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ens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5, 2021

55420_rns_2021-04-25_c8ad84e4-a554-4422-b0f2-25c76624a80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2020年,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 则,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 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内部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 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 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0年度,监事会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20年召开的全部14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4次股东 大会。

(二)2020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2、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5

3、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聘请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子公 司向实际控制人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

4、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8、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 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2/5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工作、忠于职守,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政策、制度和规定,认真按照财务制度、会 计准则及时、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

1、向实际控制人周群飞女士租赁办公场所,支付租金96.47万元。

  • 2、向控股股东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借款70,795万元。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背景真实、有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需要。同时,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各项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截至2020年末,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 外担保事项均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且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5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存 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 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 执行情况。2020年度,公司已建立并逐渐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符合公司 实际的,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 行,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都是有效的。

(七)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

4/5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