限
本公司之公司事務應遵守公司章程、開曼群島公司法(及其修訂) 及開曼群島之普通法。股東向董事請求之權利、少數股東起訴之權 利及董事依開曼群島法所負之忠實義務,多受開曼群島普通法之規 範。開曼群島普通法部分源自於相對有限之開曼群島法院判決先例 與英國普通法,其對開曼群島法院具有影響力,但無拘束力。開曼 群島法所規範之股東權利及董事忠實義務,與投資人較為熟悉的其 他國家之成文法或判決先例相較,可能較無清楚明確之規範。 本公司為依開曼群島法律組織設立之公司。因此,股東可能無法於 開曼群島以外之其他國家請求執行以本公司、部分或全體董事或高 階經理人為相對人之判決。股東亦可能無法於其所在地國向本公司 之董事或高階經理人為送達,或可能無法向本公司董事或高階經理 人執行股東所在地之法院基於該國之證券法所規範之民事責任作成 的判決。對於係為判決作成地國以外之國家居民的本公司董事或高 階經理人,亦無法保證股東得就以其為相對人之民事及商業判決得 予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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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營運地國:維京群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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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體經濟及政經環境變動
- 英屬維京群島,是英國海外領土,位於加勒比海地區,處於波 多黎各以東,與鄰近的美屬維京群島和西班牙維京群島合稱為 維京群島。目前英屬維京群島是一個自治管理、通過獨立立法 會議立法且政治穩定的英國海外領土,以旅遊業和金融服務業 為主要經濟收入來源。自 1959 年起,通用貨幣為美元,當地 官方語言為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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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匯管制、法令、租稅風險
- 英屬維京群島無外匯管制,在註冊之商業公司境外所得,除每 年繳交政府牌照稅費予當地政府、使用註冊位址及註冊代理人 費用外,沒有公司稅、資本利得稅、財產稅,或其他適用於商 業公司的稅收。英屬維京群島商業公司( business company )獲 特別豁免繳納所得稅。「所得稅法」也豁免商業公司就公司營業 中涉及的所有文書或契約,包括商業公司或向商業公司轉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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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財產及涉及公司証券的交易,遵守「印花稅法」及「註冊 和記錄法」中的有關規定。居住並在英屬維京群島工作的個人 只繳納很低的工資稅。在法令規範方面,依 2004 年英屬維京 群島商業公司法規定,除非董事認為發放股利後:公司將能於 到期時支付債務及公司之資產仍大於負債,公司不得公佈或發 放股利。
- (3) 是否承認中華民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效力
英屬維京群島法律未明文規定中華民國法院所作成之判決(以 下簡稱「中華民國法院判決」)得於英屬維京群島執行,但與維 京未有互惠協定之外國最高法院所作成有關金錢給付之確定判 決,於無暫緩執行情形下,該判決得依維京普通法( common law )以「債」為訴訟事由在維京法院起訴,但維京法院並不重 新審判。該等判決在下列情形下,得在維京法院聲請執行:該 判決尚未被完全執行,使勝訴一方之主張獲得全部滿足;該外 國法院對系爭案件有管轄權;勝訴方非因詐欺取得該勝訴判 決;承認或執行該等判決不會違反維京之公共政策,或基於其 他類似理由,該等判決未被判決之法院維持,及取得該判決之 過程未違反維京法下之公平正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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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營運地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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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體經濟及政經環境變動
香港位於南中國海沿岸,地處珠江口以東,北接廣東深圳,南 望萬山群島,西迎澳門和廣東珠海。香港由香港島、九龍和新 界所組成,共有 263 個島嶼。 1984 年,香港與英國簽訂了 「中英聯合聲明」,於 1997 年 7 月 1 日,香港主權移交成立 特別行政區。香港實行「香港基本法」訂明香港不實行社會主 義,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香港享有 除國防和外交外,其他一切事務的高度自治及參與國際事務的 權利,稱之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現為在亞太地區具有重 要地位、以工商業為主的現代化國際大都會,被譽為「亞洲四 小龍」、「紐倫港」之一。香港是重要的國際金融、服務業及航 運樞紐,並且以廉潔社會、優良治安、經濟自由及法律制度完 備而聞名於世。當地註冊公司依據香港公司條例可成立私人股 份有限公司、亦可註冊成立無限責任公司及擔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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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匯管制、租稅及相關法令風險
- 香港並無外匯限制,且香港稅制為全球最有利經商的稅制之 ㄧ。香港不課徵增值稅、銷售稅或資本增益稅,也不徵收股息 或利息預扣稅,只有於香港產生或源自香港的收入才需課稅, 即在香港以外地區所賺取之收入,亦毋需納稅。本公司之香港 子公司僅是係在香港成立當地之控股公司,本身並無在香港當 地從事商營業活動,故無需繳納以上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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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是否承認中華民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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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院判決是被視為外地判決。香港與外地判決的承認 和執行有關的法律 9 章)、制執行)條例》(香港法例第 319 港 法例第 597 章),不論條例本身及 / 或其附屬條例均沒有將中華 民國列為適用地區。惟香港法院可根據現行普通法承認和執行 中華民國判決,但該判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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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該判決是由具司法管轄權的法院作出(由香港法院根據普通 法國際私法的規則而釐定);
-
B. 債務人在香港擁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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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該判決飭令清還債項或繳付一筆定額款項(該筆款項既非須 就稅款或類似性質的其他收費而繳付,亦非須就罰款或其他 罰則而繳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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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該判決是最終及不可推翻的(即:就作出該判決的法院而 言,該判決是最終和不可更改或推翻;但該判決的最終及不 可推翻性不會因訴訟的任何一方有權 / 已向具更高司法權之法 院提出上訴而受影響)(香港法院將引用香港法律並參考相 關的中華民國法律而就此作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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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該判決不受香港法院根據香港的法律衝突規則所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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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該判決不是以詐騙手段而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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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該判決是因違反自然公義而取得 ( 例如法律程式上的不公 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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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該判決並不與香港的公共政策有抵觸之處。 ( 以上條件並不代 表香港法院會考慮之所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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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營運地國: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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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體經濟及政治環境變動
中國為世界經濟成長最迅速的經濟體系之一。中國經濟發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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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於國內勞動、資本和資源的快速擴張以及科技和制度的改 進,進而提高國內各項生產活動之效率,目前中國政府於國內 積極推動人民知識普及、城市化、基礎設施建設和居民消費結 構升級,對外亦積極投入國際活動,參與國際組織,於國際上 愈趨有影響力,使其所能利用的國際資源亦不斷增加,因此, 在中國政府積極的作為下,中國經濟在未來預期仍將處於高度 成長狀態。近年來中國政府之政策逐漸朝向開放與世界接軌, 如「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使產業升級及企業轉型, 因此人民收入提高、購買力持續提升,致使 2012 年度內需表 現仍持續強勁,雖目前因美國市場需求復甦情況未明朗及歐洲 債信問題,致全球經濟受到影響,但因中國提振內需、保障房 市及節能政策之下,顯示中國成長的潛力仍在。然中國經濟與 眾多已開發國家經濟相較,在許多方面有相異之處,包括經濟 架構、政府幹預程度、發展程度、成長率、資本投資程度、資 本投資管制、外匯管制、資源配置等等。本公司之主要生產及 銷售中心設立於中國之福建及江西,因此本公司之財務狀況、 營運成果及前景,在某程度上可能會受到中國政治、經濟情況 及法律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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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匯管制、租稅及相關法令
-
A. 外匯管制
1978 年以後中國實行改革開放,外匯管理體制逐步朝向市 場機制,目前中國的外匯管理框架是:人民幣經常專案可兌 換,但同時對資本專案外匯嚴格管理。然人民幣與外幣的兌 換取決於中國政治之影響及國際政經環境之變遷,自 2005 年 7 月 21 日大陸政府採浮動匯率政策,人民幣匯率正式與 美元脫勾,改採浮動匯率政策,允許人民幣匯率小幅度之波 動,惟人民幣因大陸政府為確保中國出口競爭力進而強力阻 升,使人民幣匯價有低估之情形。
而外幣的兌換及匯款須遵守中國的外匯法規,根據外匯管理 條例規定,經常項目下之外匯交易 ( 包括支付股息 ) 無須事先 獲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地方分部批准,但本公司須提交證明 有關交易真實之相關檔,並在中國境內向指定持牌經營結 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進行有關交易。此外,資本項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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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人民幣兌換外匯,例如向境外直接投資或者從事境外有價 證券、衍生産品發行、交易,需要在中國外匯管理部門辦理 登記,並需按其法律規定需要事先經獲得有關主管部門的事 前批准或者備案,且應當在外匯登記前辦理批准或者備案手 續,倘若本公司無法獲得中國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准或備案, 將本公司以外幣所作注資兌換爲人民幣或將人民幣兌換爲外 匯以進行資本項目下支付,則本公司之資本性支出計劃將受 到影響,並可能影響本公司擴展業務的能力。
另若中國政府日後決定限制經常帳戶下之外匯貿易,或要求 該等貿易事先獲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地方分部批准,則中國 境內子公司未必能在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地方分部批准 的情況下,以外匯向本公司派付股息。雖中國大陸仍存在部 分外匯管制,惟受全球經濟發展趨勢影響,外匯管制持續朝 開放之方向發展。
本公司主要銷售及進貨地區係以中國大陸為主,皆以人民幣 計價,而外銷及外購金額佔總銷貨金額及總進貨金額比例不 高,匯兌所產生之損益佔獲利比重亦低,故外匯管制對本公 司之營運尚無重大影響。
B. 發放股利
本公司為設立於開曼群島且在當地無商業營運及營收來源之 控股公司,中國地區子公司為本公司重要的營運獲利來源之 一,因此本公司現金股利的發放會受到中國地區子公司現金 股利發放或盈餘公積保留所影響。根據相關中國法令規定, 設立登記於中國大陸之公司須每年按中國會計準則計算的除 稅後淨利的 10% 設定為儲備基金(該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中 國各子公司註冊資本的 50% 以上,方得不再提取),發放股 利前也必須依照中國有關稅務法規課稅,故可能降低本公司 可分配盈餘之金額,有關分配股息之限制,恐有損本公司對 股東進行股息分配之能力。
- C. 企業所得稅及增值稅
中國於 2007 年 3 月 16 日通過新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對中外資企業實施單一所得稅稅率 25% ,結束外資企業長達 20 年之稅賦優惠。新法律於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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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 1 日起生效,並向 2007 年 3 月 16 日以前設立 之外商投資企業實施若幹過渡期限及措施,包括已享有較低 所得稅稅率優惠之企業可獲得最多五年之寬限期,即於固定 期限內繼續享有稅項優惠,直至期限屆滿為止。另增值稅方 面,中國於 2008 年 11 月 5 日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 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增值稅暫行條例」),並於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於大陸地區銷售貨物或者提供 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 納稅義務人,稅率為 0%~17% 之間,惟出口為零稅率。目前 本公司於中國大陸境內子公司未享有企業所得稅優惠,但對 於任何稅率的變動均會影響本公司稅後獲利。
D. 勞動合同法
2008 年 1 月 1 日中國開始實施新的勞動合同法,勞動合 同法中規定企業一旦錄用勞工 ( 包含試用 ) ,從雇用之日 ( 或實 施日 ) 起最遲要在一個月內,勞資雙方需簽訂書面勞動契約, 如自雇用之日起滿一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契約者,視為勞資雙 方已訂立了無確定終止時間的無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契約。因 此,資方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工訂立書面勞 動契約的,應當向勞工每月支付二個月的工資。雇用關係結 束,且在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某些情形下,資方要支付經 濟補償金。然而資方若提供跟現在同等或更好的續約條件, 但遭員工拒絕締結新約時,資方得豁免支付經濟補償金。補 償金應依員工的年資計算,但不包括 2008 年前地方政府決 定的特定期間。一般而言,員工每為雇主多工作一年即有權 得到一個月的薪水為補償。任何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期間 應被視為一年。員工工作不滿六個月的期間有權獲得半個月 薪水為賠償。若無書面雇傭契約,但經仲裁判斷或判決認定 實際上有雇傭關係存在超過一個月以上,雇主應支付員工雙 倍月薪且應依上述計算方法支付該員工補償金,無豁免期 間。惟勞動合同未說明不定期雇傭契約有補償金支付義務之 適用。本公司已依法與所有員工簽署勞動合同及辦理社會保 險。惟目前中國政府對於勞工保障日益重視,本公司未來之 勞動成本可能會因「勞動合同法」的不時修訂或新頒布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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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因而可能對本公司之中國子公司之業務、營運結果、財 務狀況和前景造成不利影響。
- E. 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中國大陸訂有「失業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企業職 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等社會保險相關規定,但由於中國大陸 地方政府對於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的推行或詮釋方法不一,使 得本公司之主要營運據點力達中國及力達江西,依當地政府 之推行方式提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及生育保險金,卻 未必與國務院所頒佈之法規規定相符。上述公司倘日後需補 繳未提撥之保險金或被徵收罰金或被員工要求補繳,可能對 本公司的聲譽、現金流量及經營業績構成不利影響。
同時,由於中國大陸地方政府對於住房公積金的推行或詮釋 方法不一,使得主要營運據點力達中國及力達江西依地方政 府推行方式提撥住房公積金,卻未必與國務院所頒佈之法規 規定相符。上述公司倘日後需補繳未提撥之公積金或被徵收 罰金或被員工要求補繳,可能對本公司的聲譽、現金流量及 經營業績構成不利影響。
惟本公司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大陸子公司並未受到相關主 管機關處以行政裁罰之情事,且取得相關之合規證明,其提 繳比率及提繳金額皆符合相關法令規範,另本公司大股東益 源企業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德富發展有限公司及其代表 人,承諾未來如因本公司之中國大陸從屬公司力達(中國) 機電有限公司及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國大 陸法令規定繳納城鎮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 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被要求補繳未 繳納之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因而產生的補繳、行政罰款 及律師費用等法律責任,由該等大股東承擔負責,保證不因 此損害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及力達(江西)機電有限 公司的利益,因此未來如大陸地區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規 定之變動尚不致對本公司位於大陸地區之子公司及所屬集團 之財務業務產生重大影響。
F. 環境保護法規
中國大陸現行有效的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中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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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 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產生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單位, 必須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計畫,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採 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 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 動、電磁波輻射等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工業企業在生產經營 過程中如果存在違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環境保護行 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 門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 重新安裝使用或者處以罰款。生產環境污染的企業,無論是 產生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 雜訊、振動、電磁波輻射等都需要獲得排汙許可證並繳納排 汙費。建設專案投入生產或者使用之前,其環境污染防治設 施必須經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達不到國家有關建 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要求的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 或者使用。
