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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on Electronics Corp.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1, 2026
52108_rns_2026-05-21_7afcd92c-c4ab-4319-9ed7-14f30f2e4378.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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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額代理人
台新經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額代理部
台新證券網址:www.tssco.com.tw
親自辦理地址:104496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由92卷進入)
郵寄辦理地址:104946台北郵政第46-300號信箱
電話:(02)2504-8125公司代號:117
證券代號:2472
營業時間: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30~下午4:30
企事站名:南宏建國路口
306、307、672、282、
292、266、429
建連站名:幼江南宏站(4號出口)

國內
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580號
國內郵簡
假東 台啓
本次股東常會無聲放紀念品
請股東多加利用集保結算所「股東&服務」電子投票 stockservices.tdcc.com.tw
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將依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保存;當事人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本股務代理部。
委託書用紙填發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出席簽到卡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股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股東接受他人股求委託書前,應請股求人提供股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股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股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股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三、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四、股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五、其他議案事項性質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列示。
六、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七、委託書格式如第三聯所示。
| 戶名 | 戶號 | 117 | |||||||||||||
|---|---|---|---|---|---|---|---|---|---|---|---|---|---|---|---|
| 銀行條號 | (無保免寄回) 立隆 | 簽名或蓋章 | |||||||||||||
| 一、辦理匯款(限本人條號)登記,請由左方依次填寫,匯款處理費由股東現金股利中扣除。 二、貴股東如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行條號登記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退匯段等支票之郵資費用。 | |||||||||||||||
| 銀行代號 100 | |||||||||||||||
| 銀行名稱 700 | |||||||||||||||
| 銀行合款條號(分行別、科目、條號、新票號碼) | |||||||||||||||
| 簽名或蓋章 |
貴股東如欲查詢股東會相關事宜,歡迎使用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語音查詢系統,
請撥:
(02)2504-8125,按1→按3(股東會相關事宜)
(輸入代號:2472)
請由此虛線撕開
| 第三聯 | 委託人(股東) | 編號 | 115-117 |
|---|---|---|---|
| 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5年6月24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 下列議案未勾讓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一-四年度最終分派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本公司解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每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取。如因故改簡開會,本委託書仍需有效(現此一會期)。 此致 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 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5年6月24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1)《承認(2)○反對(3)○棄權。 (1)《本公司解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 (1)《贊成(2)○反對(3)○棄權。 | 股東戶號 | |
| 持有股數 | |||
| 核名及名稱 | |||
| 股東名稱 | 股東名稱 | ||
| 股東名稱 | 股東名稱 | ||
| 股東名稱 | 股東名稱 | ||
| 股東名稱 | 股東名稱 | ||
| 股東名稱 | 股東名稱 | ||
| 股東名稱 | 股東名稱 | ||
| 股東名稱 | 股東名稱 | ||
| 股東名稱 | 股東 | ||
| 股東名稱 | 股東 |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謹訂於民國1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假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一段147號(本公司一樓會議室)召開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本次會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
二、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2. 一一四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3. 一一四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4. 一一四年度給付董事酬金報告。5. 私募有償證券實際辦理情形。(二)承認事項:1.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 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四)臨時動議。
三、本公司董事會擬訂114年度現金股利分配內容:股東現金股利每股分配3.5元。現金股利分配案依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分配之。實際配息率按配息基準日實際洗通在外股數調整之。
四、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相關說明請參閱第五聯。
五、本次股東會會議主要內容,若有公司法第172條或證交法第26條之1規定之事項,除列舉於召集通知外,其主要內容,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六、依公司法第八條規定自115年4月26日起至115年6月24日止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如需辦理開戶手續(繳交印鑑卡),請洽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部辦理。
七、如有股東需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5年5月22日前製作需求人需求資料彙總表所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鑑入(網址:https://freg.sfj.org.tw),輸入表施條件即可;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部。
八、除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外,時函牽連,並隨函頒附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視自出席,請於第三聯「出席簽到卡」上簽名或蓋章後,於會議當日攜至會場報到(請勿寄回);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妥代理人相關資料及簽名或蓋章後,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票代理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理部。
九、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5月23日至115年6月21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服務/電子投票」,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十、參加股東會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撫查驗。
十一、敬請查照辦理為荷。
此 致
貴股東
※本次股東常會無發放紀念品
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
本次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相關說明如下:
- 本公司為因應營運成長所需、強化公司財務體質需求,並使資金募集營運更多元化及彈性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情形,於適當時機依公司章程、相關法令及下述各項辦理原則,以私募普通股方式籌措中長期資金。茲將其方式、內容及私募有償證券授權董事會辦理之原則說明如下:
(1) 本次私募股數以不超過16,400,000股之普通股為限,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償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應說明事項:
A. 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 本次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且不得低於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i. 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ii.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 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為訂定依據,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c) 訂價之合理性:前述價格之訂定係參考公司股價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償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及考量私募有償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B. 特定人選擇之方式、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a) 應募人選擇之方式、目的:
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交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且需為策略性投資人,並對本公司長期發展及競爭力與既有股東權益,能產生效益者為優先,惟目前暫無已洽定之應募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b) 應募人選擇之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係為因應本公司營運發展之需引進策略性投資,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對本公司未來營運具助益為首要考量,將擇定有助於公司開發市場、產品銷售、技術合作,並能挹注公司之獲利,對股東權益實有正面助益者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C.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a) 不採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以利達成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目的,且私募有償證券三年內轉讓之限制,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募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b) 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6,400,000股之普通股為限。
(c) 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本次籌資計畫之預計資金用途為償還借款、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自股東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預計一年內分二次辦理,各分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如下:
| 預計辦理次數 | 預計私募股數 | 私募之資金用途 | 預計達成效益 |
|---|---|---|---|
| 第一次 | 8,200,000股 | 償還借款、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 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以減輕利息負擔,改善財務結構,提升公司營運效能 |
| 第二次 | 8,200,000股 | 償還借款、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 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以減輕利息負擔,改善財務結構,提升公司營運效能 |
(2)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其股份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本次私募普通股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交易。
(3) 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其發行計劃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私募金額、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暨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環境因素變更而有所修正時,除私募訂價成數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4) 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授權董事長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所需之未盡事宜。
- 投資人如欲查詢私募相關訊息,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項下(網址:http://mops.twse.com.tw)或本公司網址(http://www.ielon.com.tw/tw/inves1.php)查詢。
指派書
茲指派
將
擔任本公司之法人代表,出席貴公司一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常會,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此致
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東蓋章:
中華民國1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