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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er Tech — Annual Report 2026
Jun 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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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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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ER TECH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3346
2025年報
ANNUAL
REPORT
民國114年度
中華民國115年五月十八日 利印
資訊申報網站:https://mops.twse.com.tw
公司揭露年報相關資料:https://mops.twse.com.tw
一、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李鑑辰 協理
聯絡電話:(02) 2222-6112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馮國治 處長
聯絡電話:(02) 2222-6112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分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原街97號5樓
桃園觀音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成功路一段513號
電話:(02) 2222-6112
分公司:無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B1
網址:http://www.yuanta.com.tw
電話:(02) 2586-5859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陳致源、黃堯麟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網址:http://www.deloitte.com.tw
電話:(02) 2725-9988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不適用。
六、公司網址:http://www.lastertech.com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報目錄
| 資本主管資本 | 頁次 |
|---|---|
| 壹、致股東報告書 | 1 |
| 一、民國114年度營業結果報告 | 1 |
| 二、民國115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 2 |
|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 3 |
| 四、受到外部競爭、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 3 |
| 貳、公司治理報告 | 4 |
|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4 |
|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12 |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17 |
|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 47 |
|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48 |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 | 49 |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49 |
|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 50 |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52 |
| 參、募資情形 | 53 |
| 一、資本及股份 | 53 |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59 |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 60 |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60 |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60 |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60 |
|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60 |
| 八、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 60 |
| 肆、營運概況 | 61 |
| 一、業務內容 | 61 |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70 |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資料 | 76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 76 |
| 五、勞資關係 | 76 |
| 六、資通安全管理 | 79 |
| 七、重要契約 | 80 |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81
一、財務狀況 81
二、財務績效 82
三、現金流量 82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83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83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管理 84
七、其他重要事項 88
陸、特別記載事項 89
一、關係企業概況 89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94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94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94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公鑑:
114年度受美國關稅政策及中國車市削價競爭等外部因素影響,使整體營收與獲利表現上較前一年度有所下滑,儘管短期營運受外部干擾而波動,但本公司經營團隊仍展現高度韌性,秉持誠信原則積極應對,未來將持續提高LED車燈模組產品市場滲透率、以及開闊新產品增添營運動能,並隨時調整全球供應鏈配置,以因應未來產業及整體經濟環境變化所帶來的營運風險。
茲將114年度之經營結果及115年度之營運計畫報告如下:
一、民國114年度營業結果報告
(一) 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合併財務報表: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金額 | 增(減)
比率(%)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 | 8,542,795 | 9,338,397 | (795,602) | (8.52) |
| 營業成本 | 7,642,230 | 8,039,967 | (397,737) | (4.95) |
| 營業毛利 | 900,565 | 1,298,430 | (397,865) | (30.64) |
| 營業費用 | 879,910 | 987,233 | (107,323) | (10.87) |
| 其他收益 | 2,231 | 525 | 1,706 | 324.95 |
| 營業淨利 | 22,886 | 311,722 | (288,836) | (92.66)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2,970 | (9,255) | 12,225 | (132.09) |
| 稅前淨利 | 25,856 | 302,467 | (276,611) | (91.45) |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12,682 | 31,110 | (18,428) | (59.23) |
| 本年度淨利 | 13,174 | 271,357 | (258,183) | (95.15) |
(二) 財務收支狀況
合併財務報表: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金額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392,953 | 744,497 | (351,544)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256,368) | (29,178) | (1,227,190)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10,985 | 412,244 | (301,259) |
(三) 研究發展狀況
- 研發高能量密度之 LED 車燈輕量化模組,透過散熱結構優化,顯著提升新能源車續航力與發光效率。
- 協同國際車燈大廠開發智慧型 LED 大燈,並針對新能源車之低能耗需求,提供高度整合之照明系統。
- 強化 LED 車用動態顯示功能,例如迎賓功能,序列式發光等功能。
二、民國 115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 經營方針
- 強化公司治理結構,並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以保障股東權益。
- 投入更多資源進行研發,加速新產品的開發週期,以迅速應對市場變化和需求。
- 提高汽車照明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強化全球供應鏈布局。
(二) 重要之產銷政策
- 行銷策略
(1) 策略性選擇高技術門檻及高毛利結構訂單,優化整體訂單組合之獲利能力。
(2) 定期進行市場調查和競爭分析,以洞悉市場趨勢。
(3) 提供客製化服務,爭取客戶認同,以提昇實績。
- 生產策略
(1) 分析客戶訂單趨勢和需求預測,提前調整生產計劃,以確保產能的有效利用。
(2) 制定嚴格的品質控制標準和流程,提高生產良率。
(3) 持續導入自動化生產製程及優化現有設備,提高生產效率。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本公司未來將以 LED 汽車燈具為主軸作為穩定發展基礎,持續提升研發技術,並以 LED 照明燈具為另一重要發展產品,所有產品均以節能減碳為核心目標,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心力。
四、受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汽車市場之供應鏈較為封閉,且法規要求非常嚴格,產品設計及驗證測試期間長,故相對進入此產業之門檻亦較一般產業為高,且車燈設計期較長之產業特性,使本公司取得訂單之穩定性較一般產業為佳。本公司將持續積極研發 LED 車用相關產品並擴大市佔率,在產品品質及銷售數量上以保持領先地位。
以上報告,最後,在此誠摯地感謝股東的大力支持及同仁們的努力不懈。我們將會全力以赴,為公司獲取最大利益。
敬祝 各位股東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劉美秀 總經理:劉美秀 會計主管:李鑒辰
3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 董事資料
1. 董事資料:
115年3月31日 單位:股;%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註1) | 中華民國 | 劉美秀(註1) | 女51-60歲 | 112.6.28 | 3年 | 91.12.06 | 4,527,512 | 4.24% | 4,716,225 | 3.89% | - | - | - | - |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美國S.L.I亞洲區採購副總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翔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金屏花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Laster International (Samoa) Co., Ltd.董事長、Laster Overseas (Samoa) Co.,Ltd.董事長、Super Continental Ltd董事長、LASTER FOREVER (SAMOA) CO.,LTD.董事長、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麗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Excitement Holding Co., Ltd.董事長、Laster Tech (Thailand) Co., Ltd.董事兼總經理、Happy Power Corp董事長Sweeo Technology Co., Ltd.董事、Laster.Tech.Automotive (America) Incorporated董事長、LASTER TECH AUTOMOTIVE MEXICO INC, S.A.DE.C.V.董事長 | - | - | - | (註1) |
| 職稱 | 國籍
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 選(就)
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
日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 現在持有股數 | | 配偶、未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股份 | |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股份 |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
職務 | 具配偶或二
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職稱 | 姓名 | | 關係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吳俊信 | 男
70-80
歲 | 112.6.28 | 3
年 | 95.11.15 | 816,000 | 0.76% | 885,429 | 0.73% | 11,000 | 0.01% | - | - | 北門中學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公司創辦人 |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公司董事、
堤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迪比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昆山堤維西汽車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長、
啟敏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儒德科技(股)公司董事、
邁煌企業(股)公司監察人、
國啟敏投資(股)公司董事、
碟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謚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常州堤維西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林玉玲 | 女
60-70
歲 | 112.6.28 | 3
年 | 106.6.28 | 40,000 | 0.04% | 40,067 | 0.03% | - | - | - | - | 國立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會計碩士、
群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群光電子(股)公司會計經理、
處長 | 群光捷克公司董事、
盛達創業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群光日本公司監察人、
普訊玖創業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普訊玖二期創投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麥寶二號創業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誠鼎創投法人代表董事、
益鼎生技創業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北科之星創業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北科之星貳創業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Chicony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董事、
廣積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麗清科技(股)公司董事 | - | - | - | |
| 職稱 | 國籍
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 選(就)
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
日期 |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 現 在
持有股數 | 配偶、未
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
股份 |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
職務 | 具配偶或二
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吳榮生 | 男
60-70
歲 | 112.6.28 | 3
年 | 95.11.15 | 400,000 | 0.33% | 400,000 | 0.33% | - | - | - | - | 逢甲大學企管系
美國運通銀行
渣打國際商業
銀行副總裁 | 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及審計委員會委員
臨源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及審計委員會委員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堤福投資(股)
公司 | 無 | 113.5.21 | 2
年 | 113.5.21 | 2,245,070 | 1.95% | 2,838,647 | 2.34%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法人代表 | 中華民國 | 堤福投資(股)
公司法人 代表:陳政民 | 男
60-70
歲 | 113.5.21 | 2
年 | 102.6.26 | - | - | 714,308 | 0.59% | - | - | - | - |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
怡居開發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 怡居開發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麗茹建設開發(股)公司董事
八份金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和聖豐實業(股)公司董事
臨源實業(股)公司董事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周亦良 | 男
60-70
歲 | 112.6.28 | 3
年 | 108.6.28 | - | - | - | - | - | - | - | - | 智光商職機械
工程科
照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兼總經理
億光電子工業(股)大中華區業務處長 | 麗清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及審計委員會委員
照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兆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林漢卿 | 男
50-60
歲 | 112.6.28 | 3
年 | 106.6.28 | - | - | - | - | - | - | - | - | 日本大阪大學
經濟學博士 | 致理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助理教授
麗清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 | - | - | - |
7
| 職稱 | 國籍
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 選(就)
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
日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 現在
持有股數 | | 配偶、未
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
股份 | |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
職務 | 具配偶或二
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獨立
董事 | 中華民國 | 巫貴珍 | 女
60-70
歲 | 112.6.28 | 3
年 | 102.6.26 | 61 | 0% | 63 | 0% | - | - | - | - | 國立中興大學
財稅系 | 麗清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酬委員
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核心智識(股)公司獨立董事
東騰創新投資(股)公司董事
三一東林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酬委員 | - | - | - | |
| 獨立
董事 | 中華民國 | 許清文 | 男
50-60
歲 | 112.6.28 | 3
年 | 112.6.28 | 14,000 | 0.01% | - | - | - | - | - | - | 國立台灣工業
技術學院機械
工程系
淳安電子(股)公司
總經理
同致電子(昆山)
總經理
光寶科技(股)公司
特助
德光電子(股)公司
經理
宏致電子(股)公司
經理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
為昇科科技(股)公司董事
為升電裝工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為昇科科技(股)董事
立承系統科技(股)董事長 | - | - | - | |
註1:本公司正值營業成長期,為增加決策效率,提高經營績效,目前由董事長兼任總經理。另為兼顧公司治理,本公司已設審計委員會作為因應。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5年3月31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
| 堤福投資(股)公司 |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0%) |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5年3月31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之主要股東 |
|---|---|
|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國啟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1.28%)、億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6.11%)、鼎丸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3.36%)、大緯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36%)、啓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49%)、吳俊郎(1.73%)、遠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71%)、吳俊億(1.47%)、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先進星光(0.44%)、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0.42%) |
8
- 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115年3月31日
| 條件
姓名/身分別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 | --- | --- |
| 董事長
劉美秀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麗清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4)、(6)、(8)、(10)、(11)、(12) | 無 |
| 董事
吳俊佶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現維西交通工業股份(股)公司董事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4)、(6)、(7)、(10)、(11)、(12) | 無 |
| 董事
林玉玲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群光電子(股)公司財務管理部資深副總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2)、(3)、(4)、(6)、(7)、(8)、(9)、(10)、(11) | 1 |
| 董事
吳榮生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詣源實業等公司獨立董事暨審計、薪酬委員會委員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2)、(4)、(5)、(6)、(7)、(8)、(9)、(10)、(11)、(12) | 2 |
| 現福投資(股)公司董事
法人代表人陳政民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詣源實業等公司董事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2)、(3)、(4)、(5)、(6)、(7)、(8)、(9)、(10)、(11)、(12) | 無 |
| 獨立董事
周亦良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照能科技等公司董事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2)、(3)、(4)、(5)、(6)、(7)、(8)、(9)、(10)、(11)、(12) | 無 |
| 獨立董事
林漢卿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及財務會計相關科技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
目前擔致理科技大學助教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2)、(3)、(4)、(5)、(6)、(7)、(8)、(9)、(10)、(11)、(12) | 無 |
| 獨立董事
巫貴珍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2)、(3)、(4)、(5)、(6)、(7)、(8)、(9)、(10)、(11)、(12) | 1 |
| 獨立董事
許清文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為升電裝工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2)、(3)、(4)、(5)、(6)、(7)、(8)、(9)、(10)、(11)、(12) | 無 |
註1:董事於選任前兩年及任職期間之獨立性情形(符合者揭露於上表)。
(1)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 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 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6)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7)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8)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 5% 以上股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20% 以上,未超過 50% ,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9)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50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10)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2)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董事多元化及獨立性