本公司於中國大陸境內子公司從事生產活動基本上均需遵守 中國大陸相關環保、衛生以及安全等法律及規範。本公司各 子公司所在地環保、衛生及安全相關主管機關所出具之合規 證明,證明本公司位於中國大陸境內子公司自設立以來皆無 污染之情事。
- (3) 是否承認中華民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效力之風險
依律師事務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關於台灣地區法院之民事確 定判決,大陸地區有條件承認其效力:根據大陸地區最高人民 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及其 補充規定,在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效力確定後二年內,申請 人可向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中級人 民法院申請認可民事判決,經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認可之台灣地 區法院民事判決,與人民法院作出之生效判決具同等效力。申 請人以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者,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上述 規定同樣適用申請認可台灣地區法院民事裁定、調解書、支付 令,以及台灣地區仲裁機構裁決。而大陸地區法院承認台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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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民事判決效力之前提條件為: (1) 民事判決不違反一個國原 則; (2) 民事判決之效力確定; (3) 不存在以下情形:程式不當 ( 事 判決係被告缺席又未經合法傳喚,或在被告無訴訟行為能力又 未得到適當代理之情況下作出 ) ;大陸地區法院專屬管轄;雙方 當事人簽有仲裁協議;案件係大陸地區法院已作出判決,或外 國、境外地區法院作出判決,或境外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 已為大陸地區法院所承認者;民事判決違反國家法律之基本原 則,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綜上,依據中國法令,中華民國法院所作成之民事確定判決若 符合上述要件,且無裁定不予許可之事由,應得在中國獲得認 可與執行,反之則否,故仍不能完全排除中華民國法院作成之 民事確定判決不為中國人民法院認可並執行之風險。
七、其他重要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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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 ( ) 企業組織圖:請參閱貳、公司簡介
( 二 ) 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單位 : 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關係企業名稱 | 關係 | 成立日期 | 地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 偉信國際有限公司 (偉信國際)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2009年9月3日 | The Office of CCS Trustees Limited, 263 Main Street,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1,038,589 | 投資控股 |
| 力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力達(香港)) |
偉信國際之子公司 | 2009年6月26日 | 香港九龍觀塘興業街1號 駱駝漆中心3樓311室 |
42 | 投資控股 |
| 力達(中國)機電有限公司 (力達(中國)) |
力達(香港)之子公司 | 2001年3月7日 | 泉州台商投資區東園鎮工 業區 |
304,928 | 空壓機設計、製造及銷售 |
| 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 (力達(江西)) |
力達(中國)之子公司 | 2012年2月14日 | 江西省九江市經濟技術開 發區城西港區港興路以 北、長航公安、邊檢站以 東 |
535,924 | 空壓機設計、製造及銷售 |
( 三 ) 關係企業合併報表: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相同,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本公司合併報表請參閱 104 頁至
15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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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關係報告書:不適用。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無。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無。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無。
-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
六、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說明:請參閱附件二。
~103~ 103
一 附件
(108)財審報字第18004085 號
會計師查核報告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力達集團」)民國107 年及106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7 年及106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 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 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力達集團民國107 年及106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狀 況,暨民國107 年及106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 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力達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 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力達集團民國107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力達集團民國107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現金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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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一)及附註 六(二)。力達集團民國107年12月31日之現金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合計為新 台幣4,408,043仟元。
力達集團經營空氣壓縮機、電焊機及電動工具等機電產品之設計、製作及銷售等業 務,因其收款情況穩定,現金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占合併總資產之比例約 69%,比例重大,因此,本會計師認為力達集團現金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為本 年度查核重要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列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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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評估及測試現金管理之內部控制,包含現金保管與會計紀錄工作之職能分工、現金收 付款之核決權限及會計入帳等相關內部控制之有效性。
-
2.發函詢證所有銀行帳戶,確認現金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存在、正確及權 利義務。
-
3.抽查鉅額現金收支,確認係為營業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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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測試資產負債表日銀行調節表,將所有帳戶之帳列餘額核至總帳,銀行存款餘額核至 銀行對帳單或銀行函證回函金額;調節表項目並核至資產負債表日後之銀行對帳單或 其他佐證文件,以確認銀行存款之完整、正確及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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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盤點資產負債表日庫存現金、週轉金及定期存款存單之存在性。
經銷商銷貨收入
事項說明
收入認列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三);收入之說明,請詳合併財 務報告附註六(十五);力達集團民國107年度合併收入為新台幣7,542,981仟元。
力達集團主要採經銷商之銷售模式,且與經銷商每年簽訂合約,合約內容載明協議 期限、額度、交貨方式、維修保固及退貨方法等權利義務。
因上述經銷商銷售模式占力達集團銷貨收入約87%,且經銷商銷售模式及交易條件 對於銷貨收入之認列有所影響,因此,本會計師認為經銷商銷貨收入為本年度查核重要 事項。
~105~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列說明如下:
-
針對主要經銷商及新增經銷商執行評估,包含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設立地址及實際營 運地址、資本額、主要營運項目及其他攸關資訊。
-
執行主要經銷商實地訪談,訪談過程中驗證經銷商進貨之存在性及確認經銷商銷售之 真實性,並且檢查經銷商與力達集團往來交易之財務資訊,以確認報表資訊一致。
-
針對力達集團主要經銷商發函詢證,詢證內容包含期末應收帳款餘額及全年度收入總 金額之正確性。
-
評估及測試收入之內部控制,包含訂單處理、運銷出貨及銷貨收款等相關內部控制之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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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銷貨測試及期後收款測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四);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相關資訊,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六)及六(七)。
力達集團因近年來節能環保產品為市場銷售主流,以致生產較低階產品之子公司呈 現逐年虧損之情形,管理階層對該子公司具減損跡象現金產生單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進行資產減損評估。減損評估主要係仰賴公司委任之外部專家評價,因評價涉及多項 假設,易有主觀判斷及高度不確定性,對評估可能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認為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評估為本年度查核重要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查核程序彙列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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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公司自行評估現金產生單位之資產減損跡象評估表,瞭解及評估集團針對減損評 估之相關政策及處理程序,包括內外資訊之蒐集、長短期營運前景評估及產業變遷。
-
2.取得外部專家出具之減損評估報告並執行下列程序:
-
(1)檢視專家資格,以評估其獨立性、客觀性與適切性。
~106~
-
(2)評估專家報告所使用之評估方法係屬普遍採用且適當。
-
(3)評估評價報告中所採用各項重大假設之合理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力達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力達集團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力達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 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力達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力達集 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
~107~
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 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 能導致力達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 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 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力達集團民國107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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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60025060 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1)台財證(六)第33095 號 中華民國 1 0 8 年 3 月 2 2 日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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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達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7 年及106 年12 月31 日
| 資 產 | 附註 六(一) 六(二)及十二(四) 六(三)及十二(四) 六(四) 六(五)及十二(四) 六(六)(七)及八 六(二十一) 六(八)及八 六(九)及八 六(十五)及十二(五) 六(十) 六(二十一) 十二(五) 六(二十一) 六(十一) 六(十二) 六(十三) 九 十一 |
107年12月31日 金 額 % $ 2,619,243 41 1,788,800 28 656,437 11 6,391 - 310,456 5 101 - 6,226 - 5,387,654 85 774,378 12 2,521 - 173,222 3 950,121 15 $ 6,337,775 100 $ 93,912 2 17,114 - 438,654 7 134,954 2 67,189 1 9,020 - - - 760,843 12 470,549 7 1,231,392 19 1,000,000 16 1,548,200 25 325,677 5 2,650,452 42 ( 417,946) ( 7) 5,106,383 81 5,106,383 81 $ 6,337,775 1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年12月31日 金 額 % $ 2,331,573 37 - - 950,824 15 6,541 - 284,466 4 205 - 1,989,759 32 5,563,368 88 669,336 11 4,523 - 59,984 1 733,843 12 $ 6,297,211 100 $ 50,215 1 - - 626,238 10 167,965 3 89,448 1 17,211 - 9,174 - 960,251 15 407,913 7 1,368,164 22 1,000,000 16 1,548,200 24 266,848 4 2,439,676 39 ( 325,677) ( 5) 4,929,047 78 4,929,047 78 $ 6,297,211 100 |
|---|---|---|---|
| 金 額 $ 2,619,243 1,788,800 656,437 6,391 310,456 101 6,226 5,387,654 774,378 2,521 173,222 950,121 $ 6,337,775 $ 93,912 17,114 438,654 134,954 67,189 9,020 - 760,843 470,549 1,231,392 1,000,000 1,548,200 325,677 2,650,452 ( 417,946) 5,106,383 5,106,383 $ 6,337,775 |
金 額 $ 2,331,573 - 950,824 6,541 284,466 205 1,989,759 5,563,368 669,336 4,523 59,984 733,843 $ 6,297,211 $ 50,215 - 626,238 167,965 89,448 17,211 9,174 960,251 407,913 1,368,164 1,000,000 1,548,200 266,848 2,439,676 ( 325,677) 4,929,047 4,929,047 $ 6,297,211 |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1200 其他應收款 130X 存貨 1410 預付款項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負債及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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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2170 應付帳款 2200 其他應付款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XXX 負債總計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3200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計 3XXX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 約承諾 重大期後事項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吳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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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陳乙平 會計主管:黃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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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達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07 年及106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項目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7年 度 106年 度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六(十五)及十二 (五) $ 7,542,981 100 $ 8,123,832 100 六(四)(十一)(十 九)(二十)及七 ( 5,761,439) ( 76) ( 6,213,563) ( 77) 1,781,542 24 1,910,269 23 六(六)(八)(十 一)(十九)(二十) 及七 ( 209,172) ( 3) ( 232,593) ( 3) ( 138,348) ( 2) ( 127,322) ( 1) ( 192,853) ( 2) ( 164,431) ( 2) 188 - - - ( 540,185) ( 7) ( 524,346) ( 6) 1,241,357 17 1,385,923 17 六(十六) 44,009 - 38,533 - 六(十七) ( 92,389) ( 1) ( 31,377) - 六(十八) ( 3,747) - ( 2,668) - ( 52,127) ( 1) 4,488 - 1,189,230 16 1,390,411 17 六(二十一) ( 419,625) ( 6) ( 466,528) ( 5) $ 769,605 10 $ 923,883 12 ($ 92,269) ( 1) ($ 58,829) ( 1) ($ 92,269) ( 1) ($ 58,829) ( 1) $ 677,336 9 $ 865,054 11 $ 769,605 10 $ 923,883 12 $ 677,336 9 $ 865,054 11 六(二十二) $ 7.70 $ 9.24 六(二十二) $ 7.69 $ 9.23 |
