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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S HOLDING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2
Oct 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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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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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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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2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建研集团
股票代码:0023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晓斌、黄明辉、麻秀星、叶斌、郭元强、林燕妮和林千宇等 共 7 人
住所:厦门市湖滨南路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6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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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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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2、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建研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 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建研集团拥 有权益。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以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原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蔡永太先生、李晓斌先生、麻秀星女士、黄明辉 先生、叶斌先生、郭元强先生、林燕妮女士和林千宇女士等共8人共同声明:自2012 年10月15日起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暨共同控制关系解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蔡永太先生成为公司单一实际控制人,因而披露本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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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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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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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李晓斌、黄明辉、麻秀星、叶斌、郭元强、林燕妮和林 千宇等共7人。 |
|---|---|
| 建研集团、公司、上市 公司 |
指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
| 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 指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蔡永太先生、李晓斌先生、 麻秀星女士、黄明辉先生、叶斌先生、郭元强先生、林燕 妮女士和林千宇女士等共8人,于2007年10月9日签订了《一 致行动人协议书》。 |
| 公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人民币、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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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李晓斌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204196410*52 住所:厦门市禾祥西路19 号***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 号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李晓斌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黄明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204196410*57 住所:厦门市厦禾路797 号***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 号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黄明辉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麻秀星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2601197312*22 住所:厦门市洪文一里117 号***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 号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麻秀星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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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叶斌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204196805*15 住所:厦门市湖滨四里24 号***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 号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叶斌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郭元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204197304*12 住所:厦门市洪文一里33 号***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 号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郭元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林燕妮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204196605*29 住所:厦门市厦港新村7 号***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 号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林燕妮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林千宇 性别:女 国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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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350204197710****24
住所:厦门市店上东里42 号**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 号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林千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和实际控制
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晓斌、黄明辉、麻秀星、叶斌、郭元强、林燕妮和 林千宇等共7 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8,872,112 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19.17%;其中,李晓斌担任董事兼副总裁,麻秀星担任董事兼副总裁,黄明辉担任 副总裁,叶斌担任董事,林燕妮担任监事会主席,郭元强担任监事,林千宇担任财 务总监。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止,李晓斌直接持有建研集团5.32%的股份为第二 大股东,黄明辉直接持有建研集团5.08%的股份为第三大股东。除了原《一致行动 协议书》协议共同控制本公司外,上述7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 1 | 李晓斌 | 男 | 中国 | 10,785,411 | 5.32% |
| 2 | 黄明辉 | 男 | 中国 | 10,306,296 | 5.08% |
| 3 | 麻秀星 | 女 | 中国 | 5,612,405 | 2.77% |
| 4 | 叶斌 | 男 | 中国 | 3,042,000 | 1.5% |
| 5 | 林燕妮 | 女 | 中国 | 3,042,000 | 1.5% |
| 6 | 郭元强 | 男 | 中国 | 3,042,000 | 1.5% |
| 7 | 林千宇 | 女 | 中国 | 3,042,000 | 1.5% |
| 合计: | 38,872,112 | 19.17%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李晓斌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 1986 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建材室主任、管理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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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副主任兼副总工、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公司董事兼副总裁。2004 年 4 月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黄明辉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 1985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地基室主任,副主任兼 副总工,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公司董事兼副总裁。2004年4月至今一直担 任公司副总裁。
麻秀星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1997 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检测员、杏林检测 室副主任,福建科之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兼副总裁。2004 年4 月至今一 直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叶斌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 师;1988 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检测员、结构检测 室副主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结构检测站副站长、结构检测站站长、 副总经理,厦门天润匠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2004 年4 月 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
郭元强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1992 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2000 年6 月起历任科之杰科技生产部经理、厦门天润锦龙建 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管代、常务副总经理,2007 年9 月至2010 年9 月任公司董 事。2010 年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内部审计部副部长。
林燕妮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 程师;1986 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试验员、组长,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 杏林检测站副站长、建材检测站副站长,公司工会主席,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的职工 代表监事并担任监事会主席。2004 年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工会主席。
林千宇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会计师,高 级经济师;曾任厦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办会计,2001 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 主办会计、综合部副主任、财务主管,公司财务总监。2004 年4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 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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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单位名称(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 | 在其他单位 | 任期起始日 | 任期终止日 | |
|---|---|---|---|---|
| 姓 名 | ||||
| 股公司及参股公司) | 担任的职务 | 期 | 期 | |
| 2010年10月 | 2013年10月 | |||
| 李晓斌 |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20 日 | 19 日 | |||
