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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18

Ap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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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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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饶育蕾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17 年度工作中,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认真审阅各 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7 年度 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授权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出席的情形,无缺席会议的情形;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 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的情形。

在审议各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过程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在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 质询和建议。

本人认为,2017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 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同时,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无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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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7 年,本人对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一)2017年4月19日,对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任公司2017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方案,以及子公司向实际 控制人租赁办公场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7年5月16日,对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事项,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三)2017年6月6日,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 意见。

(四)2017年7月11日,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7年8月11日,对2017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核销资产,以及变更会计政策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7年9月15日,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7年12月18日,对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和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八)2017年12月19日,对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17年12月27日,对终止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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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 议。审议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 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改选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第二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第 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17 年,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 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 和市场变化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 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积极提出专业意见供公 司决策参考。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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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工作;

2、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资者较为关注 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关注公共媒体、互联网等对公司的舆论和报道;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提 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忠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饶育蕾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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