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Jan 8, 2014

57290_rns_2014-01-08_ae88d460-fc62-4e79-955f-a4722d5d8da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临2014-002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发行人”或“蓝科高新”)配股方案已经公司2013 年3 月9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3 年6 月13 日召开的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配股融资有 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210 号)批准。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34 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4 年1 月13 日(T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蓝科高新股本总数32,000 万股为基数,按每10 股配1.1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 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3,520 万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11,600 万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760798”,配股简称“蓝科配股”,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可配售1,276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20,400 万股,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融证券”)负责组织实施,可配售2,244 万股。

3、本次配股价格为5.68 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 年1 月13 日(T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蓝科高新全体 股东配售。

1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4 年1 月22 日(T+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 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 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4 年1 月14 日(T+1 日)至2014 年1 月21 日(T+6 日),蓝科高新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 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4 年1 月9 日(T-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蓝科高新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
融证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配股 指发行人根据《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按照10:1.1的比例向全
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A股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
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日 2014年1月13日
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蓝科
高新股东
控股股东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精确算法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
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
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
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
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
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
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民币元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4 年1 月13 日(T 日)收 市后蓝科高新股本总数32,000 万股为基数,按每10 股配1.1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 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3,52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 11,600 万股,可配售1,276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20,400 万股,可配 售2,244 万股。

4、蓝科高新控股股东关于本次配股的认购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蓝科高新本次配 股方案中的国机集团全部可获配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5.68 元/股。

6、募集资金数量: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993.60 万元(含发 行费用)。

7、发行对象:

(1)网上发售对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 年1 月13 日(T 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蓝科高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下发售对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 年1 月13 日(T 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蓝科高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8、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

3

交易系统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 组织实施。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14年1月9日
(T-2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
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2014年1月10日
(T-1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2014年1月13日
(T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14年1月14日至
2014年1月20日
(T+1日—T+5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网上网下配
股缴款截止于T+5日15:00)
全天停牌
2014年1月21日
(T+6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2014年1月22日
(T+7日)
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
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4 年1 月14 日(T+1 日)起至2014 年1 月20 日 (T+5 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 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 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60798”,配股简称“蓝科配股”,配股价5.68 元/股。 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11),可认购数量不 足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蓝科配股”可 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

4

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2014 年1 月20 日(T+5 日)15:00 前向主承 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划付认购资金,同时传真《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主承 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传真号码010-58315249。配股价格为5.68 元/股, 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11),可认购数量不 足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股资金请划至主 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

账户户名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 0200003619027306965
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 102100000361
工行系统联行行号 20100023
同城交换号 36(如需4位,为0036)
开户行联系人 余清波
开户行电话 (010)58566027/58566019
开户行传真 (010)58566028/58566019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XXXX 认购蓝科配股”字样,请确保认购资金于2014 年 1 月20 日(T+5 日)15:00 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 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 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验资与律师见证

本次配股将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 年1 月21 日(T +6 日)对网下配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网下配股缴款的验资 报告。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 见。

5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蓝科高新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4 年1 月22 日(T+7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 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蓝科高新股票将于2014 年1 月22 日(T+7 日)进行除 权交易;如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 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本次配股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失败,则蓝科 高新股票将于2014 年1 月22 日(T+7 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 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 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 (1)退款时间:2014 年1 月22 日(T+7 日)。

  •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

  • 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

  •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4 年1 月

  • 21 日(T+6)。

  •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拟于2014 年1 月10 日(T-1 日)14:00~16:00 在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 进行网上路演。

6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七、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蓝科高新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甘 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 告。

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延丰 联 系 人: 解庆 电 话: 0931-7639858 传 真: 0931-7663346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 号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联 系 人: 蹇敏生、周新宇、何鑫、刘洋 电 话: 010-58568098 传 真: 010-58315249

特此公告。

发行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

7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

注 1、本表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参与网下认购时填写,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 告》、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注 2、本表一经填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并传真至申 购传真号码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注 3、申购传真:010-58315249,电话:010-58568098、58568130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
注1、本表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参与网下认购时填写,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
告》、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注2、本表一经填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并传真至申
购传真号码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注3、申购传真:010-58315249,电话:010-58568098、58568130
单位全称
上交所证券账户户名
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
与以上上海证券账户
号码相对应的营业执
照注册号
经办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手机
通讯地址(邮编)
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与认购资金汇款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
收款人开户行全称
收款人户名
收款人账号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收款人地点 省 市
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股)
大写:
小写:
可认配股数(股) 大写:
小写:
认购股数(股) 大写:
小写:
认购金额(元) 大写:
小写:
认购对象在此承诺:1、本单位确认以上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2、参与本次认购的
所有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公 司(公章)
年 月 日

==> picture [133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