-
本公司第九屆董事會9名董事成員,整體具備營運判斷、會計及財務分析、經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及領導決策等能力,且有專業資格及半導體產業經驗。
-
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董事成員中,皆為本國籍,目前組成結構為5名董事占55.60%及4名獨立董事占44.40%,董事成員年齡分布區間計有3名董事為51-60歲、5名董事61-70歲、1名董事為71-80歲。另外,董事成員中有3名董事為女性。
-
董事多元化面向、互補及落實情形已包括且優於「公司治理守則」第20條載明之標準;未來仍視董事會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適時增修多元化政策,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與技能等二大面向之標準,以確保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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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3月31日單位:股
(二)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職稱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選(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註1) | 中華民國 | 劉美秀(註1) | 女 | 91.12.06 | 4,716,225 | 3.89% | - | - | - | - |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美國S.L.I.亞洲區採購副總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翔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金葵花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Laster International (Samoa) Co., Ltd.董事長、Laster Overseas (Samoa) Co., Ltd.董事長、Super Continental Ltd.董事長、LASTER FOREVER (SAMOA) CO.,LTD.董事長、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麗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Excitement Holding Co., Ltd.董事長、Laster Tech (Thailand) Co., Ltd.董事兼總經理、Happy Power Corp 董事長 Sweeo Technology Co., Ltd. 董事 Laster.Tech.Automotive (America) Incorporated董事長LASTERTECH AUTOMOTIVEMEXICO INC, S.A.DE.C.V.董事長 | - | - | - | 註1 |
| 汽車事業處協理 | 中華民國 | 許永義 | 男 | 98.04.04 | 117,640 | 0.10% | 536,788 | 0.44% | - | - | 台灣大學機械系、麗清科技(股)有限公司研發處副處長 | 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營運長、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董事兼營運長 | - | - | - | |
| 財務處協理 | 中華民國 | 李聖辰 | 男 | 98.07.01 | 58,304 | 0.05% | - | - | - | - | 淡江大學會計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監察人、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監察人 | - | - | - |
註1:本公司正值營業成長期,為增加決策效率,提高經營績效,目前由董事長兼任總經理。另為兼顧公司治理,本公司已設置計委員會作為因應。
二、最近年度支付董事(含獨立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一) 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 報酬(A)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 | 業務執行費用(D)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董事長 | 劉美秀 | 2,400 | 2,400 | - | - | 52 | 52 | - | - | 2,45218.61% | 2,45218.61% | 7,196 | 7,456 | - | - | - | - | - | 9,64873.24% | 9,90875.21% | - |
| 董事 | 吳俊信 | - | - | - | - | 52 | 52 | 640 | 640 | 6925.25% | 6925.25% | - | - | - | - | - | - | - | 6925.25% | 6925.25% | - |
| 林玉玲 | - | - | - | - | 52 | 52 | 40 | 40 | 920.70% | 920.70% | - | - | - | - | - | - | - | 920.70% | 920.70% | - | |
| 吳榮生 | - | - | - | - | 52 | 52 | 50 | 50 | 1020.77% | 1020.77% | - | - | - | - | - | - | - | 1020.77% | 1020.77% | - | |
| 現福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陳政民 | - | - | - | - | 52 | 52 | 50 | 50 | 1020.77% | 1020.77% | - | - | - | - | - | - | - | 1020.77% | 1020.77% | - | |
| 獨立董事 | 周亦良 | - | - | - | - | 52 | 52 | 52 | 52 | 1040.79% | 1040.79% | - | - | - | - | - | - | - | 1040.79% | 1040.79% | - |
| 林漢卿 | - | - | - | - | 52 | 52 | 52 | 52 | 1040.79% | 1040.79% | - | - | - | - | - | - | - | 1040.79% | 1040.79% | - | |
| 巫貴玲 | - | - | - | - | 52 | 52 | 52 | 52 | 1040.79% | 1040.79% | - | - | - | - | - | - | - | 1040.79% | 1040.79% | - | |
| 許清文 | - | - | - | - | 52 | 52 | 52 | 52 | 1040.79% | 1040.79% | - | - | - | - | - | - | - | 1040.79% | 1040.79% | - |
- 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 本公司獨立董事酬金係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予程度及貢獻價值,同時參酌同業水準議定之。
-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此情形。
- 董事個別酬勞係按去年實際配發比例計算今年擬配發數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董事姓名 |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1,000,000元 | 一般董事: | |||
| 吳俊佶、林玉玲、吳榮生、 | ||||
| 堤福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陳政民 | ||||
| 獨立董事: | ||||
| 周亦良、林漢卿、巫貴珍、 | ||||
| 許清文 | 一般董事: | |||
| 吳俊佶、林玉玲、吳榮生、 | ||||
| 堤福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陳政民 | ||||
| 獨立董事: | ||||
| 周亦良、林漢卿、巫貴玲、 | ||||
| 許清文 | 一般董事: | |||
| 吳俊佶、林玉玲、吳榮生、 | ||||
| 堤福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陳政民 | ||||
| 獨立董事: | ||||
| 周亦良、林漢卿、巫貴玲、 | ||||
| 許清文 | 一般董事: | |||
| 吳俊佶、林玉玲、吳榮生、 | ||||
| 堤福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陳政民 | ||||
| 獨立董事: | ||||
| 周亦良、林漢卿、巫貴玲、 | ||||
| 許清文 | ||||
| 1,000,000 元(含)~2,000,000 元(不含) | ||||
| 2,000,000 元(含)~3,500,000 元(不含) | 劉美秀 | 劉美秀 | ||
| 3,5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 劉美秀 | 劉美秀 |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 總計 | 9人 | 9人 | 9人 | 9人 |
(二)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劉美秀 | 6,696 | 6,956 | - | - | 500 | 500 | - | - | - | - | 7,196 | ||
| 54.62% | 7,456 | |||||||||||||
| 56.60% | - |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E) | ||
| 低於 1,000,000 元 | - | - | |
| 1,000,000 元(含)~2,000,000 元(不含) | - | - | |
| 2,000,000 元(含)~3,500,000 元(不含) | - | - | |
| 3,5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 - | - |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 劉美秀 | 劉美秀 |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 - | - |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 - | |
| 總計 | 1人 | 1人 |
(三) 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酬金
114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特支費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 劉美秀 | 6,696 | 6,955 | - | - | 500 | 500 | - | - | - | - | 7,196 | ||
| 54.62% | 7,455 | |||||||||||||
| 56.59% | - | |||||||||||||
| 協理 | 許永義 | 3,663 | 4,779 | - | - | 1,572 | 2,021 | - | - | - | - | 5,235 | ||
| 39.74% | 6,800 | |||||||||||||
| 51.62% | - | |||||||||||||
| 處長 | 陳章錸 | 2,555 | 2,658 | - | - | 1,596 | 1,602 | - | - | - | - | 4,151 | ||
| 31.51% | 4,260 | |||||||||||||
| 32.34% | - | |||||||||||||
| 協理 | 李望辰 | 2,522 | 2,522 | - | - | 622 | 622 | - | - | - | - | 3,144 | ||
| 23.87% | 3,144 | |||||||||||||
| 23.87% | - | |||||||||||||
| 經理 | 蔡文軒 | 1,952 | 2,316 | - | - | 693 | 693 | - | - | - | - | 2,645 | ||
| 20.08% | 3,009 | |||||||||||||
| 22.84% | - |
註: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條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四) 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114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經理人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總經理 | 劉美秀 | - | - | - | - | |
| 協理 | 許永義 | |||||
| 協理 | 李望辰 |
(五) 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最近二年度給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占稅後純益比例
| 項目 | 113年度酬金總額
占稅後純益比例(%) | | 114年度酬金總額
占稅後純益比例(%)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 |
| 董事 | 2.41 | 2.41 | 29.28 | 29.28 |
| 總經理 | 3.64 | 4.15 | 54.62 | 56.60 |
-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
A. 董事
本公司董事酬金,包含董事酬勞及報酬。酬勞依公司章程規定,如有獲利應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對董事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個人績效貢獻,就辦法內評估項目等計算酬金比例,而給予合理報酬,與不定期視實際經營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檢討董事及酬金制度。董事報酬係考量公司競爭環境、營運風險及董事所付出之勞務及其負擔的風險所給予之酬金,經提案送交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核通過後,並送交董事會決議。
B.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經理人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經理人之酬金包含薪資、獎金、員工酬勞及依規提撥退職退休金等。經理人之薪資係依所擔任之職位、學經歷及所承擔之責任,並參考同業對於同等職業之水準議定之;獎金及員工酬勞則依個別經理人各項績效指標達成情形議定之,其中包括財務性指標(如公司年度營
業收入、獲利績效之達成率)及非財務性指標(如個人考績、人員管理績效及其他特殊貢獻或重大負面事件)等二大部分。由薪資報酬委員會研議建議提列之金額,再由董事會決議後發放。
(2) 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訂定酬金之程序,除參考公司整體的營運績效外,亦考量個人之績效達成率及對公司績效之貢獻度,而給予合理的報酬。此外,本公司為降低未來之營運風險,將隨時視實際經營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檢討酬金制度,以謀求本公司永續經營與風險控管之平衡。綜上所述,本公司支付董事、總經理酬金之政策及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具有正向關聯性。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114)董事會開會共5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
| 董事長 | 劉美秀 | 5 | 0 | 100% | - |
| 董事 | 吳俊佶 | 5 | 0 | 100% | - |
| 董事 | 林玉玲 | 5 | 0 | 100% | - |
| 董事 | 吳榮生 | 5 | 0 | 100% | - |
| 董事 | 堤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政民 | 4 | 1 | 80% | - |
| 獨立董事 | 周亦良 | 5 | 0 | 100% | - |
| 獨立董事 | 林漢卿 | 4 | 0 | 80% | - |
| 獨立董事 | 巫貴珍 | 5 | 0 | 100% | - |
| 獨立董事 | 許清文 | 5 | 0 | 100% |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 (一) 證交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請參閱第44至47頁,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會重要決議暨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 (二)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此情形,請參閱第44至47頁,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會重要決議暨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 |||||
| 1. 第十屆第八次董事會: |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董事及經理人各項薪酬制度及報酬項目案,劉美秀董事長、吳俊佶董事及李望辰協理依董事會議事規範第十五條利害迴避規定離席,未參與本議案之討論及決議。全體出席董事(扣除前述董事涉及利害迴避2席)同意照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案通過。
三、董事會自我(或同僚)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至少執行一次 |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 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各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 | 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 | 1、董事會績效評估: |
| (1)對本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
|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
| (4)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 ||||
| (5)內部控制 | ||||
| 2、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 | ||||
| (1)對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
| (2)董事職責認知 | ||||
| (3)對本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
|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
| (6)內部控制 | ||||
| 3、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 ||||
| (1)對本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
| (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
|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 本公司114年度及截至115年3月13日止,董事會之議事內容、程序及董事自律原則均依董事會議事規則執行。
(二) 加強董事會職能:本公司於112年8月8日改選出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且薪資報酬委員會依據「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及「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作為董事會執行決策之參考。
(三) 執行情形評估:本公司設有專人負責每月營收及重大訊息之揭露並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五、本公司個別董事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執行:
| 董事姓名 | 多元化核心項目 | 國籍 | 性別 | 年齡級距 | 經營管理營運判斷 | 會計及財務分析 | 產業知識 | 危機處理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決策 |
|---|---|---|---|---|---|---|---|---|---|---|
| 劉美秀 | 中華民國 | 女 | 50-60 | V | V | V | V | V | ||
| 吳俊佶 | 中華民國 | 男 | 70-80 | V | V | V | V | V | ||
| 林玉玲 | 中華民國 | 女 | 60-70 | V | V | V | V | V | V | |
| 吳榮生 | 中華民國 | 男 | 60-70 | V | V | V | V | V |
| 多元化核心項目董事姓名 | 國籍 | 性別 | 年齡級距 | 經營管理營運判斷 | 會計及財務分析 | 產業知識 | 危機處理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決策 |
|---|---|---|---|---|---|---|---|---|---|
| 現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政民 | 中華民國 | 男 | 60-70 | V | V | V | V | V | |
| 周亦良 | 中華民國 | 男 | 60-70 | V | V | V | V | V | |
| 林漢卿 | 中華民國 | 男 | 50-60 | V | V | V | V | V | V |
| 巫貴珍 | 中華民國 | 女 | 60-70 | V | V | V | V | V | V |
| 許清文 | 中華民國 | 男 | 50-60 | V | V | V | V | V |
註 1:
本公司目前董事會成員共有 9 名,含 4 名獨立董事,專業領域涵蓋財務會計、電子電機等。董事會成員中有 3 名女性董事,本公司向來關注董事會成員性別平等,現階段女性董事比率達全體董事比率 33.3%,未來女性董事比率目標為 50% 以上。
另 4 席獨立董事由在企業管理、財務經濟學專業背景及具豐富產業經驗之專業人士周亦良先生、林漢卿、巫貴珍、許清文先生擔任,除了借重董事在各領域之專業外,獨立董事亦可確保議事運作之客觀性與獨立性。為因應本公司之業務發展,本公司將以「董事會成員中具有產業背景或學術專業經驗之獨立董事」為目標。
(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為:
(1)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審查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審查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6)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7) 審查各季度財務報告
(8) 定期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就公司財務業務重大事項進行溝通
最近(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共5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周亦良 | 5 | 0 | 100 | - |
| 獨立董事 | 林漢卿 | 4 | 0 | 80 | - |
| 獨立董事 | 巫貴珍 | 5 | 0 | 100 | - |
| 獨立董事 | 許清文 | 5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 董事會屆次及日期 | 內容 | 委員會決議結果 |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 公司對審委會意見之處理 |
|---|---|---|---|---|
| 第十屆第八次114/03/12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子公司或子公司間之應收帳款或其他應收款已逾收款政策一定天數(9個月),應視為資金貸與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擬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基層員工定義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修訂「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對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之背書保證申請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之背書保證申請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第十屆第九次114/04/09 | 本公司擬買回庫藏股票。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第十屆第十次114/05/09 | 本公司114年度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之背書保證申請案。 | 經主席微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董事會屆次及日期 | 內容 | 委員會決議結果 |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 公司對審委會意見之處理 | |
|---|---|---|---|---|---|
| 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之背書保證申請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擬由董事會授權稽核業務管理暨報告簽核董事人選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修訂本公司「114年第1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分條文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第五次及第六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辦理114年第1季資本變更登記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第十屆第十一次114/08/08 | 本公司114年度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對本公司曾孫公司LASTER FOREVER (SAMOA) CO.,LTD之資金貸與申請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對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三上海)之資金貸與申請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之背書保證申請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為償還既有借款、充實中期購料及營運資金暨股權投資資金,擬向以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銀行之授信銀行團,申請授信總額度不超過新台幣貳拾佰億元之五年期聯合授信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擬對美國、墨西哥子公司增資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訂定本公司「買回庫藏股作業程序」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第十屆第十二次115/11/07 | 本公司114年度會計師公費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114年度第3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擬訂定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計劃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21
