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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In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Sep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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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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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期间(9:00- 11:30,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立达信物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吴益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益兵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吴益兵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吴益兵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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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吴益兵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 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从 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 号 公司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股股东A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2 | 《关于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2022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年202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2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 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期间(9:00-11:30,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收件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陈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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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 号
邮编:361006
联系电话:0592-3668275
传真: 0592-366827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委托,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委托。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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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吴益兵 2022 年 9 月 29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吴益兵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 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序号 | 表决内容 | 表决意见 |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2022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 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