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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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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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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立达信
公司代码: 605365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战略目标。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 √是□否
三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母公司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漳州立达信灯具有限公司、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立达信光电有限 公司、四川联恺照明有限公司、立达信国际有限公司、漳州阿尔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和宜物联 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领众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领恺科技有限公司、安泰克科技有限公司、立达 信物联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投资、融资、担保、 关联交易、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生产管理、业务外包、合同印章、财务报告、信息系统 等事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资金活动、信息系统等事项。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立达信风险数据库》及流程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潜在错报金额占合并报表净利润、净资产金额的百分比 |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 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 |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 重要缺陷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未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制;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陷导致无法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
| 额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百分比 |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5% | 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5% |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
|---|---|---|---|
| 说明: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未有效执行“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损失;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
| 重要缺陷 | 1.决策程序不完善,导致出现重要失误;2.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 一般缺陷 | 除以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一般缺陷。 |
说明: 无
-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
□是√否
-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各级子公司、孙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的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一般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下年度重点加强对集团公司战略执行,子公司采购、销售、工程项 目、产品研发及存货控制等经营效率提升关键环节,进行跟踪与监督。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江淮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