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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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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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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798 公司简称:蓝科高新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销售与采购、应收 款与存货管理、资金管理、研发管理、资产管理和信息系统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 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对外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含境外)、经营业务和应收账款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资产 管理等。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董事 | 根据企业内部 | 根据企业内部 | 制规范体系对承受度等因素,陷具体认定标 | 大缺陷、重要区分财务报告内并与以前年 | 陷和般缺陷的认部控制和非财务报保持一致 | 陷和般缺陷的认部控制和非财务报保持一致 | 定要求,结合公告内部控制,研 | 定要求,结合公告内部控制,研 | |
|---|---|---|---|---|---|---|---|---|---|
| 行业特征 | 、风险偏好和风险 | ||||||||
| 适用于本 | 司的内部控制 | ||||||||
| 财务报告 | 内部控制缺陷认 | 定标准 | , | 。 | |||||
| 公司确定 | 的财务报告内部 | 控制缺陷评价的定 | 量标准如下: | ||||||
| 指标名 | 称 | 重大 | 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 | 量标准 | 一 | 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5%和500 万元 | 利润总额的3%和300 万元≤错报<利润总额的5%和500 万元 | 错报<利润总额的3%和300 万元 | ||||||
| 资产总额潜在报错 | 错报≥资产总额的1%和3000 万元 | 资产总额的0.5%和1500万元≤错报<资产总额的1%和3000 万元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和1500 万元 | ||||||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和2000 万元 | 营业收入总额的1% 和1000 万元≤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和2000 万元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和1000 万元 | ||||||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和2000 万元 | 所有者权益的0.5% 和1000 万元≤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和2000 万元 |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0.5%和1000 万元 |
说明:
在评价控制内部缺陷时,以上利润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错报、营业收入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 潜在错报四个项目分别情形适用。如果一个控制缺陷或缺陷组合影响的指标数量(如既影响利润又影响 资产)超过一个,应分别计算各指标数值,并按照影响重要程度较高的指标进行缺陷等级认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3.注册会计师发现而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6.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
| 重要缺陷 | 1.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 一般缺陷 |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直接财产损失额 | 直接财产损失额>500 万元 | 500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额>300 万元 | 直接财产损失额≤300 万元 |
说明:公司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 标准。上述标准按照每期事故事件进行认定,如果出现多起事故事件,按照各自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分 别认定重要程度。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遭受重大处罚;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7.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
| 重要缺陷 |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7.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 一般缺陷 |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6.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7.存在其他缺陷。 |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但是该类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以 控制的范围内,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并且公司已经落实整改,不影响公司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是 √否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依据风险导向原则,2023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发展 和创新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第一要务。2024 年公司将继续本着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压实责任、务求 实效的原则,严格落实内部控制规范和配套指引,持续强化内控意识,优化内控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 平,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能源。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在原控股股东 中国能源的控制期间,本公司参与了河北赵县供暖项目和太原市水环境项目。
2023年,公司发现中国能源在控股并实际管理蓝科高新期间,可能存在通过供应商间接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形。经公司自查,2019年8月至12月,本公司在河北赵县供暖项目中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并对外付款4,000.00万元;2019年12月,本公司在太原市水环境项目中根据相关采购合同对外付款 7,482.50万元;供应商在收到上述款项后,部分款项用于项目支出,部分款项支付给中国能源或其控制 的企业。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两个项目中累计对外付款金额为11,482.50万元,累计回款金 额为5,045.50万元,累计未回款金额为6,437.00万元(即: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任控股股东中国能 源涉嫌占用本公司资金余额不超过6,437.00万元)。
截止报告日,公司已经全部收回上述资金。
2020年8月,中国能源将其持有上市公司180,809,38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对应的表决 权等权利委托给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浦发)行使,中国浦发成为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能源不再控股和实际管理上市公司。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健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