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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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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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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追 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 2021 年度日常交易预计额度的 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 在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 关联董事作了回避, 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 续性业务,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追认日常关联 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决议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刘略量 陈忠 吴喜气 陈 忠 刘晓军 吴益兵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