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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Jun 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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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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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是在《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0]26 号)实施后的新股发行,本次发行新增了推 荐询价对象、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和中止发行机制等方面的内容,价格形成机 制进一步市场化,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理性投资,并在申购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2、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初步询价和网下 发行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下称“申 购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 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下称“《细 则》”)等相关规定。
重要提示
1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蓝科高 新”)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下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833 号文核准。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 、“保 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蓝科高新的股票代码为“ 601798 ”,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 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8,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其中,网下发行 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20% ;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可参与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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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发行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年 10 月 11 日 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 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国信证券已向协会备案的自主推荐询价对象。
3 、本次发行的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 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 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对 象和配售对象,应向上交所申请获得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CA 证书,安装交易端软 件方可登录申购平台。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报价、查询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 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报价视作无效。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应自行负责 CA 证 书、用户密码的安全保管及终端的正常使用。
4 、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以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 对象代为报价。配售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配售对象在申购及 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该配售 对象的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1 年 6 月 1 日 ( T-6 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 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 但有效报价全部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 、拟参与本次股票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应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报备配售 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如报备账户信息发生变动,则应于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1 年 6 月 7 日( T-3 日) 15:00 前通过申购平台修改报备账户信息。(具体规定 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布的《关于各新股网下发行配售对象报备相关账户信息补充 事项的通知》)。
6 、初步询价报价时,询价对象应在同一界面为其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 全部配售对象报价,确定后统一提交,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多次提交的,以 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信息为准。报价时,须同时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每 个配售对象最多可填报 3 个拟申购价格,以 0.01 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最 高申购价格不得超过最低申购价格的 120% 。每个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 量,三个拟申购价位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即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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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同时每一个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均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 量,即 100 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 倍。
7 、有效报价指初步询价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申报数量和申报时间 等符合本《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报价。
8 、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如全部落在主 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之下,该配售对象不得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 进行新股申购。
9 、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多个“拟申购价格”,如其中有一个 或一个以上有效报价落在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之内或区间上限之上, 该配售对象可以进入累计投标询价阶段申购新股,且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 标询价。其累计申购数量不得少于初步询价阶段不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有 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也不得超过该“拟申购数量”总和的 150% ,且不得超过网下发行数量,即 1,600 万股。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 申购数量上限和下限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
10 、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配售对象参与网 下申购时,可以在对应的价格区间内最多申报 3 笔(每个价格申报 1 笔),并须全 额缴纳申购款项。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配售对 象未能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 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11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 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12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11 年 6 月 2 日( T-5 日)至 2011 年 6 月 7 日 ( T-3 日)。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 9:30 至 下午 15:00 。
13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9 日( T-1 日)及 2011 年 6 月 10 日( T 日) ( T 日是指网上资金申购日) 9:30-15:00 ;网上申购的日期为 2011 年 6 月 10 日(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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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9:30-11:30 、 13:00-15:00 ,敬请投资者关注。
14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有效报价全部低于发行价格区间 下限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 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 2011 年 6 月 1 日( T-6 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时点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 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 负。
15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6 月 14 日( T+2 日)在《甘肃蓝科石化高 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中披露确定的发行价格,并同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 论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标,以及所有配售对象 的报价明细。
16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 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
( 2 )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1,600 万股;
( 3 )网上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 6,400 万股,向网下 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 4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7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低于招股意向书中公布的拟投入项目的 资金需求额,缺口部分将由发行人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超过招股意向书中公布的拟投入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发行人将根据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8 、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1 年 6 月 1 日 (T-6 日 ) 登载于上交所网站 ( www.sse.com.cn )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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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6日 2011年6月1日(周三 )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 |
| T-5日 2011年6月2日(周四) |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及现场推介 |
| T-4日 2011年6月3日(周五) |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及现场推介 |
| T-3日 2011年6月7日(周二) |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及现场推介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
| T-2日 2011年6月8日(周三) |
确定价格区间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日 2011年6月9日(周四) |