| 董事會屬次及日期 | 內容 | 委員會決議結果 |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 公司對審委會意見之處理 | |
|---|---|---|---|---|---|
| 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對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之資金貸與申請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對之子公司翔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翔澤國際)之資金貸與申請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之背書保證金額下修申請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之背書保證申請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對泰國曾孫公司Laster Tech (Thailand) Co., Ltd.之資金貸與申請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擬透過本公司之海外子公司,對Laster Tech (Thailand) Co., Ltd.增資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修訂「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三)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溝通情形良好。
(二) 本公司定期召開審計委員會除請稽核主管列席,並視需要邀請會計師及相關主管列席。
(三) 內部稽核主管根據年度稽核計劃向審計委員會提報稽核彙總報告。
(四) 本公司與會計師每季針對當季財務報表查核或核閱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進行溝通,且與會計師溝通情形良好。
(五) 民國 114 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如下:
| 日期 | 溝通方式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
| 外部溝通(會計師與審計委員會) | |||
| 2025年11月07日 | 審計委員會及會前會 | 2025年前三季合併財務報告說明與討論 | 獨立董事對於會計師說明無異議 |
| 2025年03月12日 | 審計委員會及會前會 | 2024年度財務報告說明與討論 | 獨立董事對於會計師說明無異議 |
| 內部溝通(獨立董事與內部稽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 ||||
|---|---|---|---|---|
| 2025年11月07日 | 審計委員會 | (1)2025年8-10月份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 ||
| (2)每月依稽核計畫完成之稽核報告,於次月底前透過電子郵件或當面呈報方式,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 | 獨立董事對於稽核執行情形報告無異議 | |||
| 2025年08月08日 | 審計委員會 | (1)2025年5-7月份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 ||
| (2)每月依稽核計畫完成之稽核報告,於次月底前透過電子郵件或當面呈報方式,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 | 獨立董事對於稽核執行情形報告無異議 | |||
| 2025年05月09日 | 審計委員會 | (1)2025年2-4月份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 ||
| (2)每月依稽核計畫完成之稽核報告,於次月底前透過電子郵件或當面呈報方式,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 | 獨立董事對於稽核執行情形報告無異議 | |||
| 2024年03月12日 | 審計委員會 | (1)2024年11-2025年1月份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 ||
| (2)每月依稽核計畫完成之稽核報告,於次月底前透過電子郵件或當面呈報方式,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 | 獨立董事對於稽核執行情形報告無異議 |
(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V | 本公司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公司遵循規章精神,強化內控制度及提升資訊透明度,以維護股東及利害關係人的權益。 | 實質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V | |||
| V | ||||
| V | ||||
| V | (一)本公司除委由元大證券股務代理機構代為處理相關作業外,並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及股務專責人員,由相關單位處理股東建議及相關事宜。 | |||
| (二)本公司依據股務代理機構提供之股東名冊掌握主要持股股東及其最終控制者,並每月定期申報董事及經理人股權異動情形。 | ||||
| (三)本公司內部控制涵蓋企業層級風險管理及防火牆機制,並依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定「子公司監理辦法」作業,遵循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 | ||||
| (四)本公司已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及「內部重大資處理程序」,嚴禁內部人利用未公開資訊進行不當交易。本公司每年不定期向董事及員工進行道德宣導及教育訓練,對於新進員工,於到職第一日進行人事規則、管理系統、商業道德規範、內線交易防範及其他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議題之教育訓練。114年內線交易防範執行情形如下: | ||||
| 1.提醒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 | ||||
| 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 | ||||
| 其股票。 | ||||
| 2.本年度未有違反內線交易之情事。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V | V | (一)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規定,本公司董事會成員除考量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基本條件外,董事會成員均需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能力及素養。 | |
| (二)本公司目前已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其他功能性委員會未來將依公司實際需求評估設置。 | ||||
| (三)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並將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公司每年定期依規定績效評估,於次一年度之第一季結束前,呈報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之重要參考依據,本次114年度評估由財務部負責,結果經提報115年3月13日第十屆第十三次董事會,績效評估皆為優異,內容請參考請詳P.18頁。 | ||||
| (四)本公司業經第十屆第十二次董事會評估114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其與本公司非為關係人,且獨立性並無疑慮,請詳P.46頁。 | (一)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二)尚未完全符合。 | ||||
| (三)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四)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V | V | 本公司111年8月11日第九屆第十四次董事會決議設置公司治理主管職務,由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李望辰負責統籌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 |
| 公司治理相關事務說明如下: | ||||
| 一、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
| 二、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
| 三、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等)? | 四、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 |||
| 五、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
| 六、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 ||||
| 本公司委任專業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 ||||
| 務代理部」與本公司財務部股務室統籌規劃及辦理股東會 | ||||
| 相關事項。與經營公司有關之最新法規發展,並協助董事 | ||||
| 遵循法令:瞭解最新法規對經營公司所造成之變化及影響。 | ||||
| 114年公司治理執行情況如下: | ||||
|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事宜。 | ||||
|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
| 3. 依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執行評估。 | ||||
| 4. 協助董事持續進修。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 | ||||
| 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 | ||||
| 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 | ||||
| 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 | ||||
| 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對外溝通,並設立電子信箱及利 | ||
| 害關係人專區供投訴、檢舉之用。透過各單位所執掌之業務, | ||||
| 以電話、Email及網站等不同溝通管道,收集利害關係人回饋的 | ||||
| 資訊與關心的議題,妥適回應關切。 | ||||
| 另本公司網站揭示包含企業社會責任、永續承諾與方針公司政 | ||||
| 策與宣言、供應商管理政策、員工照顧並設立利害關係人專區, | ||||
| 內有相關單位聯絡方式,以利及時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 | ||||
| 要議題。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 | ||||
| 股東會事務? | V | 元大證券(股)公司為本公司專業股務代理人,並由其辦理有關股 | ||
| 東會相關事宜。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七、資訊公開 | ||||
|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 | ||||
| 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 | V | (一)本公司已透過公司網站更新財務、業務、公司治理及永續 | ||
| 發展等相關資訊。 | ||||
| (二)本公司係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重大資訊揭露,並定時輸入 | (一)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 (二)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V | 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制度,設有發言人一位及代理發言人一位。並透過法人說明會、公司網站等,揭露公司財務、業務等訊息。 |
(三)本公司財務報告及各月份營運情形,均於法定期限內完成申報及公告。 | 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三)尚未完全符合。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 (一)員工權益及雇員關懷:本公司視員工為最大之資產,對員工福利及工作權益皆有完善規劃,除了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外,並建立良好的教育訓練制度、定期健康健檢、三節獎金、績效紅利等,提供工作及生活上完善的福利,讓員工能全心投入工作。
(二)投資者關係及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建立完整之發言體系,提供與投資者間完善之溝通管道,並定期將公司的業務及財務資訊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三)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與重要供應商緊密結合,建立良好關係,使重要原料能即時供應不虞匱乏。
(四)董事及經理人進修之情形:本公司衡酌公司之經營主軸與主要業務方向後,安排董事及經理人進修相關專業知識。
(五)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為全體董事投保責任險(期間為115.4.1-116.4.1)。
(六)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與客戶維持穩定良好關係,以創造公司利潤。
(七)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本公司高階經理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人接班規劃,除了考量組織適配度外,價值觀要與公司相符,且必須具備卓越的專業及領導能力,人格特質須包括正直誠信、守承諾、創新及贏得客戶信任。高階管理階層接班規劃的培訓模式共分為管理能力、專業能力、個人發展計畫,其內容包括:人力資源、財務風險、領導統御等,視個人工作需求及學習上差異,量身訂做訓練時程。透過專業能力訓練,使受訓者整合運用,以培養決策判斷能力。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 (一) 已改善情形:無 (二) 未改善但已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本公司對外網站未來會持續加強改進,明確揭露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之相關資訊,以及提供股東會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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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於101/05/18設立,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並由全體成員推舉一委員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其運作方式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其職責範圍涵蓋: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成員資料:
115年3月31日
| 條件
身分別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周亦良 |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照能科技等公司董事。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 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亦無取得報酬金額。 | 無 |
| 獨立董事 巫貴珍 |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 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亦無取得報酬金額。 | 無 |
| 委員 許孟祺 |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未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 最近2年未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亦無取得報酬金額。 | 無 |
-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每年至少開會2次。
(2) 本屆委員任期:112年8月8日至115年6月27日,最近(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周亦良 | 2 | 0 | 100 | - |
| 委員 | 巫貴珍 | 2 | 0 | 100 | - |
| 委員 | 許孟祺 | 2 | 0 | 100 |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最近年度召開之薪資報酬委員會,主要討論事項如下: | |||||
| 1. 第十屆第八次董事會 (114 年 3 月 12 日) | |||||
| 議案內容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董事會 | |||
| 決議情形 | |||||
| 本公司民國 113 年度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 |||||
| (薪酬委員會開會日期:114/1/20) | 全體出席薪資報酬委員無異議照 | ||||
| 案審議通過,並提報董事會。 | 不適用 |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董事及經理人各項薪酬制度及報酬項目案 | |||||
| (薪酬委員會開會日期:114/3/12) | |||||
| 二、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 |||||
|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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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V | 本公司由總管理處相關單位成員,組成「溫室氣體盤查小組」及推動及辦理各項永續發展工作。至111年起每季向董事會提報年溫室氣體查證進度,董事會將持續督導公司永續發展運作情形,確保公司在追求永續經營與獲利之同時,重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因素。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定。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V | 1. 本公司依重大性原則進行涉及公司營運相關之風險評估,評估範圍包括本公司合併範圍內各子公司,涉及環境、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利害關係人相關之議題。 | ||
| 2. 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針對營運、財務、社會、利害關係人等風險管理相關政策落實而訂定,內容依據政府相關法規配合制訂。 | ||||
| 3. 公司治理面:本公司定期檢視公司治理相關法規及內部控制制度是否需進行修訂。透過各類管道隨時蒐集相關法令變動資料,必要修訂章程或內部辦法時,提案送進董事會通過。 | ||||
| 4. 環境面:本公司取得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認證。 | ||||
| 5. 社會面:為降低內外環境急速變化造成對企業營運的衝擊,本公司不定期增強必要之網路及電腦安全防護系統,確保企業整體在製造、營運、及財會等重要企業營運的功能與資料的安全,本公司取得ISO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認證。 | ||||
| 6. 本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為同一人,已增加獨立董事席次,同時維持董事會三分之二成員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以提升董事會職能及發揮其功能。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定。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V | (一)本公司為致力於環境保護及創造安全之工作環境,以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進行環境風險管理(認證效期:2027/6/21),並持續推動ISO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認證效期:2027/7/19),以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致力於降低員工安全及健康危害因子。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規定。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V | (二)本公司廢料回收與供應商合作,除依法對廢棄物進行分類,委託有處理資格的廢棄物處理商進行處理。經分類回收,變賣及重複利用。 | ||
| 其他的一般生活垃圾由地區環保單位進行處理;以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透細部分類儲存管理模式,提高回收再利用可行性,以減少送至焚化/掩埋之廢棄物量。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V | (三)本公司關注氣候變遷所帶來的議題與公司營運風險影響,建構調適能力,致力推展能源管理、節能減碳管理、水資源管理、廢棄物管理,透過發行之永續報告書,持續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同時檢視自身企業的發展歷程,建構永續營運能力。另外113年的永續報告書揭露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以及氣候相關衝擊與因應措施。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V | (四)於生產方面定期汰換機器設備,提升效率,馬達消耗電力亦能降低,以降低系統用電。 | ||
| 作業現場及廁所燈具汰換,改裝設LED節能燈具,以達到節能省電並提昇照明之功用。 | ||||
| 冷氣設制冷氣空調時間、溫度及以達節能。本公司用水來源100%均來自生活用水即自來水,並無單獨取自河川湖泊或地下水源或海域等,對水源及社區用水可能的衝擊並無顯著影響。 | ||||
| 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包括範疇一、二共計2,329.68t-co2e,較2024年溫室氣體排放範疇一、二共計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2,474.74t-co2e減少145.06 t-co2e,減少5.86%,主因為2025年生產環境排放源減少所致。2026年持續宣導節約用電,加強控管高耗電設備用電量,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為2,000t-co2e,較前一年減量約14.15%。2025年總用水量為10,486公噸,較2024年總用水量11,262公噸,減少776公噸,減量6.89%其主要原因為員工人數減少所致。2026年持續宣導節約用水,預估總用水量目標為10,000公噸,較前一年減量約4.63%。2025年廢棄物總重量為158公噸,較2024廢棄物總重量214.6公噸,減少56.16公噸,減少26.22%。其主要原因為產線產量減少及良率提升。2026年持續宣導垃圾減量,如推廣使用個人環保杯與環保袋,再生能源之利用,預估廢棄物總重量為150公噸,預估減量約5.06%。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V | (一)本公司遵守勞動相關法規並遵循國際人權公約,訂有工作規則及人權管理程序作業準則,內容涵蓋禁用童工、性別平等、工作權及嚴禁任何暴力、騷擾、非法歧視等保障人權之規定,並每年落實宣導。 | ||
| (二)員工薪資報酬政策係依據個人能力、對公司貢獻度、績效表現、其競爭性及考量公司未來營運風險後決定。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之一規定,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5%至15%為員工酬勞,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30%為基層員工酬勞。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V | (三)為確保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公司已通過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認證。每年度對室內工作環境進行有害因素檢測,以符合法規要求,並於每半年舉辦一次消防、急救等相關教育訓練。 | ||
| 並提倡無菸職場、制訂員工遭受不法侵害預防等措施,並持續進行員工安全衛生訓練、宣導、溝通、諮詢。促使全員參與改善、關懷環境設施,期許零災害零事故,以建構友善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 | ||||
| 本公司114度火災件數及死傷人數為0,嚴重的職業傷害比率(排除死亡人數)為0。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V | (四)本公司以長期人才培育為要,會依部門需求及員工個人需求,規劃安排各項內外部培訓計畫,提升員工的知識技能,建立豐厚的人力資本,對於員工之職涯能力發展,兼顧核心專業能力之培養與員工身心靈均衡發展。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V | (五)本公司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安全與健康、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已制定產品召回管理制度、不良反應報告管理制度與環境衛生及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等,促進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之落實。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V | (六)本公司採購部門對合作供應商每月進行「供應商評鑑」,評鑑內容及包括供應商工廠作業環境及對環境與社會之影響如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將考量暫時或終止與其業務往來。114年度本公司針對供應商品質、社會責任、服務水準、供貨能力與技術等納入評鑑項目,評鑑結果供應商均符合相關規範。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供應商管理政策: 要求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或產品原材料,在生產過程應遵循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要求。 使用無污染或低污染的生產加工設備和先進的加工方法等,不採用法令禁止之原物料,確實遵守本公司一切環境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V | 本公司永續報告書所揭露之資訊依據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發布之永續性報導準則2021年版(GRI Standards 2021,GRI準則2021)核心選項撰寫;並同時符合「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之要求,未來報告書將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尚未完全符合。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已訂「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以推動永續發展,實際運作情形無重大差異。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本公司已積極按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發展環境永續: (1)公共設施:控制辦公室空調溫度,減少耗電;飲水機以節能款式之機種,取代舊型飲水機。 (2)環保工作:本公司為了善盡保護地球環境的社會責任,製程中皆未使用有污染環境的物質,報廢的物品也都委請資源回收公司處理,並未對環境造成影響,並符合及通過ISO14001:2015環境管理系統認證。 (3)照明系統:辦公區域全面更換LED燈管、中午休息時間辦公室關燈1小時。 (4)其他:推行辦公室無紙化及廢棄物分類資源回收、善用視訊會議、個人電腦節能設定及鼓勵員工雙面列印。 2.安全衛生:提供環安衛政策宣導(包含新人入職訓練),使同仁了解公司環安衛政策,並落實執行環安衛管理系統。 3.其他社會責任活動: (1)本公司建立公開資訊之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由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工作,以確保可能影響股東及利害關係人決策之資訊,能夠及時允當揭露。 (2)捐贈優良桃園在地有機蔬菜,給予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安康啟智教養院做到取之社會,用之社會,公益活動不分你我,共創更美好的世界。 |
