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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LEA — AGM Information 2017
Jul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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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年股東常會議案說明資料
時間: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八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時整
地點:彰化縣芳苑鄉芳苑工業區工業路38號(化纖總廠)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
說明:(1)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2)105年度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余鴻賓會計師及邱明玉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經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謹將上項表冊,提請 承認。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105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說明:(1)105年度營業決算稅後淨利新台幣62,803,943元,謹擬具105年度盈餘分配表如下:
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中華民國105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 項 目 | 金 額 | 備 註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537,611,303 | |
| 加:本期淨利 | 62,803,943 | |
| 減:提列法定公積(註一) | (6,280,394) | |
| 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 (39,727,492) |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554,407,360 |
註一:本期稅後純益62,803,943×10%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2)不予分配。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說明: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2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01296號辦理,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及修訂前全文,請參閱議事手冊。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之限制案,敬請 公決。
說明:(1)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許可」。
(2)為借助董事之專業及相關經驗,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
(3)解除競業明細請參閱議事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