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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S HOLDING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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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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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 板上市的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 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 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 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3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73号文“关于 核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新股。2010年4月26日,公司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 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万股以及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8元。截至2010年4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 社会公众股东以货币资金方式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84,000万元,扣除从募集资金 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等发行费用2,720.00万元后已汇入公司银行账 户的资金净额为81,280.00万元,经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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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978.6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301.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正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31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自行支付的前述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中,包括信息披露及路 演推介费用582.35万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已将其中包含的路 演推介费用313.99万元,调整记入2010年期间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 总额中扣除。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615.33万元,扣除预定募集资金 39,303.00万元后,公司实际超募了41,312.33万元(以下称“超募资金”)。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该《募集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募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 容。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序 号 |
开户公司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专户用途 |
|---|---|---|---|---|
| 1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 |
37510188000257430 | 存放超募资金 |
| 2 | 科之杰新材料(漳 州)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开元支行 |
87020120540005759 | 用于年产5 万吨羧 酸系减水剂项目 |
| 3 |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 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 翔安支行 |
40334001040066669 | 用于年产120 万方 预拌混凝土扩建搬 迁项目 |
| 4 |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 心有限公司(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 城建支行 |
4100024029200005778 | 用于建筑工程检测 中心同安基地项目 |
注: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0年6 月29日更名为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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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开户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分 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0年7月26日签订《关于<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书》,对原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部分条 款进行补充约定。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无重大差异。根据该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 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 定),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保荐 代表人崔海峰、周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 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 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8,662,709.72元,其中活期存 款余额40,662,709.72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3,000,000元,定期存单余额 5,000,000元。具体如下:
| 公 司 名 称 | 开 户 银 行 | 账 户 类 别 | 存放余额(元) |
|---|---|---|---|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 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7,752,893.08 |
|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3,000,000.00 |
|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行 | 六个月定期存 款 |
5,000,000.00 |
|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 安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2,909,743.29 |
|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 建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73.35 |
| 合 计 | 48,662,709.72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 金额为75,000,000元,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购买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 续。公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合 计 |
|---|---|---|---|---|---|
| 建设银行厦门康乐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理财产品 |
3,500 | 2013年11月12日 | 2014年02月12日 | 3,500 |
| 厦门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理财产品 |
4,000 | 2013年11月12日 | 2014年05月12日 | 4,000 |
| 合 计 | -- | 7,500 | -- | -- |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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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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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80,615.3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
62.1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
70,416.1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注)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年产5万吨羧酸系减 水剂项目 |
否 | 17,691.00 | 17,691.00 | 53.11 | 9,971.09 | 56.36 | 2011.05.01 | 3,778.63 | 注1 | 否 |
| 年产120 万方预拌混 凝土扩建搬迁项目 |
否 | 15,673.00 | 15,673.00 | 9.07 | 12,329.55 | 78.67 | 2011.11.01 | 2,780.03 | 注2 | 否 |
| 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同 安基地项目 |
否 | 5,939.00 | 5,939.00 | - | 6,026.65 | 101.48 | 2012.01.01 | 1,466.15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9,303.00 | 39,303.00 | 62.18 | 28,327.29 | — | — | 8,024.8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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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募资金投向 | ||||||||||
|---|---|---|---|---|---|---|---|---|---|---|
| 收购重庆市建研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76.23% 股权 |
否 | 1,314.33 | 1,314.33 | — | 1,314.33 | 100.00 | 2010.06 | 444.87 | 是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8,700.00 | 8,700.00 | — | 8,700.00 | 100.0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泉州市建筑设计 院整体产权 |
否 | 2,100.00 | 2,100.00 | — | 2,100.00 | 100.00 | 2010.12 | 166.26 | 是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9.974.54 | 29,974.54 | — | 29,974.54 | 100.0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2,088.87 | 42,088.87 | — | 42,088.87 | — | — | 611.13 | — | — |
| 合计 | — | 81,391.87 | 81,391.87 | 62.18 | 70,416.16 | — | — | 8,635.9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报告期内,“年产5万吨羧酸系减水剂项目”经济效益基本达到预期。由于项目产量还未达到达产目标,配套流动资金未全部使用,后续 尚有部分厂房及配套设施需投入。上表中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包含由关联方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本募投项目产品形成的利润。 注2:“年产120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搬迁项目”项目建设已完成,形成120万方产能,经济效益基本达到预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明 |
报告期内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42,088.87万元(含所产生的利息收入776.54万元),已全额使用。截至201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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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0年6月1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重庆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6.23%股权的议 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公司及子公司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以下 三个项目: ① 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1,500.00万元的价格收购重庆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76.23%股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中的1,314.33万元收购了重庆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76.23%股权; ②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700.00万元归还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主营业务的贷款; ③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本公司的流动资金,该资金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 (2)2010年11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参与竞拍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整体产权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收购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整体产权的议案》,决定以超募资金中的2,100.00万元收购泉州市建筑设计院(包含泉州设计院及其两家下属公 司泉州市泉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泉州市泉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整体产权,超出2,100.00万元的部分价款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100.00万元收购了前述泉州市建筑设计院的整体产权。 (3)2011年10月3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199,745,424.46元全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况 |
报告期内无。 |
| 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
2010年7月2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了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0,063.51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366.27万元,除7,5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外,全额存放于本公司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本公司将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安排,陆续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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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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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崔海峰 周 伟
2014 年3 月24 日
保荐机构(盖章):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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