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1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1. 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1. 本公司永續發展部為氣候變遷相關之溫室氣體盤查作業之指定兼職單位,並於每季向董事會提報溫室氣體盤查各計畫項目詳細推動時程、擬定完整盤查程序及董事會督導及控管階段性目標等計畫等執行進度。 |
| 2. 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2. 面對氣候變遷問題,勢必會對產業供應鏈與市場業務銷售條件產生相當程度之影響與改變,本公司短期內除了落實節約資源與減少碳排放之規劃外,從中長期觀察,或許整體市場必須走向碳定價與碳課稅之趨勢,對於自身產品之研發、生產而言,存在著成本上漲之可能性, |
| 3. 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3. 原物料成本上漲、碳費/碳稅徵收導致營業成本提升、極端天氣氣候影響公司營運、市場訊息不確定性提高。對於後續可能因為氣候變遷帶來的產品製程之調整,將會是本公司未來包含在財務規劃面上必須考量與規劃因應之課題,也是需導入系統性管理及風險性評估之事業標的之一。 |
| 4. 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4. 永續發展部擬透過跨部門討論,逐一分析政策與法規、技術、市場,立即性和長期性氣候風險對公司造成之影響,並不定期執行鑑別之檢討,以確保鑑別結果符合現況。另建立氣候風險與機會項目清單、內部營運衝擊調查問卷。對氣候風險機會及營運衝擊做分析,決定重大風險項目並建立執行策略及目標設定。 |
| 5.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5. 本公司擬規畫使用多項情境分析,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與情境,所得到參數、因子結果來分析對主要財務影響。 |
| 6.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6. 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就影響程度與發生可能性的矩陣分析,排序第一為因應主要客戶要求,希望於2030年前減碳20%。須提升各項資產的資源效率標準,積極投入能源管理系統(EMS)結合生產技術提升,達到減碳20%要求的承諾目標。 |
| 7.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7. 内部碳定價可以衡量和管理碳排放的成本。公司尚未執行內部碳定價,實施前會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來制定需要的策略規劃,以制定實際的內部碳價格。 |
| 8.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8. 參考下表1-1-1、1-2說明。 |
| 9.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9. 參考下表1-1-2說明。 |
1-1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 CO2e)、密集度(公噸 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 ||||
|---|---|---|---|---|
| 最近二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如下表:範疇一、二之盤查為母公司臺灣廠區資訊,尚未作第三方查證。 | ||||
| 年度 | 範疇一 | |||
| 直接排放量 | 範疇二 | |||
| 能源間接排放量 | 範疇三 | |||
| 其他間接排放量 | 範疇一~三 | |||
| 總排放量(噸 CO2e) | ||||
| 113 | 60.92 噸 CO2e | 2,413.82 噸 CO2e | 無 | 2,474.74 噸 CO2e |
| 114 | 60.61 噸 CO2e | 2,269.07 噸 CO2e | 無 | 2,329.68 噸 CO2e |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
|---|
| 本公司預計 2027 年進行溫室氣體確信外部查證。 |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
| --- |
| 為持續達到國際減量趨勢,本公司透過溫室氣體盤查進行減量追蹤,擬提出長期規劃,以綠電、綠氣等綠能為主要概念,
營業器具落實於非排碳物料設計選用、節電生產流程及綠色運輸等構面之減碳。本公司並依據單位產品排碳量,建立溫室氣體排放基線,自 2022 年訂為節能減碳基準年,計畫逐年減量,以達到中和之碳管理長期目標。
2026 年持續宣導節約用電,加強控管高耗電設備用電量,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為 2,000 t-co2e,持續減量約 14.15%。 |
(六)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V | (一)本公司董事會已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本公司於『工作守則』中納入了不得營私舞弊、反貪瀆的相關規範,新進員工職前訓練時並予宣導應瞭解工作守則之規定,盡心職守。並具體規範本公司所有人員(包含子公司)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應遵守以下原則: | ||
| (1)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 | ||||
| (2)不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或名義之金錢、餽贈、佣金、職位、服務、優待、回扣等。但屬正常社交禮俗,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不在此限。 | ||||
| (3)董事皆秉持高度自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僅陳述意見及答詢,並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相當自律,並無不當之相互支援。 | 符合誠信經營守則規範。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 (二)本公司董事會已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且定期舉辦員工之企業倫理教育訓練及宣達事項,並將其與員工績效考核過程結合,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及懲戒制度。董事、經理人以及員工遵守包含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公司法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之法令規範及公司內部規章程序,誠實地履行其職務,並由稽核單位不定期進行查核。 | ||
| (三)本公司「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明確規範禁止提供非法政治獻金、行賄及收賄、禁止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不合理的禮物、款待或其他不當利益防範方案及處理程序。新進人員報到時,進行宣導說明,並不定期向員工、經理人及董事辦理相關定之宣導及通知,以提升自律觀念及誠信。 |
|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
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
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
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
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
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
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
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
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
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
師執行查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
之教育訓練? | V
V
V
V | V | V |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
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
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
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 | V | | V |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尊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尊合誠信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
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 | |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
效? | V | | 本公司於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
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內規,並定期揭露公司營運事項與財務資
訊,使投資人充分了解公司運作。 | 符合誠信經營守
則規範。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因本公司規模及特性除未設置推動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及定期向董事會報告之外,並無差異之情事。 | | |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1) 本公司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原則。
(2) 本公司遵循相關法規及內部控制制度,嚴禁不誠信或違反法令之行為,並聘請法律顧問提供諮詢。
(3) 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
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
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4) 本公司與客戶之間維繫誠信原則,以獲得客戶信賴。
(5) 本公司與銀行往來信用紀錄良好。 | | | | |
(七)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114年度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進修情形:
| 職稱 | 姓名 | 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 董事 | 劉美秀 | 114/11/06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虛擬資產之犯罪手法與洗錢防制 | 3 |
| 114/11/05 | 內線交易實務案例暨相關法律責任 | 3 | |||
| 董事 | 吳俊佶 | 114/08/0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 | 3 |
| 114/03/11 | 治理單位如何審閱永續報告書及永續資訊揭露品質責任 | 3 | |||
| 董事 | 林玉玲 | 114/07/31 | 台灣證券交易所 | 114年度壯大臺灣資本市場高峰會 | 3 |
| 114/07/09 | 台灣證券交易所 | 2025 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 6 | ||
| 董事 | 吳榮生 | 114/09/09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AI發展與資安風險 | 3 |
| 114/09/09 | 川普2.0顛覆全球經濟秩序-衝擊與因應之道 | 3 | |||
| 堤福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 陳政民 | 114/11/27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談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永續發展藍圖與董事責任 | 3 |
| 114/11/21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從股東行動主義觀點,由外資法人投票行為之實務案例解析,來落實國際思維之董監責任 | 3 | ||
| 獨立董事 | 周亦良 | 114/11/20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展望2026年全球及台灣經濟趨勢 | 3 |
| 114/10/17 | 詐騙手法剖析及洗錢相關法規案例介紹 | 3 | |||
| 獨立董事 | 林漢卿 | 114/11/05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實務 | 3 |
| 114/10/17 | 詐騙手法剖析及洗錢相關法規案例介紹 | 3 | |||
| 獨立董事 | 巫貴珍 | 114/10/14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企業併購與盡職調查 | 3 |
| 114/07/04 | 從司法實務看洗錢防制法 | 3 | |||
| 獨立董事 | 許清文 | 114/10/16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第十五屆臺北公司治理論壇 | 3 |
| 財務會計主管 | 李盈辰 | 114/11/03~114/11/04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持續進修班 | 12 |
| 公司治理主管 | 李盈辰 | 114/08/13 | 企業永續發展協會 | 《綠色與轉型金融:綠色證券的政策、實踐與未來》 | 2 |
| 114/07/15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溫室氣體管理實作工作坊暨永續發展宣導會 | 9 | ||
| 114/04/17 | 企業永續發展協會 | 「趨向淨零排碳:由環境領導出發...產業掌握新商機」 | 2 |
本公司會計師獨立性評估項目:
| 評估項目 | 是否評估 | 是否符合獨立性 |
|---|---|---|
| 1.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未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 是 | 是 |
| 2.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間未有重大密切之商業關係。 | 是 | 是 |
| 3. 簽證會計師於審計本公司時未有潛在之僱佣關係。 | 是 | 是 |
| 4. 簽證會計師未有與本公司有金錢借貸之情事。 | 是 | 是 |
| 5. 簽證會計師未收受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價值重大之餽贈或禮物(其價值為超越一般社交禮儀標準)。 | 是 | 是 |
| 6. 簽證會計師並無已連續七年提供本公司審計服務。 | 是 | 是 |
| 7. 簽證會計師未握有本公司股份。 | 是 | 是 |
| 8. 簽證會計師本人、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其審計小組於審計期間或最近兩年內未擔任本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務,亦確定於未來審計期間不會擔任前述相關職務。 | 是 | 是 |
| 9. 簽證會計師是否已符合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 | 是 | 是 |
42
(八)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下列事項:
-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15年3月13日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15年3月13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9人中,有0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不適用。
(九) 民國114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民國114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 日期 | 重要決議摘要 | 決議結果 | 執行情形 |
|---|---|---|---|
| 114.5.28 | |||
| (114 年度股東常會) | 1. 承認本公司民國 113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 經投票表決照原案表決通過。 | 無。 |
| 2. 承認本公司民國 113 年度盈餘分派案。 | 經投票表決照原案表決通過。 | 經董事會訂定114年9月9日為除息基準日;並於同年9月23日發放,每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20677965元。 | |
| 3.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經投票表決照原案表決通過。 | 無。 |
- 民國114年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會之重要決議暨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情形:
| 日期 | 會議名稱 | 重要決議 | 證交法
14-3條所列事項 | 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董事會決議結果 |
| --- | --- | --- | --- | --- | --- |
| 114/03/12 | 第十屆
第八次
董事會 | 1.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子公司或子公司間之應收帳款或其他應收款已逾收款政策一定天數(9個月),應視為資金貸與案。
2. 本公司因營運需求申請銀行授信額度案。
3. 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4. 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5. 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6. 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7.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董事及經理人各項薪酬制度及報酬項目案。
8.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9. 擬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案。
10. 本公司基層員工定義案。
11. 本公司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12. 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13. 修訂「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提請審議。
14. 本公司董事責任保險將於114年4月1日到期,擬辦理續保事宜案,提請審議。
15. 本公司對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之背書保證申請案。
16. 本公司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之背書保證申請案。 | V | 無 | 董事會經出席董事表決通過 |
| | | | V | 無 | |
| | | | V | 無 | |
| | | | V | 無 | |
| | | | V | 無 | |
| | | | V | 無 | |
| | | | V | 無 | |
| | | | V | 無 | |
| | | | V | 無 | |
| 日期 | 會議名稱 | 重要決議 | 證交法14-3 條所列事項 | 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董意見之處理 | 董事會決議結果 |
|---|---|---|---|---|---|
| 17. 本公司 114 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召集事由及受理持股 1%以上股東書面提名、提案之期間及受理處所相關事宜。 | |||||
| 114/04/09 | 第十屆第九次董事會 | 1. 本公司擬買回庫藏股票。 | V | 無 | 董事會經出席董事表決通過 |
| 114/05/09 | 第十屆第十次董事會 | 1. 本公司因營運需求申請銀行授信額度案。 | |||
| 2. 本公司 114 年度第 1 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3. 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之背書保證申請案。 | |||||
| 4. 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之背書保證申請案。 | |||||
| 5. 擬由董事會授權稽核業務管理暨報告簽核董事人選案。 | |||||
| 6. 修訂本公司「114 年第 1 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分條文案。 | |||||
| 7. 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第五次及第六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辦理 114 年第 1 季資本變更登記案。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董事會經出席董事表決通過 | ||||
| 114/08/08 | 第十屆第十一次董事會 | 1. 本公司因營運需求申請銀行授信額度案。 | |||
| 2. 本公司 114 年度第 2 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3. 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案。 | |||||
| 4. 本公司對本公司資孫公司 LASTER FOREVER (SAMOA) CO.,LTD 之資金貸與申請案。 | |||||
| 5. 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對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三上海)之資金貸與申請案。 | |||||
| 6. 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之背書保證申請案。 | |||||
| 7. 本公司為償還既有借款、充實中期購料及營運資金暨股權投資資金,擬向以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銀行之授信銀行團,申請授信總額度不超過新台幣貳拾伍億元之五年期聯合授信案。 | |||||
| 8. 本公司擬對美國、墨西哥子公司增資案。 | |||||
| 9. 訂定本公司「買回庫藏股作業程序」案。 | |||||
| 10. 訂定本公司 114 年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案。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董事會經出席董事表決通過 |
45
| 日期 | 會議名稱 | 重要決議 | 證交法14-3 條所列事項 | 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董意見之處理 | 董事會決議結果 |
|---|---|---|---|---|---|
| 114/11/07 | 第十屆第十二次董事會 | 1. 本公司因營運需求申請銀行授信額度案。 | |||
| 2. 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因營運需求申請銀行授信額度案,擬由本公司出具支持函案。 | |||||
| 3. 本公司 114 年度會計師公費案 | |||||
| 4. 本公司 114 年度第 3 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5. 擬訂定本公司 115 年度稽核計劃案。 | |||||
| 6. 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對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之資金貸與申請案。 | |||||
| 7. 本公司對子公司翔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翔澤國際)之資金貸與申請案。 | |||||
| 8. 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之背書保證金額下修申請案。 | |||||
| 9. 本公司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之背書保證申請案。 | |||||
| 10. 本公司對泰國曾孫公司 Laster Tech (Thailand) Co., Ltd.之資金貸與申請案。 | |||||
| 11. 擬透過本公司之海外子公司,對 Laster Tech (Thailand) Co., Ltd.增資案。 | |||||
| 12. 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案。 | |||||
| 13.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 |||||
| 14. 修訂「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董事會經出席董事表決通過 | ||||
| 115/03/13 | 第十屆第十三次董事會 | 1. 本公司因營運需求申請銀行授信額度案。 | |||
| 2. 民國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 |||||
| 3. 民國 11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
| 4. 民國 114 年度盈餘分派案。 | |||||
| 5.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 |||||
| 6. 本公司民國 115 年度董事及經理人各項薪酬制度及報酬項目案。 | |||||
| 7. 本公司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 8. 本公司董事責任保險將於 114 年 4 月 1 日到期,擬辦理續保事宜案。 | |||||
| 9. 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對本公司之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上海)之資金貸與申請案。 | |||||
| 10. 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清東莞)對本公司曾孫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
| V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
| 無 | 董事會經出席董事表決通過 |
46
| 日期 | 會議名稱 | 重要決議 | 證交法14-3條所列事項 | 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董意見之處理 | 董事會決議結果 |
|---|---|---|---|---|---|
| 麗清上海)之背書保證金額下修申請案。 | |||||
