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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Inc. — AGM Information 2022
Sep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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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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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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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65)
· 中国 厦门 2022 年 10 月 17 日
立达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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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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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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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须知。
一、 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 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 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及公司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通知中的要求,持相关 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四、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与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 持人许可方可发言。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 超过 5 分钟。
六、 对于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答复。对于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股东及股东代表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 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网络投票方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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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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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应按照《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时间进行网 络投票。
八、 本次股东大会共 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3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 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1、2、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九、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十、 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请勿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 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表自行承担。公司 不向与会人员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与会人员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
十二、 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 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将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 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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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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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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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 号 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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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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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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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李江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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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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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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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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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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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宣读议案并逐项审议
序 议案名称 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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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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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现场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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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统计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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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宣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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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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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 (十三)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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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同意 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披露的《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 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请各位 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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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披露的《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 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请各位 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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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与股票期权的授 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 格/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 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事宜和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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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 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 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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