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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Jun 1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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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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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2-01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1、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6,000,000股;

  • 2、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33号文核准,蓝科 高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00 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总股本32,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 的6,400万股已于2011年6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网下 询价对象配售的1,600万股已于2011年9月23日起解禁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流通。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股东就本 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中国联合 工程公司、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浦发机械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除上述股东外的公司其他四家股东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开拓投资有限公司、盘锦华迅石油成套

1

设备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 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 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6月25日。

  • 2、本次解禁上市流通股份共计3,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 11.26%。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新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开拓投资有限公司、盘锦华迅石油成套 设备有限公司。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流通前限
售股份(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本次上市流
通量(万股)
本次流通后限售
股份(万股)
1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
18,484.21 57.76 18,484.21
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2,400.00 7.50 2,400.00
3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480.00 1.50 480.00
4 中国工程与农业机
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480.00 1.50 480.00
5 浙江新大集团有限
公司
408.00 1.28 408.00
6 上海开拓投资有限
公司
396.00 1.24 396.00
7 盘锦华迅石油成套
设备有限公司
396.00 1.24 396.00
8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
240.00 0.75 240.00

2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流通前限
售股份(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本次上市流
通量(万股)
本次流通后限售
股份(万股)
9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
715.79 2.24 715.79
合 计 24,000.00 75.00 3,600.00 20,400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3,600万股A股股票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如下:

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变动前(万股) 本次变动(万股) 变动后(万股)
一、有限售条件A股合计 24,000.00 -3,600.00 20,400.00
1、限售境内法人股 24,000.00 -3,600.00 20,400.00
2、限售境内自然人股 0.00 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A股合计 8,000.00 +3,600.00 11,600.00
总股本 32,000.00 0.00 32,000.0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核查认为,蓝科高新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蓝科高新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蓝科高新与本次限售股 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信证券对蓝科高新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9日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甘肃 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高新”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蓝科高新本次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蓝科高新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833 号文核准,蓝科高新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8,8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后总股本 32,000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的 6,400 万股已于 2011 年 6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网下询价对象配售的 1,600 万股已于 2011 年 9 月 23 日起解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公司股东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的流通限制和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中国联合工程公司、中 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股东外的公司其他四家股东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大集 团有限公司、上海开拓投资有限公司、盘锦华迅石油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 关规定,本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 务。

4

  • 2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的执行。

  • 3 、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并且不存

  • 在上市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2 年 6 月 25 日。

  • 2 、本次解禁上市流通股份共计 3,6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26% 。

  •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大

  • 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开拓投资有限公司、盘锦华迅石油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流通前限
售股份(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本次上市流
通量(万股)
本次流通后限售
股份(万股)
1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
18,484.21 57.76 18,484.21
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2,400.00 7.50 2,400.00
3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480.00 1.50 480.00
4 中国工程与农业机
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480.00 1.50 480.00
5 浙江新大集团有限
公司
408.00 1.28 408.00
6 上海开拓投资有限
公司
396.00 1.24 396.00
7 盘锦华迅石油成套
设备有限公司
396.00 1.24 396.00
8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
240.00 0.75 240.00
9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
715.79 2.24 715.79
合 计 24,000.00 75.00 3,600.00 20,400
  • 5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限售流通股 3,600 万股 A 股股票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5

股份类别 变动前(万股) 本次变动(万股) 变动后(万股)
一、有限售条件A股合计 24,000.00 -3,600.00 20,400.00
1、限售境内法人股 24,000.00 -3,600.00 20,400.00
2、限售境内自然人股 0.00 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A股合计 8,000.00 +3,600.00 11,600.00
总股本 32,000.00 0.00 32,000.0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蓝科高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蓝科高新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蓝科高新 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信证券对蓝科高新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周新宇 彭朝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