| 11.全面改選董事案。 | |||||
| 12.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
| 13.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召集事由及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名、提案之期間及受理處所相關事宜案。 |
(十)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 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 | 會計師
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
公費 | 非審計
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勤業眾信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 | 陳致源
黃堯麟 | 114.01.01-114.12.31 | 3,222 | 326 | 3,548 | 年報覆核、營所稅查核簽證及其他。 |
(二)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給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無此情形。
(三)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47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公司如在最近二年度及其期後期間有更換會計師情形者,應揭露下列事項:
(一) 關於前任會計師
| 更換日期 | 113年1月1日 | |||
|---|---|---|---|---|
| 更換原因及說明 | 為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度,由黃堯麟會計師及李穗青會計師更換為陳致源會計師及黃堯麟會計師。 | |||
|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 當事人 | |||
| 情況 | 會計師 | 委任人 | ||
| 主動終止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外之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 不適用。 | |||
|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 有 | 會計原則或實務 | ||
| 財務報告之揭露 | ||||
| 查核範圍或步驟 | ||||
| 其他 | ||||
| 無 | ||||
| V | ||||
| 說明:內部調整不適用 | ||||
| 其他揭露事項 | ||||
| (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之四至第一目之七應加以揭露者) | 內部調整不適用 |
(二) 關於繼任會計師
| 事務所名稱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會計師姓名 | 陳致源會計師、黃堯麟會計師 |
| 委任之日期 | 113年1月1日 |
|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 不適用 |
|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 不適用 |
(三) 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10條第6款第1目及第2目之3事項之復函:內部調整不適用。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無此情形。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 董事、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 職稱 | 姓名 | 114年度 | 當年度截至115年3月31日止 | ||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劉美秀 | 188,713 | (1,900,000) | - | - |
| 董事 | 吳俊佶 | 35,429 | - | - | - |
| 董事 | 林玉玲 | 1,667 | - | - | - |
| 董事 | 吳榮生 | - | - | - | - |
| 法人董事 | 堤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593,577 | - | - | - |
| 董事法人代表 | 陳政民 | 278,178 | - | - | - |
| 獨立董事 | 周亦良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林漢卿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巫貴珍 | 2 | - | - | - |
| 獨立董事 | 許清文 | - | - | ||
| 協理 | 許永義 | - | - | - | - |
| 協理 | 李望辰 | 3,304 | - | - | - |
(二) 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之資訊:無。
(三) 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之資訊:無。
49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115年4月24日;單位:股
| 姓名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啟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5,677,504 | 4.68% | - | - | - | - | 堤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同一人 | - |
|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 | |||||||
| 代表人:吳俊佶 | 885,429 | 0.73% | 11,000 | 0.01% | - | - | 啟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 堤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
|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吳俊佶為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 - | |||||||
| 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5,465,688 | 4.51% | - | - | - | - | 有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 |
| - | |||||||||
| 代表人:許崑泰 | - | - | - | - | - | - | 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 劉美秀 | 4,716,225 | 3.89% | - | - | - | - | 金葵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劉美秀為金葵花投資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 - |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庫藏股) | 劉美秀為麗清科技(股)公司之董事長 | - | |||||||
| 金葵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4,360,774 | 3.60% | - | - | - | - | 劉美秀 | 劉美秀為金葵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 - |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庫藏股) | 董事長 同一人 | - | |||||||
| 代表人:劉美秀 | 4,716,225 | 3.89% | - | - | - | - | 金葵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 堤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838,647 | 2.34% | - | - | - | - | 啟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同一人 | - |
|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 | |||||||
| 代表人:吳俊佶 | 885,429 | 0.73% | 11,000 | 0.01% | - | - | 堤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 啟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 姓名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吳俊佶為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 - | |||||||
| 有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1,805,254 | 1.49% | - | - | - | - | 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 |
| 代表人:呂進宗 | - | - | - | - | - | - | 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呂進宗為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 - |
| 有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
| 張英富 | 1,220,840 | 1.01% | 資料無法取得 | - | - | - | |||
|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970,538 | 0.80% | - | - | - | - | 啟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 |
| 堤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
| 代表人:吳國禎 | - | - | - | - | - | - |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 啟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吳國禎為啟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 ||||||||
| 吳俊佶 | 885,429 | 0.73% | 11,000 | 0.01% | - | - | 啟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吳俊佶為啟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 - |
| 堤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吳俊佶為堤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 - | |||||||
|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吳俊佶為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 - | |||||||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庫藏股) | 750,000 | 0.62% | - | - | - | - | 劉美秀 | 劉美秀為麗清科技(股)公司之董事長 | - |
| - | - | - | - | - | - | - | 金葵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長同一人 | - |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九、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綜合持股比例
114年12月31日;單位:仟股
| 轉投資事業(註一) | 本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合投資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Laster International (Samoa) Co., Ltd. | 40,402 | 100% | - | - | 40,402 | 100% |
| 翔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100% | - | - | 3,000 | 100% |
| Laster Tech Automotive (America) Incorporated | 10 | 100% | - | - | 10 | 100% |
| LASTER TECH AUTOMOTIVE MEXICO INC, S.A .DE C.V. | 3,000 | 100% | - | - | 3,000 | 100% |
| Laster Overseas (Samoa) Co., Ltd. | - | - | 9,836 | 100% | 9,836 | 100% |
| Laster Forever, (Samoa) Co., Ltd. | - | - | 20,803 | 100% | 20,803 | 100% |
| Super Continental Ltd. | - | - | 5,654 | 100% | 5,654 | 100% |
| Excitement Holding Co., Ltd. | - | - | 3,707 | 100% | 3,707 | 100% |
| 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 | - | - | 註二 | 100% | 註二 | 100% |
| 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 - | 註二 | 100% | 註二 | 100% |
| 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 | - | 註二 | 100% | 註二 | 100% |
| 麗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 - | - | 註二 | 100% | 註二 | 100% |
| 盎然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800 | 100% | 1,800 | 100% |
| Laster Tech (Thailand) Co., Ltd. | - | - | 1,000 | 100% | 1,000 | 100% |
| Happy Power Corp. | 1,000 | 100% | - | - | 1,000 | 100% |
| SWEEO TECHNOLOGY CO., LTD | - | - | 12 (註三) | 100% (註三) | 12 (註三) | 100% (註三) |
註一:係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註二:係有限公司,故無股數。
註三:因當地法令限制,其中5,100股(即持股比例51%)係透過泰國籍自然人名義持有。
52
參、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 股本來源
1. 股本來源
115年3月31日 單位:股;新台幣元
| 年 / 月 | 發行 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 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 抵充股款 者 | 其他 | ||
| 88.08 | 10 | 50,000 | 500,000 | 50,000 | 500,000 | 投資設立 | 無 | 88年8月27日經中字第 088673546號核准在案 |
| 90.08 | 10 | 200,000 | 2,000,000 | 200,000 | 2,000,000 | 現金增資 1,500,000元 | 無 | 90年8月15日經中字第 0903264119號核准在案 |
| 91.06 | 10 | 5,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 | 50,000,000 | 現金增資 48,000,000元 | 無 | 91年6月14日經授中字第09132253910號核准在案 |
| 91.12 | 10 | 25,000,000 | 25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0 | 現金增資 50,000,000元 | 無 | 91年12月30日經授商字第09101522300號核准在案 |
| 92.07 | 10 | 25,000,000 | 250,000,000 | 20,600,000 | 206,000,000 | 現金增資 70,000,000元及 盈餘轉增資 36,000,000元 | 無 | 92年7月21日經授中字第09232379230號核准在案 |
| 93.09 | 10 | 48,000,000 | 480,000,000 | 26,234,000 | 262,340,000 | 盈餘轉增資 42,228,000元及 資本公積轉增 資14,112,000元 | 無 | 93年9月20日經授中字第09332724890號核准在案 |
| 94.10 | 10 | 48,000,000 | 480,000,000 | 28,454,592 | 284,545,920 | 盈餘轉增資 22,205,920元 | 無 | 94年10月11日經授中字第09432946200號核准在案 |
| 95.10 | 10 | 48,000,000 | 480,000,000 | 32,454,592 | 324,545,920 | 私募現金增資 40,000,000元 | 無 | 95年10月19日經授中字第09533002930號核准在案 |
| 96.06 | 10 | 48,000,000 | 480,000,000 | 31,454,592 | 314,545,920 | 註銷庫藏股 10,000,000元 | 無 | 96年6月6日經授中字第09632205030號核准在案 |
| 96.09 | 10 | 48,000,000 | 480,000,000 | 34,454,592 | 344,545,920 | 私募現金增資 30,000,000元 | 無 | 96年9月6日經授中字第09632717020號核准在案 |
| 97.03 | 10 | 48,000,000 | 480,000,000 | 42,954,592 | 429,545,920 | 現金增資 85,000,000元 | 無 | 97年3月19日經授中字第09731900840號核准在案 |
53
| 年 / 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97.07 | 10 | 90,000,000 | 900,000,000 | 42,954,592 | 429,545,920 | 增加核定股本 | 無 | 97年7月14日經授中字第09732639430號核准在案 |
| 100.05 | 10 | 90,000,000 | 900,000,000 | 47,500,000 | 475,000,000 | 現金增資45,454,080元 | 無 | 100年5月17日允府經登字第1005027656號核准在案 |
| 101.03 | 10 | 90,000,000 | 900,000,000 | 49,200,000 | 492,000,000 | 現金增資17,000,000元 | 無 | 101年3月6日允府經登字第1015012426號核准在案 |
| 101.09 | 10 | 90,000,000 | 900,000,000 | 50,184,000 | 501,840,000 | 盈餘轉增資9,840,000元 | 無 | 101年9月4日允府經登字第1015053337號核准在案 |
| 103.01 | 10 | 90,000,000 | 900,000,000 | 55,184,000 | 551,840,000 | 現金增資50,000,000元 | 無 | 103年2月17日經授商字第10301023550號核准在案 |
| 104.12 | 10 | 90,000,000 | 900,000,000 | 60,184,000 | 601,840,000 | 現金增資50,000,000元 | 無 | 105年1月13日經授商字第10501007560號核准在案 |
| 105.12 | 10 | 90,000,000 | 900,000,000 | 68,284,000 | 682,840,000 | 現金增資81,000,000元 | 無 | 106年1月18日經授商字第10601007820號核准在案 |
| 108.03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75,784,000 | 757,840,000 | 現金增資75,000,000元 | 無 | 108年4月16日經授商字第10801039550號核准在案 |
| 109.11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80,160,444 | 801,604,440 | 公司債轉換43,764,440元 | 無 | 109年12月01日經授商字第10901223290號核准在案 |
| 110.03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91,530,881 | 915,308,810 | 現金增資70,000,000元 | 無 | 110年4月6日經授商字第11001058430號核准在案 |
| 公司債轉換43,704,370元 | 無 | |||||||
| 110.05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92,419,770 | 924,197,700 | 公司債轉換8,888,890元 | 無 | 110年5月26日經授商字第11001092990號核准在案 |
| 110.08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96,504,286 | 965,042,860 | 公司債轉換40,845,160元 | 無 | 110年9月29日經授商字第11001171660號核准在案 |
| 110.11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96,531,500 | 965,315,000 | 公司債轉換272,140元 | 無 | 110年12月14日經授商字第11001220100號核准在案 |
| 111.04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06,637,817 | 1,066,378,170 | 現金增資100,000,000元 | 無 | 111年5月3日經授商字11101066480第號核准在案 |
| 公司債轉換1,063,170元 | 無 | |||||||
| 111.05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06,665,154 | 1,066,651,540 | 公司債轉換273,370元 | 無 | 111年6月1日經授商字第11101089630號核准在案 |
54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112.05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06,732,554 | 1,067,325,540 | 公司債轉換674,000元 | 無 | 112年5月24日經授商字第11230091200號核准在案 |
| 112.8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08,132,753 | 1,081,327,530 | 公司債轉換14,001,990元 | 無 | 112年8月25日經授商字第11230166730號核准在案 |
| 112.12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13,521,727 | 1,135,217,270 | 公司債轉換53,889,740元 | 無 | 112年12月8日經授商字第11230226600號核准在案 |
| 113.4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14,849,694 | 1,148,496,940 | 公司債轉換13,279,670元 | 無 | 113年4月2日經授商字第11330046020號核准在案 |
| 113.6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15,159,020 | 1,151,590,200 | 公司債轉換3,093,260元 | 無 | 113年6月5日經授商字第11330087460號核准在案 |
| 114.2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21,159,020 | 1,211,590,200 | 現金增資60,000,000元 | 無 | 114年2月14日經授商字第11430011760號核准在案 |
| 114.5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21,228,352 | 1,212,283,520 | 公司債轉換693,320元 | 無 | 114年5月29日經授商字第11430074120號核准在案 |
- 股份總額
115年3月31日;單位:股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普通股 | 121,228,352 | 28,771,648 | 150,000,000 | - |
-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不適用。
(二) 主要股東名單(股權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或股權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名稱、持有股數及比例)
115年4月24日;單位:股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 --- | --- |
| 啟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5,677,504 | 4.68% |
| 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5,465,688 | 4.51% |
| 劉美秀 | 4,716,225 | 3.89% |
| 金葵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4,360,774 | 3.60% |
| 堤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838,647 | 2.34% |
| 有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1,805,254 | 1.49% |
| 張英富 | 1,220,840 | 1.01% |
|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970,538 | 0.80% |
| 吳俊佶 | 885,429 | 0.73% |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庫藏股) | 750,000 | 0.62% |
(三) 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公司章程所定之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目前章程規定,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公司獲利情形、資本結構及未來營運需求等因素,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 12% 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 20% 時,得不予分配;股東股息紅利發放原則採股票股利搭配現金股利之平衡股利政策,其中現金股利之分派比例不低於擬分配股東股息紅利總額百分之十。
56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

單位:新台幣元
| 金額 |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455,564,607 |
| 本期稅後淨利 | 13,173,005 |
|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 623,815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 (1,379,682)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20,111,378 |
|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 488,093,123 |
| 分配項目 | |
|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 0.11 元 | (13,252,619)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474,840,504 |
董事長:劉美秀
經理人:劉美秀
會計主管:李望辰