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果及发 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行公告》和《网上资金申 购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网上路演 |
| T日 2011年6月10日(周五) |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网上申购日 |
| T+1日 2011年6月13日(周一) |
确定发行价格,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配号 |
| T+2日 2011年6月14日(周二) |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 T+3日 2011年6月15日(周三) |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 1 ) T 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 2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配售对象务请严格按照《细则》操作申购。 如无法正常申购,请及时联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予以指 导;如果不是配售对象自身技术及操作原因造成的问题,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具 体情况提供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 3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 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规模及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8,0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 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 20% ;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即 6,400 万股。
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申购 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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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投资者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网上一 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 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三、定价及锁定期安排
1 、发行价格区间的确定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对象和配售对 象的报价情况,以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的拟申购价格为基准,统计每一价 格上对应的累计申购数量,确定报价及申购数量较为集中的区域,在满足一定 的超额认购倍数之下,同时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以及市场环 境等综合因素,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于 2011 年 6 月 9 日( T-1 日)在《甘肃蓝科 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 告》中披露。
2 、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价格区间公布后,所提供有效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配售对 象在价格区间内进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申购。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 水平、市场环境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和最终发行数 量。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6 月 14 日( T+2 日)在《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 露确定的发行价格,并同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 对应的估值水平、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标,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 价明细。
3 、锁定期安排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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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将于 2011 年 6 月 2 日 (T-5 日)至 2011 年 6 月 7 日( T-3 日)期 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行网 下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 推介日期 | 推介时间 | 推介地点 | 地址 |
|---|---|---|---|
| T-5日 (6月2日,周四) |
09:30-11:30 | 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 酒店二层聚宝厅III |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 号 |
| T-4日 (6月3日,周五) |
09:30-11:30 | 上海丽思卡尔顿酒店 三层宴会厅I |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 |
| T-3日 (6月7日,周二) |
09:30-11:30 | 深圳福田香格里拉酒 店二层大宴会厅I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 号 |
五、初步询价安排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
1 、配售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 询价但有效报价全部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 称、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 2011 年 6 月 1 日( T-6 日)(初步询价开 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 时点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 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2 、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与发行 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 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
3 、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 代为报价。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申报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 量。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配售对象可以进入累 计投标询价阶段申购新股,且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如配售对象申 报的有效报价全部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下限,该配售对象不得进入累计投标询价 阶段进行新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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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 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 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 、询价对象在参与初步询价时,应明确列示下属的拟参与本次发行的配售 对象的报价明细。初步询价报价时,询价对象应在同一界面为其拟参与本次网 下发行的全部配售对象报价,确定后统一提交,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多次提 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信息为准。
6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11 年 6 月 2 日( T-5 日)至 6 月 7 日( T-3 日)。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 9:30 至下午 15:00 。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进行报价,未通过申 购平台进行有效报价或有效报价全部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询价对象和配售 对象将不具备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资格。
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填报 3 个拟申购价格,以 0.01 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 位。最高申购价格不得超过最低申购价格的 120% ,每个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 申购数量,三个拟申购价位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 即 1,600 万股,同时每一个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均不低于网下发行最 低申购量,即 100 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 整数倍。
例如: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的三个报价分别为 P1 、 P2 、 P3 ( P1 > P2 > P3 ), 3 个价位填列的拟申购数量分别为 M1 、 M2 、 M3 ,则: ( 1 ) P1 应小于或等于 P3 × 120% ;
( 2 ) M1 、 M2 、 M3 中的任一数均大于或等于 100 万股,且超出部分为 10 万股 的整数倍;
- ( 3 ) M1+M2+M3 应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1,600 万股。
7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配售对象在参 与累计投标询价时,累计申购数量不得少于初步询价阶段不低于发行价格区间 下限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也不得超过该“拟申购数量” 总和的 150% ,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即 1,600 万股。
例如:假设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为 P ,在累计投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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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若 P > P1 ,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
-
( 2 )若 P1 ≥ P > P2 ,则该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最低数量为 M1 ,最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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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 1.5 × M1 ;
( 3 )若 P2 ≥ P > P3 ,则该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最低数量为 M1+M2 ,最高 数量为 1.5 × (M1+M2) ;
( 4 )若 P3 ≥ P ,则该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最低数量为 M1+M2+M3 ,最高 数量为 1.5 × (M1+M2+M3) ,且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1,600 万 股。
8 、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并对参与初步 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信息予以确认。
9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
( 2 )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1,6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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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网上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 6,400 万股,向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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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 4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相关问题
联系电话: 0755-82130572
2 、初步询价及推介相关问题
联系电话: 0755-82133102 、 021-60893216 、 010-88005122
发行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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