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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Inc.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Jul 2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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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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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参照《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为 了确保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 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第六条 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季度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 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 时间予以发放津贴。

  • 第十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津贴:

  •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的;

  •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 (四)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