(四)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五) 員工及董事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30% 為基層員工酬勞。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第一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 5% 至 15% 及不高於 3% 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114年度估列員工酬勞776仟元及董事酬勞466仟元,係分別按前述基礎之稅前利益之 5% 及 3% 估列,該等金額於115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
57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 本公司董事會於115年3月13日決議分派員工現金酬勞776仟元及董事酬勞466仟元。前述董事會通過之決議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估列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並無差異。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不適用。
- 前一年度(113年度)員工、董事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發113年度員工酬勞15,869仟元及董事酬勞3,174仟元,與113年度個體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並無差異。
(六)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已執行完畢者) 115 年 04 月 24 日
| 買回期次 | 114 年第 1 次 |
|---|---|
| 買回目的 | 轉讓股份予員工 |
| 買回期間 | 114/04/10~114/06/06 |
| 買回區間價格 | 20.00~40.00 元 |
|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 750,000 股 |
| 已買回股份金額 | 20,121,956 |
| 平均每股買回價格 | 26.83 元 |
| 已買回數量占預定買回數量之比率(%) | 15% |
|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 0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 750,000 股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0.62 |
| 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 基於維護股東權益並兼顧市場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取分批買回策略,故未全數執行完畢。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一) 公司債辦理情形
| 公司債種類 | 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
| 發行(辦理)日期 | 113/11/27 | |
| 面 額 | 新台幣100,000元 | |
| 發行及交易地點 | 國內 | |
| 發行價格 | 按面額100%發行 | |
| 總 額 | 新台幣300,000,000元 | |
| 利 率 | 票面利率0% | |
| 期 限 | 3年期,到期日:116/11/27 | |
| 保證機構 | 無 | |
| 受託人 | 永豐金銀行信託部 | |
| 承銷機構 |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簽證律師 | 不適用 | |
| 簽證會計師 | 不適用 | |
| 償還方法 | 除債券持有人轉換、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提前贖回、買回註銷外,到期以現金一次償還 | |
| 未償還本金 | 新台幣300,000,000元(截至到115.3.31) | |
|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 詳本公司「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及十九條 | |
| 限制條款 | 無 | |
|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 不適用 | |
| 附其他權利 |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轉換(交換或認股)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金額 | 已轉換普通股之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金額計0元 |
|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 | 詳本公司「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 |
|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 請參閱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公開說明書第60頁。 | |
|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 無 |
59
(二) 轉換公司債資料
| 公司債種類 | 國內第六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
|---|---|---|---|---|
| 年度 | ||||
| 項目 | 113年 | 114年 | 當年度截至115年4月30日 | |
| 轉換公司債市價 | 最高 | 104.70元 | 102.40元 | 97.90元 |
| 最低 | 100.00元 | 93.55元 | 95.20元 | |
| 平均 | 102.92元 | 97.55元 | 96.39元 | |
| 轉換債格 | 38.80元 | 38.50(註1) | 38.50元(註1) | |
| 發行(辦理)日期 | ||||
| 及發行時轉換債格 | 發行日期:113年11月27日 | |||
| 發行時轉換債格:38.80元 | 發行日期:113年11月27日 | |||
| 發行時轉換債格:38.80元 | 發行日期:113年11月27日 | |||
| 發行時轉換債格:38.80元 | ||||
| 履行轉換義務方式 | 發行新股 | 發行新股 | 發行新股 |
註1:因辦理除息配發現金股利,自114年1月16日起轉換債格調整為38.50元。
(三) 交換公司債資料:無。
(四) 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情形:無。
(五) 附認股權公司債資料: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無。
60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 業務範圍
-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1) LED之晶粒及元件之銷售業務。
(2) LED之車輛照明相關產品之組裝及銷售業務。
(3) LED之路燈照明相關產品之組裝及銷售業務。
- 主要產品之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產品種類 | 113年度 | | 114年度 | |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 | 比重(%) | 營業收入 | 比重(%) |
| LED車燈模組 | 5,806,453 | 62.19 | 5,504,581 | 64.44 |
| LED晶粒及元件 | 44,498 | 0.48 | 27,262 | 0.32 |
| 車燈控制器 | 3,455,927 | 37.01 | 2,931,387 | 34.31 |
| 其他 | 29,576 | 0.32 | 79,565 | 0.93 |
| 合計 | 9,336,454 | 100.00 | 8,542,795 | 100.00 |
- 目前之產品項目與用途
(1) LED 車燈模組:
車燈模組產品包含原廠汽車之車頭大燈、霧燈、晝行燈、車尾燈、方向燈等,與傳統車燈相較,使用LED車燈,有節能省電、壽命長的產品特性,可更加提高行車安全性,亦符合產品節能環保趨勢。未來電動車因節電考量,必定使用LED車燈組;而運用於自駕車上,更加需要LED車燈照明及智能化,成為加強輔助車體及標線定位的重要功能,智能化的部份亦會成為車與車、車與人之間的溝通工具。
(2) LED 產品買賣:
本公司『代理事業處』主要係代理銷售世界 LED 領導廠商 LUMILEDS 及 OSRAM-OS 的 LED 晶粒,且與上述大廠合作關係已逾十年以上。目前本公司所銷售的 LED 晶粒,主要應用於投影機背光源、交通號誌及手電筒等,亦銷售其 LED 車用尾燈元件,並積極擴充代理經銷 LED 相關產品,藉由已佈局之銷售渠道,增加銷售實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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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智能頭燈控制器:
智能頭燈控制器係用於控制車輛前照燈系統之汽車電子產品,可根據駕駛者的操作或車輛的特定條件,例如車速、照明狀況等,來自動調節前照燈的亮度、模式和方向,讓駕駛者專注於行駛,減少不必要的操作,提高行車的安全性與舒適性。
- 計畫開發之新產品項目
(1) 矩陣式頭燈:由數顆高亮度 LED 所組成之新一代智能頭燈組,搭配車載攝影機,可應用於多種不同行車場景,包含車燈自動轉向、迎賓、警示、遮蔽等各種照明方式。
(2) 功能驅動控制器:因應車頭大燈功能日益增加,而研發新型標準控制器,可安裝於同一品牌之所有車款,而受惠於產品標準化因素,可提高生產效率,並大量生產。
(3) 散熱最佳化:運用新材料達成充分散熱效果所研發出之新一代 LED 燈組。
(4) 產品輕量化:使汽車部件重量降低,以達節能減碳目的,未來的新能源車,產品輕量化是重要的指標。
(二) 產業概況
- 產業現況與發展
(1) 汽車總體市場:
根據 S&P Global 與 Digitimes 2026 年最新預估,2025 年全球輕型汽車銷量約為 9,170 萬台(年成長率約 3.4%),而 2026 年預計將持平於 9,180 萬台左右。這顯示整體市場已進入「緩步增長」的成熟期,車廠競爭焦點已從「銷量擴張」轉向「產品結構優化」。
全球減碳共識持續深化,截至 2026 年,各國政府已從政策補助轉向更嚴格的排放法規。依據 COP26 與後續氣候公約目標,全球主要市場(歐盟、中國、美國部分州別)仍維持 2035 年實現零排放新車銷售的長期藍圖。
新能源車的成長動能已從「政策驅動」轉向「產品力驅動」。中國品牌車廠憑藉供應鏈成本優勢與高度智能化,已正式取得全球純電動車銷售領先地位。此外,東南亞等新興市場的電動化速度超乎預期,成為 2026 年後全球銷量的新增長引擎。隨之而來的智慧化與輕量化技術,將是零組件供應商獲利增長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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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汽車照明市場:
在汽車照明領域中,LED 車燈用光源相較於傳統白熾燈、氙氣燈、鹵素燈等光源,更具有節能環保及使用壽命長優勢,能大幅降低燃油消耗量及二氧化碳的排放及增加整體燈具的耐用度及穩定性;另外,由於 LED 反應速度快,可立即點亮以提供訊號給後方來車,能讓駕使者有更長的反應時間進而提升行車安全性,減少汽車事故發生;除此之外 LED 車燈用平板式晶片軟板封裝,具備彈性設計自由度優勢,為汽車照明產業創造更寬廣應用領域。目前在節能減碳背景之下,LED 車燈因具有傳統燈泡長 10 倍外之壽命,加上節能、安全及設計佳等優勢,LED 車燈儼然已成為汽車照明應用新趨勢。
-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本公司為 LED 車用外部光源模組專業設計及製造商,處於汽車零組件之中游地位,自汽車原廠釋出新車款設計案,本公司(tier 2)取得設計案後,開始設計車燈模組,包含光學、機構、散熱、電子等整合設計,從無到有設計出獨一無二之車燈模組,經過嚴格測試、第三方實驗及原廠認證後,始可量產出貨,本公司設計之車燈模組先出貨至車燈廠(tier 1)組裝成整組燈具後,再出貨至汽車原廠(例:通用、大眾)組裝成整車,最終由汽車原廠進行整車之銷售、維修保養及售後服務。

由於汽車屬於高度強調安全性能之產業,各關鍵零組件之精密度與可靠度的要求相對比其他產業為高,故下游系統廠對於零組件供應商亦多設有嚴格的認證機制,因此也造成了汽車零組件產業之高進入門檻,一旦選定合格的供應廠商亦較不會輕易更換合作對象,故而形成較為封閉的供應鏈關係。本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已深耕多年,擁有豐富的生產與行銷經驗,具備良好的製程與生產管理能力,所服務之客戶均為汽車原廠大廠或知名車燈廠,並通過 TS16949(國際汽車品質系統規範)之認證,已為中國車市主要供應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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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食衣住行自古以來即為民生必需要素,針對汽車內外的應用市場分析來看,雖然汽車銷售量有所漲跌,但隨著環保節能意識抬頭,LED應用在汽車上之滲透率不斷提昇,故整體而言,LED車用應用市場將大於汽車銷售量之成長率。目前車內光源的應用仍為高亮度LED的主要市場,但車外光源應用市場因目前市場使用滲透率仍低,亦有大幅成長的趨勢,主要的成長動力為前置晝行燈比重大幅成長所致。
就供應體系分析,由於LED於汽車領域的應用仍屬於導入期階段,產品標準化的程度低,需要車廠及零組件廠共同開發,因此目前主要的供應商仍以一線零組件廠為主,相對的與其合作的LED廠也是全球一線的供應商,台灣LED廠在此市場的經營仍偏低。整體而言,高亮度LED於車外光源的應用,將朝向應用比重及應用領域同步成長的趨勢發展。在應用領域方面,高亮度LED尾燈及方向燈部分,各車廠新發表之車種陸續採用LED尾燈總成設計,預計不久將來LED燈組將成為車輛標準配備。
前端照明則分為兩大部份:頭燈及晝行燈,歐盟因安全因素計畫全面使用車用晝行燈,規定歐盟的車輛必須在白天也開晝行燈(非車用大燈),目前歐洲所有新出廠的一般小型車、輕型卡車皆已使用晝行燈,大陸市場雖未有法令要求強制安裝,惟此一趨勢已使晝行燈市場需求大幅提升。本公司為專業車用LED照明模組設計開發及生產者,目前設計及生產汽車原廠之LED車尾燈模組、晝行燈模組等。
汽車 LED 車頭大燈則是未來市場發展的明星產品,其商機在於高技術、高單價市場,與廣大潛在的中價位汽車市場。因為任何一種成熟技術最後多半會成為企業競爭的紅海戰場,微利化的結果各家比較的是經營、銷售與成本低減的策略,而車用 LED 頭燈的高技術瓶頸所帶來的高產品附加價值,為未來車燈市場新藍海。LED 頭燈量產化的三項重大因素就是大功率 LED 模組效能提昇、LED 散熱裝置效能與車燈光學設計。
- 產品之競爭情形
本公司投入大陸汽車照明市場已十年有餘,大陸地區早期汽車外部光源均以傳統車燈為主,LED 車燈使用率非常低,本公司於該時期通過許多專業認證(例如:TS16949),目前已成功進入原廠汽車供應鏈,並在研發、製造及品管多重努力下,獲得客戶高度信賴,目前雖有競爭者,但因本公司產品品質優良且汽車供應鏈保守且封閉之產業特性,本公司之汽車照明產品仍保有領先地位,有效避免市場惡性競爭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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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技術與研發概況
- 技術層次與研究發展
本公司於2004年開始成立研發團隊,持續投資於先進測試儀器、模擬軟體,以提高產品設計能力,並朝向產品功能多樣化努力。
本公司研發組織架構係採專業分工管理,設置照明事業處,主要負責照明燈具新產品及技術之設計、送樣、研究、開發規畫與執行,開發驗證市場需求之產品;另上海麗清公司設置車燈研發處,專責LED車燈研發,包含電路設計、結構設計及工藝優化等。製程方式亦隨產品功能日益增加而趨於複雜化;早期LED車燈模組採用插件製程為主。其後,製程演進為使用FPCB與SMT製程。所生產之產品也由平面造型逐步提昇至3D立體造型。本公司於2010年開發出日行燈產品,2014年亦新增序列式轉向功能於方向燈模組內,大幅提昇方向燈之辨識性。2015年隨著汽車科技的快速發展,車上所裝載的電子設備也愈來愈多,使得汽車電子系統的複雜性大幅增加,本公司亦導入汽車通訊網路系統(CAN bus /LIN)至車燈模組,可與行車電腦通訊。同時並成功開發出相關智能頭燈產品,未來將會有更多智能化功能運用在車燈上。
- 114年度及截至115年第1季止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4年度 | 截至115.03.31止 | |
|---|---|---|
| 研發費用 | 339,205 | 94,913 |
- 最近五年內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年度 | 研發成果 | 內容說明 |
|---|---|---|
| 110年度 | 大麻植物燈(for 泰國市場) | 1、全光譜設計,適合全部植物的生長 |
| 2、光合功效高達 2.3-3.0 μmole/J,高光效,更省電 | ||
| 3、免維護,降低使用成本 | ||
| 4、壽命長,整燈保固 5 年 | ||
| 5、防水等級:IP65 | ||
| 111年度 | 新型可折彎 FR4 的 LED 模組 | 1、採用可彎曲結構的 LED 模組。 |
| 2、增加電路板的疲勞壽命,有效減少材料損耗。 | ||
| 自動化點膠流水線及熱熔的 LED 模組 | 1、車燈自動點膠一體式裝置。 | |
| 2、車燈熱鉚冷卻裝置。 | ||
| 3、脈衝加熱及快速冷卻熱熔鉚接技術。 | ||
| 採用 Feasa 測試產品波長的 LED 模組 | 1、Feasa 是一個測量系統,用於功能測試應用程式,高度準確地反映在不同的色彩空間 LED 色彩。。 | |
| 2、快速移動組裝機構:採用自動化組裝,通過組裝治具和移動調節件的相互配合。 | ||
| 3、線上 ICT 光學檢測技術:能及時反應生產製造狀況,利於工藝改進和提升。 | ||
| 帶選焊且燒錄工藝的 LED 模組 | 1、選擇性波峰焊技術:波峰焊代替手工焊接,減少焊接不良,提升產品品質,控制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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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研發成果 | 內容說明 |
|---|---|---|
| 2、全自動燒錄技術:通過軟體程式設定,利用燒錄點亮盒完成燒錄作業,提升了生產效率,節省了人工成本。 | ||
| 用於記錄 Press Fit 力量位移曲線的技術 | 1、Press-Fit 節能減排,能耗僅為焊接的 1/5,功率小,僅為 4-6KW,焊接設備 30-40KW,無污染,無焊接氣體和焊接殘渣。 | |
| 2、使用插針機進行插針,即時採集的曲線與設置好的標準曲線對比,以實現插針過程中品質的即時自動監控。 | ||
| 3、外型定位 PIN 針位置度治具:通過採用高速相機解決 PIN 針位置度缺陷,確保線路板的生產品質,提高產品合格率。 | ||
| 面光源動畫控制的 LED 模組 | 1、面光源動畫控制技術。 | |
| 2、應用於車燈的動態投影技術:可以降低投影模組的複雜度,還能夠節約成本。 | ||
| 3、Mini-LED 光源內嵌式背光模組。 | ||
| 112 年度 | 多芯片燒錄的 LED 模組 | 1、將多個 LED 芯片有序的集成在一起,實現了對 LED 的電源供給和控制。 |
| 2、使用均勻塗布散熱膠設備代替手工,提高了生產效率,節約人工成本。 | ||
| 3、使用 LED 模組電性能自動化測試儀,對比人工檢查結果,更可靠、更準確,同時提高了測試過程中的信息化、自動化水準。 | ||
| 雙面熱熔工藝的 LED 模組 | 1、雙面熱熔技術:具備實時監控、自我診斷出錯報警功能。 | |
| 2、自動抓取編帶料技術:減少人工托盤裝料方式,實現自動抓取,節省人工成本,提高約 10% 生產效率。 | ||
| 3、PIN 針位置度快速檢測技術:實現高效檢測,有效提高生產效率。 | ||
| 帶 EOL 測試的 LED 模組 | 1、帶 EOL 測試技術:過程中無需人工干預,可實現全自動化測試。 | |
| 2、使用桌上型離子吹塵設備,直接利用氣壓吹出離子風達到除塵效果。 | ||
| 3、直插式屏蔽盒技術:便於安裝和拆卸,實現了電磁干擾屏蔽。 | ||
| 帶雙跳閃動轉向流水效果的 LED 模組 | 1、轉向優先技術:在開啟雙跳閃動危險警示燈情況下,如撥動轉向燈,會變成轉向優先,點亮相應一側的流水轉向效果,可滿足國家標準中的要求。 | |
| 2、流水轉向燈控制技術化:可以控制逐個點亮或熄滅,按照預設的 10 毫秒能夠產生“彗星拖尾”的動態轉向效果。 | ||
| 3、LED 車燈的驅動模塊及控制方法:增加熱分享電阻,分攤 LED 驅動器功率,減少 LED 驅動器數量,在不降低性能的標準上可降低成本約 5%。 | ||
| 帶左右貫通的格柵燈 LED 模組 | 1、帶左右貫通的格柵燈 LED 模組:增加車燈層次感和美觀度,同時分散光線的照射範圍,使光線更柔和、舒適。 | |
| 2、打螺絲自動壓合和穩定技術:機械控制壓合產品,降低勞動負荷。 | ||
| 3、小型多用塗密封膠設備技術,操作更便捷。 | ||
| 113 年度 | 集組裝與測試一體的反射碗前大燈 LED 模組 | 1、集組裝與測試一體技術:精簡了生產工藝,大大縮短生產周期,避免了因工序流轉導致的質量問題,提升效率。 |
| 2、螺絲壓蓋改善治具:提高螺絲壓蓋的自動化程度,降低材料消耗和磨損率,延長了治具使用壽命,減少工時,降低生產成本。 | ||
| 3、二維碼首件檢測平臺:通過高精度圖像識別技術,確保二維碼解析準確無誤。支持多種二維碼格式,高度自動化,操作便捷,減少人工干預。 |
| 年度 | 研發成果 | 內容說明 |
|---|---|---|
| 帶氛圍燈的 LED 模組 | 1、帶氛圍燈的 LED 模組:使汽車顯得更具科技感與現代化,車內生活更加富有儀式感。通過不同的展現形式,提高車輛的辨識度,展現其獨特個性。此外,還能提升車輛的整體品質感,使汽車外觀更顯豪華與運動。 | |
| 2、捲盤掃碼貼標技術:實現了電子物料自動識別、自動貼標簽、自動拍照的智能控制方式,避免了人工操作不精準而造成的標簽浪費,降低人工勞動成本,縮短生產周期。 | ||
| 3、自動線束膠布纏繞技術:機器纏繞的力度均勻,貼合度更好,可以減少對人工的依賴,降低人力成本支出,而且機器可以長時間連續工作,可提高生產效率。 | ||
| 帶像素大燈的 LED 模組 | 1、帶像素大燈的 LED 模組:可以智能像素動態調節,每個像素點都能獨立控制,根據不同的路況和駕駛需求,動態調整光的分佈和強度。高像素密度,能夠對光照進行更精細的控制。 | |
| 2、電子科分棟技術:自動識別電子物料的標簽信息,自動將相同科相同周期歸為一類,並自動生成收貨單,提高工作效率和收貨作業的準確率。 | ||
| 3、遠程防錯報警:由 MES 系統通過網路給控制盒發送指令,控制繼電器輸出的閉合和斷開,來遠端觸發或關閉報警信號。體積小巧,結構簡單,成本低廉,使用穩定。 | ||
| 帶單板自動化工藝的 LED 模組 | 1、單板自動化工藝:全在自動化線上完成錫膏印刷、SPI 檢測、貼片、回流焊、AOI 檢測、EOL 測試、包裝等工站,取消了分板工站,能減少產線配置人員的數量。 | |
| 2、在線式上板設備:結構簡單穩定,適用多種類 PCB 板產品,操作便捷,通過四軸機械臂和吸盤治具吸取放置運動定位精度高,提高生產效率。 | ||
| 3、可適配多種類型刮刀的刮刀點檢裝置用支架技術:員工通過燈光與大理石台座餘光,在刮刀背面檢查刮刀刀片磨損情況。同時觀察推拉力計來確定刮刀下壓的受力大小,保證刮刀的受力在安全範圍內。結構簡單,方便操作,從而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 | ||
| 通過芯片燒錄控制的 RGB 氛圍燈 LED 模組 | 1、帶 RGB 氛圍燈 LED 模組:營造出不同的氛圍燈,提升駕駛的愉悅感,實現真正的個性化與智能化融合。 | |
| 2、小型快速插片機:實現了自動化、高速處理、無損傷分片、缺陷監測以及與生產線的無縫連接,提高了生產線的自動化程度和效率。 | ||
| 3、自動反刷燒入貼標設備:通過簡易的輸送帶、滑軌結構,實現產品同臺燒入和貼新標,提升產品的整體品質,減少手動操作,降低勞動強度。 | ||
| 114 年度 | 一體式均勻性貫穿前位置燈的 LED 模組 | 1、一體式貫穿結構集成技術:將導光件、燈殼、PCB、密封結構整合為單一模組,零部件減少 20%以上,組裝工時縮短 15%,研發週期縮短 10%,結構更穩定。 |
| 2、均勻性前位置燈 LED 模組技術:採多分區光源與勻光光學設計,實現燈體長度方向亮度偏差≤3%,光線均勻流暢,提升車燈美觀與視覺舒適度。 | ||
| 3、液位減少報警裝置技術:報警響應時間≤3 秒,支援聲光報警與遠程訊號傳輸,體積小、量測準、成本低、穩定性高,實用性強。 | ||
| 國產化集成電路的 LED 模組 | 1、自動掃碼貼標設備:採用先進掃碼識別與機械貼標裝置,自動完成產品貼標,生產效率提升約 10%,提高貼標精度,節省人力成本。 | |
| 2、國產化集成電路技術:以國產化替代進口元件,強化交期保障,產品成本降低約 30%,國產化率已突破 20%,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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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研發成果 | 內容說明 |
|---|---|---|
| 足國內產業與市場需求。 | ||
| 3、國產化生產設備技術:採用國產零組件自主研發,帶動上下游產業聯動發展,整體行業盈利能力提升,設備及維修成本至少降低30%。 | ||
| 帶網絡安全驅動設計的LED模組 | 1、網絡安全驅動硬體防護與權限管控技術:採用車規級安全晶片與專屬網絡安全模組,具防拆、防破解、抗電磁干擾能力,實現高強度加密防護,確保LED模組驅動硬體不被篡改與非法入侵。支持分權限操作、快速驗證、金鑰定期更新,操作紀錄留存至少3個月,異常訪問即時告警。 | |
| 2、輕量化加密傳輸適配技術:輕量安全且通用性強,可適配多車型電路與電壓,對燈光控制訊號自動加密,防止訊號被篡改或干擾。兼容多種車載通訊路線,無需逐車型訂製,可降低車廠硬體成本20%–30%、人工成本40%。 | ||
| 3、印刷電路板除塵設備技術:透過漏斗與吸塵風機高效除塵,可去除99%以上0.3μm粉塵、95%以上細微粉塵,節省70%以上人工成本,降低板件損耗,維護簡便,整體相關成本可下降30%–50%。 | ||
| 帶絕緣散熱油墨PCB的LED模組 | 1、帶絕緣散熱油墨PCB的LED模組:通過絕緣散熱油墨實現絕緣與散熱一體化設計,兼備高效散熱、絕緣安全與環境適配性,縮小體積並延長使用壽命。介面熱阻降低30%~60%,整體成本下降約30%。 | |
| 2、翻轉輸送設備:具精準控制、穩定結構與全面防護,實現物料自動化輸送翻轉一體化,可適配多重量與多工況,提升產線穩定性與精準度,產線整體流轉效率提升30%~50%。 | ||
| 3、手持式多頭刷漆裝置:通過多頭組合搭配精準調控,實現高效均勻刷漆,操作輕量化且防護完善,適用多場景作業。設備成本低,可節省漆料、減少返工,刷漆效率提升2~5倍,批量作業綜合成本降低30%以上。 | ||
| 帶安全防夾功能的ECU車門控制的LED模組 | 1、多重安全防夾技術:具高可靠度安全防夾功能,車門、車窗及電動門遇障礙物可自動停止或反向運動。採用電流檢測演算法,搭配霍爾感測器,高階系統搭載三重防夾或雷達預判功能,搭配完善晶片保護機制,提升系統穩定性,降低售後與質保成本。 | |
| 2、ECU模組控制技術:採用“整體分散、局部集中”的車門ECU架構,將同側前後車門控制整合於單一模組,透過CAN總線與中央控制器通訊,佈線簡便、成本適中。核心MCU製程持續升級,可整合更多功能,減少外部元件與PCB面積,有效降低整體系統成本。 | ||
| 3、機械手自動上料技術:適用盤裝物料,透過循環上料組件儲存多盤物料,無需人員補料。搭配視覺識別與機械手實現自動取料、移料與封膜,結構緊湊、操作簡便,簡化組裝流程,降低人工成本與生產錯誤率。 | ||
| 帶電源盒提供多種工況模式的LED模組 | 1、臥式連接器自動光學檢測設備:結構簡單,適用多類產品,操作便捷,檢測精度高,生產效率提升3~5倍。 | |
| 2、兩面焊接用翻轉機構:透過旋轉氣缸、轉盤與翻轉框實現產品自動翻轉,節約成本、提升效率,雙面焊接效率提升40%。 | ||
| 3、電源盒多工況模式技術:實現LED驅動電源多模式測試一體化操作,拆裝快速,便於測試檢修,節省時間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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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本公司將以建立能適應變化、靈活、強健的企業體質,以滿足市場需要為前提的經營方法,並確立短交期、低成本、高品質的生產體制,同時培育有創造力、行動力之人才為方針,以永續經營為本質,穩健擴展公司規模。
- 短期發展計劃
(1) 行銷策略:
A、爭取車燈大廠訂單及外銷訂單,逐步擴大海外市場。
B、專注本業技能,提高產品附加價值。
(2) 生產策略:
A、調節各據點產能、分散風險。
B、持續提高自動化生產製程比率,以提高生產效率。
C、依照客戶訂單預估及控管採購量,降低備料之庫存水位。
(3) 產品發展方向:
A、LED車燈:將車燈產品智能化、輕量化、標準化。
B、商用LED照明(辦公室或商場)技術開發。
C、針對泰國及中國市場之道路LED照明之燈具開發。
- 長期發展計劃
(1) 行銷策略:
A、洞燭全球市場先機,將汽車產品及市場推向歐美地區。
B、持續深耕客戶關係並開發潛在客戶。
C、專注本業技能,提高產品附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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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產政策:
A、持續優化生產製程,提高生產效率。
B、落實品質要求,提高生產良率。
C、精減人力,提升自動化生產比率,提高產品競爭力。
(3) 產品發展方向:
A、持續研發針對核心技術衍生符合市場需求之新產品。
B、積極研發關鍵技術,掌握其自主性。
C、培育優秀研發人才,增強研發能力。
(4) 營運規模及財務配合:
A、配合營運需求,評估潛在市場、並於海外增設新據點。
B、利用資本市場多樣化的理財工具,獲得更多資金籌措管道充實營運資金,擴展營運規模。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 市場分析
- 主要商品之銷售地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地區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營收金額 | 比例(%) | 營收金額 | 比例(%) | ||
