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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y 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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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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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58 立德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5/07 發言時間 18:30:25
發言人 孔志民 發言人職稱 經管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8195-30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立德一, 代碼:30581)行使債券贖回暨終止櫃檯買賣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5/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5/07
2.公司名稱:立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債券贖回暨終止櫃檯買賣。
6.因應措施:
(一)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轉換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第十八條(一)規定,本轉換債於自發行日起滿一個月之翌日(民國100年4月25日) 起
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03年2月12日)止,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若連續三十個
營業日(102/3/4~102/4/17)超過當時本轉換債轉換價格(14.47元)達百分之三十(含)
以上(18.811元)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發給債權人一份一個月
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
券收回基準日),且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
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債,且債券收回基準日不得落入本轉換債停
止轉換期間內。
(二)茲訂定本轉換債收回相關事宜如下:
(1)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收回期間:102年5月30日至102年6月28日
證券商受理期間:102年5月29日至102年6月27日(請向交易券商提出申請)
(2)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2年6月28日
(3)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2年7月1日
(4)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2年5月30日
(5)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至原交易券商辦理
債券贖回手續者,本公司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債。
(6)每張債券收回價格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本公司統一於102年7月5日以匯款或郵寄支票
方式交付各債券持有人。
(三)本轉換債收回手續:
因本轉換債為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請攜帶1.證券存摺 2.集保帳戶印鑑,至原交易證
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127表單(註明贖回)辦理債券
收回手續即可;交易證券商於收件後會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收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
撤銷。
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至原交易券商辦理債券
贖回手續者,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債。
(四)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
電話:(02)2562-165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02年4月21日至102年6月19日因適逢股東常會本轉換債停止轉換期間,債券持有人如擬
申請轉換普通股,請於本轉換債停止轉換訖日(102年6月19日)至債券收回基準日之前一
營業日(102年6月27日)向交易券商提出申請轉換手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