| 执行董事兼 | 2010年11月 | 2013年11月 | ||
| 李晓斌 | 重庆天润匠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 总经理 | 29 日 | 28 日 | ||
| 2010年10月 | 2013年10月 | |||
| 李晓斌 | 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26 日 | 25 日 | |||
| 2010年10月 | 2013年10月 | |||
| 李晓斌 | 龙海市龙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董事 | ||
| 24 日 | 23 日 | |||
| 2010年06月 | 2013年06月 | |||
| 黄明辉 | 厦门科之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24 日 | 23 日 | |||
| 2010年11月 | 2013年11月 | |||
| 黄明辉 |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18 日 | 17 日 | |||
| 2010年09月 | 2013年09月 | |||
| 黄明辉 | 厦门天润锦龙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02 日 | 01 日 | |||
| 2012年06月 | 2015年06月 | |||
| 黄明辉 | 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11 日 | 10 日 | |||
| 2012年06月 | 2015年06月 | |||
| 黄明辉 | 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12 日 | 11 日 | |||
| 2010年08月 | 2013年08月 | |||
| 麻秀星 | 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20 日 | 19 日 | |||
| 2010年11月 | 2013年11月 | |||
| 麻秀星 |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18 日 | 17 日 | |||
| 2012年06月 | 2015年06月 | |||
| 麻秀星 | 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07 日 | 06 日 | |||
| 2010年10月 | 2013年10月 | |||
| 麻秀星 | 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26 日 | 25 日 | |||
| 2011年07月 | 2014年07月 | |||
| 麻秀星 | 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10 日 | 09 日 | |||
| 2011年09月 | 2014年09月 | |||
| 麻秀星 | 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05 日 | 04 日 | |||
| 2010年09月 | 2013年09月 | |||
| 麻秀星 | 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20 日 | 19 日 | |||
| 2010年10月 | 2013年10月 | |||
| 叶斌 |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 20 日 | 19 日 | |||
| 2011年04月 | 2014年04月 | |||
| 叶斌 | 泉州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25 日 | 24 日 | |||
| 2011年08月 | 2014年08月 | |||
| 叶斌 | 泉州市泉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24 日 | 23 日 | |||
| 2011年08月 | 2014年08月 | |||
| 叶斌 | 泉州市泉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02 日 | 01 日 | |||
| 2008年05月 | 2014年05月 | |||
| 叶斌 | 厦门天润匠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
| 16 日 | 15 日 | |||
| 2010年10月 | 2013年10月 | |||
| 叶斌 | 龙海市龙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董事 | ||
| 24 日 | 23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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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 | 2013年11月 | |||
|---|---|---|---|---|
| 叶斌 | 厦门营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董事 | ||
| 25 日 | 24 日 | |||
| 2011年08月 | 2013年11月 | |||
| 叶斌 | 北京勘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
| 20 日 | 09 日 | |||
| 北京勘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 | 2011年12月 | 2014年11月 | ||
| 叶斌 | 负责人 | |||
| 司 | 01 日 | 30 日 | ||
| 2010年10月 | 2013年10月 | |||
| 林燕妮 |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 20 日 | 19 日 |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相关处罚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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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转让的决定
原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蔡永太先生、李晓斌先生、麻秀星女士、黄明辉先生、 叶斌先生、郭元强先生、林燕妮女士和林千宇女士等共8人共同声明:自2012年10 月15日起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暨共同控制关系解除。目前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前三大股东中蔡永太先生持有本公司17.71%股份,李晓斌先生持有本公司5.32% 股份,黄明辉先生持有本公司5.08%股份,李晓斌先生及黄明辉先生与蔡永太先生所 持股份均存在较大的差距,且上述两名股东合计持股数量之和也低于蔡永太先生; 同时,蔡永太先生作为大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半数,且目前继续担任公 司董事长兼总裁职务,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始终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因此随着共同 控制关系的解除,第一大股东蔡永太先生仍然实际控制着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李 晓斌先生、麻秀星女士、黄明辉先生、叶斌先生、郭元强先生、林燕妮女士和林千 宇女士等共7人及蔡永太先生解除共同关系。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目前,原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李晓斌先生、麻秀星女士、黄明辉先生、叶斌先生、 郭元强先生、林燕妮女士和林千宇女士等共7人均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所持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其仍将遵守公司股票上市前发起人股东所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东的限售承诺。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增持或处置已拥有的权益的股份,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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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和结果
本公司于2012 年10 月15 日收到上述8 位原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交的《关于 共同控制关系变动的声明与承诺函》,原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蔡永太先生、李 晓斌先生、麻秀星女士、黄明辉先生、叶斌先生、郭元强先生、林燕妮女士和林 千宇女士等共8 人共同声明:自2012 年10 月15 日起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 议书》暨共同控制关系解除。鉴于自公司成立以来,蔡永太先生一直担任公司的 董事长兼总裁,一直作为公司管理团队的核心,报告期内蔡永太先生作为大股东 提名的董事人数占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比例在半数以上,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始 终具有较强的控制力,随着共同控制关系的解除,第一大股东蔡永太先生仍然实 际控制着公司,蔡永太先生成为公司单一实际控制人。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李 晓斌先生、麻秀星女士、黄明辉先生、叶斌先生、郭元强先生、林燕妮女士和林 千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保持不变。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 1 | 李晓斌 | 男 | 中国 | 10,785,411 | 5.32% |
| 2 | 黄明辉 | 男 | 中国 | 10,306,296 | 5.08% |
| 3 | 麻秀星 | 女 | 中国 | 5,612,405 | 2.77% |
| 4 | 叶斌 | 男 | 中国 | 3,042,000 | 1.5% |
| 5 | 林燕妮 | 女 | 中国 | 3,042,000 | 1.5% |
| 6 | 郭元强 | 男 | 中国 | 3,042,000 | 1.5% |
| 7 | 林千宇 | 女 | 中国 | 3,042,000 | 1.5% |
| 合计: | 38,872,112 | 1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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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转让事项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建研集 团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在本次转让事项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建研集团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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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 叶斌、郭元强、林燕妮和林千宇等共 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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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元强、林燕妮和林千宇等共7人身份证
-
明文件;
-
2、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
3、《关于共同控制关系变动的声明与承诺函议》;
-
4、《广发证券关于建研集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到期暨共同控制关系解除的专项
意见;
-
5、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建研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人:周荣志 柯麟祥
联系电话:0592-2273752
传 真:0592-2273752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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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 号 |
| 股票简称 | 建研集团 | 股票代码 | 00239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 元强、林燕妮和林千宇等共7 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福建省厦门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 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 承 □ 赠与 □ 其他 √ 《一致行动协议书》到期,共同控制关系解除。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38,872,112 股 持股比例: 19.1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0 变动比例: 0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 个月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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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内继续增持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
明;
-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
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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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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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元强、 林燕妮和林千宇等共 7 人。
签字:
日期: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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