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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Oct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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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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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切实 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甘肃蓝科石化高 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 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 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

二、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陈晓

红女士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工作经历等资料后,未发现其有《公司 法》、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其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陈晓红女士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的能力和资格。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晓红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 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1. 关于上海蓝滨公开转让上海二期基地资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公司立足于主产业持续发展经营前提下,有计划的盘 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标 的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严谨 客观评估,转让价格基于相应资产评估价值并将经公开挂牌后确定, 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 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 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利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张新志、刘红宇、刘俊彦 2018 年10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