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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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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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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或“公司”)2020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蓝思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 号)同意,蓝思科技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9,622,64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每 股 25.44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87.04 元,扣除本次不含税发行费 用人民币 90,849,056.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09,150,930.49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对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关于蓝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76 号)。 公司目前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及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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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建设期
项目名称
序号
- 1 -
| (万元) | (万元) | |||
|---|---|---|---|---|
| 1 |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 151,476.08 | 127,898.06 |
2年 |
| 2 |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 453,083.44 | 425,228.80 |
2年 |
| 3 | 长沙(二)园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632,945.16 |
537,789.32 |
2年 |
| 4 | 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 | 210,166.95 | 209,083.82 |
3年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 |
| 合计 | 1,647,671.63 | 1,500,000.00 |
- |
目前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根据计划有序建设中,计划于本年度以后支出的 部分募集资金出现了暂时闲置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实际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343,740.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47,288.62 万元。各项 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承诺使用募集资 | 已使用募集资金 | 剩余募集资金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 金净额 | 金额 | 本金 | ||
| 1 |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 面板建设项目 |
127,123.43 | 43,476.42 |
83,647.01 |
| 2 |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 能面板建设项目 |
422,653.36 | 47,018.67 |
375,634.69 |
| 3 | 长沙(二)园3D 触控功能面板和 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534,532.14 | 52,041.19 |
482,490.95 |
| 4 | 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 | 207,817.48 | 2,415.05 |
205,402.43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98,788.68 | 198,788.68 |
113.53 |
| 合计 | 1,490,915.09 | 343,740.00 |
1,147,288.62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更好地落实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中长期战略的推进发展,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需 求增加,公司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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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行为。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 3.85% 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23,100 万元。
(三)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 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 情形,符合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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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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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决策 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行为,并且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 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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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钦军 崔 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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