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ETS HOLDING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9, 2021

54441_rns_2021-03-29_074346c0-f386-4cbd-bd5b-130573aec53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picture [88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垒知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 2021 年 3 月 26 日总股本 720,490,4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0.8 元(含税)。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目前行业特点、 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二、对《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88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 使用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 是的态度,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事项: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融资额度总额为 人民币 507,000 万元,公司向相应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大额度总额为 507,000 万元。 上述被担保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其融资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融资 所需,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无逾期 担保情形。除对上述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对控股股东、其他公司持股 50%以下之子 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任何情形。

2、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 供给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 非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此外,公司目前已经完善了关联方资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往来的控制制度,并已建立了“占用即冻结”机制,即董事会一经发现控股股东 及其下属企业存在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董事会应立即依法申请有关人民法院对控 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予以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 资产。

五、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 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 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七、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垒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垒知科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垒知科技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垒知科技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垒知科技集团(北京) 有限公司 5 家控股子公司提供采购履约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 之内,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为本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picture [88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章处:

肖 虹 王 哲 刘小龙 一 签署时间: 二〇二 年 三 月 二十六 日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