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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s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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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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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蓝思精密(泰州) 有限公司、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期 权、掉期(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为汇率、货币。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 8 亿美元,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操作,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品种包括远期、期权、掉期(互换)、期货等 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为汇率、货币。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最 高金额合计不超过 8 亿美元,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操作,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九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境 内外大型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业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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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进料加工并以出口为主的外向型企业,采购、销售大部分以外汇结算。 为防范和控制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蓝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则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2、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蓝思精密 (泰州)有限公司、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因 基础资产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内部控制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 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同时,如交 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 易损失。
3、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实时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 态变化,加强对汇率、货币的信息分析,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有效执行,最大限度避免损失。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流程制度,针对 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做出 了明确规定。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外 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 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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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 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 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三、授权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 务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部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 策权,授权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为目的。该投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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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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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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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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