| 內銷 | 12,628 | 0.14 | 5,475 | 0.06 | |
| 外銷 | 亞洲 | 6,254,937 | 66.98 | 5,874,431 | 68.77 |
| 歐美地區 | 3,070,832 | 32.88 | 2,662,889 | 31.17 | |
| 合計 | 9,338,397 | 100.00 | 8,542,795 | 100.00 |
- 市場佔有率:
本公司從事 LED 車燈模組之設計、製造及銷售業務,主要銷售車頭大燈、車尾燈、晝行燈及第三剎車燈等產品,由於 LED 車燈模組產品未有完整且客觀之市場佔有率統計資料可供參考,故並無法精確排名本公司於同業間之地位及市場佔有率。惟就本公司主要銷售之對象觀之,本公司主要客戶為華域視覺、廣州小系及海拉等大陸車燈製造商,其中第一大客戶華域視覺為中國最大車燈廠,在中國車市供應鏈體系占有不可或缺之地位,近幾年來此客戶訂單持續攀升,顯示本公司之產品及服務品質已獲得客戶高度之肯定,在同業間已佔有相當之競爭地位。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及成長性:
(1) 市場之供給變化情形
隨著 LED 燈具之智能化發展及汽車產業需有多項認證,因進入障礙較高,除本公司已進入原廠汽車供應鏈多年之外,部分車燈大廠仍多以向歐美大廠自行進口 LED 車燈模組為主,本公司係以當地研發自製之 LED 車燈模組之供給鏈,成本較有競爭優勢,仍有機會進入上述車燈大廠之供應鏈。
(2) 市場可能之需求與成長性
隨著 LED 燈具之智能化發展及汽車產業需有多項認證,因進入障礙較高,除本公司已進入原廠汽車供應鏈多年之外,部分車燈大廠仍多以向歐美大廠自行進口 LED 車燈模組為主,本公司係以當地研發自製之 LED 車燈模組之供給鏈,成本較有競爭優勢,仍有機會進入上述車燈大廠之供應鏈。此外,新能源車將是汽車市場另一新亮點,未來新能源車將全面採用 LED 燈具,顯示未來 LED 車燈市場成長可期。
- 競爭利基
(1) 產業經驗豐富及協助客戶開發產品
本公司擁有多年 LED 相關產品之開發經驗,並於西元 2004 年即投入 LED 車燈模組開發領域,在光學、電子、機構及工程等各技術門檻均有深刻研究,主要研發人員及經營階層於 LED 車燈產業皆累積豐富之開發經驗,並對市場需求充分掌握。近年來,智能車燈產品應用趨廣,本公司早於業界投入大量軟體人才,以因應智能車燈產品的研發與設計,使本公司能憑藉研發優勢站穩同業領先地位,並配合客戶需求設計產品及開發 LED 車燈,堅強研發能力為爭取客戶訂單提供極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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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完善品質系統、客戶嚴格認證
由於汽車照明系統相關零件之品質與精密度要求較高,故汽車車燈廠商對於上游零件供應商之產品認證,往往需要較嚴格之標準及較長的時間,因此造成新競爭對手有較高的進入障礙。而本公司擁有自動化的生產及高標準的規格檢驗程序,可達到良好的製造品質,並符合產品高精密度規格及品質保證的特殊要求。本公司所有生產據點均已通過 IATF16949 相關品質認證,並取得大型車燈廠商的嚴格品質認證,此完善品質系統已成為本公司拓展市場之基石。
(3) LED車燈市場進入障礙高
車燈關係到行車安全,非常強調“實績”,而且認證期長,車廠對於車燈廠也不會任意更換,造成明顯的封閉式產業供應鏈特性,致 LED 車燈原廠供應鏈關係堅固且供應商數量相對稀少。本公司生產之 LED 車燈模組與傳統車燈模組為完全不同之領域,包含光學特性、事後用的二次光學折射研發技巧也不相同,綜上使得 LED 車燈市場進入障礙極高。本公司 LED 車燈模組之研發團隊以深耕多年研發之產業經驗,並以自行設計製造之專用自動化生產設備進行量產,且本公司一貫化之自動化製程能力可充分掌握成本及交貨時間,並提昇技術層次以增加產品之精緻度。本公司不僅能隨時掌握應用市場之需求且與中國自有品牌、歐系及日系車均有密切合作,顯見本公司產品品質已獲得終端客戶之肯定。此外,本公司在持續不斷投入製程改良,增加生產效率並降低生產成本之努力下,將有助於市場占有率及獲利能力之不斷提升。
(4) LED頭燈市場
汽車 LED 車頭大燈目前仍偏重使用於高級車,因其具有高技術、高單價及未來高度智能化特性,在廣大的潛在中價位汽車市場中,是未來市場發展的明星產品。本公司擁有豐富經驗之研發團隊、品質優良之生產製程及良好穩健之客戶基礎,近年持續針對 LED 頭燈技術研發佈局,以在 LED 頭燈市場新藍海中取得先機。
- 未來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 有利因素
A、汽車安全法規制定
車燈產業中最重要即是法規,若設計出來的產品無法符合法規要求,產品就無法在市面上販售。相反的若法規提出新規範時,相對也會造成某車燈產品市場大幅成長,近年來歐盟的日行燈規範即是促成日行燈市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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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成長之最佳例子。本公司擁有優秀的技術研發團隊及嚴格的製造和品管流程,在產業深耕多年,已開發之產品均符合汽車安全法規及客戶層層驗證通過,取得全球知名車燈廠如華域視覺等之信賴及品質認證,對於未來發展將是一大利基。
B、節能、安全、設計
LED車燈相較於傳統燈較具有節能優勢,可有效降低能源消耗,此外,LED車燈反應速率快,讓駕駛者有更長反應時間,提高駕駛安全。在設計方面,LED為點光源、體積小,因此在設計形式可以更多元,依照不同車款提供不同的車燈設計,以彰顯車款獨特性。本公司投入LED車燈模組之研發經驗豐富,不僅在生產工藝、開發速度均符合客戶需求,更可協同車廠共同開發設計,提供本公司市場競爭之最大後盾。
C、已進入中國汽車零組件之供應鏈
汽車產業對供應商零組件品質要求極為嚴格,車廠與供應商取得合作關係後不易產生變動,合作關係長期而穩健,產業進入障礙極高。本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已深耕多年,憑藉長期投入在LED車燈研發、製造及品管之多重努力下,產品品質穩定並取得多項認證,已獲得客戶高度信賴,且由於中國為全球最大汽車銷售市場,本公司已取得中國汽車原廠大廠及中國知名車燈廠之品質認證,在中國車燈供應鏈已佔有重要席位。
D、因中美貿易關稅戰爭已回台設廠
自2019年起中美雙方以提高關稅方式進行貿易戰爭,致使本公司有外銷美國需求之中國大陸客戶積極尋求其它生產據點,以避開中國出口美國加徵之關稅,因客戶的車燈供應商中以陸資居多,本公司為少數台資企業,故回台設廠即為本公司之優勢之一,目前已於2020年回台設廠,成功外銷美國。
(2) 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A、面臨其他競爭者的出現
隨LED車燈應用逐漸成為汽機車產業主流,近年來加入市場之供應商持續增加,市場競爭更顯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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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對策:
車燈產業屬封閉式供應鏈,需經長時間認證,新競爭者欲進入至少需3~5年時間,進入門檻極高。惟因應新競爭者,本公司仍持續投入研發、嚴格管控產品品質及精進生產工藝以降低成本,並致力於維持現有客戶滿意度及開發其他新客戶,以進一步強化市場地位。
B、中國境內工資上漲,提高生產成本
中國地區工人薪資及福利水準逐年提升,人工相關成本逐年上揚,占製造成本比重亦逐年提高,致獲利空間受到壓縮。
因應對策:
本公司除強化製程管理提高生產效率外,亦將持續改良現有自動化生產技術及作業流程,以達到降低人力及製造成本之功效,並致力於研發LED頭燈等新產品,期能優化產品組合,進一步提升毛利率。
C、匯率風險
本公司銷售以人民幣計價為主,而外購幣別主要係以人民幣及美元計價,在外幣應收付款項之部位互相沖抵後,仍可能因外幣匯率大幅波動造成匯兌損益,額外增加公司之營運成本風險。
因應對策:
本公司財務部門隨時注意匯率變化,並與往來銀行保持密切聯繫,充分掌握國際間匯率走勢,並配合公司資金需求,適時換匯調節外幣部位,另向客戶報價時,亦會考量匯率走勢,動態調整報價,以降低匯率變動對本公司獲利之影響。
(二)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主要應用於汽車指示燈如方向燈、儀表燈、剎車燈,車頭燈等。
(2) 主要產品之產製過程
| 產品類別 | 主要製程 |
|---|---|
| LED 車燈 | SMD 貼片→沖壓→模具組裝→目視檢查→Burn in→檢驗→包裝→出貨包裝→出貨 |
(三)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公司主要原料為LED元件,本公司主要係採用Osram、Lumileds、Nichia等公司之全球知名LED元件,經多年之合作共同開發中國車用LED應用市場成果顯著,並形成相關密切之夥伴關係,於商品之取得並無匮乏。
(四)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3年度 | 114年度 | 115年度第一季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亮信發展有限公司 | 1,108,928 | 17.29 | 無 | 亮信發展有限公司 | 589,020 | 9.77 | 無 | 亮信發展有限公司 | 101,505 | 6.22 | 無 |
| 2 | 其他 | 5,303,028 | 82.71 | - | 其他 | 5,439,646 | 90.23 | - | 其他 | 1,530,833 | 93.78 | - |
| 進貨淨額 | 6,411,956 | 100.00 | 6,028,666 | 100.00 | 1,632,338 | 100.00 | ||||||
| 增減變動原因:主係受客戶案件產品組合及出貨需求量不同,致對供應商進貨比重產生變動。 |
-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13年度 | 114度 | 115年度第一季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 1 | 華域視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註1) | 5,788,422 | 61.99 | 無 | 華域視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註1) | 4,715,617 | 55.20 | 無 | 華域視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註1) | 904,570 | 53.39 | 無 |
| 2 | HELLA GmbH & Co. KGaA | 892,323 | 9.56 | 無 | HELLA GmbH & Co. KGaA | 1,205,996 | 14.12 | 無 | HELLA GmbH & Co. KGaA | 301,788 | 17.81 | 無 |
| 3 | 其他 | 2,657,652 | 28.45 | - | 其他 | 2,621,182 | 30.68 | - | 其他 | 487,859 | 28.80 | - |
| 銷貨淨額 | 9,338,397 | 100.00 | 8,542,795 | 100.00 | 1,694,217 | 100.00 | ||||||
| 增減變動原因:主係受客戶案件產品組合及出貨需求量不同影響所致。 |
註1:該金額包含華域視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資料
115年03月31日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115年度截至2月28日止 | |
|---|---|---|---|---|
| 員工人數 | ||||
| (人) | 生產作業人員 | 1,066 | 1,099 | 976 |
| 管理行政人員 | 286 | 288 | 290 | |
| 營業人員 | 145 | 143 | 142 | |
| 研發及技術人員 | 225 | 262 | 262 | |
| 合計 | 1,722 | 1,792 | 1,670 | |
| 平均年歲 | 36.63 | 35.98 | 36.20 | |
| 平均服務年資(年) | 4.46 | 4.27 | 4.44 | |
| 學歷分布比率% | 博士 | 0% | 0.06% | 0.06% |
| 碩士 | 1.5% | 1.84% | 1.98% | |
| 大專 | 33.1% | 34.93% | 36.35% | |
| 高中 | 24.7% | 22.54% | 21.85% | |
| 高中以下 | 40.7% | 40.63% | 39.76% |
四、環保支出資訊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遭受之損失(包括賠償及環境保護稽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未發生污染環境事件而受處分;未來亦將持續進行設備維護改善及落實環境管理系統運作。
五、勞資關係
(一) 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情形,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 員工福利措施:
(1) 團體保險
A、本公司全體員工享有相同級距之醫療保險保額。
B、意外險保費由公司全額負擔,全體員工意外險保額一致。
C、委任之團保公司定期於公司駐點,提供員工有關保險方面問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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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績效獎勵金
為共享經營成果並激勵優秀人才,本公司每年依據整體營運獲利狀況提撥獎勵基金。獎酬分配係依據內部發放作業準則,綜合評估員工之年度工作績效、出勤表現、職能年資及任職比例等指標,於年度終了時核發。此制度旨在將同仁貢獻與公司價值連結,促進組織長期穩定發展。
(3) 職工福利委員會
本公司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員工福利之規劃與推行,公司並依規定提撥福利金,並發放年節禮品、單位聚餐等各項活動、福利事宜(如:結婚禮金、奠儀金、生育津貼、急難救助金、住院慰問金、職工在職進修補助、子女教育獎助學金、年終尾牙及抽獎、除夕及開工紅包等)。
(4) 節慶禮金(端午節、勞動節、中秋節),固定於上述節日發放節慶禮金或禮盒。
(5) 定期員工健檢活動-公司定期舉辦員工全方面健康檢查,關心員工健康情形。
(6) 定期舉辦國內或國外員工旅遊,並享有黃金週假期(給薪假),讓員工得到真正的身心靈休息,成為日後工作的動能。
(7) 體恤員工若家中有人生病或須照料享有居家照護假(給薪假),以達到兼顧家庭與工作之美意。
(8) 每年度舉辦尾牙活動,除了尾牙高中獎率之豐沃獎金及獎品抽獎外,更強化並增進兩岸及泰國員工感情交流。
(9) 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條文公布實施,本公司公告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給予產檢假七日,每次產檢假得以三十分鐘為單位,薪資照給;受僱者請「陪產假」時,得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期間內,擇其中之七日請假,薪資照給。
(10) 針對新進員工提供優於勞基法任職滿三個月,當年度即享有四天之搬遷假,優於勞基法規定。
- 進修及訓練情形:
本公司注重員工職涯規劃並致力人才培育,積極鼓勵員工參加各項訓練課程,訓練課程依公司員工職能需要提供員工進修全額補助,參加外部或內部單位主辦之課程或研討會,強化員工完整之訓練及進修管道,藉以提昇員工專業能力與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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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制度:
公司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實施辦理,並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每年年底委請精算師精算,以確保退休金準備金準備充足。
自 94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勞退新制,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凡選擇新制者,公司每月提撥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 6% 至勞工退休金帳戶,並依退休金條例之規定辦理退休相關事宜。
大陸子公司已參加由當地政府機構所辦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每月依當地法令規定提撥退休金給該等政府機構,而大陸子公司員工可於依照當地法令達退休條件後向該等政府機構領取退休金。
- 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 本公司於公司章程中明訂員工酬勞比例,保障員工分享經營成果之權益。
(2) 本公司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由公司提供穩定之經費來源辦理各項職工福利措施,提升員工福利。
(3) 本公司除依法為員工投保勞健保、提撥退休金,讓員工得以安心工作外,另以團體保險提高對員工之保障。
- 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 項目 | 內容(註) |
|---|---|
| 門禁安全 | 1. 全天候設有嚴密監視系統,確保區域安全無死角。 |
| 2. 公司各出入口皆設有門禁刷卡裝置,嚴格執行身分核對與訪客登記制度。 | |
| 3. 夜間、假日與保全公司簽約,以維護廠區安全。 | |
| 各項設備之維護及檢查 | 1. 針對機電、空調及消防設施(如報知器、滅火器等)落實月、季、年度之預防性保養,確保各項設備隨時處於最可靠之運行狀態。 |
| 2. 依據消防法規規定,每年委託合格之消防檢測公司對廠區進行消防檢查。 | |
| 3. 本公司按週期對電力系統、空調、消防設施、危險性機械設備等各項設備進行檢點及維護。 | |
| 4.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本公司定期每季進行作業環境測定,包括噪音、照明、CO2 濃度、化學物質濃度…等。 | |
| 災害防範措施與應變 | 1. 訂有「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等災害防止搶救注意事項及事故職災通報程序,明確規範本公司員工事前及事後因應重大事件或天災,應負責任及任務內容。 |
| 2. 每年定期舉辦兩次消防演習與防災教育講習,並邀請消防機關實地指導,強化全員自主應變與災害搶救能力。 | |
| 3. 為維護員工安全與環境衛生,設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 |
| 員工健檢衛生 | 健康檢查:新進員工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在職員工進行「一般健康檢查」、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人員進行「特殊健康檢查」,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 |
| 保險及醫療慰問 | 依法投保勞保(含職災保險)、健保,另洽保險公司投保員工承保意外險、意外醫療、住院醫療、重大疾病險及人壽保險,提供員工多重健康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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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
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 資通安全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1) 加強防火墻設備,預防外部人士惡意入侵及攻擊。
(2) 落實伺服器主機之帳密及權限管理,並設置主機登錄時主動警示,確保登錄者之合法性。
(3) 在公司內部網路防護上,加入員工身分識別功能,區隔員工及訪客,以降低不正常的駭客入侵或病毒散播。
(4) 建置檔案權限管理,減少機密文件外流。
(5) 落實重要伺服器警示通知,以防範勒索病毒擴大感染前能及早杜絕。
(6) 落實個人電腦及伺服器EDR/MDR/防毒軟體的端點防護與監控。
(7) 落實端點電腦軟體安裝權限管制,由資訊部門同仁處理,避免有資訊安全疑慮。
(8) 建置郵件伺服器之防護機制,除保護用戶端不受釣魚信件騙取機密資料外,亦可防止帳號遭字典攻擊而淪為駭客盜用。
(9) 強化員工資安意識,降低端點病毒之感染風險。
(10) 強制端點電腦作業系統及瀏覽器等軟體之安全性更新。
未來本公司將持續加強資訊安全設備、主動警示系統及資安宣導,並同時強化備援措施,如:異地備源程序、資料備份管理、主機資料運作切換,以防範資訊安全被破壞下,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營運。
本公司資訊安全採取謹慎態度,由資訊處負責嚴密的資訊安全機制,包含資安環境的控管、監督及分析、通報案件的改善及追蹤,危機的處理與資訊品質的改善。
(11) 強化資料定時備份、異地備份、加固備份、服務快照備份,當異常時能達到資料還原與快速還原使公司短時間能回到正常運作。
(二) 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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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要契約
115年2月28日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融資租賃合約 | 酒鋼集團宏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101.3.16~115.9.16 | 照明系統節能改造服務 | 無 |
| 借款合約 | 第一商業銀行 | 首次動用日起五年 | 中期借款 | 無 |
| 借款合約 | 中國輸出入銀行 | 首次動用日起三點五年 | 中期借款 | 無 |
| 借款合約 | 上海商業銀行 | 首次動用日起五年 | 中期借款 | 限設備貸款使用 |
| 借款合約 | 上海商業銀行 | 首次動用日起三年 | 中期借款 | 無 |
| 借款合約 |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 首次動用日起五年 | 中期借款 | 無 |
| 借款合約 | 台北富邦銀行 | 首次動用日起三年 | 中期借款 | 無 |
| 借款合約 | 華南銀行 | 首次動用日起五年 | 長期借款 | 無 |
| 借款合約 | 台新銀行 | 首次動用日起三年 | 中期借款 | 無 |
| 借款合約 | 台新銀行 | 首次動用日起二年 | 中期借款 | 無 |
| 借款合約 | 中國信託銀行 | 首次動用日起四年 | 中期借款 | 限設備貸款使用 |
| 借款合約 | 凱基銀行 | 首次動用日起二年 | 中期借款 | 無 |
| 借款合約 | 兆豐銀行 | 首次動用日起五年 | 中期借款 | 無 |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8,441,426 | 8,035,312 | (406,114) | (4.81)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593,474 | 1,573,163 | (20,311) | (1.27) |
| 無形資產 | 26,227 | 52,395 | 26,168 | 99.78 |
| 其他資產 | 518,782 | 665,043 | 146,261 | 28.19 |
| 資產總額 | 10,579,909 | 10,325,913 | (253,996) | (2.40) |
| 流動負債 | 5,728,779 | 4,590,848 | (1,137,931) | (19.86) |
| 非流動負債 | 1,334,243 | 2,157,784 | 823,541 | 61.72 |
| 負債總額 | 7,063,022 | 6,748,632 | (314,390) | (4.45)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3,516,887 | 3,577,281 | 60,394 | 1.72 |
| 普通股股本 | 1,151,590 | 1,212,284 | 60,694 | 5.27 |
| 資本公積 | 1,593,750 | 1,725,054 | 131,304 | 8.24 |
| 保留盈餘 | 869,635 | 738,042 | (131,593) | (15.13) |
| 其他權益 | (98,088) | (77,977) | 20,111 | 20.50 |
| 庫藏股票 | - | (20,122) | (20,122) | - |
| 權益總額 | 3,516,887 | 3,577,281 | 60,394 | 1.72 |
| (1)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增減變動比率逾 20%,且其變動金額達一仟萬元者)
1. 無形資產增加:主係電腦軟體增加。
2. 其他資產增加:主係投資金融商品增加。
3. 非流動負債增加:主係本期銀行借款增加。
4. 其他權益增加:主係本期人民幣對新台幣升值,使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之兌換差額增加所致。
(2) 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劃: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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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務績效: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 | 9,338,397 | 8,542,795 | (795,602) | (8.52) |
| 營業毛利 | 1,298,430 | 900,565 | (397,865) | (30.64) |
| 營業淨利 | 311,722 | 22,886 | (288,836) | (92.66)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9,255) | 2,970 | 12,225 | 132.09 |
| 稅前淨利 | 302,467 | 25,856 | (276,611) | (91.45) |
| 所得稅費用 | 31,110 | 12,682 | (18,428) | (59.23) |
| 稅後淨利 | 271,357 | 13,174 | (258,183) | (95.15) |
| 其他綜合損益 | 96,480 | 20,735 | (75,745) | (78.51) |
| 綜合損益總額 | 367,837 | 33,909 | (333,298) | (90.78) |
|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增減變動比率逾20%,且其變動金額達一仟萬元者)
1. 營業毛利及淨利減少:主係受美國加徵關稅政策及中國車市削價競爭影響所致。
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增加:主係業外投資獲利增加。
3. 所得稅費用減少:主係本期淨利減少。
4. 其他綜合損益減少:主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兌換差額之淨利益減少。
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劃:
本公司無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 | | | |
三、現金流量
(一) 最近兩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差異增(減)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744,497 | 392,953 | (351,544) | (47.22)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29,178) | (1,256,368) | (1,227,190) | (4,205.87)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412,244 | 110,985 | (301,259) | (73.08) |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增減比例達20%以上者)
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減少:主係本期獲利減少。
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增加:主係本期投資金融商品增加。
3.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減少:主係本期借款金額減少。 | | | | |
(二) 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劃:無。
82
(三) 未來一年(115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餘額
(1) |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2) | 預計全年來自投資及籌資活動淨現金流量(3) | 預計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1) +(2)+(3)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救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1,628,187 | 247,952 | (394,685) | 1,481,454 | - | - |
| 1. 未來一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 營業活動:主係營運獲利,致營業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入。
