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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8

Ap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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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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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8-013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及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等纳入公司章程。具体 如下:

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在原《公司章程》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后续相应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新增内容如下:
第九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党组)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连续180 日以上单独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 以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连续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 会按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对提案审 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和提名 股东应当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况,由董事会负责向股东公告。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 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 中共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员 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健全公司党的基层组 织体系,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 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发挥好党 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但控股股 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 方式和程序为:

(1)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的股东可以 向股东大会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 案。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的股东可以 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如有)以及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共甘肃蓝 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 党委设书记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党 组)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 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 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 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 时,按规定设立纪委(纪检组)。健全公司党的基层组织体 系,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 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的重要作用。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委行使下列职权: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 (一)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营开展工作; (二)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 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 企业的贯彻执行; 关重要工作部署;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 (三) 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 (四)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 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 (五)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讨论审议“三重一大”事项; 织; (六)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讨论审议 (七)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

“三重一大”事项;(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八) 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 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并提出意见建议。(九) 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十) 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