|---|---|
| 4000 營業收入 5000 營業成本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 8200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合計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合計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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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陳乙平 會計主管:黃孕祥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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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吳建能
力 達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7 年及106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6 年 度 106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發放現金股利 106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7 年 度 107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發放現金股利 107 年12 月31 日餘額 |
附 註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普 通 股 股 本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 票 溢 價特別盈餘公積未 分 配 盈 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權 益 總 額 $ 1,000,000 $ 1,548,200 $ - $ 2,582,641 ($ 266,848) $ 4,863,993 - - - 923,883 - 923,883 - - - - ( 58,829) ( 58,829) - - - 923,883 ( 58,829) 865,054 - - 266,848 ( 266,848) - - - - - ( 800,000) - ( 8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 - 769,605 - 769,605 - - - - ( 92,269) ( 92,269) - - - 769,605 ( 92,269) 677,336 - - 58,829 ( 58,829) - - - - - ( 500,000) - ( 5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325,677 $ 2,650,452 ($ 417,946) $ 5,106,383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普 通 股 股 本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 票 溢 價特別盈餘公積未 分 配 盈 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權 益 總 額 $ 1,000,000 $ 1,548,200 $ - $ 2,582,641 ($ 266,848) $ 4,863,993 - - - 923,883 - 923,883 - - - - ( 58,829) ( 58,829) - - - 923,883 ( 58,829) 865,054 - - 266,848 ( 266,848) - - - - - ( 800,000) - ( 8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 - 769,605 - 769,605 - - - - ( 92,269) ( 92,269) - - - 769,605 ( 92,269) 677,336 - - 58,829 ( 58,829) - - - - - ( 500,000) - ( 5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325,677 $ 2,650,452 ($ 417,946) $ 5,106,383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普 通 股 股 本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 票 溢 價特別盈餘公積未 分 配 盈 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權 益 總 額 $ 1,000,000 $ 1,548,200 $ - $ 2,582,641 ($ 266,848) $ 4,863,993 - - - 923,883 - 923,883 - - - - ( 58,829) ( 58,829) - - - 923,883 ( 58,829) 865,054 - - 266,848 ( 266,848) - - - - - ( 800,000) - ( 8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 - 769,605 - 769,605 - - - - ( 92,269) ( 92,269) - - - 769,605 ( 92,269) 677,336 - - 58,829 ( 58,829) - - - - - ( 500,000) - ( 5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325,677 $ 2,650,452 ($ 417,946) $ 5,106,383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普 通 股 股 本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 票 溢 價特別盈餘公積未 分 配 盈 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權 益 總 額 $ 1,000,000 $ 1,548,200 $ - $ 2,582,641 ($ 266,848) $ 4,863,993 - - - 923,883 - 923,883 - - - - ( 58,829) ( 58,829) - - - 923,883 ( 58,829) 865,054 - - 266,848 ( 266,848) - - - - - ( 800,000) - ( 8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 - 769,605 - 769,605 - - - - ( 92,269) ( 92,269) - - - 769,605 ( 92,269) 677,336 - - 58,829 ( 58,829) - - - - - ( 500,000) - ( 5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325,677 $ 2,650,452 ($ 417,946) $ 5,106,383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普 通 股 股 本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 票 溢 價特別盈餘公積未 分 配 盈 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權 益 總 額 $ 1,000,000 $ 1,548,200 $ - $ 2,582,641 ($ 266,848) $ 4,863,993 - - - 923,883 - 923,883 - - - - ( 58,829) ( 58,829) - - - 923,883 ( 58,829) 865,054 - - 266,848 ( 266,848) - - - - - ( 800,000) - ( 8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 - 769,605 - 769,605 - - - - ( 92,269) ( 92,269) - - - 769,605 ( 92,269) 677,336 - - 58,829 ( 58,829) - - - - - ( 500,000) - ( 5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325,677 $ 2,650,452 ($ 417,946) $ 5,106,383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普 通 股 股 本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 票 溢 價特別盈餘公積未 分 配 盈 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權 益 總 額 $ 1,000,000 $ 1,548,200 $ - $ 2,582,641 ($ 266,848) $ 4,863,993 - - - 923,883 - 923,883 - - - - ( 58,829) ( 58,829) - - - 923,883 ( 58,829) 865,054 - - 266,848 ( 266,848) - - - - - ( 800,000) - ( 8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 - 769,605 - 769,605 - - - - ( 92,269) ( 92,269) - - - 769,605 ( 92,269) 677,336 - - 58,829 ( 58,829) - - - - - ( 500,000) - ( 5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325,677 $ 2,650,452 ($ 417,946) $ 5,106,383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普 通 股 股 本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 票 溢 價特別盈餘公積未 分 配 盈 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權 益 總 額 $ 1,000,000 $ 1,548,200 $ - $ 2,582,641 ($ 266,848) $ 4,863,993 - - - 923,883 - 923,883 - - - - ( 58,829) ( 58,829) - - - 923,883 ( 58,829) 865,054 - - 266,848 ( 266,848) - - - - - ( 800,000) - ( 8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 - 769,605 - 769,605 - - - - ( 92,269) ( 92,269) - - - 769,605 ( 92,269) 677,336 - - 58,829 ( 58,829) - - - - - ( 500,000) - ( 5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325,677 $ 2,650,452 ($ 417,946) $ 5,106,383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普 通 股 股 本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 票 溢 價特別盈餘公積未 分 配 盈 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權 益 總 額 $ 1,000,000 $ 1,548,200 $ - $ 2,582,641 ($ 266,848) $ 4,863,993 - - - 923,883 - 923,883 - - - - ( 58,829) ( 58,829) - - - 923,883 ( 58,829) 865,054 - - 266,848 ( 266,848) - - - - - ( 800,000) - ( 8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 - 769,605 - 769,605 - - - - ( 92,269) ( 92,269) - - - 769,605 ( 92,269) 677,336 - - 58,829 ( 58,829) - - - - - ( 500,000) - ( 5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325,677 $ 2,650,452 ($ 417,946) $ 5,106,383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普 通 股 股 本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 票 溢 價特別盈餘公積未 分 配 盈 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權 益 總 額 $ 1,000,000 $ 1,548,200 $ - $ 2,582,641 ($ 266,848) $ 4,863,993 - - - 923,883 - 923,883 - - - - ( 58,829) ( 58,829) - - - 923,883 ( 58,829) 865,054 - - 266,848 ( 266,848) - - - - - ( 800,000) - ( 8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1,0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325,677) $ 4,929,047 - - - 769,605 - 769,605 - - - - ( 92,269) ( 92,269) - - - 769,605 ( 92,269) 677,336 - - 58,829 ( 58,829) - - - - - ( 500,000) - ( 500,000) $ 1,000,000 $ 1,548,200 $ 325,677 $ 2,650,452 ($ 417,946) $ 5,106,383 |
|---|---|---|---|---|---|---|---|---|---|---|
| 普 通 股 股 本 |
保 留 盈 餘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 票 溢 價特別盈餘公積未 分 配 盈 餘 $ 1,548,200 $ - $ 2,582,641 - - 923,883 - - - - - 923,883 - 266,848 ( 266,848) - - ( 800,000)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1,548,200 $ 266,848 $ 2,439,676 - - 769,605 - - - - - 769,605 - 58,829 ( 58,829) - - ( 500,000) $ 1,548,200 $ 325,677 $ 2,650,452 |
保 留 盈 餘 |
||||||||
| 六(十四) 六(十四) |
$ 1,000,000 - - - - - $ 1,000,000 $ 1,000,000 - - - - - $ 1,000,000 |
$ 1,548,200 - - - - - $ 1,548,200 $ 1,548,200 - - - - - $ 1,548,200 |
$ - - - - 266,848 - $ 266,848 $ 266,848 - - - 58,829 - $ 325,677 |
$ 2,582,641 923,883 - 923,883 ( 266,848) ( 800,000) $ 2,439,676 $ 2,439,676 769,605 - 769,605 ( 58,829) ( 500,000) $ 2,650,452 |
($ 266,848) - ( 58,829) ( 58,829) - - ($ 325,677) ($ 325,677) - ( 92,269) ( 92,269) - - ($ 417,946) |
$ 4,863,993 923,883 ( 58,829) 865,054 - ( 800,000) $ 4,929,047 $ 4,929,047 769,605 ( 92,269) 677,336 - ( 500,000) $ 5,106,383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吳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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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陳乙平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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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黃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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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達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07 年及106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租金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呆帳轉回利益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利息收入 利息費用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流動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負債準備-流動 其他流動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預付設備款增加 取得土地使用權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7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106 年1 月1 日 至1 2 月3 1 日 $ 1,189,230 $ 1,390,411 六(六)(十九) 58,773 32,596 六(八) 3,018 820 十二(二) ( 188 ) - 六(二) - ( 480 ) 六(十七) 282 158 六(十七) 61,273 - 六(十六) ( 43,604 ) ( 37,250 ) 六(十八) 3,747 2,668 280,624 ( 35,173 ) 150 3,043 ( 32,804 ) ( 33,334 ) 104 ( 43 ) 8,897 ( 11,772 ) 7,940 - ( 187,584 ) 56,478 ( 6,558 ) ( 11,249 ) ( 8,191 ) 640 - 2,345 1,335,109 1,359,858 43,604 35,837 ( 3,747 ) ( 2,668 ) ( 383,700 ) ( 365,988) 991,266 1,027,039 148,478 - - ( 372,080 ) 六(二十四) ( 235,834 ) ( 240,104 ) 六(十七) 139 2,232 ( 107 ) ( 21,808 ) ( 142,364 ) - ( 229,688 ) ( 631,760) 45,601 ( 45,650 ) ( 500,000 ) ( 800,000) ( 454,399 ) ( 845,650) ( 19,509 ) ( 71,341) 287,670 ( 521,712 ) 2,331,573 2,853,285 $ 2,619,243 $ 2,331,573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吳建能 經理人:陳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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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黃孕祥
~112~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107 年及106 年度
一、 公司沿革
力達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Lid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簡稱「本公司」) 於民國101 年5 月11 日設立於英屬開曼群島,主要係為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申 請所進行組織架構重組而設立。民國102 年8 月12 日本公司以1,551:1 之換股 比例取得偉信國際有限公司(Wellsoon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簡稱「偉 信國際」)100%股權。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5 年7 月20 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 買賣。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空氣壓縮機、電焊 機及電動工具等機電產品之設計、製造及銷售等業務。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8 年3 月22 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07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 民國107年1月1日 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 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06年1月1日 之認列」
~113~
