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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S HOLDING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ul 2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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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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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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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5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 润小贷”)为了能够顺利获得银行融资,扩大业务,提高收益,拟向国家开发银 行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贷款。双润小贷在经批准的贷款额度内,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 机构申请贷款,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双润小贷所有股东按各自所占股份比率按份向贷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 持有双润小贷 10%的股权,拟承担贷款金额 10%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 年。

2、上述担保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应由 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1、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2、成立日期:2013 年 04 月 10 日;

  •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4、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708;

  • 5、法定代表人:陈铁铭;

  • 6、经营范围:在思明区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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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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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册资本:21,800 万元。

8、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2,574.33 万元,负债 总额 158.40 万元,净资产 22,415.93 万元,营业收入 1,366.85 万元,净利润 615.93 万元。 2013 年度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2,921.29 万元,负债总额 155.59 万元, 净资产 22,765.70 万元,营业收入 1,549.74 万元,净利润 904.07 万元。 2014 年上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股权结构情况图

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占股本总额比例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476 29.71%
厦门加捷股份有限公司 2,180 10%
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建研集团全
资子公司)
2,180 10%
厦门东太集团有限公司 2,180 10%
厦门眼科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1,635 7.5%
厦门天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1,199 5.5%
厦门国岩投资有限公司 1,090 5%
厦门双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00 2.29%
许琴敏 2,180 10%
汤葆芬 1,526 7%
魏鹏翔 654 3%
合计 21,800 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 润小贷”)为了能够顺利获得银行融资,扩大业务,提高收益,拟向国家开发银 行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发起办理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贷款的申请。

  • 2、由“双润小贷”的所有股东按各自所占股份比率按份向贷款银行提供

  • 连带责任担保。

  • 3、担保期间叁年。(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间最终以实际合同签订的为准) 。

四、董事会意见

经认真核查,2014 年上半年双润小贷在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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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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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远优于 2013 年全年。本次为双润小贷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经营所需 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双润小贷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同 时,公司为双润小贷贷款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及双润小贷其他股东分别根据出资比例为双润小贷贷款 提供担保,因此本公司此次为双润小贷提供上述担保是公平和对等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0.43%、净资产的 0.60%。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担保实际余额为 1.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6.82%、净资 产的 9.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 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厦 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核查,基于 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本次反担保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鉴于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半年的业务调整公司在经营 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等各方面获得了较大的提升, 2014 年上半年的盈利情况远 高于 2013 年全年,资产负债率较低,适当进行融资有助于保证资金周转提高运 营效率,公司本次为双润小贷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我们同意 公司此次为双润小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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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厦门思明双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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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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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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