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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Inc.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Oct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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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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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
增加 2021 年度日常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与关 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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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 经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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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 董事李江淮、米莉、李永川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共4票同意通 过该议案。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5000万元(含本次追认部分), 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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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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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日常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在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 续性业务,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追认日常关联 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 2021 年度日常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 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日常关联 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 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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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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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 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公司保荐机构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1 年度日常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需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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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 本次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交易预计额度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到5%,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及超额情况
因本年度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四川联恺照明有限公司、遂宁海德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大英昀皓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1 年 1-9 月份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 2021 年度预计 额度,依据公司相关的规定,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前述超额部分 进行追认,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1年度预计额度 | 2021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 | 2021年实际与预计的超额情况 | 超额原因说明 |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委托加工 | 大英昀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 | 1,394.37 | 194.37 | 实际业务需求增加 |
| 合计: | 1,200.00 | 1,394.37 | 194.37 | - |
(三)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情况
由于相关业务需求增加,根据 2021 年 1-9 月份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及对 10-12 月份业务量的预测,对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原2021年预计额度 | 2021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增加的额度 | 追加后2021年预计额度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大英强瑞包装有限公司 | 3,500.00 | 3,333.89 | 2,000.00 | 5,500.00 |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委托加工 | 大英昀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 | 1,394.37 | 1,000.00 | 2,200.00 | 因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可能发生业务量会大于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厦门聚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295.53 | 200.00 | 700.00 | 原2021年预计额度 |
| 长泰宏晟光电有限公司 | 2,500.00 | 1,689.44 | 1,800.00 | 4,300.00 | ||
| 合计: | 7,700.00 | 6,713.22 | 5,000.00 | 12,700.00 | - |
注:上表中大英昀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加 1,000 万元预计额度,包括已超额的 194.37 万元在内。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大英强瑞包装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大英强瑞包装有限公司 | ||||
|---|---|---|---|---|---|
| 成立时间 | 2014年6月10日法定代表人吴世强 |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923309305996N | ||||
| 住所 | 大英县罗家湾电子产业园2#厂房 | ||||
| 经营范围 |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研发及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项目);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英强瑞总资产 4,851 万元,净资产 2,215 万元, 2020 年全年营业收入 3,891 万元,净利润-243 万元。
(2)大英昀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大英昀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黄志辉 | |||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923MA66ERH1X6 | |||
| 住所 | 大英县蓬莱镇工业集中发展区罗家湾机电产业园 | |||
| 经营范围 | 研发、生产、销售:光电产品、原辅材料、电子元器件及零配件、自动化设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安装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英昀皓总资产 147.6 万元,净资产 143.2 万元, 2020 年全年营业收入 1,909.1 万元,净利润-33.7 万元。
(3)厦门聚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厦门聚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10月17日法定代表人李碧森 |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1MA2XPPW84T | |||
| 住所 |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白虎岩路21号3楼之二 |
|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照明器具制造;塑料制品 | |
|---|---|
| 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模具制造;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设备销 | |
| 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 | |
|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 | |
| 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 | |
| 灯具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 | |
| 经营范围 |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 |
| 用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节 | |
| 能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 |
| 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 |
|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 |
|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聚昕航总资产 359 万元,净资产 33 万元,2020
年全年营业收入 576 万元,净利润 7.6 万元。
(4)长泰宏晟光电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长泰宏晟光电有限公司 |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2月12日法定代表人杨进文 | ||||
| 注册资本 | 8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625MA32BLXM1G | ||||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积山村塘边1024号 | ||||
| 经营范围 | 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照明灯具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宏晟光电总资产 1,737.15 万元,净资产 840.34 万 元,2020 年全年营业收入 2,098.27 万元,净利润 112.48 万元。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大英强瑞包装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 0.64%股份的股东吴世强控制的公 司;
(2)大英昀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该公司承接了大英海 德信照明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江淮表侄黄志辉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2 月注销)节能灯外协、电感业务,继续与公司发生交易;
(3)厦门聚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江淮的堂哥李碧森 控制的公司;
(4)长泰宏晟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江淮表嫂杨进美的兄弟杨 进文控制的公司;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上述四家公司作为关联方进行管理。
3.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系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账的情况,且前期同类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下列定价原则和方法:
(1)关联交易的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的原则;如 果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确定。如无法以上述价 格确定,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 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需求,能充分发挥关联 方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符合各方经营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建立于平等、互利基础之上,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
五、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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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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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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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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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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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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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 2021 年度日常交 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