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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S HOLDING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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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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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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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1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 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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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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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7 日

(二)授予数量:1059.5 万股,占目前股本总额的 1.49%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授予人数:66 人

(五)授予价格:5.81 元/股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麻秀星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 170.00 16.05% 0.24%
2 李晓斌 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 85.00 8.02% 0.12%
3 叶斌 副总经理(副总裁) 35.00 3.30% 0.05%
4 林祥毅 董事、董事会秘书 35.00 3.30% 0.05%
5 刘静颖 董事 25.00 2.36% 0.04%
6 戴兴华 董事 25.00 2.36% 0.04%
中层管理人员(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
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
人员(60人)
684.50 64.61% 0.96%
合计 1059.50 100% 1.4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 66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0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调整后)》中确定的人员。

(七)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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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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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限售。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完成日起满 15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次解除限售。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30%,第二次解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 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第三次解除限售期为限售期满后第 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享 有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 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 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 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

2、限售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除限售日。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为解除 限售期。在解除限售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 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未按期申请解除限售的部分不再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 购注销;若解除限售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则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在解除限售期满,公司为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八)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 2020 年业绩为基数,且不低于 2019 年完成数,2021 年—2023 年三年复 合增长率不低于 25%,详见下表: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基准: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且不低于2019年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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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第一次解除限售 目标: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2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次解除限售
基准: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且不低于2019年完成数;
目标: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6%,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56%;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次解除限售
基准: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且不低于2019年完成数;
目标: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95%;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作 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垒知集团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及 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 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A(杰出)、B(优秀)、C(良好)、D (合格)、和 E(不合格)五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考核分数 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考评分数 分数≥95 95>分数≥85 85>分数≥75
75>分数≥60

分数<60
评价标准 A(杰出) B(优秀) C(良好) D(合格) E(不合格)
个人层面系数 100% 70%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度。

被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因考核结 果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 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30 万股,5 名激励 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0.5 万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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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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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同意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 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9 人调整为 66 人,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数量由 1100 万股调整为 1059.5 万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1]361Z0008 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止,公司 已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595,000 股,授予价格为 5.8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556,95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0,595,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0,776,791.88 元。股东全 部以货币出资。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0,527,432.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720,527,432.00 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7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6 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七、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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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比例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153,588,946 21.63 10,595,000 164,183,946 22.79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56,343,486 78.37 0 556,343,486 77.2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09,932,432 100.00 10,595,000 720,527,432 100.00
三、股份总数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72052.7432 万股计算,2019 年度每股收益基本未发生变化。

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0993.2432 万股增加至 72052.7432 万股,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19.60%下降至 19.31%。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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