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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S HOLDING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Jun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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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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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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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9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7 月 16 日(周四)下午 15:00;
-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7 月 15 日至 2015 年 7 月 16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5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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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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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 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13 楼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
3.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3.3 发行数量
-
3.4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3.5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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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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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限售期安排
-
3.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3.8 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
3.9 上市安排
-
3.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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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
的议案》;
-
7、《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2、3、4、5、7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 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5 年 7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7 月14 日(星期二),上午8:30 至12:00,下午 14:30 至17:30。
-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 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9 楼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
-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
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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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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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
-
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
-
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
-
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398”。
-
2.投票简称:“建研投票”。具体由公司根据原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
3.投票时间:2015 年 7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
4.在投票当日,“建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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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3.00 元代表对议案 3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 元代表议案 3 中子议案 3.1,3.02 代表议案 3 中子议案 3.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 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 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
| 议案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 议案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
| 议案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 |
| 议案3.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1 |
| 议案3.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3.02 |
| 议案3.3 | 发行数量 | 3.03 |
| 议案3.4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3.04 |
| 议案3.5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3.05 |
| 议案3.6 | 限售期安排 | 3.06 |
| 议案3.7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3.07 |
| 议案3.8 | 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 3.08 |
| 议案3.9 | 上市安排 | 3.09 |
| 议案3.10 | 发行决议有效期 | 3.10 |
| 议案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
| 议案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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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的议案》 议案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00 议案7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 同>的议案》 7.00 议案8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8.00 |
||
| 的议案》 | ||
| 议案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6.00 |
| 议案7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 同>的议案》 |
7.00 |
| 议案8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8.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 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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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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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
1.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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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 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 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
3.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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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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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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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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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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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斌、蔡静 联系电话:0592-2273752
传真:0592-2273752 邮政编码:361004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 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9 楼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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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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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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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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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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