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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n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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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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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 蓝科 公告编号:临2018-028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开展 相关金融服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 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 过去12个月公司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笔,总金额16000万元, 归还借款5笔,总金额21000万元。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开展相关金融服务,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于 2018 年6 月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 不高于人民币5 亿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机械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控制,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关联方概况:

关联方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 号A 座

法定代表人:李家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15 亿元 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 包括如下本外币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见 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收付;3、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4、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5、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7、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8、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9、从事同业拆借;10、承销成员 单位的企业债券;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对金融机构的 股权投资;13、有价证券投资;14、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 信贷及融资租赁。

  1. 财务公司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聚焦资金集中和产融结合两大功能,坚持

产品创新、系统创新、服务创新,坚持特色化、差异化战略,提供与 银行业务差异化的、更符合集团企业个性化特点的金融服务方案。三 年来,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结算等各类业务稳步发展,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持续增长,资产规模逐步扩大,得到了成员单位的高度认可。 2017 年末,公司资产规模达278.94 亿元;公司贷款拨备率2.81%, 实际计提拨备金额2.92 亿元。2016 年至2018 年,营业收入年平均 增长率达1%,利润总额年均增长率为5%。

  1. 财务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末,资产总额278.94 亿元,净资产23.76 亿元,营业收 入7.52 亿元,净利润2.67 亿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 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不高于人民币5 亿元。

  1.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公司在其处的存款利率执行中 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种类存款利率,亦不低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 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亦不高于同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贷款的贷 款利率;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 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协议主体:

甲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服务范围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乙方在下列 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 1.1 本、外币存款服务

  • 1.2 本、外币贷款服务

  • 1.3 结算服务

  • 1.4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 1.5 办理委托贷款

  • 1.6 承销企业债券

  • 1.7 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 1.8 提供担保

  • 1.9 外汇业务

1.10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本金融服务协议的范围不包括为甲方募集资金提供的金融服务, 甲方募集资金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 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专户存储。

本金融服务协议的范围包括甲方及其子公司。

  1. 服务具体内容

  2. 2.1 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货币资金总额(不含甲方

募集资金)的70%,且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综 合授信伍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承 兑与贴现)。

2.2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 原则:

  • 2.2.1 甲方在乙方的各类存款,乙方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

  • 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 2.2.2 甲方在乙方取得的贷款,乙方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

  • 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 2.2.3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

  • 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 2.2.4 乙方免予收取甲方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 3.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 3.1.1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

  • 资格,现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 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 3.1.3 甲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

  • 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并且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 3.1.4 甲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

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

3.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3.2.1 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 资格,现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 乙方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 机构,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 围的活动;

3.2.3 乙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 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并且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3.2.4 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 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

  • 3.2.5 乙方承诺保证甲方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及合理的收益

  • 性,并为甲方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支持。

  •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严格 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赔偿非 违约方所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和期待利益的损失。

五、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保证公司经营生产流动资金的运行,公司与财务公司本着建立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平等自愿、诚实守信、

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签订过程遵 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六、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2018 年6 月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非 关联董事均投票同意。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建 立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互惠互利,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1. 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

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1.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6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