國際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 民國107年1月1日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 民國106年1月1日 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 民國107年1月1日 企業及合資」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 號「金融工具」
-
(1)金融資產債務工具按企業之經營模式及合約現金流量特性判斷,可分 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權益 工具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非企業作不可撤 銷之選擇將非交易目的之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2)金融資產債務工具之減損評估應採預期信用損失模式,於每一資產負 債表日評估該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以適用12 個月之預 期信用損失或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於發生減損前之利息收入按 資產帳面總額估計);或是否業已發生減損,於發生減損後之利息收入 按提列備抵呆帳後之帳面淨額估計。應收帳款(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 分)應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
-
(3)本集團對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 號(以下簡稱「IFRS 9」)係採用不 重編前期財務報表(以下簡稱「修正式追溯」),對民國107 年1 月1 日之重大影響,請詳附註十二(四)2.及3.說明。
-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及相關修正
-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1 號「建造合約」、國際會計準則第18 號「收入」以及其相關解釋及解 釋公告。按準則規定收入應於客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時認列, 當客戶已具有主導資產之使用並取得該資產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 力時表示客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 此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 務之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 對價」。企業按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時需運用下列五步驟來決定收入認列 的時點及金額:
~114~
步驟1:辨認客戶合約。
步驟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步驟3:決定交易價格。
步驟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步驟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準則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 報表使用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 時間及不確定性之綜合資訊。
- (2)本集團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 號(以下簡稱「IFRS 15」)過渡規 定之權宜作法,選擇僅對民國107 年1 月1 日尚未完成之合約追溯適 用IFRS 15,關於採修正式追溯過渡作法對民國107 年1 月1 日之重 大影響彙總如下:
| 大影響彙總如下: | |||||
|---|---|---|---|---|---|
| 合併資產負債表 受影響項目 |
適用原收入準則 帳面金額 |
初次適用 IFRS 15調整金額 9,174 $ 9,174) ( - $ |
適用IFRS 15 調整後金額 |
||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 9,174 9,174 $ |
9,174 $ 9,174) ( - $ |
9,174 $ - 9,174 $ |
||
| 合約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負債影響總計 |
依據IFRS 15 之規定,認列與合約相關之合約負債,在過去報導期間 於資產負債表上表達為預收貨款(表列「其他流動負債」),於民國107 年1 月1 日餘額為$9,174。
- 3.國際會計準則第7 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此修正要求企業增加揭露有關(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包括來自現金 及非現金之變動。
經評估該修正將使本集團增加有關(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之揭露。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08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民國108年1月1日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115~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 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 號「租賃」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 號「租賃」及其 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此準則規定承租人應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除 租賃期間短於12 個月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出租人會計處理仍相 同,按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兩種類型處理,僅增加相關揭露。
本集團將屬承租人之租賃合約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 號處理,惟採用不 重編前期財務報表,以下簡稱(修正式追溯),對於民國108 年1 月1 日可 能分別調增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約$189,000 及$16,000,並調減長期預付 租金(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173,000。
-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揭露 民國109年1月1日 倡議-重大性之定義」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待國際會計準則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0年1月1日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 響。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 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
1.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2.編製符合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團
~116~
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 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 明。
- 3.本集團於民國107 年1 月1 日初次適用IFRS 9 及IFRS 15,係採用修正 式追溯將轉換差額認列於民國107 年1 月1 日之保留盈餘或其他權益, 並未重編民國106 年度之財務報表及附註。民國106 年度係依據國際會 計準則第39 號(以下簡稱「IAS 39」)、國際會計準則第11 號(以下簡稱 「IAS 11」)、國際會計準則第18 號(以下簡稱「IAS 18」)及其相關解釋 及解釋公告編製,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及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請詳附 註十二(四)及(五)說明。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 團控制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 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 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 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
(2)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 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107年 | 106年 | ||||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說明 |
| 本公司 | 偉信國際有限公 | 投資控股 | 100% | 100% | |
| 司(偉信國際) | |||||
| 偉信國際 | 力達(香港)控股 | 投資控股 | 100% | 100% | |
| 有限公司(力達 | |||||
| (香港)) | |||||
| 力達(香港) | 力達(中國)機電 | 空氣壓縮機之設計、製 | 100% | 100% | |
| 有限公司(力達 | 造及銷售 | ||||
| (中國)) | |||||
| 力達(中國) | 力達(江西)機電 | 空氣壓縮機之設計、製 | 100% | 100% | |
| 有限公司(力達 | 造及銷售 | ||||
| (江西)) |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無此情形。
- 4.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
~117~
無此情形。
-
5.重大限制: 無此情形。
-
6.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無此情形。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 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人民幣」,惟 本公司因財務報告申報當地國之法令規定,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新台幣」 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
1.換算之基礎
-
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集團個體,其經營結果和財務狀況以下 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
(1)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 換算;
-
(2)表達於股東權益中除期初保留餘額以上期期末換算後之餘額結轉外, 其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
-
(3)表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中除股利按宣告日之匯率換算外,其餘收益及 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
(4)所有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2.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 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 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 期損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 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 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
(4)所有其他兌換損益按交易性質在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 報。
~118~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 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七)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係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
-
(1)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2)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 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
2.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 會計。
-
3.本集團持有不符合約當現金之定期存款,因持有期間短,折現之影響不重 大,係以投資金額衡量。
~119~
(八)應收帳款
-
1.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所換得對價金額權利之帳 款。
-
2.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集團係以原始發票金額 衡量。
(九)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包含重大 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含前瞻性者) 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 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按存 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
(十)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集團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 產。
-
(十一)營業租賃
-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給付係分別扣除給予承租人及自出租人收取之任 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
(十二)存貨
-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 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 用,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 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估 計成本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
、
-
(十三)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 息資本化。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 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120~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 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4.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 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 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 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 計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耐用年限如下:
| 房 屋 及 建 築 | 10~50年 |
|---|---|
| 機 器 設 備 | 10年 |
| 運 輸 設 備 | 5年 |
| 辦 公 設 備 | 5年 |
| 其 他 設 備 | 5年 |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 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 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 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 後之帳面金額。
(十五)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短期款項。本集團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除交 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 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十六)應付帳款
係指因賒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 款,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集團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十七)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明定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十八)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係為保固)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 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 計時認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 佳估計現值衡量,折現率採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
~121~
風險之評估之稅前折現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 得認列負債準備。
(十九)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 列為費用。
-
2.退休金
-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 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 認列為資產。
-
3.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 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 計估計變動處理。
(二十)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 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 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2.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 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 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 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併 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 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當時 交易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 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公司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 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 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 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 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 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 稅資產。
