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Dec 3, 2018

57290_rns_2018-12-03_04c9ddda-e391-4e79-835e-003cf525c002.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 蓝科 公告编号:临2018-055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甘肃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 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甘肃蓝科石 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18]12 号和《关于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14 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延丰,总经理解 庆,财务总监王发亮:

经查,2018 年1 月30 日,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披 露了2017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17 年度经营业绩将扭亏为盈,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1,100 万元。4 月11 日,公司披露 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750 万元。4 月22 日,公司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720 万元。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 项,公司前期披露2017 年预计盈利,但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相比发

生盈亏方向重大变化。

你们作为该披露信息的主要责任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 号)第三条 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 号) 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监督管理措施。你们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并引以为戒,深刻反思,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保证 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关于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2018 年1 月30 日,你公司披露了2017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 告,预计2017 年度经营业绩将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约1,100 万元。4 月11 日,你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 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750 万元。4 月22 日,你公 司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720 万元。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 2017 年预计盈利,但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重大变化。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40 号)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引 以为戒,深刻反思,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保证披露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公司相关人员将以此为戒, 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规范运作,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2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