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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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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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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编号:BJJG1395 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2021 年 7 月 20 日,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 达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与立达信签订的保荐承销协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需对立达信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目前,国金证券对立达信的持续督导期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5365.SH
法定代表人 李江淮
成立日期 2015-04-07
注册资本 50,376.5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7层701单元
办公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二、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9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8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14.67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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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135.33 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1]361Z0065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 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 议。

立达信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 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保荐工作概述

国金证券作为立达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立达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尽职 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 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 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 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推进事项,对变更、

  •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 5、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事项;

  •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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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政策和格局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 绩的稳定性等;

  • 7、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

  • 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 8、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 9、审阅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文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 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 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 公司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 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 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 万元,占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 17.68%。

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对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开展保荐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不存 在影响保荐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证券的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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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

在本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本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 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代表人审阅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临时公 告及定期报告,立达信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了审阅,认为立达信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8,454.72 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 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保荐机构将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 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严格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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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建峰 邓晓艳 法定代表人: 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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