~122~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 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 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 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 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 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二十一)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 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二)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 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三)收入認列
-
1.本集團設計、製造並銷售空氣壓縮機產品,銷貨收入於產品之控制移 轉予客戶時認列,即當產品被交付予銷售客戶,銷售客戶對於產品銷 售之通路及價格具有裁量權,且本集團並無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可 能影響銷售客戶接受該產品時。當產品被運送指定地點,陳舊過時及 滅失之風險已移轉予銷售客戶,且銷售客戶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 或有客觀證據證明所有接受標準皆已滿足時,產品交付方屬發生,因 移轉所承諾之產品予客戶與客戶付款間之時間間隔未有超過一年 者,因此本集團並未調整交易價格以反映貨幣時間價值。
-
2.本集團對大陸地區銷售之產品提供標準保固,於銷售時認列負債準 備。
-
3.應收帳款於產品之控制移轉予客戶時認列,因自該時點起本集團對 合約價款具無條件權利,僅須時間經過即可自客戶收取對價。
(二十四)營運部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 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經辨識本公司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 重大會計判斷 、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123~
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 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 說明:
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有形資產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集團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特性, 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可回收金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集團策略所帶來 的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民國107 年12 月31 日,本集團認列減損損失後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為$774,378。
六、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二十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
107年12月31日 292 $ 2,618,951 - 2,619,243 $ |
106年12月31日 |
|---|---|---|
| 154 $ 2,301,692 29,727 |
||
| 2,331,573 $ |
-
1.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2.本集團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 (二十六)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 項目 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 減:累計減損 |
107年12月31日 |
|---|---|
| 1,788,800 $ - |
|
| 1,788,800 $ |
-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之明細如下:
| 利息收入 | 107年度 |
|---|---|
| 34,840 $ |
-
2.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集團持 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107 年12 月31 日信用風險最 大之暴險金額為$1,788,800。
-
3.本集團未有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事。
~124~
-
4.相關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
(二十七)應收帳款
| 107年12月31日 | 106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656,628 |
$ | 951,207 |
|
| 減:備抵損失 | ( | 191) |
( | 383) |
|
| $ | 656,437 |
$ | 950,824 |
||
| 1.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
| 107年12月31日 | 106年12月31日 | ||||
| 未逾期 | $ | 514,603 |
$ | 788,256 |
|
| 30天內 | 141,240 | 156,505 | |||
| 31-60天 | - | 5,236 | |||
| 61-120天 | 785 | 1,210 | |||
| $ | 656,628 |
$ | 951,207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2.本集團無將應收帳款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
-
3.在不考慮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集團應收帳款於民國107 年 及106 年12 月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656,437 及$950,824。
-
4.相關應收帳款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二十八)存貨
| 原料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原料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
107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123,174 $ 676) ($ 63,077 - 124,881 - 311,132 $ 676) ($ 106年12月31日 |
帳面金額 | ||
| 122,498 $ 63,077 124,881 |
|||
| 310,456 $ |
|||
|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114,122 $ 297) ($ 72,655 - 97,986 - 284,763 $ 297) ($ |
帳面金額 | ||
| 113,825 $ 72,655 97,986 |
|||
| 284,466 $ |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125~
| (二十九)其他流動資產 107年度 106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5,763,208 $ 6,214,949 $ 存貨跌價損失 396 198 下腳料收入 2,165) ( 1,584) ( 5,761,439 $ 6,213,563 $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定期存款-三個月以上 - $ 1,974,636 $ 留抵稅額 6,226 15,123 6,226 $ 1,989,759 $ |
(二十九)其他流動資產 107年度 106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5,763,208 $ 6,214,949 $ 存貨跌價損失 396 198 下腳料收入 2,165) ( 1,584) ( 5,761,439 $ 6,213,563 $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定期存款-三個月以上 - $ 1,974,636 $ 留抵稅額 6,226 15,123 6,226 $ 1,989,759 $ |
(二十九)其他流動資產 107年度 106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5,763,208 $ 6,214,949 $ 存貨跌價損失 396 198 下腳料收入 2,165) ( 1,584) ( 5,761,439 $ 6,213,563 $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定期存款-三個月以上 - $ 1,974,636 $ 留抵稅額 6,226 15,123 6,226 $ 1,989,759 $ |
|---|---|---|
| 1,974,636 $ 15,123 |
||
| 1,989,759 $ |
定期存款持有超過三個月以上,於初次適用IFRS 9 時,分類為「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請詳附註六(二)及附註十二(四)。 (以下空白)
~126~
、 (三十)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107年1月1日 成本 382,060 $ 472,618 $ 34,306 $ 6,220 $ 6,145 $ 累計折舊 38,385) ( 171,886) ( 14,159) ( 3,504) ( 4,079) ( 343,675 $ 300,732 $ 20,147 $ 2,716 $ 2,066 $ 107年 1月1日 343,675 $ 300,732 $ 20,147 $ 2,716 $ 2,066 $ 增添 - 110,921 1,693 43 562 處分 - 421) ( - - - 重分類(註) - 23,129 - - - 折舊費用 9,905) ( 42,442) ( 5,014) ( 867) ( 545) ( 減損損失 37,262) ( 24,011) ( - - - 淨兌換差額 6,090) ( 7,426) ( 346) ( 39) ( 42) ( 12月31日 290,418 $ 360,482 $ 16,480 $ 1,853 $ 2,041 $ 107年12月31日 成本 374,277 $ 594,035 $ 35,269 $ 6,136 $ 6,572 $ 累計折舊及減損 83,859) ( 233,553) ( 18,789) ( 4,283) ( 4,531) ( 290,418 $ 360,482 $ 16,480 $ 1,853 $ 2,041 $ |
|
|---|---|
~127~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運輸設備 | 辦公設備 | 其他設備 | 合計 | |||||||||
|---|---|---|---|---|---|---|---|---|---|---|---|---|---|---|
| 106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346,838 |
$ | 272,121 |
$ | 17,848 |
$ | 4,618 |
$ | 5,256 |
$ | 646,681 |
||
| 累計折舊 | ( | 29,685) |
( | 155,079) |
( | 10,003) |
( | 2,830) |
( | 3,667) |
( | 201,264) | ||
| $ | 317,153 |
$ | 117,042 |
$ | 7,845 |
$ | 1,788 |
$ | 1,589 |
$ | 445,417 |
|||
| 106年 | ||||||||||||||
| 1月1日 | $ | 317,153 |
$ | 117,042 |
$ | 7,845 |
$ | 1,788 |
$ | 1,589 |
$ | 445,417 |
||
| 增添 | 38,630 | 199,810 | 16,447 | 1,788 | 968 | 257,643 | ||||||||
| 處分 | - | ( | 2,205) |
- | ( | 154) |
( | 31) |
( | 2,390) |
||||
| 重分類(註) | - | 3,360 | - | - | - | 3,360 | ||||||||
| 折舊費用 | ( | 8,920) |
( | 18,317) |
( | 4,215) |
( | 696) |
( | 448) |
( | 32,596) |
||
| 淨兌換差額 | ( | 3,188) | 1,042 | 70 | ( | 10) |
( | 12) |
( | 2,098) | ||||
| 12月31日 | $ | 343,675 |
$ | 300,732 |
$ | 20,147 |
$ | 2,716 |
$ | 2,066 |
$ | 669,336 |
||
| 106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382,060 |
$ | 472,618 |
$ | 34,306 |
$ | 6,220 |
$ | 6,145 |
$ | 901,349 |
||
| 累計折舊 | ( | 38,385) |
( | 171,886) |
( | 14,159) |
( | 3,504) |
( | 4,079) |
( | 232,013) | ||
| $ | 343,675 |
$ | 300,732 |
$ | 20,147 |
$ | 2,716 |
$ | 2,066 |
$ | 669,336 |
註:係由預付設備款轉入。
-
1.民國107 年及106 年度之利息資本化金額均為$0。
-
2.本集團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情形,請詳附註六(七)說明。
~128~
-
(三十一)非金融資產減損 (民國106 年度:無)
-
1.本集團民國107 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表列「其他利益 及損失」)計$61,723,明細如下:
| 上述減損損失予以揭露之明細如下: 減損損失-房屋及建築 減損損失-機器設備 力達(江西) |
|
|---|---|
-
2.上述減損損失予以揭露之明細如下:
-
3.本集團於民國107 年度因受美中貿易戰影響,終端銷售客 戶對產品需求放緩,以及近年來節能環保產品為市場銷售 主流,以致生產較低階產品之子公司逐年虧損,導致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發生減損,本集團已將其帳面金額依可回 收金額調整,並認列減損損失$61,273。可回收金額係該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依重置成本 法乘上成新率進行評估。
(三十二)其他非流動資產
| 長期預付租金-土地使用權 預付設備款 存出保證金 |
107年12月31日 172,941 $ 107 174 173,222 $ |
106年12月31日 |
|---|---|---|
| 33,490 $ 26,325 169 |
||
| 59,984 $ |
-
1.力達(中國)分別於民國93 年4 月2 日、93 年5 月17 日 及93 年3 月20 日與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簽訂位於福 建省泉州市東園鎮錦峰村古瑟尾及東園鎮惠南工業區之 設定土地使用權合約;力達(江西)於民國101 年7 月9 日 與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簽訂位於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 城西港區港城大道以南、港興路以北、公租房項目以東與 通港西路以西之設定土地使用權合約。租用年限為44~ 50 年,皆於租約簽訂時業已全額支付。
-
2.力達(中國)於民國107 年3 月30 日與泉州市國土資源局 台商投資區分局簽訂位於福建省泉州市東園鎮錦厝村和 洛陽鎮堂頭村之設定土地使用權合約,租用年限為50 年,
~129~
已依照合約規定於民國107 年6 月5 日之前全額支付。
-
3.本集團於民國107 年及106 年度認列之租金費用分別為 $3,018 及$820。
-
4.上述1.所述土地使用權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 說明。
(三十三)短期借款
| 借款性質 短期借款 擔保借款 借款性質 短期借款 擔保借款 |
107年12月31日 93,912 $ 106年12月31日 50,215 $ |
利率區間 擔保品 4.7% 土地使用權、房屋及建築 利率區間 擔保品 4.4% 土地使用權、房屋及建築 |
|---|---|---|
(三十四)其他應付款
| 應付薪資 應付社會保險 應付勞務費 應付員工紅利 應付增值稅 應付設備款 其他 |
107年12月31日 59,795 $ 59,599 7,125 5,976 647 60 1,752 134,954 $ |
106年12月31日 |
|---|---|---|
| 65,923 $ 66,053 6,762 6,987 611 17,539 4,090 |
||
| 167,965 $ |
(三十五)退休金
-
1.本公司之大陸子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之養 老保險制度每月依當地員工薪資總額之一定比率提撥 養老保險金,民國107 年及106 年度,其提撥比率皆為 18%~19%。每位員工之退休金由政府管理統籌安排,本 集團除按月提撥外,無進一步義務。
-
2.本公司及子公司-偉信國際與孫公司-力達(香港)並 無相關員工退休辦法。
-
3.民國107 年及106 年度,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 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70,862 及$70,458。
(三十六)股本
民國107 年及106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額定資本額均為 $1,500,000 ,分為 150,000 仟股,實收資本額皆為
~130~
- $1,000,000,每股面額均為10 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 股款均已收訖。
(三十七)資本公積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
-
1.於掛牌期間,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 贈與之所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 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 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 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 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 本公積補充之。
-
2.於非掛牌期間,除法令另有規定外,董事會得將全部或 一部分之股份溢價帳戶、其他準備金帳戶或盈餘帳戶之 餘額,或其他得分配之利益,撥充資本,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
(三十八)保留盈餘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包含以前年 度之未分配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 以往年度虧損,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用於任何得 以盈餘支應之目的),如尚有剩餘者(下稱「可分配盈餘」) 得由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
2.本集團股利政策,除相關法令或章程之權利另有規範外, 餘如下:
-
(1)於非掛牌期間,董事會得自行裁量於股息、紅利或 分配(派)前,提撥適當數額之公積金,保留作為業 務、投資運用或供任何目的使用。於分配(派)時,董 事會得按股東個別持股比例,以發行新股及/或現金 方式分配(派)或其他分配方式,並授權以本公司依 法可動用之資金支付。
-
(2)於掛牌期間,如有可分配盈餘(包括迴轉之特別盈餘 公積),以不低於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十,加計以前 年度未分配之全部或部分,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 股息/紅利予股東,其中現金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 付總額之百分之十。除股東會另有決議外,股息、紅 利或其他利益予股東,均應以新台幣為計算基礎。
-
3.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
~131~
日之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 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 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4.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07 年6 月13 日及106 年6 月13 日 經股東會決議之民國106 年及105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 下:
| 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
每股股利 金 額 (元) 58,829 $ 500,000 5.00 $ 民國106年度 |
民國105年度 | 民國105年度 |
|---|---|---|---|
| 金 額 58,829 $ 500,000 |
金 額 266,848 $ 800,000 |
每股股利 (元) |
|
| 8.00 $ |
~132~
- 5.本公司於民國108 年3 月22 日經董事會提議之民國107 年度盈餘分派如下:
| 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
民國107年度 | 民國107年度 |
|---|---|---|
| 金 額 92,269 $ 230,000 160,000 |
每股股利 (元) |
|
| 2.30 $ 1.60 |
上述民國107 年度盈餘分派議案,截至民國108 年3 月 22 日止,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 6.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
(三十九)營業收入
| )營業收入 | |
|---|---|