(2) 投資及籌資活動:主係購買產線設備及償還銀行借款,致投資及籌資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出。
2.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 | | |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年度因購買產線設備而產生資本支出計251,136仟元,此項支出預計有利於未來業務擴展及整體營運規劃。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 本公司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決策當局基於營運需求或公司未來成長之考量等因素進行轉投資,並針對被投資公司過去經營績效及未來展望、市場狀況及經營體質進行評估,以作為決策當局進行投資決策之依據。
83
(二) 最近年度轉投資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改善計畫:
114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被投資公司 | 持股比率% | 最近年度認列之投資(損)益 |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
| Laster International (Samoa) Co., Ltd. | 100 | 120,849 | 認列轉投資公司利益所致。 | - |
| 翔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60) | 主係支付營運費用所致。 | 降低營運費用。 |
| Happy Power Corp. | 100 | 314 | 認列轉投資公司利益所致。 | - |
| Laster Tech Automotive (America) Incorporated | 100 | (2,072) | 建廠初期之營運支出。 | 縮短建置週期,確保訂單準時投產。 |
| LASTER TECH AUTOMOTIVE MEXICO INC, S.A .DE C.V. | 100 | (19,548) | 建廠初期之營運支出。 | 縮短建置週期,確保訂單準時投產。 |
| Laster Overseas (Samoa) Co., Ltd. | 100 | 79,245 | 認列轉投資公司利益所致。 | - |
| Super Continental Ltd. | 100 | 12,299 | 認列轉投資公司利益所致。 | - |
| Laster Forever (Samoa) Co., Ltd. | 100 | 47,297 | 認列轉投資公司利益所致。 | - |
| Excitement Holding Co., Ltd. | 100 | (17,991) | 認列轉投資公司損失所致。 | 督導子公司積極開發客戶,爭取訂單。 |
| Laster Tech (Thailand) Co., Ltd. | 100 | (17,991) | 該公司照明產品之銷貨收入尚不足,致產生虧損。 | 加強客戶開發。 |
| Sweeo Technology Co., Ltd. | 100 (註1) | 314 | 銷售狀況良好。 | - |
| 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 | 100 | 79,245 | 銷售狀況良好。 | - |
| 麗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 100 | 2,493 | 主係投資金融商品獲利。 | - |
| 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100 | 9,853 | 主係投資金融商品獲利。 | - |
| 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00 | 47,336 | 銷售狀況良好。 | - |
| 盎然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47) | 主係支付營運費用所致。 | 降低營運費用。 |
註1:因當地法令限制,其中51%係透過泰國籍自然人名義持有。
(二) 未來一年投資計畫:無。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之分析評估管理
(一)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利率變動影響
本公司114年度及113年度合併利息費用分別為103,229仟元及93,066仟元,占各該期間營業收入之比率分別為 1.21% 及 1.00% ,主係因本公司業績成長營運規模擴大,需持續投入資金以支應營運之所需,因此舉借短期借款及發行轉換公司債支應部分營運週轉資金所致。
84
隨本公司營業規模持續成長,與銀行間維持良好密切之合作關係實有所需,以期取得優惠利率並定期評估銀行借款利率,未來將視金融利率變動,適時調整資金運用情形,以降低利率變化對本公司損益產生之影響。
2. 匯率變動影響
本公司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兌換(損)益淨額分別為(4,431)仟元及 39,561 仟元,占各該期間營業收入之比率分別為(0.05%)及 0.42%,公司銷售以人民幣計價為主,而外購幣別主要係以人民幣及美元計價,外銷及外購以人民幣報價之部分可產生一定之自然避險效果,兌換損益占營業收入比率皆在 1%以下,故兌換損益對本公司影響有限。
本公司為因應匯率波動之影響,採取措施如下:
(1) 隨時蒐集匯率變動之相關資訊,加強與銀行外匯相關諮商,充分掌握匯率變化及走勢資訊。
(2) 業務報價時將匯率變動可能產生之影響因素一併考慮,藉以規避匯率變動對銷售價格產生影響。
3. 通貨膨脹影響
通貨膨脹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無明顯重大情形。本公司除了持續密切觀察市場物價指數變化,積極開發原物料供貨來源,以降低生產成本外,並與客戶維持良好的關係,適時調整產品售價及存貨狀況以反應成本,故本公司目前尚能有效控制通貨膨脹影響。
(二)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基於穩健原則及務實之經營理念,專注於經營本業之領域,並未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
- 從事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訂定「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作為相關作業處理之依據。
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皆按照本公司所訂「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且本公司目前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之對象皆為集團內 100%持股之公司,係能隨時掌控各公司經營狀況,減少風險發生之可能性。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未發生因資金貸與他人或背書保證而發生之重大獲利或虧損之情形。
85
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以遠期外匯買賣為主,係為規避因匯率波動所產生之風險。本公司從事遠期外匯之交易對象,均係信用卓越之金融機構。
(三)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未來研發計畫
A、矩陣式頭燈。
B、驅動控制模塊標準化。
C、散熱最佳化。
D、產品輕量化。
- 預計投入研發費用
研發費用預計投入金額將依新技術開發進度逐步編列,隨營業額的成長,將可逐步提高年度研發費用,藉以支持未來研發計劃,維持核心技術,增加本公司市場競爭力。本公司114年度及113年度研發費用分別339,205仟元及391,955仟元,占各該期間營業收入之比率分別為 4.0% 及 4.2% ,預估115年度將投入佔本公司營業收入327,436仟元的研發費用,藉以增強研發能力與市場競爭力。
(四)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營運均依循國內外相關法令規範辦理,並隨時注意國內外政策發展趨勢及法規變動情況,以充分掌握環境市場變化,並適時主動提出因應措施,以降低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五) 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為配合市場需求持續不斷投入產品研發,以為客戶提供全面的專業代工及製造服務,並隨時因應科技改變帶來的需求與變化,以降低市場風險,追求公司財務業務長期穩定發展。另在資通安全上也以客戶資料的保護及保存及防止人為意圖不當與不法情形。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未來本公司將持續加強資訊安全設備、主動警示系統及資安宣導,並同時強化備援措施,如:異地備源程序、資料備份管理、主機資料運作切換,以防範資訊安全被破壞下,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營運。
本公司資訊安全採取謹慎態度,由資訊處負責嚴密的資訊安全機制,包含資安環境的控管、監督及分析、通報案件的改善及追蹤,危機的處理與資訊品質的改善。
86
(六)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遵守各項法令規定,積極強化內部管理與提昇管理品質及績效,同時保持和諧之勞資關係,持續維持良好企業形象,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任何影響企業形象之情事。
(七)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重大之購併情形及計畫。惟將來若有進行併購計畫時,必秉持審慎評估態度,考量合併是否能為本公司帶來具體綜效,以確實保障股東之權益。
(八)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為因應主要客戶訂單需求及提升產能,本公司將持續導入自動化設備及優化現有設備,縮短生產流程,並在節省人力的情況下,達到產能的提升。未來增加生產線之計畫,將會謹慎專業的評估,考量綜合效益及可能風險。
(九)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進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進貨項目主要為 LED 元件、晶粒及其他 LED 車燈模組所需之零組件,本公司為維持供貨來源之穩定性,亦會持續與多家供應商維持合作關係以降低風險,同時與各供應商之間亦保持良好、長期且穩定之供需關係,經多年合作並無發生任何異常停止供貨之情形,使進貨集中面臨之風險大幅降低。
- 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主要銷售 LED 車燈模組,客戶主係中國大陸自主品牌車廠及 Tier 1 汽車零組件供應商。由於汽車產業對汽車零組件品質要求極為嚴格,為確保安全規格、品質、交期等均符合車廠要求,供應商產品均需經過車廠嚴格審查及認證,取得認證通常需耗時數年,認證合格之後仍需 1 至 1.5 年時間進行產品設計及再次認證等後續動作,因此取得合作關係後也不易產生變動,故車廠與其供應商合作關係長期且穩健,並常見單一零件由單一廠商獨家供應之情形,產業進入障礙極高,基於此產業特性造成銷售集中之情形。另本公司憑藉 LED 車燈模組專業開發能力,已成功打入國際市場亦積極擴展其他合作廠商,以分散銷貨集中之風險。
87
(十)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並無股權大量移轉之情形。
(十一)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經營團隊皆致力於永續經營發展,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經營權改變之情形。
(十二) 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訴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
(十三)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資訊安全風險評估分析之說明及因應措施:
處於網路時代,第三方非法入侵的網路攻擊方式日趨增加,資安防護上亦日趨困難,因此本公司除了建立完整的網路及電腦安全防護系統,如防火墻、防毒軟體等,並有定期更新。另本公司視情況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及宣導,若有必要須辦理資訊業務委外作業時,也事前研究提出資訊安全需求,並要求廠商遵守資訊安全責任及保密。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88
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 關係企業組織圖

89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成本及產項目 |
|---|---|---|---|---|
| Laster International (Samoa) Co., Ltd. | 91.05.31 | TrustNet Chambers Lotemau Centra,P.O.Box 1225 Apia,Samoa | 1,263,086 | 投資 |
| 湘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96.09.14 |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296號14樓之2 | 30,000 | 發光二極體晶粒之銷售 |
| Laster Overseas (Samoa) Co., Ltd. | 91.05.31 | TrustNet Chambers Lotemau Centra,P.O.Box 1225 Apia,Samoa | 316,844 | 投資 |
| Super Continental Ltd. | 92.06.19 | 2F,Felix House, 24 Dr. Joseph Riviere Street,Port Louis,Republic of Mauritius | 169,956 | 投資 |
| Laster Forever (Samoa) Co., Ltd. | 96.10.02 | 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 P.O. Box1225, Apia, Samoa | 634,266 | 投資及貿易 |
| Excitement Holding Co., Ltd. | 104.05.12 | N0.24 Lesperance Complex, Providence Industrial Estate, Mahe, Seychelles | 108,518 | 投資 |
| Happy Power Corp. | 108.08.07 | 1st Floor,#5 DEKK House,De Zippora Street,Providence Industrial Estate,Mahe,Republic of Seychelles | 847 | 投資 |
| 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 | 91.12.05 | 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社貝村永盛工業區明珠一路七號 | 216,984 | 發光二極體晶粒銷售及發光二極體車用照明相關產品之製造、組裝及銷售 |
| 麗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 99.07.20 |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西鄉合正匯一城壹中心東座1923室 | 147,271 | 節能照明燈具及配件之銷售 |
| 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92.11.14 | 上海市嘉定區匯旺東路666號 | 16,961 | 發光二極體晶粒及元件之銷售 |
| 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97.01.04 | 上海市嘉定區匯旺東路666號 | 852,046 | 發光二極體之車用照明相關產品之製造、組裝及銷售 |
| 盎然科技有限公司 | 99.01.11 | 20th Floor,Wah Hing Commercial Building,283 Lockhart Road,Wanchai, Hong Kong | 10,141 | 投資 |
| Laster Tech (Thailand) Co., Ltd. | 104.07.02 | 16th floor,65/134 Chamnan Phenjati Business Center Building, Rama 9 Rd.,Huay Kwang,Bangkok, Thailand. 10310 | 108,745 | 照明產品及燈具之銷售 |
| Sweeo Technology Co., Ltd. | 110.10.12 | 65/183,Chamnan Phenchat Rama 9 Road Huai Khwang Subdistrict Huai Khwang District Bangkok 10310 | 847 | 照明產品及燈具之銷售 |
| Laster Tech Automotive (America) Incorporated | 114.01.02 | 416 N Stanton Street suite 503,EI Paso,Texas 79901 | 32,781 | LED車用照明相關產品之銷售 |
| LASTER TECH AUTOMOTIVE MEXICO INC, S.A. DE C.V. | 114.03.10 | Prof. Humberto Ramos Lozano 898 Int. A, PARQUE INDUSTRIAL AVANTE, 66607 Cdad. Apodaca, N.L., México | 63,654 | LED車用照明相關產品之製造、組裝及銷售 |
-
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無。
-
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各關係企業間所經營業務互有關聯者,應說明其往來分工情形:
(1) 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
A. LED晶粒及元件之銷售業務。
B. LED車用照明及LED照明燈具等相關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業務。
(2) 關係企業所營事業及其往來分工情形:
A. 翔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係於台灣提供代採購LED晶粒之服務。
B. 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係於大陸地區銷售LED晶粒及研發、製造及銷售LED車用照明等相關產品。
C. 麗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係於大陸地區銷售節能照明燈具及配件。
D. 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係於大陸地區銷售LED晶粒及元件。
E. 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係於大陸地區研發、製造及銷售LED車用照明等相關產品。
F. Laster Tech (Thailand) Co., Ltd.: 係於泰國地區銷售LED照明產品及燈具業務。
G. Sweeo Technology Co., Ltd.: 係於泰國地區銷售LED照明產品及燈具業務。
H. Laster Tech Automotive (America) Incorporated:
係於美國地區銷售LED車用照明等相關產品。
I. LASTER TECH AUTOMOTIVE MEXICO INC, S.A. DE C.V. :
係於墨西哥地區製造及銷售LED車用照明等相關產品。
91
- 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持有股份 | |
|---|---|---|---|---|
| 股數(出資額) | 持股比例(出資比例) | |||
| Laster International (Samoa) Co., Ltd. | 董事長 | 劉美秀 | - | |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0,401,698 股 | - | |||
| 100% | ||||
| 翔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劉美秀 | 3,000,000 股 | |||
| - | 100% | |||
| - | ||||
| Happy Power Corp. | 董事長 | 劉美秀 | - | |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0,000 股 | - | |||
| 100% | ||||
| Laster Overseas (Samoa) Co., Ltd. | 董事長 | 劉美秀 | - | |
| Laster International (Samoa) Co.,Ltd.持有 9,836,038 股 | - | |||
| 100% | ||||
| Super Continental Ltd. | 董事長 | 劉美秀 | - | |
| Laster International (Samoa) Co.,Ltd.持有 5,654,140 股 | - | |||
| 100% | ||||
| Laster Forever (Samoa) Co., Ltd. | 董事長 | 劉美秀 | - | |
| Laster International (Samoa) Co.,Ltd.持有 20,802,953 股 | - | |||
| 100% | ||||
| Excitement Holding Co., Ltd. | 董事長 | 劉美秀 | - | |
| Laster International (Samoa) Co.,Ltd.持有 3,073,017 股 | - | |||
| 100% | ||||
| 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董事 | ||||
| 董事 | ||||
| 營運長 | 劉美秀 | |||
| 李望辰 | ||||
| 許永義 | ||||
| 許永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Laster Overseas (Samoa) Co., Ltd.出資額新台幣 216,984 仟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 | ||||
| 麗清光電(深圳) | ||||
| 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監察人 | 劉美秀 | |||
| 李望辰 | - | |||
| - | ||||
| Super Continental Ltd. | ||||
| 出資額新台幣 147,271 仟元 | - | |||
| - | ||||
| 100% | ||||
| 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監察人 | 劉美秀 | |||
| 李望辰 | - | |||
| - | ||||
| Super Continental Ltd. | ||||
| 出資額新台幣 16,961 仟元 | - | |||
| - | ||||
| 100% | ||||
| 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監察人 | ||||
| 營運長 | 劉美秀 | |||
| 李望辰 | ||||
| 許永義 | - | |||
| - | ||||
| - | ||||
| - | ||||
| Laster Forever (Samoa) Co., Ltd.出資額新台幣 852,046 仟元(註 2) | - | |||
| - | ||||
| - | ||||
| 100% | ||||
| 盎然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Super Continental Ltd. | Super Continental Ltd. | |
| 持有 1,800,000 股 | 100% | |||
| Laster Tech (Thailand) Co., Ltd. | 董事 | |||
| 董事 | ||||
| 總經理 | 劉美秀 | |||
| Prapat Phoolpipat | ||||
| 劉美秀 | - | |||
| - | ||||
| Excitement Holding Co., Ltd.持有 1,000,000 股 | - | |||
| 100% | ||||
| Sweeo Technology Co., Ltd. | 董事 | |||
| 董事 | ||||
| 總經理 | 劉美秀 | |||
| 余發皓 | ||||
| 劉美秀 | - | |||
| Happy Power Corp.持有 12,000 股 | - | |||
| - | ||||
| 100% | ||||
| (註 1) | ||||
| Laster Tech Automotive (America) Incorporated | 董事長 | 劉美秀 | - | |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00 股 | - | |||
| 100% | ||||
| LASTER TECH AUTOMOTIVE MEXICO INC, S.A. DE C.V. | 董事長 | 劉美秀 | 劉美秀持有 1 股 | |
|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999,999 股 | 0.01% | |||
| 99.99% |
註1:因當地法令限制,其中51%係透過泰國籍自然人名義持有。
註2:不包括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其未分配盈餘轉增資之新台幣267,737仟元。
92
- 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餘係新台幣仟元
| 企業名稱 | 資本額 | 資產總額 | 負債總額 | 淨值 | 營業收入 | 營業損益 | 本期損益(稅後) | 每股盈餘(稅後) |
|---|---|---|---|---|---|---|---|---|
| Laster International (Samoa) Co., Ltd. | 1,263,087 | 3,933,341 | 81 | 3,933,260 | 0 | 0 | 120,849 | 2.95 |
| 翔澤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32,985 | 1,515 | 31,470 | 66 | (96) | (60) | (0.02) |
| Laster Overseas (Samoa) Co., Ltd. | 316,844 | 1,037,870 | 0 | 1,037,870 | 0 | 0 | 79,245 | 8.06 |
| Super Continental Ltd. | 169,956 | 230,191 | 4,502 | 225,689 | 0 | 0 | 12,299 | 2.18 |
| Laster Forever (Samoa) Co., Ltd. | 634,266 | 2,595,737 | 0 | 2,595,737 | 0 | 0 | 47,297 | 2.27 |
| Excitement Holding Co., Ltd. | 108,518 | 69,527 | 0 | 69,527 | 0 | 0 | (17,991) | (4.85) |
| Happy Power Corp. | 840 | 1,284 | 0 | 1,284 | 0 | 0 | 314 | 0.03 |
| 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 | 216,984 | 1,189,372 | 151,505 | 1,037,867 | 571,842 | 67,132 | 79,245 | (註) |
| 麗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 147,271 | 191,231 | 7,816 | 183,415 | 0 | (6,668) | 2,493 | (註) |
| 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16,961 | 117,112 | 70,997 | 46,115 | 68,408 | 5,559 | 9,853 | (註) |
| 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852,046 | 4,985,854 | 2,392,891 | 2,592,963 | 6,085,892 | 26,981 | 47,336 | (註) |
| 盎然科技有限公司 | 6,418 | 658 | 0 | 658 | 0 | (48) | (47) | (0.03) |
| Laster Tech (Thailand) Co., Ltd. | 108,745 | 120,405 | 50,997 | 69,408 | 35,744 | (19,779) | (17,991) | (14.99) |
| Sweeo Technology Co., Ltd. | 847 | 5,132 | 3,853 | 1,279 | 6,919 | 307 | 314 | 31.10 |
| Laster Tech Automotive (America) Incorporated | 32,871 | 29,341 | 0 | 29,341 | 0 | (2,129) | (2,072) | (207.22) |
| LASTER TECH AUTOMOTIVE MEXICO INC, S.A.DE C.V. | 61,015 | 63,654 | 18,384 | 45,270 | 760 | (17,596) | (19,548) | (6.52) |
註:係有限公司,故無股份。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同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
關係企業關係報告書:不適用。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94
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劉美秀



LASTER 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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