| 1.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客戶合約之收入 |
107年度 |
| 7,542,981 $ |
|
本集團之收入源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收入可細分為 下列主要產品線及地理區域:
| 107年度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
空壓機 其他 6,391,431 $ 156,497 $ 6,391,431 $ 156,497 $ 中國大陸境內 |
空壓機 其他 951,620 $ 43,433 $ 951,620 $ 43,433 $ 中國大陸境外 |
合計 |
|---|---|---|---|
| 空壓機 6,391,431 $ 6,391,431 $ |
空壓機 951,620 $ 951,620 $ |
||
| 7,542,981 $ |
|||
| 7,542,981 $ |
- 2.合約負債
本集團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負債如下:
| 期初合約負債本期認列收入 預收貨款 預收貨款 |
107年12月31日 |
|---|---|
| 17,114 $ |
|
| 107年度 | |
| 8,773 $ |
3.民國106 年度營業收入之相關揭露請詳附註十二(五)2。
~133~
(四十)其他收入
|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利息 利息收入合計 租金收入 其他 |
107年度 8,764 $ 34,840 43,604 393 12 44,009 $ |
106年度 |
|---|---|---|
| 37,250 $ - |
||
| 37,250 | ||
| - 1,283 |
||
| 38,533 $ |
(四十一)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 | 61,273) |
$ | - |
|
| 淨外幣兌換損失 | ( | 24,735) |
( | 11,609) |
|
| 捐贈支出 | ( | 5,233) |
( | 18,862)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 | 282) |
( | 158) |
|
| 其他 | ( | 866) |
( | 748) |
|
| ($ | 92,389) |
($ | 31,377) |
||
| (四十二)財務成本 | |||||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 $ | 3,747 |
$ | 2,668 |
|
| (四十三)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 |||||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變動 | ($ | 16,001) |
($ | 33,757) |
|
| 耗用之原料及物料 | 5,156,788 | 5,599,213 | |||
| 員工福利費用 | 549,541 | 566,297 | |||
| 委託研究費 | 187,711 | 159,438 | |||
| 運輸費用 | 153,877 | 180,834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58,773 | 32,596 | |||
| 電費 | 50,347 | 52,585 | |||
| 差旅費 | 20,208 | 18,239 | |||
| 交際費 | 18,740 | 11,006 | |||
| 低值易耗品 | 14,912 | 12,708 | |||
| 租金費用 | 12,282 | 9,988 | |||
| 維修費 | 11,856 | 17,351 | |||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 | 188) |
- | ||
| 其他成本及費用 | 82,778 | 111,411 | |||
|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 | 6,301,624 |
$ | 6,737,909 |
~134~
(四十四)員工福利費用
|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董事酬金 其他用人費用 |
107年度 433,763 $ 19,263 70,862 2,196 23,457 549,541 $ |
106年度 |
|---|---|---|
| 446,310 $ 23,364 70,458 1,808 24,357 |
||
| 566,297 $ |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於掛牌期間,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 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0.5%~3%為 員工酬勞,提撥董事酬勞不高於2%;其中員工酬勞以股 份及/或現金方式分派予員工,董事酬勞不應以發給股 份之方式為之。除股東會另有決議外,分派員工酬勞及 董事酬勞均應以新台幣為計算基準。上述所稱「獲利」 係指尚未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稅前利益。
-
2.本公司民國107 年及106 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 為$5,976 及$6,987;董事酬勞估列金額皆為$0,前述金 額帳列薪資費用科目。
-
民國107 年度係依截至當期止之獲利情況,分別以0.5% 及0%估列。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為$5,976 及$0, 其中員工酬勞將採現金之方式發放。
-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106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 民國106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 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
(四十五)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
-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 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
|---|---|---|
|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當期所得稅總額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所得稅費用 |
107年度 326,704 $ 1,728 328,432 91,193 419,625 $ |
106年度 |
| 359,158 $ 1,834 |
||
| 360,992 | ||
| 105,536 | ||
| 466,528 $ |
~135~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之說明: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海外盈餘匯回稅影響數 按稅法規定剔除項目之所得稅影響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所得稅費用 |
107年度 325,154 $ 89,246 3,497 1,728 419,625 $ |
106年度 |
|---|---|---|
| 354,509 $ 105,723 4,462 1,834 |
||
| 466,528 $ |
- 2.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 額如下:
| 107年 | 107年 |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兌換差額 | 12月31日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暫時性差異: | ||||||||
| 產品保固費用 | $ | 4,303 |
($ | 1,999) |
($ | 49) |
$ | 2,255 |
| 壞帳準備 | 157 | ( | 48) |
( | 2) |
107 | ||
| 存貨跌價準備 | 63 | 99 | ( | 3) |
159 | |||
| 小計 | $ | 4,523 |
($ | 1,948) |
($ | 54) |
$ | 2,521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海外盈餘所得稅 | ($ | 407,913) |
($ | 89,246) |
$ | 26,610 |
($ | 470,549) |
| 合計 | ($ | 403,390) |
($ | 91,194) |
$ | 26,556 |
($ | 468,028) |
| 106年 | 106年 |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兌換差額 | 12月31日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暫時性差異: | ||||||||
| 產品保固費用 | $ | 4,143 |
$ | 204 |
($ | 44) |
$ | 4,303 |
| 壞帳準備 | 219 | ( | 59) |
( | 3) |
157 | ||
| 存貨跌價準備 | 21 | 42 | - | 63 | ||||
| $ | 4,383 |
$ | 187 |
($ | 47) |
$ | 4,523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海外盈餘所得稅 | ($ | 336,599) |
($ | 105,723) |
$ | 34,409 |
($ | 407,913) |
| 合計 | ($ | 332,216) |
($ | 105,536) |
$ | 34,362 |
($ | 403,390) |
-
3.本公司係註冊於英屬開曼群島,依當地法令規定其營 利所得免稅。
-
4.偉信國際係註冊於英屬維京群島,依當地法令規定其 營利所得免稅。
-
5.力達(香港)係註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 區者,依「香港稅務條例」之規定僅需針對香港來源
~136~
之營利所得進行課稅,惟力達(香港)於民國107 年及 106 年度並未產生課稅所得。
6.力達(中國)及力達(江西)係註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之規定,按25%徵收 企業所得稅。
(四十六)每股盈餘
|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07年度 | |
|---|---|---|
|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 稅後金額 股數(仟股) 769,605 $ 100,000 769,605 $ 100,000 - 120 769,605 $ 100,120 106年度 |
每股盈餘 (元) |
|
| 7.70 $ |
||
| 7.69 $ |
||
|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 稅後金額 股數(仟股) 923,883 $ 100,000 923,883 $ 100,000 - 70 923,883 $ 100,070 |
每股盈餘 (元) |
|
| 9.24 $ |
||
| 9.23 $ |
(四十七)營業租賃
1.本集團以營業租賃將部分廠房資產出租,民國107 年 度認列之租金收入為$393,租賃期間自民國107 年1
~137~
月至民國111 年12 月屆滿,且並無續約權。另因不 可取消合約之未來最低應收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不超過1年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107年12月31日 |
|---|---|
| 337 $ 1,091 |
|
| 1,428 $ |
- 2.本集團以營業租賃承租台北市信義區辦公室資產,租 賃期間介於民國105 年至108 年,民國107 年及106 年度認列之租金費用皆為$1,056。另因不可取消合約 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不超過1年 |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645 $ 616 $ |
|---|---|
- 3.與關係人之營業租賃請詳附註七(三)之說明。
(四十八)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218,355 |
$ | 257,643 |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17,539 | -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 60) | ( | 17,539) |
|
| 本期支付現金 | $ | 235,834 |
$ | 240,104 |
(四十九)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 短期借款 | ||
|---|---|---|
| 107年1月1日 | $ | 50,215 |
|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45,601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1,904) |
| 107年12月31日 | $ | 93,912 |
七、 關係人交易
(五十)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在英屬開曼群島註冊成立,於民國102 年8 月12 日 以換股方式取得偉信國際(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成立)100% 股權,成為本集團最終控制者。
(五十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力達機械有限公司(力達機械) 本公司副董事長係該公司董事長
~138~
(五十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租金支出
力達(中國)向力達機械承租廠房,租金係參酌附近廠房租金 行情並由雙方設定計算之,並依租賃契約約定,按期付款。 民國107 年及106 年度租金支出分別為$8,208 及$8,112。 另因不可取消合約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
107年12月31日 8,050 $ 8,050 16,100 $ |
106年12月31日 |
|---|---|---|
| 8,217 $ 16,434 |
||
| 24,651 $ |
(五十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總計 |
107年度 3,029 $ 237 3,266 $ |
106年度 |
|---|---|---|
| 3,140 $ 159 |
||
| 3,299 $ |
- 八、 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資產項目 土地使用權(表列其 他非流動資產) 房屋及建築 |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11,517 $ 12,106 $ 83,449 89,999 94,966 $ 102,105 $ 帳面價值 |
擔保用途 |
|---|---|---|
| 107年12月31日 11,517 $ 83,449 94,966 $ |
||
| 短期借款擔保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五十四)或有事項
無。
-
(五十五)承諾事項
-
1.本集團營業租賃之契約請詳附註六(二十三)及附註七(三) 之說明。
-
2.本集團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資本支出。
~139~
107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50 $ 103,306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有關本公司於民國108 年3 月22 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107 年 度盈餘分派案,請詳六(十四)之說明。
十二、 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 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 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 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降低債 務。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之種類
| 金融工具之種類 | ||
|---|---|---|
|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流動資產 存出保證金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帳款 |
107年12月31日 2,619,243 $ 1,788,800 656,437 6,391 - 174 5,071,045 $ 107年12月31日 93,912 $ 438,654 134,954 667,520 $ |
106年12月31日 |
| 2,331,573 $ - 950,824 6,541 1,974,636 169 |
||
| 5,263,743 $ |
||
| 106年12月31日 | ||
| 50,215 $ 626,238 167,965 |
||
| 844,418 $ |
~140~
-
2.風險管理政策
-
(1)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 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 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
(2)風險管理工作由本集團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 策執行。本集團財務部透過與集團內各營運單位密 切合作,以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風險。董事會 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 項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利率風險、匯率風險、信用風 險,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市場風險
-
A.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來自短期借款。按固定利率發 行之借款則使本集團承受公允價值利率風險。於 民國107 年及106 年度,本集團按固定利率計算 之借款皆係以人民幣計價。
-
B.匯率風險
-
a.本集團係跨國營運,因此受相對與本公司及各 子公司功能性貨幣不同的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 險,主要為美金。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 業交易及已認列之資產與負債。
-
b.本集團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規定集團內各公 司管理相對其功能性貨幣之匯率風險。各公司 應透過集團財務部就其整體匯率風險進行避險。
-
c.本集團持有若干國外營運機構投資,其淨資產 承受外幣換算風險。
-
d.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 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人民幣),故受匯率波動之 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 資訊如下:
~141~
| e.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 國107 年及 106 年度認列之全部淨兌換損失 金額分別為$24,735 及$11,609 。 f.本集團因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市場風險分 析如下: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 率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人民幣 1,105 $ 6.866 33,928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人民幣 558 $ 6.866 11,148 $ 107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 率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人民幣 8,428 $ 6.512 250,542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人民幣 304 $ 6.512 9,037 $ 106年12月31日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人民幣 1% 339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人民幣 1% 111 $ 107年度 敏感度分析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12月31日 | 107年12月31日 | |
|---|---|---|---|---|
| 外幣(仟元) 匯 率 1,105 $ 6.866 558 $ 6.866 106年12月31日 |
帳面金額 (新台幣) |
|||
| 33,928 $ 11,148 $ |
||||
| 帳面金額 (新台幣)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1% 1% |
影響損益 | |||
| 339 $ 111 $ |
~142~
106年度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人民幣 1% $ 2,505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人民幣 1% $ 90
C.價格風險
由於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並無 持有權益工具之金融資產,因此本集團並無重大 價格風險。
(2)信用風險
-
A.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 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導致本集團財務損失之風 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按收款條件支付 之應收帳款,及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的合約現金流量。
-
B.本集團係以集團角度建立信用風險之管理。對於 往來之銀行,僅有信評等級良好之機構,始可被 接納為交易對象。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集團 內各營運個體與每一新客戶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 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 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 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 別風險之限額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部之評等而制 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
C.本集團採用IFRS 9 提供前提假設,當合約款項按 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90 天,視同已發生違 約。
-
D.本集團採用IFRS 9 提供前提假設,當合約款項按 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30 天,視為金融資產自 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
E.本集團用以判定債務工具投資為信用減損之指標
~143~
如下:
-
(A)發行人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將進入破產或其 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B)發行人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 市場消失;
-
(C)發行人延滯或不償付利息或本金;
-
(D)導致發行人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 情況不利之變化。
-
F.本集團按客戶類型之特性將對客戶之應收帳款, 採用簡化作法以準備矩陣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損 失。
-
G.本集團經追索程序後,對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 融資產之金額予以沖銷,惟本集團仍會持續進行 追索之法律程序以保全債權之權利。
-
H.本集團納入中國大陸統計局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 數,對未來前瞻性的考量調整按特定期間歷史及 現時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以估計應收帳款的備 抵損失,民國107 年12 月31 日之準備矩陣如下:
| 預期損失率 帳面價值總額 備抵損失 |
未逾期 0.03% 514,602 $ 155 $ |
逾期 1-30天 0.03% 141,241 $ 35 $ |
逾期 31-60天 0.05% - $ - $ |
逾期 61-120天 0.10% 688 $ 1 $ |
逾期 120-360天 0.30% 97 $ - $ |
逾期 361天以上 100.00% - $ - $ |
合計 |
|---|---|---|---|---|---|---|---|
| 656,628 $ |
|||||||
| 191 $ |
- I.本集團採用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表 如下:
| 107年度 | ||
|---|---|---|
| 應收帳款 | ||
| 1月1日_IAS 39 | $ | 383 |
| 適用新準則調整數 | - | |
| 1月1日_IFRS 9 | 383 | |
| 提列減損損失 | 188 | |
| 減損損失迴轉 | ( | 383) |
| 匯率影響數 | 3 | |
| 12月31日 | $ | 191 |
- J.民國106 年度之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四) 說明。
~144~
(3)流動性風險
-
A.現金流量預測是由集團內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 集團財務部予以彙總。集團ㄏ財務部監控集團流 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 營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的借 款承諾額度。此等預測考量本集團之債務融資計 畫、債務條款遵循及符合內部資產負債表之財務 比率目標,及外部監管法令之要求,例如外匯管 制等。
-
B.各營運個體所持有之剩餘現金,在超過營運資金 之管理所需時,將轉撥回集團財務部。集團財務 部則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及定期存 款,其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 動性,以因應上述預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 於民國107 年及106 年12 月31 日,本集團持有 貨幣市場部位分別為$2,619,243 及$2,331,57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分別為$1,788,800 及$0 以及其他流動資產分別為$0 及$1,974,636, 預期可即時產生現金流量以管理流動性風險。
-
C.下表係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 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 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 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
|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 | |||
|---|---|---|---|
| 107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 106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
3個月以下 45,582 $ 438,654 128,978 613,214 $ 3個月以下 552 $ 626,238 160,978 787,768 $ |
3個月至1年內 49,268 $ - 5,976 55,244 $ 3個月至1年內 50,583 $ - 6,987 57,570 $ |
1年以上 |
| - $ - - |
|||
| - $ |
|||
| 1年以上 | |||
| - $ - - |
|||
| - $ |
(三)公允價值資訊
無。
~145~
-
(四)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 號之影響及民國106 年 度適用國際會計準則39 號之資訊
-
1.民國106 年度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說明如下:
-
(1)放款及應收款
-
A.應收帳款
- 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所產 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 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 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 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
B.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本集團持有之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為不符 合約當現金之定期存款,因持有期間短,折現之 影響不重大,係以投資金額衡量。
-
-
(2)金融資產減損
-
A.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 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顯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 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事 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 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B.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 政策如下:
-
(A)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B)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
(C)本集團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 律理由,給予債務人原不可能考量之讓步;
-
(D)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 大增;
-
(E)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於該等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 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 之某個別金融資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 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利變化,或與該組金 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
-
-
-
~146~
濟情況;
- C.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 生減損損失時,按以下各類別處理: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 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 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 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 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 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之限額內於當 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 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 2.金融資產帳面價值自民國106 年12 月31 日依據IAS 39 編製轉換至民國107 年1 月1 日依據IFRS 9 編製之 調節如下:
| IAS 39 轉入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 IFRS 9 |
按攤銷後 其他 成本衡量 流動資產 - $ 1,974,636 $ 1,974,636 1,974,636) ( 1,974,636 $ - $ |
影響 | 影響 |
|---|---|---|---|
| 保留盈餘 $ - - - $ |
其他權益 | ||
| $ - - |
|||
| - $ |
於 IAS 39 分類為「其他流動資產」之金融資產為 $1,974,636,因有符合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 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條件,且本集團持有係為收取現金 流量之目的,因此於初次適用IFRS 9 時,分類為「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民國106 年12 月31 日及民國106 年度之信用風險資訊 說明如下:
-
(1)信用風險係本集團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 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依 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集團內各營運個體於訂定付 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就其每一新客戶 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 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 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
~147~
部之評等而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主 要信用風險來自現金及約當現金及存放於銀行與金 融機構之存款,亦有來自於經銷商之信用風險,並 包括尚未收現之應收帳款。對銀行及金融機構而言, 僅有獲獨立信評等級良好之機構,才會被接納為交 易對象。
-
(2)於民國106 年度,並無超出信用限額之情事,且管 理階層不預期會受交易對手之不履約而產生任何重 大損失。
-
(3)本集團之應收帳款為未逾期且未減損者依據本集團 之授信標準的信用品質資訊如下:
| 群組A 群組B |
106年12月31日 |
|---|---|
| 773,447 $ 14,809 |
|
| 788,256 $ |
-
註:群組A:公司所有中國大陸境內銷售客戶。 群組B:公司所有中國大陸境外銷售客戶。
-
(4)已逾期惟未減損之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如下:
| 已逾期惟未減損之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如下: | |
|---|---|
| 30天內 31-60天 61-120天 |
106年12月31日 |
| 156,505 $ 4,974 1,089 |
|
| 162,568 $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5)已減損之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
A.於民國106 年12 月31 日,本集團已減損之應收 帳款金額為$383。
-
B.民國106 年度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106年 | ||
|---|---|---|
| 群組評估 | ||
| 之減損損失 | ||
| 1月1日 | ($ | 879) |
| 減損損失迴轉 | 480 | |
| 匯率影響數 | 16 | |
| 12月31日 | ($ | 383) |
~148~
(五)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 號之影響
- 1.民國106 年度所採用之收入認列重大會計政策說明如 下:
銷貨收入
本集團設計、製造並銷售空氣壓縮機產品。收入係正常 營業活動中對集團外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 公允價值,以扣除營業稅、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 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方、銷貨金額能 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 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 本集團對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 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品,或有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 受條款均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 2.本集團於民國106 年度適用前述會計政策所認列之收 入如下:
| 中國大陸境內銷貨 中國大陸境外銷貨 |
106年度 |
|---|---|
| 7,250,205 $ 873,627 |
|
| 8,123,832 $ |
- 3.本集團若於民國107 年度繼續適用上述會計政策,對本 期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單行項目之影響數及說明 如下:
| 107年12月31日 | |||||
|---|---|---|---|---|---|
| 採IFRS 15 | 採原會計政策 | 會計政策 | |||
| 資產負債表項目 | 認列之餘額 | 認列之餘額 | 改變之影響數 | ||
| 合約負債 | ($ | 17,114) |
- $ |
($ | 17,114)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17,114) ( |
17,114 |
在過去報導期間,與客戶合約相關之預收貨款(表列「其 他流動負債」),依據IFRS 15 之規定認列為合約負債; 另對本期綜合損益並無影響。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請詳附表一。
-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無。
~149~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 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請詳附表二。
-
9.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無。
-
10.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 往來情形及金額:請詳附表三。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請詳附表四。
-
(三)大陸投資資訊
-
1.基本資料:請詳附表五。
-
2.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 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請詳附表五。
十四、 部門資訊
- (四)一 般性資訊
本集團僅經營單一產業,且本集團董事會係以集團整體評 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 (五)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集團董事會係根據稅前損益為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績 效。
- (六)部門資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150~
| 部門收入 外部收入淨額 內部部門收入 部門稅前損益 折舊費用 利息收入 利息費用 所得稅費用 部門資產及部門負債 部門總資產 部門總負債 |
107年度 7,542,981 $ - 7,542,981 $ 1,189,230 $ 58,773 $ 43,604 $ 3,747 $ 419,625 $ 107年12月31日 6,337,775 $ 1,231,392 $ |
106年度 |
|---|---|---|
| 8,123,832 $ - |
||
| 8,123,832 $ |
||
| 1,390,411 $ |
||
| 32,596 $ |
||
| 37,250 $ |
||
| 2,668 $ |
||
| 466,528 $ |
||
| 106年12月31日 | ||
| 6,297,211 $ |
||
| 1,368,164 $ |
(七)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
1.部門間之銷售係按公允交易原則進行。向主要營運決策 者呈報之外部收入,與綜合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 衡量方式。
-
2.提供主要營運決策者之總資產及總負債金額,與本集團 財務報表內之資產及負債採一致之衡量方式。
-
3.本集團係經營單一產業且本集團係以集團整體評估績 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集團為單一應報導部門,故無 須調節。
-
(八)產品別之資訊
外部客戶收入主要來自空壓機及電焊機等機電產品之設 計、製造及銷售等業務。空壓機及電焊機製造及銷售,主 要來自本集團自有品牌「羅威」、「力達」及「英特蘭」等。 收入餘額明細組成如下:
| 產 品 別 空壓機 其他 |
107年度 7,343,051 $ 199,930 7,542,981 $ |
106年度 |
|---|---|---|
| 7,955,574 $ 168,258 |
||
| 8,123,832 $ |
(九)地區別財務資訊
本集團民國107 年及106 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151~
| 地 區 別 中國大陸 澳大利亞 法國 印尼 韓國 馬來西亞 南非 土耳其 英國 其他 |
收入 非流動資產 6,547,928 $ 947,600 $ 209,608 - 179,343 - 115,223 - 76,154 - 70,181 - 62,927 - 38,533 - 37,599 - 205,485 - 7,542,981 $ 947,600 $ 107年度 |
106年度 | 106年度 |
|---|---|---|---|
| 收入 6,547,928 $ 209,608 179,343 115,223 76,154 70,181 62,927 38,533 37,599 205,485 7,542,981 $ |
收入 7,250,205 $ 198,119 43,150 135,589 39,679 94,260 28,446 34,250 64,742 235,392 8,123,832 $ |
非流動資產 | |
| 729,320 $ - - - - - - - - - |
|||
| 729,320 $ |
(十)重要客戶資訊
本集團於民國107 年及106 年度皆未有單一客戶之收入占 合併綜合損益表上營業收入金額10%以上。
~152~
附件二
本公司第八次修訂組織備忘錄及章程(經 2018 年 6 月 13 日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下稱「本公司章程」) 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之說明
| 差異項目 | 開曼群島法令及說明 | 章程規定及說明 |
|---|---|---|
| 1.公司非依股東會決議減少資本,不得銷除其股份;減 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2.公司減少資本,得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其退還 之財產及抵充之數額,應經股東會決議,並經該收受財 產股東之同意。 3.前項財產之價值及抵充之數額,董事會應於股東會前, 送交中華民國會計師查核簽證。 |
開曼群島公司法第14 條至第18 條對 於公司減資設有嚴格之程序及實體規 範,且相關規範係屬強制規定,故公司 減資時須依該等強制規定辦理,無法於 章程中自訂規範排除該等規定之適用。 |
參照開曼群島律師之意見,本公司以股份買回之方式,達成 最左欄所定之規範要求,而於本公司章程第24(1)條規定: 「儘管本章程另有相反之規定,在不違反開曼法令之情形 下,本公司得依股東會特別決議,依各該股東持股比例(小 數點後四捨五入),強制買回本公司股份並予銷除。依前段 規定買回股份時應給付予股東之對價,得為現金或現金以外 之財產;以現金以外之財產為對價者,其財產類型及相應抵 充之數額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並經該收受財產股東之同 意。董事會並應於股東會前將該財產之價值與抵充之資本數 額,送交中華民國會計師查核簽證。」 |
| 股東會應於中華民國境內召開之。若於中華民國境外召 開股東會,應於董事會決議或股東取得主管機關召集許 可後二日內申報證券交易所同意。 |
開曼群島法令無特別規範。 | 茲因本公司章程第31條規定:「於掛牌期間,本公司股東會 均應於中華民國境內召開」而無例外,故無另外規範於中華 民國境外召開股東會應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或踐行申報程序 之需要。 |
| 股東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 者,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 東臨時會。請求提出後十五日內,董事會不為召集之通 |
開曼群島法令無特別規範。 | 開曼群島並無負責核准股東自行召集股東會之主管機關,故 本公司章程第32條規定:「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載明召集事由及其 |
~153~
| 知時,股東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 | 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董事會收受該請求後十 五日內不為股東會召集之通知時,該請求之股東得自行召集 股東會。」而無須報經主管機關許可。 |
|
|---|---|---|
| 1.公司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 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 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2.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親自出席股 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 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1.依據開曼群島律師之意見,以書面或 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不得視為 親自出席,而應解為已指派股東會主席 為其代理人。 2.此外,依據開曼群島律師之意見,就 其所知,目前開曼群島並無相關法院判 決。惟英國判例(對開曼群島法院而言 具有說服效力之判例)曾認為,縱然未 依章程規定方式撤銷代理之委託,亦不 妨礙該股東親自行使表決權,而排除受 託代理人表決權之計算。 |
1.本公司章程第57條後段規定:「股東擬以書面或電子方式 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召集二日前,依召集通知所載方 式為之;有重複時,應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於後送達者中 已明示撤銷先送達者,不在此限。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 使表決權者,應視為委託股東會主席為代理人依該書面或電 子文件所載內容行使表決權,但股東會主席就該等內容未論 及或表明之事項、臨時動議或原議案之修正案,並無表決權。 為免疑義,股東以上開方式行使投票權時,就該次股東會之 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案,視為棄權。」本條在實際運作 上與我國法令規定並無重大差異,惟解釋上以股東會主席作 為該等以書面或電子投票之股東之代理人,以符合開曼群島 法令關於股東會決議必須由參與股東親自或委託代理人當 場同時行使表決權之要求。 2.本公司章程第58條前段規定:「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 使表決權後,擬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 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先前行使表決權之 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 準。」若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按照章程 第58 條規定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撤銷先前行使表決權之意 |
~154~
| 思表示,仍親自出席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時,儘管該股東實際 並未寄發撤銷之通知,該股東出席並行使表決權之行為,仍 應可視為該股東已按照章程規定撤銷先前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為杜疑義,本公司章程第58 條 後段規定:「惟該股東雖未按照本條規定為撤銷之通知,而 仍親自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者,該股東親自出席並行使 表決權之行為,應視為其業依本條規定撤銷其先前以書面或 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 |
||
|---|---|---|
| 下列涉及股東重大權益之議案,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 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 半數同意為之。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述定額 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1.公司締結、變更或終止關於出租全部營業,委託經營 或與或他人經常共同經營之契約、讓與全部或主要部 分之營業或財產、受讓他人全部營業或財產而對公司 營運有重大影響者。 2.變更章程。 3.章程之變更如有損害特別股股東之權利者,另需經特 別股股東會之決議。 4.以發行新股方式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 5.解散、合併或分割之決議。 |
開曼群島公司法第60條所定特別決 議,係指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 數股東之出席,並由有權於股東會行 使表決權且親自或委託代理人行使表 決權的股東不低於三分之二(如為投 票表決則為表決權三分之二)之同意 所通過之決議;須經特別決議通過之 事項,諸如變更章程、解散與合併等 等,如以低於該多數所作成之決議通 過者,應屬無效。 |
為同時符合開曼群島與我國法令有關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 出席暨表決權數之要求,本公司爰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2010 年4月13日臺證上字第0991701319號函之意旨,於章程第 39條及第2(1)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會之特別決議,應有代表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由出席股 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
~155~
| 董事之報酬,未經章程訂明者,應由股東會議定,不 得事後追認。 |
開曼群島法令無特別規範。 | 參照我國經濟部2004年3月8日商字第09302030870號函 之意旨,本公司章程第70條規定:「董事之報酬得有不同, 不論本公司盈虧,每年得由董事會依下列因素酌給之:(a)其 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b)其對本公司貢獻之價值;(c)參 酌同業通常水準;及(d)其他相關因素。」且本公司董事會業 已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據以設置薪資報酬委員 會,專責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訂定等相關事 項。 |
|---|---|---|
| 監察人之權限與責任 | 開曼群島法令無特別規範。 | 本公司採行審計委員會制度,並未設置監察人,故無特別規 範監察人相關權限與責任。 |
| 1.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之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 訟,並得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股東提出請求後三十日內,監察人不提起訴訟時,股 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並得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 一審管轄法院。 |
開曼群島法令無特別規範。 | 因本公司採取審計委員會制度,並未設置監察人,故本公司 爰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法第14 條之4 第3 項規定,以及經濟 部2011年3月1日經商字第10000533380號函之意旨,修 訂本公司章程第86 條規定,由組成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 取代監察人之職能,得按股東之請求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 訟。 |
| 公司採行無票面金額股者,不得轉換為票面金額股。 | 依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8(1)條末段之 規定:「豁免公司不得將其資本同時 分為票面金額股與無票面金額股。 (英文原文:Provided further that no exempted companyshall divide |
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均為票面金額股份,本公司尚無從發行 或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故實際上並無最左欄規定之適用。 為避免疑義,本公司爰參酌最左欄規範之目的,按公司之現 狀,於2019年3月22日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公司章程修訂議 案增訂章程第7(4)條:「本公司不得發行無面額股份,或將 |
~156~
| its capital into both shares of a fixed amount and shares without nominal or par value.)」是以,經取具開曼群 島律師之意見,依據上開規定並衡諸 實務上股份發行之流程,開曼群島豁 免公司不得將票面金額股份轉換為無 票面金額股份;反之亦然。 |
票面金額股份轉換為無面額股份。」並提送2019 年股東常 會決議通過。 |
|
|---|---|---|
| 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得採行 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組織備忘 錄 |
開曼群島法令無特別規範。 | 本公司業於2019年3月22日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公司章程修 訂議案,於本公司組織備忘錄第7條增訂最左欄之規範要求, 並提送201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
| 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除議 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提案股東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 超過一項者外,董事會應列為議案。股東提案係為敦 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 仍得列入議案。 2.繼續三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份之股 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股東持股期間及持股數 之計算,以停止股票過戶時之持股為準。 3.下列事項,應在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 |
開曼群島法令無特別規範。 | 本公司業於2019年3月22日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公司章程修 訂議案,於本公司章程第31(2)條、第36 條及第40 條增訂 最左欄之規範要求,並提送201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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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 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 知: (1)減資; (2)申請停止公開發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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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章程得訂明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季或每半會 計年度終了後為之。 2.公司前三季或前半會計年度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 案,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監察人或審計委 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 3.公司依前項規定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 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 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4.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分派盈餘而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時,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 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為之。出席股東之 股份總數不足前述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 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 之同意行之;發放現金者,應經董事會決議。 5.公司依前四項規定分派盈餘或撥補虧損時,應依經會 |
開曼群島法令無特別規範。 | 依據本公司章程第100(3)條規定,本公司採行年度盈餘分派 制,故無最左欄規範之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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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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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會應將章程及歷屆股東會議事錄、財務報表、股 東名簿及公司債存根簿備置於中華民國境內之股務代 理機構,股東得檢具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指定範圍, 隨時請求查閱、抄錄或複製;公司並應令股務代理機 構提供。 2.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股東會者,得請求公司或 股務代理機構提供股東名簿。 |
1.開曼群島公司法第29、44、59及73 條分別就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副本 之發給、股東名簿之查閱、帳簿之保 存及會議記錄設有相關規定。 2.此外,依據開曼群島律師之意見, 公司章程得允由股東查閱公司帳簿或 股東名簿。 |
本公司業於2019年3月22日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公司章程修 訂議案,於本公司章程第18 條及第107 條增訂最左欄之規 範要求,並提送201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董事,其已擔任者,當 然解任: 1.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 赦免後未逾五年。 2.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 刑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 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二年。 3.曾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尚未執 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 未逾二年。 4.受破產之宣告或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 |
開曼群島法令無特別規範。 | 本公司業於2019年3月22日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公司章程修 訂議案,於本公司章程第83(1)條增訂最左欄之規範要求,並 提送201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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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 5.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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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或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 關係之公司,就前項會議之事項有利害關係者,視為 董事就該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 |
開曼群島法令無特別規範。 | 本公司業於2019年3月22日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公司章程修 訂議案,於本公司章程第91 條增訂最左欄之規範要求,並 提送201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
| 股東會於公司董事任期未屆滿前,改選全體董事者, 如未決議董事於任期屆滿始為解任,視為提前解任。 |
開曼群島法令無特別規範。 | 本公司業於2019年3月22日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公司章程修 訂議案,修訂本公司章程第62(2)條,以達最左欄之規範要 求,並提送201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
| 1.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之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 訟,並得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 不能召集股東會外,得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 股東會。 |
開曼群島法令無特別規範。 | 1.本公司業於2019年3月22日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公司章程 修訂議案,修訂本公司章程第86條並增訂第32(3)條,以達 最左欄之規範要求,並提送201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2.另因本公司採行審計委員會制度,並未設置監察人,故無 特別規範監察人權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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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達控股有限公司
Lida Holdings Limited
負責人:吳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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